第一节 绿色经济转型相关概念辨识
当前绿色经济(Green Economy)、绿色经济转型(Transition to Green Economy or Green Economy Transformation)、低碳发展(Low Carbon Development)等这类相近词汇经常见诸气候变化、环境资源及经济学类相关的学术刊物、政府文件、研究报告及媒体报道中。但迄今国内外的学术界对这几个名词没有给出严格的规范定义,并且经常混用在一起,因此,下面对这些概念做一简要的辨识和综述。
一 绿色经济概念的起源
环境经济学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新领域,其起源始于20 世纪60年代,当时该术语开始出现在书名和学术出版物上(Pearce,2002)。但人们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联系的了解和关注最早可追溯到18 世纪和19世纪的经济学开创者,他们清楚地认识到环境资源是财富的重要来源,并且是对经济增长的潜在限制。如托马斯·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的自然资源限制论,认为人口增长和农业收益下降是造成人类社会普遍贫困的原因。资源悲观论者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20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Meadows et al.,1972),成为当时的轰动新闻。同时受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鲍尔丁(Kenneth Boulding)的“宇宙飞船地球”概念的启发,生态经济学家利用科学法则,在跨学科领域继续探索自然界线,将自然界线强加于经济过程中。人类的才智似乎突破了自然环境的限制,但是,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仍然带来了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森林砍伐、过度捕捞、栖息地丧失等现象普遍存在(Kasztelan,2017)。不过,在分析原因和寻找对策时,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政策管理不善和市场失灵的结果,而不是由于资源本身的短缺。随着全球环境持续恶化、发展问题更趋严重,联合国于1992年在巴西召开了首次最高级别的环境和发展大会,并通过了《地球宪章》和《21世纪行动议程》等国际公约。绿色经济概念的首次正式提出是1989年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Pearce)等在英国环境部发表的《绿色经济蓝图》报告中(Pearce et al.,1989),他建议政府以绿色经济作为国家发展策略,通过低排放和低能耗的发展模式来达到增长,以兼顾环境和经济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和传统经济同样都是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之上,但是,绿色经济将自然生态和环境视为资本,对传统经济模式进行修正,借此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和经济价值(UN,2012a)。
二 绿色经济
几十年来,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整体经济调整,才能避免环境退化和气候变化的危险后果(Stern,2006)。而绿色经济的概念和论述代表着向更环保、更高效利用和节省资源技术的根本转变,以减缓排放、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并解决资源枯竭和严重的环境退化问题(Bowen and Fankhauser,2011);绿色经济的实施也可确保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气候变化2015年后发展议程目标的潜力(Georgeson et al.,2017)。尽管绿色经济形成于20 世纪90年代,但真正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还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全球经济复苏成为当务之急,许多国家政府和机构都在考虑推动“绿色经济”作为发展的关键框架。2008年10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UNEP)在全球环境部长会议上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倡议”(Green Economy Initiative);2011年发表了《迈向绿色经济:通往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途径》(Towards a Green Economy:Pathways to Sustainable and Poverty Eradication)的报告,正式给出了绿色经济的定义:绿色经济可提升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并降低环境风险和生态破坏,以及具有社会包容性的经济体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1)。201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第三届联合国可持续续发展大会(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UNCSD)(以下简称里约+20峰会)[2],绿色经济成为本届大会的两大主题之一。
不过,对于绿色经济也存在一些批评,反对者质疑过度强调绿色经济发展策略,可能导致自然生态和环境的金融化与资本化,进而扩大全球贫富差距和资源分配的不公平,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缺乏发展绿色经济的条件、资源和能力,一旦绿色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主流,势必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造成某种程度的危害(Khor,2011)。然而,随着环境和气候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发展绿色经济作为中长期发展策略,希望通过绿色经济取代过去高排放和高耗能的发展模式,创造经济增长新动能。另外,许多智库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实施绿色经济转型的度量指标,并规划设计各种政策方案和路径,为政府发展绿色经济提供参考,这些都有利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实现国家经济的绿色经济转型。需要指出的是,绿色经济是实施绿色经济转型的目标,后者强调的是,转型过程是绿色的,无论是经济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可持续的转型。
三 绿色增长
绿色增长(Green Growth)首次出现于2005年在韩国首尔举行的联合国亚洲和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UNESCAP)第五次环境和发展部长会议,当时来自亚太地区多个国家、地区和非官方机构代表,达成通过绿色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识,并通过《首尔绿色增长倡议网络》(Seoul Initiative Network on Green Growth),以协助各国和地区促进绿色增长(UN,2012b)。2009年,经合组织国家部长理事会共同签署《绿色增长宣言》(Declaration on Green Growth),并授权经合组织拟定绿色增长策略,针对环境、经济、社会、技术和发展提出完整架构,作为各国促进绿色增长的参考。2010年,经合组织发表《绿色增长策略中期报告》,提出了促进绿色增长的策略,包括消除绿色增长障碍、促进发展转变、支持过渡转型、加强国际合作,以及定期评估进展(OECD,2010a)。经合组织对“绿色增长”所下的定义是:“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并同时确保自然资源可持续提供人类福祉所需的发展模式。”绿色增长强调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通过改善经济的生态效率、提升环境和经济的协同作用,来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
因此,绿色经济和绿色增长这两个概念的含义相似,都涉及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低碳发展、能源效率、生态可持续、人类福祉、气候韧性、社会包容和公平等,也经常不加区别地使用。但是,从其原始定义来看,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绿色经济强调在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发展,绿色增长则更重视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亦即前者更注重“生产端”,后者则更关注“产出结果”。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从发展模式上对两者进行区分,认为绿色经济是由上而下的低碳发展模式,由政府通过政策整合环境和经济效益,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和经济价值;而绿色增长是一种由下而上的发展模式,经由企业自主实行的低碳策略,建立从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供给的低碳经济体系,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ICC,2011)。
四 低碳经济
由于低碳经济(Low Carbon Economy)直接与碳排放相关,因而,低碳经济这个名词起初在气候变化研究领域使用更加频繁。英国是国际公认最早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国家,2003年,英国贸工部发布了《未来能源:创建一个低碳经济》(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白皮书(以下简称《能源白皮书》),提出英国将以发展低碳经济作为经济社会转型的策略,最终成为低碳国家。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为特征的发展模式,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技术创新,以及能源效率的提高,因此,将对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带来根本性改变。可见,低碳经济是指一个经济系统只排放少量的温室气体,或是几乎不排放温室气体。如果全球所有经济体都可以达到最低碳排放甚至零碳排放,那么将可以把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避免气候变化持续恶化。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气候变化的威胁,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公平和包容等社会价值。
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低碳绿色经济等名词在媒体报道、官方报告中等经常不加区别地被混用,但是,从环境经济专业术语内涵而言,区别也是明显的。绿色经济强调在发展经济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性,低碳经济则侧重温室气体的低排放和能源高效率使用,两者都主张通过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因而,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低碳经济是实施绿色经济转型的一种路径和策略。
五 低碳发展与低碳转型
低碳发展(Low Carbon Development)概念最初出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简称《公约》)的内容,顾名思义,低碳发展就是指低碳排放的发展策略,通过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发展模式,追求经济增长,同时致力于减缓全球变暖,降低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发展的威胁。低碳发展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进程密切相关的。为了加速达成《京都议定书》到期后全球温室气体减量配额的协议,欧盟在2008年《公约》第十四届成员国大会中建议,发展中国家采取低碳发展策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中没有规定发展中国家承担强制减排的责任),并且应该以推动低碳发展、提升气候适应能力的成效,作为决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援助(包括资金和技术援助)的依据。在2009年《公约》第十五届成员大国会(《哥本哈根会议》)和2010年第十六届成员国大会上“低碳发展”再度被提及,认为低碳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发展中国家追求经济增长的重要策略,能够在不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OECD,2010b)。可见,低碳发展概念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未来发展策略而提出的。
低碳转型(Low Carbon Transition)是低碳发展的另一种表述,两者都主张在环境可持续的前提之下发展经济,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但是,从概念外延来看,低碳转型比低碳发展更广,低碳发展强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增强气候韧性的重要性,重视能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低碳转型则将重点关注低碳经济体系构建、社会层面的结构性改变。推动低碳转型必须降低“三高”(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比重,提高“三低”(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产业的比重,通过有效的政策工具和市场工具,鼓励企业发展符合低碳标准且具有高附加价值的高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