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告别好莱坞
我到NBC(全美广播公司)工作的第一周,就被分配到两部即将首播的电视剧剧组:一部是医疗剧《急诊室的故事》,还有一部是情景喜剧《老友记》。这两部剧集日后将让NBC一跃成为行业霸主,并确立在未来几年内周四晚间收视率的统治地位。
这两部连续剧计划在秋天开播,电视剧的制作周期比电影要短得多。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演员和剧组人员都已经到位,场景也搭建好了,制作就开始进行了。珍妮佛·安妮斯顿和柯特妮·考克斯为《老友记》试镜的时候我也在场。我权衡了朱丽安娜·马古利斯在《急诊室的故事》中的角色是否应该在第一季结尾的时候死去,我也和乔治·克鲁尼一起在拍摄现场工作,那时还没有人知道这部戏后来会让他如此出名。
这份新工作让我感到充满活力,我在家里看电视的时间减少了。我有能让自己热血沸腾的故事要写,还有和我一样对这些故事充满热情的同事们,我再次感觉到和自己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一天,《急诊室的故事》的编剧为了一个医学上的问题致电一家本地医院的急诊科,恰好是一位名叫乔的医生接的电话。就好像是命中注定的安排,乔除了拥有医学学位之外,还是电影制作专业毕业的硕士。
当编剧们得知乔的背景之后,就经常去咨询他的意见。不久之后,他们就把乔聘为技术顾问,帮忙设计手术台周围的场景要如何借位走位,教演员们如何正确读出那些医学术语,确保医疗处理的流程尽量准确(比如该如何冲洗注射器、如何在静脉注射前用酒精给皮肤消毒、在给病人做气管插管时如何托住他的颈部)。不过有时我们也会考虑到观众的需求而让剧中的人物摘掉本该佩戴的口罩,毕竟大家都想看到乔治·克鲁尼的脸。
拍摄现场的乔就是专业和冷静的化身,就像现实中他在急诊室工作时一样。在工作的间隙,他会谈论起最近接触过的患者,而我总是想知道所有的细节。“这都是多棒的故事啊!”我想。有一天,我问乔可不可以去他工作的地方探班——美其名曰是去做“现场调研”——他同意了,于是我得以进入急诊室,穿着手术服,在他值班期间紧跟在他身边。
我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来到了急诊室,那里冷冷清清。乔告诉我:“通常酒驾的司机和擦枪走火的帮派团伙都要到天黑了才会涌入急诊室。”但很快,我们就忙着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查看一个又一个病人,我努力地记着每个病人的名字、病历和诊断。仅仅在一个小时内,我看着乔做了腰椎穿刺,替一个孕妇做了内诊,还握着一位三十九岁的双胞胎母亲的手,告诉她,她的偏头痛是脑瘤造成的。
“不,大夫您看,我只是想再开点治头疼的药。”那位母亲这样回答道,但她无力的否认很快就被一涌而出的泪水冲走了。她丈夫借口去洗手间,却在半路忍不住吐了。有一个瞬间,我把这个场景想象成电视剧里的情节——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本能,尤其当你在构思下一集故事的时候——但我知道我到这儿来并不完全是为了搜集电视剧的素材。乔也觉察到了这一点。
在那之后的几周里,我一次次地回到急诊室。“你似乎对我们这儿的工作比对你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感兴趣。”几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晚上,乔突然对我说道,当时我俩正在读一张X光片,乔正在指给我看骨折的部位。随后,他突然补了一句:“其实,你现在去读医也不晚。”
“去读医?”我说,我看着他,就好像他疯了。我都二十八岁了,而且我大学读的是语言专业。我确实在中学的时候参加过数学和科学的竞赛,但课余时间我一直都陶醉在文字和故事里,而且能在NBC拥有现在这份美差我已经感到非常幸运了。
尽管如此,我依然常常在后期录音的时候偷偷跑去急诊室——不只是跟着乔,还有一些别的医生也同意了我跟在他们身边见习。我知道这已经从现场调研发展成了我的爱好,但那又怎么样呢?每个人不都有自己的爱好吗?虽然我也承认,像这样整晚整晚泡在急诊室里,或许和当初在电影行业工作时身陷焦虑而每晚沉迷电视剧是一样的。但还是那句话,这又怎么样呢?我当然不打算放弃现在的一切去从头开始学医。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对自己在NBC的工作感到厌烦。我只是觉得电视剧的情节永远无法再现现实中急诊室故事的真实、伟大和深刻意义,而我的这个爱好填补了这些空白——爱好不就是起到这个作用吗?
但有时候,当我站在急诊室里小歇片刻的时候,心里会突然觉得很踏实。这让我越来越怀疑乔是不是说中了一些事。
不久之后,我的爱好把我从急诊室带到了神经外科。我被邀请旁观一台手术,患者是一名患有脑垂体瘤的中年男子,虽然肿瘤应该是良性的,但为了避免颅神经受到压迫,医生必须为他切除脑垂体瘤。我穿着手术袍,戴着口罩,脚蹬舒适的跑鞋站在桑切斯先生身旁,窥入他的脑壳。用来开颅的工具很像你平时会在家装五金店里看到的东西。在锯开头骨之后,主刀医生和手术团队仔细地分离开一层层筋膜,直到抵达大脑表面。
眼前的场景就像我前一晚在书中看到的图片一样,只是我就站在那儿,我的脑袋和桑切斯先生的脑袋近在咫尺,这让我感到一丝敬畏。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个性、记忆、经历、喜恶、所爱与所失、知识和能力,而这一切的载体就是这个只有三磅重的器官。如果你失去了一条腿,或一个肾,那你还是原本的你,但如果你失去了一部分脑子,就真的丧失了一部分心智——那你还是你吗?
当时我有一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我进入了一个人的脑子里!好莱坞总是想通过市场调研和广告进入到人们的脑子里,但此刻我是真的进到了深藏在头骨下的脑子里。我好奇于NBC向观众进行轰炸式宣传的广告词“必看电视”[5]是否曾经成功地抵达过这里——人们的脑子里?
两位神经外科医生在轻柔的古典乐伴奏中取出了肿瘤,小心翼翼地把切除的部分放到一个金属托盘里,此时我想到了好莱坞疯狂的拍摄现场,总是充斥着喧闹和命令。
“快点,伙计们!我们走!”一个演员躺在担架床上被人匆忙地推过走廊,他的衣服上浸湿了红色的颜料。这时,有人在转角处拐得太快了。“见鬼!”导演会怒吼道,“天哪,伙计们,下一条能不能一次过!”魁梧的摄影师和灯光师会急忙移动,重新就位待命。然后制作人会吞下一颗泰诺,或是赞安诺,又或是百忧解,配以气泡水送服。“如果今天不能拍完这场戏,我就要犯心脏病了。”他叹息道,“我是说真的,我真的快不行了。”
此刻在手术室里,我们和桑切斯先生在一起,没有叫喊,也没有人觉得马上就要心脏病发了,甚至连头颅大开的桑切斯先生看上去也比片场的那些人要放松。手术团队给出每个指示都还不忘加上“请”和“谢谢”,要不是血从我旁边这位男士的脑袋里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流到我脚边的一个袋子里,我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幻境里。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确实很梦幻——比我见过的任何事物都要真实,却又好像和我在好莱坞的现实生活隔着几个银河系那么远,而我从未想过要离开好莱坞。
但几个月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某个周日,我跟着一个急诊医生来到一家郡立医院。当我们靠近隔帘的时候,医生开口说:“四十五岁,有糖尿病并发症。”他掀起帘子,我看见一位女士躺在就诊台上,身上盖着条医用床单。一股臭味钻进我的鼻孔,难闻极了,我真怕自己会昏过去。我无法辨识这是什么气味,因为我有生以来从未闻到过如此令人恶心的气味。她是失禁了吗,还是呕吐了?
我没有看到排泄物的痕迹,但气味变得更加浓烈,我感到一小时前吃的午餐已经顶到嗓子眼了,我用力地咽着口水不让自己吐出来。我希望她没有看到我苍白的脸色,希望她没觉察出我正翻江倒海般地犯恶心。我暗暗想着,或许那是隔壁床上传来的气味,也许我挪到房间的另一边就不会闻到这么重的臭味了。我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位女士的脸上,水汪汪的眼睛、红红的脸颊、刘海紧贴在她流汗的前额上。医生在向她询问病情,我不知道他是如何保持呼吸的。我全程都在憋气,但我还是得透口气。
好的,我对自己说,我准备好了。
于是我吸了一口气,并靠着墙让自己站稳,看着医生掀起了盖在她腿上的那条床单。她的小腿及以下都不在了。糖尿病造成了严重的血管炎,她的腿只剩下膝盖以上的两段残肢。其中一条大腿还感染了坏疽而发黑发霉,就像一只腐烂的水果。这外观和这气味,我分不清哪个更糟糕。
诊室的空间有限,我挪到靠近病人头部的位置,尽量远离受感染的下肢。正在此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女士握起了我的手,对我微笑,像是在对我说:“我知道这惨不忍睹,但没事的。”此刻不应该是我握着她的手才对吗?她才是那个失去了下肢又严重感染的人,可她却在安慰我。虽然这可以成为《急诊室的故事》里一个精彩的故事,但在那千分之一秒内,我知道我不会再为那个剧组工作了。
我要去读医。
仅仅因为这件事就决定改变职业规划或许太过冲动了,但当一位残肢坏死的陌生人在我强忍着呕吐的时候从容地握住我的手,我内心所经历的震撼是在好莱坞的任何一项工作中都未曾体验过的。我仍然热爱电视,但我亲身经历的这些真实的故事中有一些东西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使那些杜撰出来的故事显得那么单薄。《老友记》讲的是一群朋友间的故事,但这是个虚构的群体;《急诊室的故事》说的是生与死的故事,但也是虚构的故事。与其把我目睹的这些故事塞回电视剧里,我更希望自己的世界里充满着真实的生活和真实的人。
那天当我开车从医院回家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一切将如何展开,也不知道一切将在何时展开,不知道自己可以申请哪类医学院的助学贷款,或者是不是够资格拿得到贷款。我不知道要上多少理科课程才够资格去准备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也不知道要去哪里读这些课,毕竟我离开大学已经六年了。
但不管怎么说,我决定了。我一定会做到的,只不过我不能同时兼顾在NBC每周工作六十个小时。
[5]“必看电视”(Must See TV)是NBC重点时段推出的节目的名称,该时段内播出的节目一度使周四晚间成为收视率的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