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间的但丁(“经典与解释”第40期)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七、结语

在《地狱篇》第5-7章,但丁向读者描述了基督教和天主教会影响最为深远的宣称,同时也表明了这些宣称的欺骗性,他还详述了试图将这些宣称付诸行动的种种恶果。根据但丁的描述,一方面,基督教假装拥有关于如下事物的真理:人类的智性或精神性,以及人类的道德、政治或世俗性;另一方面,它又假装洞察了一个事实,即人类的道德、政治或世俗性,应当且能够充当实现人类智性或精神性的工具。这种伪装在教皇至上的教会学说中臻至顶峰,凭借这种学说,教会不仅可以合法控制人类的精神生活,还可以合法控制人类的世俗生活。换言之,教会宣称拥有关于最好政制的知识,或者说,关于政治秩序的知识:在该政治秩序中,人类的天性能臻至完美,为其终极的超自然目的——与上帝结合——做好准备。

因此,教会根据自称拥有的某种整全智慧,宣称有权进行统治,这种智慧其实是这样一种神学,它涉及人类与万物的关系,以及人类与有关万物的第一原则(即上帝)的关系。教会宣称要将权力和正义与智慧结合在一起。这样一来,教皇至上的教义,便呼应了《圣经》(或者说“上帝的死文字”)的教义:上帝自身便完美结合了智慧与权力和正义。的确,教会学说完全源自《圣经》:神权君主制只是上帝王国的某种反映和先兆。在证明上帝集正义、权力和智慧于一身纯属无稽之谈的同时,但丁还驳斥了教会的宣称:教会帝国合法结合了控制人类存在一切方面的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

但丁断定,教皇至上的拥护者所理解的最好政制——超越律法的神学或智慧的全面统治,其实就是第七章中,维吉尔坚称教士缺乏知识时表明的那种最糟糕的政制——非法的无知者的全面统治,因此,但丁表示,基督教国家的普世神权君主制,乃是一种规模最大的诡异僭政(附录6)。由于伊斯兰推行的普世政教合一政制必然基于律法(无论其律法可能多不完善),因此,这种政制明显优于天主教会最自命不凡地追求的那种政制。穆罕默德(Mohamed)及其后继者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帝国。在但丁看来,萨拉丁的操行,使他跻身于古罗马最伟大的统治者之列。从未有哪个基督教教皇取得过可与之媲美的成就。

由于教会追求卜尼法斯的《通谕》宣扬的那种权威,因此,它也在追求这一权威:压制对政治、超政治以及二者恰切关系的任何其他更好的理解;教会本身不仅导致人类像躲避蛇一样躲避美德,还设置一道障碍,阻止“对世界与人类之恶和价值的体验”,即阻止获得任何有关人类之善和最好政制的真知。新罗马不仅阻碍了在实践上复兴任何健全的政治秩序,而且阻碍了人们在理论上获得尤利西斯式的政治知识,或复兴由希腊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最初构想的政治哲学(Fortin,2002,页173)。但丁的《神曲》致力于复兴希腊的政治哲学,因此也全面分析了阻碍这条复兴之途中的重重障碍。这种分析最初集中呈现在《神曲》开篇对“三种野兽”的处理中,然后在整部诗作过程中展开并全面表现出来。不过,但丁的《神曲》不只是预备性的:清楚地表明复兴希腊政治哲学的重重障碍,已是在新的异乡复兴了希腊政治哲学。

附言1

Hollander表明了但丁心中的洪水隐喻与那条隐喻之河的关联,在诗的开篇,但丁险些溺亡于洪水中,而在那条河里,但丁在最终看到“真实”前清洗了双眼,“事实”就在于,这条河是诗篇结尾处的一个隐喻(Hollander,1969,页196);不过,倘若此河代表上帝及其王国,那么,危险的洪水肯定也一样。

附言2

在《埃涅阿斯纪》的中间(VI.750-853),维吉尔区分了罗马和希腊的不同性质,罗马给被征服者带来和平,宽恕战败者并驯服傲慢者;希腊则致力于完善艺术,探究修辞学并“探索天体的轨迹”(亦即进行哲学思索)。通过这种区分,维吉尔表明了罗马自取灭亡的轨道:一旦罗马帝国建立,一片太平,国家理由便烟消云散;他还表明希腊的人性更优越(Benardete,2002,页218)。

附言3

中世纪教会的确处于急剧衰落的状态,这清楚地表现在“美男子”菲利普(Philip the Fair)在与卜尼法斯八世的交锋中胜出,以及克雷芒五世(Clement V)确立了对阿维农教皇(Avignon)的统治。但丁让他笔下的波纳文图尔(Bonaventure)描述新罗马军团的不断腐败和衰落,虽然多明尼各(Dominic)和弗朗西斯(Francis)尽力恢复罗马军团的力量(《天堂篇》,VII.37-45、106-120)。

附言4

在基督教与穆斯林教的背景中复兴希腊哲学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只有在基督教背景中才需复兴异教诸神,要实现这点,不仅得靠西方留存下来的拉丁文学,而且要靠但丁在“现代”背景中恢复异教诸神。

附言5

参见迈蒙尼德《迷途指津》(Guide,1963,页521):

目前,在我们现存的[古]籍中,记载了表现萨宾教徒(Sabians)的绝大部分见解和习俗,有些习俗现在仍流传于世。我指的是寺庙的建造、庙内金属铸像和石像的放置、祭坛的建造,以及祭坛上牺牲和各色祭品的摆放、节庆的组织,还有为祈祷者和各种礼拜在这些寺庙里举行的集会,他们认为这寺庙极为神圣,可称为智性形式之庙。([译按]《迷途指津》,傅有德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

附言6

“如果教皇拥有……如此无所不包的权力,只要不违反神法或自然法,他便能毫无例外地在世俗事务和精神事务中正当地为所欲为,那么,基督的律法就会陷入某种最骇人听闻的奴役,对此,古老的律法望尘莫及。因为所有基督徒——帝王和君主,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全体臣民,均将成为教皇最严格意义上的奴隶,因为,关于不违反自然法和神法的所有东西,不曾有也不会有任何人公正地拥有比他人更多的权力,反之亦然。因此,教皇便可以莫须有的罪名,正当地废黜法国国王及其王国中的其他任何一名国王,正如奴隶主可以莫须有的罪名,从他的奴隶那里取回他所给予的东西”(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1992,页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