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康复医学”引入中国
这些年,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有这么几件,第一件是残疾人联合会、基金会的诞生是邓朴方同志从自身的遭遇出发,从一个共产党人对同命运的中国残疾人的高度责任感出发,而开创的事业。他在加拿大做完治疗之后,本应该在那儿再做一段比较长的康复,但是他想到国内有很多和他一样的人,所以他希望回来搞一个类似加拿大这间医院一样的康复医院。他回来跟王鲁光同志一起,和当时民政部的主要负责同志,像崔乃夫、张德江同志,一块儿协商这个事情。这件事情得到了很多老一辈的革命家、社会知名人士的支持,所以他们就发起建设中国第一个康复医院。
没有钱,没有资金,没有技术,所以才成立了基金会为建设康复中心筹措资金。我在经贸部时在国际局担任副处长,从事国际技术合作的工作,我们当时刚刚搞完中日友好医院,所以朴方他们就想到,能不能利用日本的一些资金技术来搞中国的康复医院。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加上有同志推荐,我在1985年2月从经贸部调到了基金会,很快就去负责筹建康复中心,所以康复中心建设的全过程我几乎都参加了。我记得是1985年下半年,我就开始介入了,为这个事情整整干了三年多,那时候在工地上,我们风餐露宿。我记得我们搭了一些木板房,很辛苦,但不管怎么样,最后在南郊树立起这么个医院来。康复中心是1988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的,投入使用之后我就调回残联了,继续在残联工作。
康复中心最大的成绩是把康复医学引入了中国。我们过去只有两个医学概念,一个是预防医学,一个是临床医学。我们引进了第三个医学概念,叫康复医学,这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对有残疾的公民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全国各地康复医院已经比比皆是,但是起步是这儿。康复中心开幕的那天,我记得王震同志出席了开幕式,日本首相当时是中曾根康弘,专门来参加开幕,可见这件事情的重要。
第二件印象深刻的事情,是我参与了残疾人保障法的起草。保障法在残疾人事业上是一个里程碑,这件事是基金会工作的延伸。在基金会工作以后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多少年来把残疾人看成另类,新中国成立后虽有很大改进,但是人们的观念、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一直还是叫“残废人”。基金会成立后把“残废人”改成了“残疾人”,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体现了人道主义,但是毕竟缺乏法律的支撑,所以朴方同志就提出来要搞中国第一部残疾人法。这把残疾人事业纳入了法治的轨道。残疾人保障法的起草、颁布,全过程我都参与了,现在很多细节我已经想不起来,快三十年了,但是残疾人保障法通过的时候我们那种喜悦的心情,我是不会忘记的。
第三件事情,我在残联工作的这段时间,赶上了1989年的风波,风波以后,我们遭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制裁,当时的环境对我们不是很有利。残联做了一件大事,1990年上半年,在北京召开了康复国际大会,这是在“六四动乱”以后在中国召开的第一个国际性大会,世界各个国家大部分代表都来了,美国的代表来了,英国的代表来了,西方主要牵头制裁我们的国家都来了。当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件事情,杨尚昆同志亲自出席在人民大会堂的开幕式,当时他是国家主席。这件事情,我觉得应该作为残疾人事业对国家的一个重大贡献。这次会议对国家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打破封锁制裁,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第四件事情就是残疾人艺术团的创办和发展。现在我们残疾人艺术团成了中国对外的一张名片,这件事的创始我也参与了的。我觉得残疾人艺术团传递了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按现在的词儿叫作“正能量”,《千手观音》给全国人民、给全世界人民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对中国形象的树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