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益保障常用法律法规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节选)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