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有什么用?(日常人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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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是正常的吗?

斯密‖李嘉图‖杰文斯‖马克思‖奈特‖加尔布雷思‖弗兰克‖哈耶克‖米塞斯‖弗里德曼‖庇古

从小到大我们受到的教育都认为,自私在道德上是不光彩的。然而,主流经济学理论持有这样的观点:人们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惠及整个社会。追求自利果真能够如魔法般增加净社会福利吗?或者我们还是应该对类似经济学这样宣扬自利和利润最大化的学科表示怀疑?

这一问题涉及经济学中许多争论的核心,因此,从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讲起最为合适。在他最重要的著作《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中,斯密建立起了“古典经济学”的框架,认为如果每个个体都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就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如果购买最便宜的商品,我们就是在奖励最有效率的企业。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企业家既提供了就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所需的商品。

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便是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

——卡尔·马克思

这就是自由市场和“看不见的手”的魔力,它能够把我们的自利转化为互惠性交易。经济学先驱比如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威廉·斯坦利·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1835—1882),把寻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概念引入他们的经济学理论之中,这一概念认为,每个人都在追求用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价值。在他们的理论经济学世界中,效用最大化意外地导向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一点创造了经济学领域一个强有力的传统,即认为对自利的追求将带来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以及经济福利的增加。

然而,关于自由市场乌托邦的这一短视观点,并没有获得所有经济学家的一致认同。资本主义的批评者们已经指出,遵循自利原则对社会上那些拥有更少的权力和特权的穷人来说并不公平。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对资本家的自私自利持否定态度,声称这将导致对社会上弱者的剥削。自由市场经济学假定不同的行为主体拥有平等的议价能力,并且在竞争性市场中对私利的追求能够实现“公平的”均衡。而在马克思那里,这一假定是无效的。他认为,权力及其影响使得资本家能够自私地榨干工人最后一滴油水,而工人则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对马克思来说,自私自利是资本主义最坏的方面之一。

为部分群体带来间接利益

然而古典经济学家觉得,一般来说,自由市场和支持理性自利假设的前提,相对于其他资源配置体制来说仍然要技高一筹。比如,美国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1885—1972)认为,满足人们寻求自我利益的私人企业,在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上比政府更有效率。奈特强调,企业家虽然为了能够获得利润而甘愿冒险,但也能在此过程中为他人创造工作岗位和财富。换句话说,追求自利是能够惠及社会上其他人的、创造财富的有效途径。

经济学理论

自由市场经济学认为,对自利的理性追求将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并且对增加经济福利是有利的。

然而,关于自由市场和追求自利有利于全社会的观点也经常受到批评。那些批评者认为,所谓涓滴效应在现实中几乎不会下滴到最贫困阶层。加拿大出生的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1908—2006)认为,涓滴经济学在“镀金时代”(20世纪初叶)已经受过检验。他说,那时这种经济学被形象地描绘成“马和麻雀理论”。他继续解释说,这是因为“如果你喂给马足够的燕麦,总有一些会遗漏到路边供麻雀吃”。换句话说,财富最大化,特别是存在权力垄断时,并不能惠及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并且可能增加不平等以及不公平的感觉。

追求自利的附带影响

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H.弗兰克(Robert H.Frank,1945— )在反对经济自利行为这一观点上走得更远。他认为,经济学鼓励人们拒绝合作和慷慨,鼓励人们更多地从自身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弗兰克同时发现,学习经济学时一旦受主流自利理论影响,人往往会变得更自私。换句话说,把自利奉为信条会让我们的行为变坏。

而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1899—1992)等自由市场的捍卫者则声称,认为追求自我利益意味着我们赞同自私,这是一种错误的等同。人们追求自利时,也可能会把自身人性培育得更好。亚当·斯密承认市场机制的高效,但他同时也是一位伦理学家,希望人们所渴求的不只是自利。虽然斯密被视为经济学之父,他还是意识到了垄断性权力的消极方面,以及对自利的追求可能导致社会问题和资源分配的不公。

我们原来只知道,那些不留心的自利行为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我们还知道,在经济上这种行为也同样站不住脚。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自私与利他主义、经济与伦理、关注个体与关注社会,其间的冲突并非不可调和。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某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如奥地利裔美国人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1881—1973)和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12—2006),之所以为自由市场辩护,恰恰因为他们坚信没有政府规制是好的,此时人们更有可能与邻里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有利于促进互惠性社会互动。自由主义者称其为“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并指出了由此从民间社会形成的诸多组织。换句话说,在没有政府干涉的情况下,人们更可能将其私利与地方社区和国家更广泛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冯·米塞斯确信,对私利的追求有益于社会。

然而,即使古典经济学能够提供可信的案例,证明竞争性自由市场内部人们自私行为的合理性,自由市场也仍然存在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s)或外部性(externalities,指经济行为给第三方带来的非蓄意结果)的问题。在著名的《福利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Welfare,1920)中,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Arthur Pigou,1877—1959)描述了那些可能对其他人产生溢出效应的经济行为。比如,火力发电厂燃烧化石燃料可能产生全球变暖、酸雨以及空气污染等“外部成本”,或者说“负外部性”。因此,对我们这一代人自我利益的追求,可能导致对地球和子孙后代的潜在的毁灭性成本。环境经济学家采纳了这种观点,他们强调对环境的重视应该压倒我们自私的物质主义欲望。

抉择时刻

在某些商业和贸易领域,弗里德曼和冯·米塞斯等自由市场经济学家关于自利能够促进社会福利的观点是正确的。然而,你可能同样赞成庇古和弗兰克的看法,他们认为,仅考虑自利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对其他人及环境的经济影响;否则,自私的行为就可能造成对我们自身及周围社会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