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利润
10.4.1 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润的构成及计算公式如图10-22所示。
图10-22 利润的构成及计算公式
10.4.2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1)营业外收入
①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如图10-23所示。
图10-23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②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如图10-24所示。
图10-24 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例10-40】紫竹公司将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净收益8000元转作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0
贷:营业外收入 8000
【例10-41】紫竹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总额为180000元,期末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180000
贷:本年利润 180000
(2)营业外支出
①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其核算的内容如图10-25所示。
图10-25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②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
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如图10-26所示。
图10-26 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
【例10-42】紫竹公司将已经发生的原材料意外灾害损失270000元转作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7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70000
【例10-43】紫竹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款滞纳金3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例10-44】紫竹公司将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出售,取得价款900000元。该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余额为1000000元,累计摊销额为1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0
累计摊销 100000
贷:无形资产 1000000
【例10-45】紫竹公司本期营业外支出总额为840000元,期末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840000
贷:营业外支出 840000
10.4.3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缴的一种税金。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公式如下: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1)当期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中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例10-46】紫竹公司2×19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77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0元,该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200000元;经查,紫竹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000元为税款滞纳罚金。假定紫竹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本例中,紫竹公司有两项纳税调整因素,一是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二是已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但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税款滞纳金,这两个因素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紫竹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纳税调整数=2200000-2000000+100000=30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977000+300000=2277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2277000×25%=569250(元)
【例10-47】紫竹公司2×19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0000元,该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1800000元。假定紫竹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时,超出的部分不得作为纳税扣除项目,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时,应按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作为纳税扣除项目,即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的部分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本例中,紫竹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低于计税工资,不属于纳税调整因素,紫竹公司又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因此紫竹公司2×19年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紫竹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0×25%=2500000(元)
【例10-48】紫竹公司2×19年全年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为10200000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紫竹公司本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即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可将其扣除。紫竹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200000-200000=10000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0×25%=2500000(元)
(2)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所得税加以调整计算后,据以确认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例10-49】承【例10-47】,紫竹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000元,年末数为55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0000元,年末数为200000元。紫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紫竹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递延所得税费用=(55000-40000)+(250000-200000)=65000(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2500000+65000=2565000(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565000
贷:应交所得税 2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000
10.4.4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由“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例10-50】紫竹公司2×19年有关损益类科目的年末余额如下(该公司采用表结法年末一次转损益类科目,所得税税率为25%)。
科目名称:结账前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元(贷)
其他业务收入 700000元(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元(贷)
投资收益 600000元(贷)
营业外收入 50000元(贷)
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0元(借)
其他业务成本 400000元(借)
税金及附加 80000元(借)
销售费用 500000元(借)
管理费用 770000元(借)
财务费用 200000元(借)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元(借)
营业外支出 250000元(借)
紫竹公司2×19年末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如下:
(1)将各损益类科目年末余额结转A“本年利润”科目:
①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7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
贷:本年利润 7500000
②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6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0
其他业务成本 400000
税金及附加 80000
销售费用 500000
管理费用 770000
财务费用 2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营业外支出 250000
(2)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合计7500000元减去借方发生额合计6300000元即为税前会计利润1200000元。假设将该税前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则应交所得税额=1000000×25%=250000(元)。假定将该应交所得税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后计算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280000元。
①确认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略。
②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280000
贷:所得税费用 280000
(3)将“本年利润”科目年末余额920000(7500000-6300000-280000)元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92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20000
本章实操要点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是收入核算的一个关键点,必须掌握五条原则。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
(3)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完工百分比法下,本期应确认的劳务收入及费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