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与财务工作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财务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为企业日后的财务核算、会计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必要的准则和依据。
其次,要核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我国对一般纳税人的记账报税规范性要求较高,对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的要求则相对低些,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0~13%,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通常为3%。
再次,根据纳税人类型设置账簿。
新成立的企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总账用于分类登记企业全部经济业务;明细账用于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较为细致。日记账包括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备查账是辅助性质的账簿,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性设立,不做强制规定。同时,企业还需要掌握建账方法、记账规则和填制要求,以使得企业记账报税相关工作专业、规范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建账的大致流程如下:
(1)根据企业性质,选择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
(2)依据企业的业务量及账务处理程序,准备账簿;
(3)合理选择会计科目,主要看行业和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
(4)财务软件系统信息初始化,建立账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