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什么是会计政策运用错误?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政策运用错误包括两类错误:会计政策选择错误和会计政策变更错误。
第一类错误:会计政策选择错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特定的环境下,在既定的可选择范围内,根据企业目标或管理当局自己的目标,对可供选用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会计政策只有在同一经济业务允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时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会计政策存在一个“选择”问题。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财务信息揭示的基础。会计事项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以及再次确认和计量都基于对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的选择和运用。所以,会计政策选择恰当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到财务信息使用者进行的经济决策的正确程度,从而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会计政策选择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会计过程的技术规范,但会计政策的选择绝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是一项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处理经济关系、协调经济矛盾、分配经济利益的重要措施。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往往因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会计结果,从而影响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导致各利益集团作出不同的决策,最终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果。因此,会计政策选择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规则和缺席安排,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是会计报告的编制者与相关经济利益集团博弈均衡的结果。实践证明,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正确选择,可以促进企业目标的完成,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如果会计政策选择错误,则会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常见的会计政策选择错误如下。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不正确。例如,某项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本应采用个别成本法更为合理,企业却选择采用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不正确。例如,企业对某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本应采用成本法,企业却选择采用权益法核算。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不正确。例如,企业对某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本应采用成本模式,企业却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不正确。例如,企业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初始入账成本本应包括购买价款和弃置费用,企业却只以购买价款进行计量,而没有考虑弃置费用。
(5)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正确。例如,某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的支出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却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不正确。例如,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企业却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7)收入的确认不正确。例如,企业确认的某项收入不同时满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
(8)借款费用的处理不正确。例如,某项借款的利息费用本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却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某项资产的成本。
(9)合并报表政策不正确。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合并范围的确定不正确等。
第二类错误:会计政策变更错误。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严格来说,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是对同一会计政策进行重新选择的结果。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必然会引起一定时期费用、成本、收入、利润、资产价值和税额等的变动,最终导致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经济后果。因此,会计政策变更的本质实际是一种社会利益的调整,对其能否实施有效的控制和规范,不但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会对整个国民经济良性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错误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不合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有三种情形:强制性变更、市场性变更和自发性变更。强制性变更是由于上一层会计制度的制定者强制性要求企业做出变更,不论企业的经管当局是否愿意都必须执行;市场性变更是指企业为了增强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和未来的资本运作能力等,所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且有半强制性变更的特点;自发性变更,是由于企业的经管当局根据其经营目标和环境变化,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做出适应性的会计政策变更,这种变更的目的是能对外提供有关企业的会计信息。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会计政策变更都是错误的。
(2)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在追溯调整法下,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