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中的鲜血
罗马社会的核心吊诡之处——粗暴的阶级划分和近乎宗教情怀式的共同体意识可以共存——是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共和国的基础显然是一场反对王权的革命。即使如此,驱逐塔克文和废除君主制度之后,平民发现自己照样受贵族阶层压迫。没有比这些贵族更势利的人了。他们有权穿昂贵的鞋子,声称自己能与诸神交流,甚至自称是诸神后裔。例如朱利安(Julian)家族就将自己的血统一直追溯至埃涅阿斯——一位特洛伊(Trojan)王室的王子,也是维纳斯(Venus)女神的儿子。这些贵族就是这么爱装腔作势。
事实上,罗马社会在共和国早年就显示出迈向僵化的危险趋势。不过,平民拒绝接受二等公民的身份,因此他们以他们唯一能用的方式还击:罢工。举行罢工的地点自然是阿文提诺丘,他们在那里定期发出威胁,说要实现雷慕斯当初的雄心,建造另一座城市。在山谷另一边生闷气的贵族无计可施,不情愿地做出若干让步。如此多年下来,阶级系统变得不那么固化,贵族和平民的两极化开始松动。平民们这样指出:“就因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罗马人出身低下而剥夺他当执政官的一切希望,这有公道可言吗?”
大家最后认定,这完全没有公道可言,所以公元前367年通过了一条法律,给予所有公民竞选国家最高官职的资格,而这原本是一项只属于贵族的特权。不过,因为人们承认贵族和诸神关系密切,一些祭司职位继续完全保留给贵族担任。对面临平民蜂拥竞争的贵族之家来说,这想必只是一个小小的安慰。
几个世纪之后,很多家族几乎完全凋零了。例如,朱利安家族发现,他们维纳斯后代的身份对争取执政官并没多少帮助:在200年间,他们只赢得过这个最高奖励两次。他们在世界上失去的不只是政治权力。他们搬到一个远离巴拉丁诺丘高地的山谷,那里居住着吵吵闹闹的、浑身散发着恶臭的穷人。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邻居沦落至贫民窟。苏布拉(Subura)先前只是一个小村,后来变成了罗马最乌烟瘴气的地区。朱利安家族的宅邸如同一条下水后的大船,渐渐被大批妓院、小酒馆,以及(最糟糕的是)一间犹太会堂所淹没。
所以,在罗马,出身显赫并不能保证什么。女神后代竟发现自己住在红灯区,这点说明了并非只有非常穷的穷人才需害怕失败的后果。在社会的每个阶层,公民都奋力赶上祖先的成就,能超过的话更好。共和国在原则乃至于实践上,都是由无情精英领导的。对罗马人来说,这的确是自由的意义。他们认为有一点不证自明:他们一路走来的整个历程都是通过不断竞争,从而摆脱奴役并迈向自由。这种社会模式的优越性体现在它击败了任何可以想到的替代方案。罗马人知道,如果他们仍是一个暴君或一个贵族小集团的奴隶,他们就永远不可能征服世界。“当人民获得自由之后,共和国的成就伟大得几乎难以想象。这种对荣耀的渴望燃烧于每个人心中。”最顽固的贵族也不得不承认这点。上层阶级也许认为平民阶级是一群浑身恶臭的乌合之众,但他们仍可能将抽象的罗马人民理想化,而这样的罗马人民当然没有臭味。
实质上,这类虚伪定义着共和国,它不是宪制的派生物,而是宪制最本质的东西。罗马人评断他们政治系统的方法并非询问它是否合情合理,而是问它是否行之有效。只有当他们政府的某个面向被证明无效或不公正时,他们才愿意抛弃它。他们不会考虑精简制度,正如他们不会考虑夷平罗马城然后重建。所以,许多世纪以来,共和国就像罗马城的结构一样,存在许多自相矛盾之处,形成了乱七八糟的大杂烩。就像罗马的街道构成一座迷宫那样,罗马人的公共生活也充满各种令人困惑的岔道,而且到处都是死胡同。不管共和国内部的竞争多么冷酷无情,它都是由一些复杂而灵活,同时又不可侵犯的规则架构而成。想驾驭它们需要一辈子的努力,除了天赋和勤奋之外,还需要人脉、金钱和空闲。这又带来进一步的自相矛盾之处:尽管共和国唯才是举的体制是真实且不讲人情的,但该体制却使一个只有富人才有能力投身政治的社会持久化了。个人也许会崛起,古老家族也许会衰落,但社会阶层制度始终不变。
对社会底层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带来了令人痛苦的矛盾感情。就法律规定来看,罗马人民的权力几乎没有极限:通过一系列不同的安排,他们可以投票选举官员、颁布法律和宣战。然后,制度只是一个镜厅。换个角度来看,人民主权会变成非常不同的东西。并非只有外国人才会困惑于罗马共和国的多变面貌。一个希腊分析家指出:“罗马人发现,他们说不准自己是贵族政体、民主政体还是君主政体。”
这并不是说,人民的权力只是一种幻觉。就连最杰出的行政官候选人都必须努力讨好选民,而且他们这样做时并不会感到有丝毫难为情。竞争性的选举对共和国的运作乃至共和国的自我形象来说,都至关重要。
决定谁能当选,当选什么职位,是自由人的特权,尤其是伟大的罗马自由人的特权——他们的征服已建立起一个世界范围的帝国。我们身处公共意见的浪潮中,必须关心人民的愿望,抚慰并培育他们,在他们看来要反对我们时,设法讨好他们。人民有权决定把荣誉给谁,如果我们不在乎荣誉,我们显然没必要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但若得到政治奖赏确实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就应该永远不倦于讨好选民。
人民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自己至关重要。他们就像任何选民一样,喜欢让想得到他们青睐的候选人忙个不停。在罗马共和国,“没有什么比民众更多变,比人民的愿望更难参透,比整个选举系统更难以预料”。但如果说罗马政治有很大的不可预料性,那么它还是有很多可以被很好预测的部分。不错,人民拥有投票权,但只有有钱人可望赢得公职,然而财富本身并不足以充分保证候选人胜选。罗马人具有强烈的趋炎附势的性格,喜欢投票给知名度非常高的家族,喜欢祖父、父亲、儿子这样一条线地选下来,以近乎麻木的规律性选出一个个贵族王朝。当然,一个罗马人不必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后才能分享统治阶级的偏见。就连最贫穷的公民的目标都不是改变社会,而是得到更多好处。认可不平等,是共和国公民愿为他们的共同体意识所付出的代价。那种曾让平民和贵族平起平坐的暴动已成为逝去已久的事——如今不仅不可能发生,而且几乎没办法想象会发生。
事情就是如此,对罗马共和国来说,它反映出一个典型的讽刺:就在平民取得胜利的那一刻,他们也摧毁了自己的革命运动。公元前367年,随着平民仕途上的限制被废除,有钱平民失去了一切与穷人站在同一阵线的诱因。他们改为投身于更有利可图的活动,例如操纵执政官选举和购买巴拉丁诺丘的地皮等。250年以后,他们最终变得和《动物庄园》(Animal Farm)中的猪没有两样,让人难以把他们和之前压迫他们的人区分开来。事实上在某些方面,他们占据了主宰地位。阶级战争让行政官职位不再是贵族的囊中之物,而常落在富有的平民身上。保民官的职位特别能让人大显身手。保民官不仅有权否决不喜欢的法案,还可以通过召开公众大会,让自己草拟的法案获得通过。贵族因被禁止竞选平民官职,只能怀着既憎恨又厌恶的心情成为旁观者。
当然,一个保民官若滥用权力,就会招致危险。如同大多数共和国的官职,他的职位既会带来机会,亦暗藏陷阱。不过,即使是用罗马政治生活的标准衡量,那些规范保民官行为的不成文规则也充满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保民官职位提供了几乎无限的贪赃枉法可能性,又被认为受到神明保护。自远古时代起,保民官的人身安全就不可侵犯,任何不理会这条规定的人都等同于对神明动武。不过保民官也有一些应尽的义务:在职期间不可离开罗马,家里总是对外开放。他必须密切关注人民的疾苦和抱怨,每次在街上被拦住都得停下来倾听,还要阅读公共纪念碑上呼吁赞成或反对某项新政策的涂鸦。无论一个保民官有多高傲,他都不能在公众面前表露出一丝一毫。有时,他甚至会装出一副来自贫民窟的平民腔调。罗马人称这类政治人物为“平民派”(populare),认为他们依赖同人民的接触来维持自己的政治地位。
然而,在维护人民利益的同时,一个“平民派”也必须尊重自己阶级的思想感情。那是一种需要高超技巧的平衡艺术。保民官会被显贵中的保守分子猜疑,主要是因为他的职位对拥有者有着极大诱惑。有一种风险一直存在:保民官为轻易获得民众拥戴,很容易推出一些极端和非罗马风格的改革。显然,贫民窟越膨胀,穷人的生活越困苦,这种风险也越大。
有一对出身无可挑剔的兄弟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和盖约·格拉古(Gaius Gracchus)最终就这么做了。先是提比略在公元前133年,然后是盖约在10年后利用他们的保民官职位,推动了一些有利于穷人的改革。他们建议把公共土地分成小块,然后分给大众,并以低于市价的价钱把谷物卖给大众;他们最让人吃惊的建议,是主张共和国应为最贫穷的士兵提供衣服。这些极端措施毫无意外地让贵族阶层大惊失色。在大多数贵族看来,格拉古兄弟对人民的关怀包藏祸心。不错,提比略不是自己阶级中第一位关心土地改革的人,但在他的同僚看来,他的家长式作风走得太远也太快。盖约的愿景让人更吃惊:他向往希腊式民主,希望打破阶级之间原有的权力关系,改由人民而非贵族主宰罗马。他的同僚都纳闷,除非一个贵族暗暗想成为一个独裁者,否则怎会提出这种主张?让他们觉得格外不祥的是,提比略结束一年的保民官任期后,马上寻求重新当选。同样,盖约也在公元前122年连任保民官。保民官也许是神圣的,但把持共和国的行为却不那么神圣。保护共和国的呼声两次响起,两次都获得了回应。提比略在一场激烈冲突中被人用凳脚打死,12年后的公元前121年,盖约也被贵族的打手杀死。他被斩首,头骨被注入铅。他死后,他的3000名追随者未经审判就遭到处决。
这是自驱逐国王以来首次有鲜血染红罗马街头。这些民间暴力事件的荒唐性质鲜明地反映了贵族们被害妄想症的程度,而君主独裁并非格拉古兄弟自罗马远古时代召唤回来的唯一鬼魂。例如,盖约会死在平民大业的最神圣地点——阿文提诺丘——并非偶然。他和他的支持者躲在那里,蓄意把他们的追求与古代平民的罢工联系起来。虽然穷人未为了支持他而起义,但大多数贵族都认为,他企图搅动蛰伏已久的阶级斗争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但报复行为也让他们不自在。杀人砍头很难算是一种文明人的行为。盖约被灌了铅的头骨是一个不祥的预兆:若共和国的常规遭到破坏,若它的基础有所动摇,将会发生什么事。它也是一个警告:罗马不喜欢激烈变动。毕竟,如果没有一个由共享的假设、先例和过去维系的共同体,共和国又是什么?抛弃传统就是走向深渊。如果共和国失败了,罗马人不是沦为野蛮人,就是沦为独裁者的臣民。
这里存在着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个悖论:鼓励公民饥渴地追求威望,使他们自吹自擂、相互竞争,由此产生出一种会吓坏对手的侵略性,同时又孕育出自我瘫痪的种子。这是格拉古兄弟的真正悲剧。他们确实关心自己的荣耀(毕竟他们是罗马人),但他们也对改善其他公民的命运怀有热烈的使命感。两兄弟都大胆地尝试解决罗马多种明显的问题。就此而言,格拉古兄弟是为理想而牺牲的烈士,但他们的贵族同侪却很少这样看。共和国并不区分政治目标和个人野心。影响力来自权势,权势来自影响力。格拉古兄弟的命运彻底证明了,任何将根本性改革强加于共和国的企图都会被诠释为独裁统治。不管动机多么理想主义,彻底改变的计划总会沦为自相残杀的竞争。他们用死亡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死也毁掉了他们的改革。他们之后的保民官在推行改革时将更加谨慎,社会革命将永久遭到抑制。
共和国就像罗马城本身,因为巨大的内部张力总看似处于爆炸边缘。但正如罗马自己不仅挺住了而且还在继续膨胀,共和国的体制每遇到一次危机都会变得更牢固。所以,为何罗马人不应抓紧一种将他们带往巨大成功的秩序?它也许令人感到挫败,也许面貌多样且复杂,但这些特质正好让它得以吸收冲击、消化动荡,并在每次灾难后更新自己。罗马人在将世界搞得天翻地覆后,对于他们的共和国能保持不变应备感欣慰。同一种共同体的亲密感维系着该共同体的公民,相同的竞争循环使人们聚集于竞争的年代,同一批机构架构着共和国的种种事务。
甚至,染红街头的血迹大概也很容易擦拭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