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与应急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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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旱灾害

一、干旱灾害的概念

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导致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干旱灾害是因长时间的缺水逐渐孕育而造成的一种渐进性灾害。从气候角度讲,主要表现为长时期的降水偏少;从水文角度讲,主要表现为地表水匮乏,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短缺。

干旱灾害是渐变发展的,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影响范围逐渐扩大,其影响效应具有累积性和滞后性,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难以准确判定。与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不同,干旱灾害一般不会对人类社会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以及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毁坏,但带给人类社会的影响和损失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干旱灾害的形成

根据灾害成灾机制,形成干旱灾害必须具备致灾因子、承灾体和孕育环境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在干旱灾害的形成过程中缺一不可,只是对灾情程度所起的作用不同。

干旱致灾因子是灾害风险分析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干旱致灾因子的危险性是指造成干旱灾害的自然变异因素及其异常程度,如天然降水异常偏少或气温异常偏高的程度等,其危险指数一般由干旱强度和发生概率共同决定。

干旱承灾体是指可能受到干旱缺水威胁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系统,包括农业、牧业、工业、城市、人类和生态环境等。一个地区承灾体的价值密度越高,可能遭受的损失就越大,风险也就越高。

干旱孕育环境包括自然孕育环境和社会经济孕育环境,自然孕育环境有地形地貌特征、气候条件、水文条件等,社会经济孕育环境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作物种植结构、基础灌溉设施建设、防旱抗旱保障体系建设以及人们防旱抗旱意识等。在相同的致灾强度下,灾情会因设防能力、经济水平和人类对干旱灾害的反应不同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三、干旱灾害的特点

1.干旱灾害面积大,但分布不均匀

据统计,我国每年农田受旱涝灾害的面积约占总播种面积的27%,而其中60%左右是旱灾。全国各大区都会有旱灾出现,但分布不均匀,其中黄、淮、海地区占全国受旱灾面积的50%左右,长江中下游也是多旱灾的地区,这两个地区就占了全国受旱灾总面积的60%以上。

2.干旱灾害出现频繁,有时持续时间较长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受季风气候影响,在全国境内,局地性或区域性的干旱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例如,据研究,在1979—1991年,其中有8年是在华北、东北及华南出现干旱,另有2年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南方地区出现干旱,2年出现了全国性干旱,1年为长江流域干旱。在华北地区,1951—1980年中出现较大范围干旱的就有12年,中等范围干旱的有11年,其余7年出现了范围较小的干旱;而这一时期长江流域也有28年出现了不同范围的干旱。

从干旱持续时间看,许多地区会出现春夏连旱或夏秋连旱,有时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例如,华北地区干旱的持续时间一般在1~2个月或4~5个月,有些年份干旱持续时间特长,如1957年、1965年、1968年、1972年和1986年的干旱长达5~7个月。又如长江流域常会出现伏旱,但有的年份有些地区会出现连续干旱,例如1988年长江流域出现了伏旱,而其中湖南、湖北、上海、江苏、安徽、贵州等省(直辖市)出现了春夏连旱或夏伏秋连旱,持续时间一般在40天以上,部分地区达50~70天。1994年6—8月江淮地区出现了严重伏旱,安徽、江苏、湖北等省伏旱持续时间达40~50天,长的达2个月以上,这一年在全国不少地区还出现了春旱,秋旱范围更广,主要分布在江南、华南、华北和西北东部等地。

3.干旱常伴随高温同时出现

许多干旱灾害出现的同时,往往伴随高温,致使旱情加重,这种情况在长江流域伏旱期更明显。例如,1985年出现了夏伏连旱,6—8月久晴少雨,气温很高,天气燥热,日平均气温都在30℃以上,鄂西北、鄂东南及三峡河谷地区极端最高气温达38~40℃。

四、干旱与干旱灾害的区别

干旱与干旱灾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形成机制上。干旱主要是由降雨偏少或气温偏高等气象因素异常所导致的,属于自然现象;而干旱灾害则是干旱和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耦合的特定产物。干旱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灾害,只有当干旱对人类社会或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才演变成干旱灾害。干旱只是起因,不是干旱灾害形成的唯一条件;干旱灾害是结果,其成因还与区域社会经济基础、抗旱减灾能力等多种因素相关。在相同的干旱强度下,灾情会因抗御能力、经济水平和人类对干旱的反应不同而呈现较大的差异。

研究干旱,侧重于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开展,包括干旱的物理形成机制、气候驱动机制与模式、干旱的识别技术及预测技术等。研究干旱灾害,侧重于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开展,涉及水利、气象、农业、物理和社会等多个学科,包括干旱灾害成灾机制、时空演变、风险评估、影响评价、趋势预测以及防灾减灾措施等。

干旱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人类无法控制它的发生,更不可能消灭它,所以干旱发生后,人类只能设法去适应它。干旱灾害则与人类社会活动密切相关,且人类社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放大或缩小干旱灾害的影响作用,因此人类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行为减轻干旱灾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