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光伏发电产品并网认证
产品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一般来说,对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为强制性认证,即“以法制强制执行的认证制度”。我国从2002年起实行3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强制认证制度,并颁布了第一批认证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其他产品实行自愿性认证制度。光伏发电并网产品因未列入强制认证产品目录,可以选择做自愿性产品认证。
2006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鼓励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石化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81MW。2009年国家能源局开展“金太阳”工程,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50%或以上的投资补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分别批准了206MW和152MW的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达到了893MW。2011—2012年,美国针对我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调查,给我国光伏产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为使国内光伏企业走出内忧外患的困境,国家能源局在2012年7月颁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建设光伏电站是光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关键性举措,是未来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国家能源局、住建部等多个部委支持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密集出台,国内光伏产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万kW,201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式光伏发电可谓是“两翼齐飞”,分别新增19.44GW和33.62GW。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130.25GW,占全国总电源装机容量的7.3%,共有10个省份装机容量超7GW,其中山东最多,达10.52GW。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连续几年出现“6.30”“12.30”抢装潮,导致设备生产、电站施工质量下降,度电成本不断降低,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光伏并网关键设备质量堪忧。
回顾我国光伏产业十几年的发展之路,光伏发电并网产品作为光伏电站的关键设备,其检测认证的必要性已经获得行业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