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生态湖泊与美丽湖北的愿景对策
4.1 创新依法治湖方式,加大法制建设力度
严格执行涉湖法律法规,加大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力度。建立和完善湖泊保护的部门联动机制等10项法律制度和16项禁令。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湖泊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湖泊保护绩效目标管理。统筹涉湖执法力量,加大湖泊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湖泊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控,使湖泊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2 凝聚社会合力,加强湖泊管理
创新湖泊管理与保护思路,实现政府管理向社会化管理的转变。环保、水利、农林等政府部门管理湖泊必不可少;除此之外,建立多层次、多方式的民间监督机制,发挥公众在湖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的湖泊保护意识,树立保护和改善湖泊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参与湖泊保护工作。
4.3 有计划实现“两退”,让湖泊休养生息
加强湖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修复,推动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努力恢复天然湖泊水域面积,把形态保护、水质保护、功能保护、生态保护作为刚性约束。
4.4 实施江河湖泊连通,构建循环生态体系
坚持山水田林湖的生命共同体思想,科学编制湖泊保护规划,合理确定湖泊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岸线利用等控制指标,确保湖泊数量不减、面积不萎缩、水质不污染。推进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连通有序、通畅自然、循环良性、生态健康、引排得当、蓄泄兼顾、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格局。如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着力构建东沙湖连通、青山江湖连通、九峰渠连通、严东严西湖连通、严东湖北湖连通、北湖与长江连通等工程。谋划联动与和谐生态环境治理策略,激活江湖、湖湖内连功能,实现江湖、湖湖水体互换,营造循环流动的水环境。
4.5 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人工生态修复
整合水利、环保、农林等各部门的涉湖政策和资金资源,推进“一湖一策、一湖一景”建设,把湖泊建设成水清岸绿、生物多样的水生态景点;成为水系连通、旱涝无忧的水安全景点;打造传承文明、人水和谐的水文化景点[5],确保湖北省湖泊的永续利用。
健康湖泊即生态湖泊,实现湖泊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促进美丽湖北建设。按照“五个”湖北要求(即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携手并肩、加强协作,奋力推进湖泊保护和利用工作,让湖泊既是全省人民的钱袋子,又是荆楚儿女的精神家园,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愿景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