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动齐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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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投资控制(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建立工程投资约束激励机制,依据国家基本建设和资金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规定》(国调委发〔2008〕1号),之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颁发了《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编制办法(暂行)》和《南水北调工程价差报告编制办法(暂行)》等相应配套办法。

一、工程投资的静态控制

工程静态投资是指国家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在各设计单元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工程静态投资控制工作的重点放在设计阶段,同时兼顾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建立投资控制体系

项目法人成立了投资控制的各级机构或部门,明确职责与分工,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形成项目法人完整的投资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在投资控制上设置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工程部、总工办、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现场建管机构等,各部门、现场建管机构按照相应职能实行分级控制、相互协作、互相校核的工作机制。总工办负责技术审查,对所有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进行技术把关;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施工图纸审查,工程变更费用审查,并且负责工程变更后单价最后审定等;财务部从财务角度对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建管机构参与招标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审查,并对监理机构审批的承包人的计量工程量进行审核。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同时建立健全各项投资控制规章制度,共印发各项规定及办法8项,如《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计量支付管理规定(试行)》(鲁调水企字〔2007〕103号)、《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试行)》(鲁调水企字〔2007〕104号)、《合同文件管理规定(试行)》(鲁调水企字〔2007〕105号)、《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试行)》(鲁调水企字〔2007〕106号)、《限额包干费用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自建项目现场建设管理现场机构的若干规定》等,这些规章制度对工程投资控制、促进工程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二)设计阶段采取的控制措施

各设计单元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实施过程中,着力扭转设计单位长期以来重技术轻经济的倾向,严格控制任意提高设计标准和扩大设计规模,鼓励设计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工程设计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上,深挖潜力。

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的深度要满足各阶段工程要求,并与初设批复进行工程量、投资对比分析,禁止设计单位随意变更。对部分工程内容采用限额设计的方式来控制投资。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组织相关职能处室、现场建管机构并邀请专家召开设计审查会,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在工程技术与经济方面严格把关,从而进行投资控制。

(三)工程招投标阶段采取的控制措施

(1)对工程进行合理划分标段,有利于工程建设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有效降低工程建设管理费。

(2)采用招投标制,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成本,并吸引国内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信用度高的企业来参与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3)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是本阶段投资控制最为直接的措施,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科学合理控制投资。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通过组织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文件审查会,明确招标文件中的核心条款包括评标办法、合同类型选择、风险承包范围的确定、工程量计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以上均与投资控制息息相关。

(4)在招标过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采取限价措施,防止施工企业围标、串标,确保各标段中标价不超批复概算。

(5)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直接建设管理的设计单元工程项目主要有16个:韩庄运河段工程中的万年闸泵站、韩庄泵站;穿黄河工程中的南区工程;济南至引黄济青段工程中的济南市区段工程、东湖水库、双王城水库、明渠段、陈庄输水段工程;南四湖至东平湖段工程中的长沟泵站工程、邓楼泵站工程、梁济运河、柳长河;鲁北段工程的大屯水库、小运河、七一·六五河等工程;调度运行管理系统。

这16个设计单元工程国家批复建安部分相应清单部分投资总计81亿余元,招标合同额总计69亿余元,没有超出国家概算批复,处于总体可控状态。

(四)工程施工阶段采取的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加强投资管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等一系列措施。

(1)在建设管理方面,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问题;按照工程进度计量工程款,并及时向承包方支付进度款;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变更工程价款;以合同为依据,处理各种可能的索赔。优化设计方案,慎重处理设计变更、设计修改,事前对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从而控制工程投资。

(2)实行工程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监理队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投资控制的作用,尤其是在计量、计价、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工程变更方案审查及变价审核等方面。

(3)加强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内部计量支付管理,由现场建管机构、计划合同部、财务部分级复核监理出具的计量支付资料,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4)为确保工程计量支付准确、合规、公正、高效,加强投资控制能力,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采用邀标的方式选定了四家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其中三家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分设计单元对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一家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对前三家机构的审计成果进行复审。

(5)加强工程保险工作,控制工程投资风险。成立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保险工作办公室,从穿黄河工程开始,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和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为工程保驾护航,转移工程风险,节省投资。

(6)加强完工结算工作,把好投资控制最后一关。规范了编制完工结算的表格及要求,在完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复核,修正进度付款中未发现的错误,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二、工程投资的动态管理

工程动态投资是指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施中建设期贷款利息以及因价格、国家政策调整(含税费、建设期贷款、汇率等)和设计变更等因素变化发生超出原批准静态投资的部分。

(一)项目管理预算及价差报告的编制

项目管理预算及价差报告的编制原则上委托原工程设计的单位编制,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项目管理预算在设计单元工程主体建筑工程招标完成4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价差报告的编制时间为:工期不超过30个月的设计单元工程,原则上在主体工程完成后编制价差报告;工期超过30个月的,在工期过半和主体工程完工后分两次编制价差报告。

项目管理预算、价差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组织初审后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批。

(二)对施工单位的价差调整管理

为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分担主要材料价格变动风险,促进工程建设,根据《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规定》(国调委发〔2008〕1号)、《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编制办法(暂行)》(国调办投计〔2008〕154号)、《南水北调工程价差报告编制办法(暂行)》(国调办投计〔2008〕155号),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制定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价差调整实施办法。

价差调整实施范围包括由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直管的各设计单元工程。

价差调整的内容包括人工费和钢筋、水泥、柴油、木材、砂、碎石、块石。人工费价差按照工程所在省、市居民价格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如价格指数小于1.00不进行调整;材料价差调整以投标时工程所在地级市建筑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与工程投标时采用的材料价格之高值为基准价,实际施工期工程所在地级市建筑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价格高于基准价调正差,反之调负差,按照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逐月计算价差。

价差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价差支付按照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核准价差金额的80%支付,剩余价差资金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对2011年6月底以前所发生的价差单独予以调整。

施工期内,钢筋、水泥、柴油、木材、砂、碎石、块石按照工程所在地级市建筑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进行调整,如所在地级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期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或材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以发包、承包及监理三方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认的价格为准。

进行价差调整的月工程量必须是验收合格的单元工程量,以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人工费、材料消耗量计取范围为投标文件中已编制单价分析表的清单项目和变更工程中已确定单价组成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未编制单价分析表的清单项目、施工措施项目及发包方集中采购的项目不参与调整。若投标文件的清单项目对应的单价分析表中消耗量异常时,参照相关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

钢筋、水泥、柴油、木材、砂、碎石、块石单位消耗量的计算原则:

(1)钢筋、木材、块石单位消耗量为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对应的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位工程量消耗量。

(2)水泥、砂、碎石单位消耗量。

1)混凝土(砌石)清单项目:水泥、砂、碎石单位消耗量为混凝土(砌石)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对应的单价分析表中的混凝土(砂浆)单位工程量消耗量×经监理批准的实际混凝土配合比单位水泥(砂、碎石)用量。

2)水泥土、砂石垫层等项目:水泥、砂、碎石单位消耗量为清单项目及变更项目对应的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位工程量消耗量。

(3)柴油单位消耗量为单位工程量台时(台班)消耗量×每台时(台班)定额柴油用量。

单位台时(台班)消耗量为土方工程项目对应的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位工程量消耗量。

每台时(台班)定额柴油用量为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土方施工机械对应的柴油用量。

价差调整报告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监理单位、现场建管局审查,由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组织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