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干旱灾害风险评估
从干旱灾害风险的内涵来看,干旱灾害风险是干旱事件对承灾体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期望),即可认为“风险=发生概率×损失”;从干旱灾害风险形成机理来看,干旱灾害风险是“危险性”“暴露度”“脆弱性”“抗旱能力”四个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综合风险的内涵与形成机理,设定如表2.1所示的指标体系:目标层为区域干旱灾害风险(R);准则层由危险性(H)、暴露度(E)、脆弱性(V)以及防灾减灾能力(RE)四方面指标构成;方案层为针对准则层所选取的影响干旱灾害的主要因子。
表2.1 干旱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自然灾害风险理论,可将风险评价模型概化为:
针对农业干旱灾害风险,将式(2.11)细化为区域作物干旱灾害风险损失价值量模型:
式中:LV为某一评价单元作物干旱灾害风险损失价值量;k为保浇地面积占比,其大小可反映评价单元的抗旱能力;MV为无旱条件下作物产量的价值量,大小可反映暴露度;i为干旱等级,取值为1(轻微干旱)、2(中等干旱)、3(严重干旱)和4(极端干旱);j为作物类型;Pij为干旱发生的概率,其大小可反映危险性;Dij为指定等级干旱的条件下,某一作物的损失率,其大小可以反映脆弱性,可通过灾损拟合获取,即基于历史灾损数据,构建旱灾损失率与干旱特征之间的关系。
该方法可降低主观判断,提高结果可靠性。可基于聚类分析法,以历史灾损为样本,将其分为轻旱、中旱、重旱和极旱四类,每一类的中值定义为不同干旱等级的平均损失率。式(2.12)一方面符合自然灾害风险理论中的风险评价模型,另一方面,所得到的干旱灾害风险损失价值量表征的是干旱事件对承灾体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也符合干旱灾害风险的内涵。
根据干旱灾害风险损失量可进一步获取综合风险损失率,即干旱灾害风险损失量占农作物总产量价值量的比例,其大小可反映评价单元单位产量价值量干旱灾害风险损失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但干旱灾害风险损失率为损失相对值,而干旱灾害风险损失量为损失的绝对值,本书的研究分别将干旱灾害风险损失率和损失量标准化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各评价单元干旱灾害风险损失指数。
式中:RD为综合干旱灾害风险损失指数;Q和S分别为干旱灾害风险损失量和干旱灾害风险损失率标准化后的结果。
标准化过程如式(2.15)、式(2.16)所示。
式中:Q和S分别为某一评价单元标准化后的干旱灾害风险损失量和干旱灾害风险损失率。
采用上式可得到不同评价单元综合干旱灾害风险损失指数,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其分成5级: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和高风险,从而对不同区域的干旱灾害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详细滦河流域计算案例见本书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