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体污染
一、天然水的污染及主要污染物
1.水体污染
水污染主要是由于人类排放的各种外源性物质进入水体后,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超出了水体本身自净作用所能承受的范围,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1,6]。
2.污染源
造成水体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向水体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施用化肥、农药及城市地面的污染物被水冲刷而进入水体;随大气扩散的有毒物质通过重力沉降或降水过程而进入水体等。
按照污染源的成因进行分类,可以分成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两类。自然污染源是因自然因素引起污染的,如某些特殊地质条件(特殊矿藏、地热等)、火山爆发等。由于现代人们还无法完全对许多自然现象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因此也难控制自然污染源。人为污染源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形成的污染源,包括工业、农业和生活等所产生的污染源。人为污染源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不加控制的人为污染源对水体的污染远比自然污染源所引起的水体污染程度严重。人为污染源产生的污染频率高、污染的数量大、污染的种类多、污染的危害深,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按污染源的存在形态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点源污染是以点状形式排放而使水体造成污染,如工业生产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它的特点是排污经常,污染物量多且成分复杂,依据工业生产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规律,具有季节性和随机性,它的量可以直接测定或者定量化,其影响可以直接评价。而面源污染则是以面积形式分布和排放污染物而造成水体污染,如城市地面、农田、林田等。面源污染的排放是以扩散方式进行的,时断时续,并与气象因素有联系,其排放量不易调查清楚。
3.天然水体的主要污染物
天然水体中的污染物质成分极为复杂,从化学角度分为四大类[1,6]。
无机无毒物:酸、碱、一般无机盐、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
无机有毒物:重金属、砷、氰化物、氟化物等。
有机无毒物: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
有机有毒物:苯酚、多环芳烃、PCB、有机氯农药等。
水体中的污染物从环境科学角度可以分为耗氧有机物、重金属、营养物质、有毒有机污染物、酸碱及一般无机盐类、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质、热污染等[1,6]。
(1)耗氧有机物。
生活污水、牲畜饲料及污水和造纸、制革、奶制品等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木质素等有机物,他们属于无毒有机物。但是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经过微生物的生化作用,最终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简单的无机物。在有机物的微生物降解过程中,会消耗水体中大量的溶解氧,水中溶解氧浓度下降。当水中的溶解氧被耗尽时,会导致水体中的鱼类及其他需氧生物因缺氧而死亡,同时在水中厌氧微生物的作用下,会产生有害的物质如甲烷、氨和硫化氢等,使水体发臭变黑。
一般采用下面几个参数来表示有机物的相对浓度。
生物化学需氧量(BOD):指水中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所需的氧量,用BOD来表示,其测定结果用mg/L O2表示。因为微生物的活动与温度有关,一般以20℃作为测定的标准温度。当温度20℃时,一般生活污水的有机物需要20天左右才能基本完成氧化分解过程,但这在实际工作中是有困难的,通常都以5天作为测定生化需氧量的标准时间,简称5日生化需氧量,用BOD5来表示。
化学需氧量(COD):指用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消耗的氧化剂的量折换成氧当量(mg/L),用COD表示。COD越高,表示污水中还原性有机物越多。
总需氧量(TOD):指在高温下燃烧有机物所耗去的氧量(mg/L),用TOD表示。一般用仪器测定,可在几分钟内完成。
总有机碳(TOC):用TOC表示。通常是将水样在高温下燃烧,使有机碳氧化成CO2,然后测量所产生的CO2的量,进而计算污水中有机碳的数量。一般也用仪器测定,速度很快。
(2)重金属污染物。
矿石与水体的相互作用以及采矿、冶炼、电镀等工业废水的泄漏会使得水体中有一定量的重金属物质,如汞、铅、铜、锌、镉等。这些重金属物质在水中达到很低的浓度便会产生危害,这是由于它们在水体中不能被微生物降解,而只能发生各种形态相互转化和迁移。重金属物质除被悬浮物带走外,会由于沉淀作用和吸附作用而富集于水体的底泥中,成为长期的次生污染源;同时,水中氯离子、硫酸离子、氢氧离子、腐殖质等无机和有机配位体会与其生成络合物或螯合物,导致重金属有更大的水溶解度而从底泥中重新释放出来。人类如果长期饮用重金属污染的水、农作物、鱼类、贝类,有害重金属为人体所摄取,积累于体内,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致病甚至危害生命。例如,金属汞中毒所引起的水俣病,1956年,日本一家氮肥公司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汞,这些废水排入海湾后经过生物的转化,形成甲基汞,经过海水、底泥和鱼类的富集,又经过食物链使人中毒,中毒后产生发疯痉挛症状。人长期饮用被镉污染的河水或者食用含镉河水浇灌生产的稻谷,就会得“骨痛病”。病人骨骼严重畸形、剧痛,身长缩短,骨脆易折。
(3)植物营养物质。
营养性污染物是指水体中含有的可被水体中微型藻类吸收利用并可能造成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的植物营养元素,通常是指含有氮元素和磷元素的化合物。
(4)有毒有机物。
有毒有机污染物指酚、多环芳烃和各种人工合成的并具有积累性生物毒性的物质,如多氯农药、有机氯化物等持久性有机毒物,以及石油类污染物质等。
(5)酸碱及一般无机盐类。
这类污染物主要是使水体pH值发生变化,抑制细菌及微生物的生长,降低水体自净能力。同时,增加水中无机盐类和水的硬度,给工业和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因素,也会引起土壤盐渍化。
酸性物质主要来自于酸雨和工厂酸洗水、硫酸、粘胶纤维、酸法造纸厂等产生的酸性工业废水。碱性物质主要来自造纸、化纤、炼油、皮革等工业废水。酸碱污染不仅可腐蚀船舶和水上构筑物,而且改变水生生物的生活条件,影响水的用途,增加工业用水处理费用等。含盐的水在公共用水及配水管内留下水垢,增加水流的阻力和降低水管的过水能力。硬水将影响纺织工业的染色、啤酒酿造及食品罐头产品的质量。碳酸盐硬度容易产生锅垢,因而降低锅炉效率。酸性和碱性物质会影响水处理过程中絮体的形成,降低水处理效果。长期灌溉pH>;9的水,会使蔬菜死亡。可见水体中的酸性、碱性以及盐类含量过高会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危害。但水体中盐类是人体不可缺少的成分,对于维持细胞的渗透压和调节人体的活动起到重要意义,同时,适量的盐类亦会改善水体的口感。
(6)病原微生物污染物。
病原微生物污染物主要是指病毒、病菌、寄生虫等,主要来源于制革厂、生物制品厂、洗毛厂、屠宰厂、医疗单位及城市生活污水等。危害主要表现为传播疾病:病菌可引起痢疾、伤寒、霍乱等;病毒可引起病毒性肝炎、小儿麻痹等;寄生虫可引起血吸虫病、钩端旋体病等。
(7)放射性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排放的放射性物质。随着核能、核素在诸多领域中的应用,放射性废物的排放量在不断增加,已对环境和人类构成严重威胁[7,8]。
自然界中本身就存在着微量的放射性物质。天然放射性核素分为两大类:一类由宇宙射线的粒子与大气中的物质相互作用产生,如14C(碳)、3H(氩)等;另一类是地球在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核素及其衰变产物,如238U(铀)、40K(钾)、87Rb(铷)等。天然放射性物质在自然界中分布很广,存在于矿石、土壤、天然水、大气及动植物所有组织中。目前已经确定并已做出鉴定的天然放射性物质已超过40 种。一般认为,天然放射性本底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体和动物的健康[7,8]。
人为放射性物质主要来源于核试验、核爆炸的沉降物,核工业放射性核素废物的排放,医疗、机械、科研等单位在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时排放的含放射性物质的粉尘、废水和废弃物,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人们对于放射性的危害既熟悉又陌生,它通常是与威力无比的原子弹、氢弹的爆炸联系在一起的,随着全世界和平利用核能呼声的高涨,核武器的禁止使用,核试验已大大减少,人们似乎已经远离放射性危害。然而近年来,随着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在工农业、医疗、科研等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放射线危害的可能性却在增大[7,8]。
环境放射性污染物通过牧草、饲草和饮水等途径进入家禽体内,并蓄积于组织器官中。放射性物质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破坏机体内某些大分子如脱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蛋白质分子及一些重要的酶结构。结果使这些分子的共价键断裂,也可能将它们打成碎片。放射性物质辐射还能够产生远期的危害效应,包括辐射致癌、白血病、白内障、寿命缩短等方面的损害以及遗传效应等[7,8]。
(8)热污染。
水体热污染主要来源于工矿企业向江河排放的冷却水,其中以电力工业为主,其次是冶金、化工、石油、造纸、建材和机械等工业。它主要的影响是:使水体中溶解氧减少,提高某些有毒物质的毒性,抑制鱼类的繁殖,破坏水生生态环境进而引起水质恶化。
二、水体自净
污染物随污水排入水体后,经过物理、化学与生物的作用,使污染物的浓度降低,受污染的水体部分地或完全地恢复到受污染前的状态,这种现象称为水体自净[6]。
1.水体自净作用
水体自净过程非常复杂,按其机理可分为物理净化作用、化学及物理化学净化作用和生物净化作用。水体的自净过程是三种净化过程的综合,其中以生物净化过程为主。水体的地形和水文条件、水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水温和溶解氧的浓度、污染物的性质和浓度都会影响水体自净过程[6]。
(1)物理净化作用。
水体中的污染物质由于稀释、扩散、挥发、沉淀等物理作用而使水体污染物质浓度降低的过程,其中稀释作用是一项重要的物理净化过程。
(2)化学及物理化学作用。
水体中污染物通过氧化、还原、吸附、酸碱中和等反应而使其浓度降低的过程。
(3)生物净化作用。
由于水生生物的活动,特别是微生物对有机物的代谢作用,使得污染物的浓度降低的过程。
影响水体自净能力的主要因素有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溶解氧、水温、流速、流量、水生生物等。当排放至水体中的污染物浓度不高时,水体能够通过水体自净功能使水体的水质部分或者完全恢复到到受污染前的状态。但是当排入水体的污染物的量很大时,在没有外界干涉的情况下,有机物的分解会造成水体严重缺氧,形成厌氧条件,在有机物的厌氧分解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等有毒臭气。水中溶解氧是维持水生生物生存和净化能力的基本条件,往往也是衡量水体自净能力的主要指标。水温影响水中饱和溶解氧浓度和污染物的降解速率。水体的流量、流速等水文水力学条件,直接影响水体的稀释、扩散能力和水体复氧能力。水体中的生物种类和数量与水体自净能力关系密切,同时也反映了水体污染自净的程度和变化趋势。
2.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因此又称为水体负荷量或纳污能力。水环境容量是制定地方性、专业性水域排放标准的依据之一,环境管理部门还利用它确定在固定水域到底允许排入多少污染物。水环境容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稀释容量也称差值容量,二是自净容量也称同化容量。稀释容量是由于水的稀释作用所致,水量起决定作用。自净容量是水的各种自净作用综合的去污容量。对于水环境容量,水体的运动特性和污染物的排放方式起决定作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