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1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程序的认知
2.1.1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程序、管理及要求的概述
由于安防工程是关系着公共安全的工程,因此无论是从事这类工程的企业,还是这类工程的实施过程,都应严格纳入行业管理并遵照国家有关的法规进行。对于安全防范工程来说,从用于工程的设备、器材的生产、销售,到某一具体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检测与验收,都要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都要实行许可证的管理制度;都要纳入安全防范工程的管理之中。
安全防范工程实施程序与管理要求,目前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去执行。这一标准无论是对于从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来讲,还是从事安全防范工程的管理部门来讲,都是应该准确和熟练掌握的。
安全防范系统实施程序、管理及要求的一般规定如下。
(1)凡从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从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揽安全防范工程时,应先到辖区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办理验证手续。在开工之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进行方案论证及办理其他有关开工审批手续;施工之后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检测及工程的竣工验收。
(3)安全防范工程应确定其风险等级并根据其风险等级及工程投资金额划分工程规模。工程规模分为三级:一级工程,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二级工程,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三级工程,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风险等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定。目前对金融系统、文博系统、国防军事等部门都有明确的风险等级标准,其他部门可参照确定。
(4)从事安全防范工程的企业,其设计、施工的资质证书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从事设计、施工的工程规模应按其资质证书的等级进行:一级资质,可从事各种工程规模的安全防范工程;二级资质,可从事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规模的安全防范工程;三级资质,可从事三级以下(含三级)工程规模的安全防范工程。
(5)无论具有几级资质证书,无论从事几级工程规模的安全防范工程,均应严格遵照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安全防范工程的全过程。
2.1.2 工程项目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指公安技防部门按照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安防工程项目的各方面管理工作。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一级、二级工程先由地、市级公安技防部门进行初审,审毕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公安厅技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设计方案的论证、审核、工程验收等管理工作;三级工程则由地、市公安技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设计方案的论证、审核及工程验收等管理工作。
1.三级工程的管理
对于三级工程的管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手续上的简化(比如可不搞由专家组进行的方案论证与审核),但必须进行设计文件的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并且要求应具备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准确和齐全。三级工程的具体管理程序如下。
(1)开工手续。三级工程在开工之前,应上报辖区地、市级公安技防部门进行审批并下达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2)审批程序。
1)上报材料。将上述各项材料签字盖章后,报至辖区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核。
2)审批时的注意事项:①资料是否齐全;②每一个单项材料内容要件是否完备及准确;③审批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申请书)中应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完备。
(3)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应具备的资料(技术文件)有:①建设单位填写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表中应含有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培训报告、工程费用决算表和工程维修保障措施等;②工程开工时的设计资料和工程竣工后的技术文件(包括完工后实际的平面布防图、施工管线图、系统构成图等);③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2)工程验收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有:①根据开工时的设计资料、竣工后的实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及对应的规范进行工程验收;②清点设备器材数量及型号是否与设计相一致;③前端所防范的区域及系统功能是否达到设计书中的要求。
3)写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①组织验收的部门(如××公安局技防办会同××建设单位)、验收的时间、地点;②写出对整个系统的评价(针对上述的几点内容,得出评价,评价意见可分为“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需限期整改”等等);③指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此项可分为“问题”及“建议”两种类型,“问题”是应该和必须整改的内容,“建议”是属于建议性的改进意见或完善的意见;④对于问题,应提出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应签署复验意见;⑤验收完毕后,将验收材料存档(市局、甲方、乙方各一份)。
2.一级、二级工程的管理
按照GA/T 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规定,一级、二级工程必须按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正式设计、设计文件及工程费用预算审批、工程实施、试运行及培训、工程初验和工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几个步骤进行。
(1)前期准备工作。
1)工程立项。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①一级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用户)或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②一级、二级工程在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写,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要求同三级工程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要求。
2)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3)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①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辖区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②工程招标与委托,一般来说,一级工程应以工程招标的形式具体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二级、三级工程可采用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具体确定设计(施工)单位;③合同;④合同附件。
(2)工程设计和方案论证。
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是设计中的重要阶段,它是一个极富有创造性的设计阶段,同时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涉及设计者的知识水平、经验、灵感和想象力等。方案设计包括设计要求分析、系统功能分析、原理方案设计几个过程。该阶段主要是从分析需求出发,确定实现产品功能和性能所需要的总体对象(技术系统),决定技术系统,实现产品的功能与性能到技术系统的映像,并对技术系统进行初步的评价和优化。设计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经验,选择合理的技术系统,构思满足设计要求的原理解答方案。
2)方案论证。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中存在的问题、内容与程序,可行性论证的依据、阶段与内容,建筑工程项目论证失误分析,经济周期波动捕捉与投资机会选择,市场预测局限性与模糊协调预测方法,灰色评价理论与体系,工程项目选址优化,建筑工程项目方案优化设计及风险理论与分析,模糊综合评判与营销策划。
3)方案论证的依据及方案论证工作的进行。
方案论证的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有关规范与规定;二是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此外,对设备的选型能否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等,也是论证的要点之一。
方案论证:主要是指在项目方案的设计和变更过程中所作的论述、推理和证明,其步骤与内容为:
(a)甲方向乙方企业申请方案论证。论证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技术与安全部门共同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②工程项目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并签字,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签字。
(b)乙方企业组织论证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
(c)论证专家组对方案审查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附有专家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专业及专家证复印件。
(3)竣工和初验。
1)竣工。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及工程设计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但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后,也可竣工,并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2)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工程设计的有关资料,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4)工程验收。对于一级、二级工程来说,一般由省公安厅技防办会同建设单位和一定数量的专家组织验收。各地、市公安局技防办对于拟上报省公安厅技防办组织验收的有关资料要进行初审。
一级、二级工程,省公安厅技防办组织工程验收前,由安防工程检测中心(或检测站)对该项工程事先进行检测。并以给出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