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2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概况

1.2.1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历史

人类对地下空间的利用,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漫长过程。推动这一过程的,一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如人口的繁衍和智能的提高;二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根据考古发现和史籍记载,在远古时期,人类就开始使用天然洞穴作为居住场所。例如,在我国周口店龙骨山上,发现有被称为“新洞人”和“山顶洞人”两种古人类的生活遗址,都是在天然洞中,距今10000多年。在新石器时代,天然洞穴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大量人工洞穴出现。我国已经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7000余处。据史籍记载和各方面的考证资料,人工洞穴最早始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约7000~8000年。

窑洞是中国西北黄土高原上居民的古老居住形式。在我国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省的黄土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形、地质条件,窑洞长期作为居住场所(图1.2)。随着社会发展,窑洞不但继续发挥着居住作用,而且在旅游、文化、娱乐、商贸等方面依然显示出它独有的作用。

img

图1.2 陕西米脂窑洞古城

人类到地面上居住以后,除个别地区仍沿袭了穴居的传统外,开始把开发地下空间用于满足居住以外的多种需求,如采矿、储存物资、水的输送、埋葬等。公元前3000年以后,进入铜器和铁器时代,劳动工具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改变,使得奴隶社会中的生产力有很大的发展,导致了在其鼎盛时期形成空前的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以及古代中国的高度文明。这时地下空间的利用也摆脱了单纯的居住需要,而进入更广泛的领域,同时大量的奴隶劳动力使建造大型工程成为可能。这种发展势头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初期,在这几千年中遗留至今的或有历史可考的大型地下工程很多。例如,公元前2770年前后建造的埃及金字塔,实际上是用巨大石块堆积成的墓葬用地下空间;公元前22世纪巴比伦地区的幼发拉底河隧道;公元前5世纪波斯的地下水路;公元前312年至公元前226年期间修建的罗马地下输水道;公元前370年左右东罗马帝国的地下储水池等。

在中国封建社会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多用于建造陵墓和满足宗教建筑的一些特殊要求。用于屯兵和储粮的地下空间近年也陆续发现。

地下陵墓在我国考古发现中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在迄今为止的我国考古发现中,数量最多和规模最大的是战国、秦汉时期直到明清各朝代的帝王陵墓和墓葬群。佛教在东汉时期从印度传入中国,大约在4世纪中叶至10世纪中叶,发展最盛,兴建了大量佛教建筑,地下空间的利用为展示和保存这些宗教艺术珍品提供了有利条件。在陡峭岩壁上凿出石窟寺,如山西大同的云冈石窟、河南洛阳的龙门石窟、甘肃敦煌的莫高窟、甘肃麦积山石窟、河北邯郸的响堂山石窟等。

利用地下空间作为仓库,在我国由来已久。我国早在五、六千年前原始社会的仰韶文化时期,人们就采用了地下挖窖储粮。到了隋朝时期,隋政府建造了不少大型的地下粮食仓窖,著名的有河南洛阳的回洛仓(图1.3)、兴洛仓、含嘉仓,以及河南浚县的黎阳仓等。考古发现,回洛仓东西长1140m,南北宽355m,面积相当于50个国际标准足球场,整个仓城内有东西成行、南北成列的仓窖700座左右。

从5世纪到15世纪,欧洲进入封建社会的最黑暗时期,即所谓的中世纪。这个时期是欧洲文明的低潮期,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发展缓慢,但由于对铜、铁等金属的需求,地下采矿得到快速发展,很多采空区也随之被用来修建地下设施。例如,12世纪法国巴黎在挖掘城市建设所需的石材时形成了一些采空区,当地居民即开始利用这些矿穴空间作为墓穴、教堂、水库、酒窖、下水道等。

img

图1.3 洛阳隋朝回洛仓的一处仓窖遗址

15世纪欧洲文艺复兴以后,人类在自然科学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7世纪炸药的大量应用,加速了地下工程的发展。例如,1613年建成的伦敦地下水道,1681年修建的地中海比斯开湾的连接隧道(长170m)。

19世纪以后,通过地下掘进技术的革新,地下空间的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蒸汽机的改进,以英国为首的欧洲铁路建设蓬勃发展,刺激了大量隧道的建设需求。1830年,英国利物浦建成最早的铁路隧道;1843年,伦敦建造了越河隧道;1863年,英国建成第一条地铁;1865年,伦敦又修建了一条邮政专用的轻型地铁;1871年,穿过阿尔卑斯山,连接法国和意大利的长12.8km的公路隧道开通。

迅速的城市化导致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原有基础设施无法适应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为了解决城市居住及卫生条件恶化的问题,欧洲各国建设了大量地下排水系统。例如伦敦在1859—1865年建设的污水排泄系统的长度达720km,一直沿用至今(图1.4)。此外,综合管廊工程(法国1833年、英国1861年、德国1890年)也开始兴建。

img

图1.4 建于19世纪的伦敦下水道

进入20世纪,一些大城市陆续兴建地下铁道,城市地下空间开始为改善城市交通服务。交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日本从1930年开始建设地下商业街(图1.5)。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随着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得到空前发展,在城市重建、缓解城市矛盾和城市现代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种民生工程如地铁、道路、发电、能源、防灾、环保、各种仓储、运动、娱乐设施,以及军事基地、避难用防空洞等地下设施陆续兴建。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地下空间的开发总量都在数千万到数亿立方米。

img

图1.5 日本八重洲地下街

进入21世纪,城市地下空间在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城市容量和缓解各种城市矛盾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愈发凸显,世界范围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学术研究和交流也日趋活跃。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国际地下空间组织(ACUUS)至今已举办了15届国际地下空间学术会议(表1.2)。地下空间逐渐融入现代城市空间设计之中,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表1.2 国际地下空间联合研究中心年会时间及主题

img

续表

img

1.2.2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

国外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一般以1863年英国伦敦建成第一条地下铁道为起点,至今已经发展了150余年。从大型建筑物向地下的自然延伸发展到复杂的地下综合体(地下街)再到地下城(与地下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相结合的地下街系统),城市地下空间在旧城的改造再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地下市政设施也从地下供水、排水管网发展到地下大型供水系统,地下大型能源供应系统,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地下生活垃圾的清除、处理和回收系统,以及地下综合管线廊道等。

随着旧城改造及历史文化建筑的扩建,在北美、西欧及日本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大型地下公共建筑,有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以及体育馆、音乐厅、大型实验室等地下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地下建筑的内部空间环境质量、防灾措施以及运营管理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地下空间的利用规划从专项规划入手,逐步形成系统的规划,其中以地铁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最为突出。

一些地下空间利用较早和较为充分的国家,如欧美国家和日本、新加坡等,正从城市中某个区域的综合规划走向整个城市和某些系统的综合规划。各个国家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特点。

1.欧洲

在欧洲,瑞典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典范。除了住宅的地下室及城市设施外,瑞典还利用坚固的岩石洞穴建设城市构筑物,包括地下商城、地下街道、地铁隧道、综合管廊、停车场、空调设施及地下的污水处理场、地下工厂、地下核电站、石油储罐、垃圾输送系统、食品仓库及地下避难所等;此外还修建了一些跨度较大的地下音乐厅、体育馆、游泳池、冰球馆等,对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十分方便;同时还准备了在战时可改作公共的人员掩蔽所。目前瑞典的大型地下排水系统、大型地下污水处理厂、地下垃圾回收系统等在数量和利用率方面均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瑞典在城市规划方面提出了“双层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理论。具体做法是在开发地下空间时注重地下空间规划,采用一次性投资并把人防建设与开发地下空间、发展第三产业和扩大再就业渠道结合起来,积极设法利用已建的人防工程为平时的经济建设服务。地下开发空间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实现平战结合是其突出特点。

荷兰在地下物流系统方面比较发达,并注重地下空间信息化的发展,有完整、详细的城市地下空间发展战略。1998年,荷兰在住房、空间规划和环境部的国家自然规划服务处的倡议下,地下建设中心和Delft科技大学实施了“荷兰利用地下空间的战略研究”,其中涉及开发利用管理机制、运营模式、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芬兰重视开发地下空间,基本上实施了市政建设地下化,地下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建设项目多、规模大。赫尔辛基市拥有大型地下供水系统,隧道长120km,过滤等处理设施全在地下,市区购物中心的地下游泳馆面积达10210m2

法国也是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比较早的国家。在巴黎新城建设及中心区更新开发过程中都建设了不同规模的地下综合体。例如,巴黎的列·阿莱地区是旧城再开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典范,将一个交通拥挤的食品交易和批发中心改造成了一个多功能以绿地为主的公共活动广场,同时将商业、文娱、交通、体育等多种功能安排在广场的地下空间中,形成一个大型地下综合体。该综合体共4层,总面积超过20万m2。此外,法国的地下空间开发注重地下步行道系统和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地下高速道路系统,以及地下综合体和地下交通换乘枢纽的结合,各种不同地下设施分置于不同层次,既综合利用又减少互相干扰。法国有很多城市是历史名城,需要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巴黎的地下空间利用为保护历史文化景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例如巴黎市中心的卢浮宫扩建中,在保留原有的古典建筑风貌的前提下,设计者利用宫殿建筑周围的拿破仑广场下的地下空间容纳了全部扩建内容,为了解决采光和出入口布置,在广场正中间和两侧设置了三个大小不等的锥形玻璃天窗,成功地对古典建筑进行了现代化改造。

俄罗斯也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先进国家,其特点是地铁系统相当发达。其中,莫斯科地铁以其建筑和运营上的高质量而闻名于世,号称最豪华的地铁,素有“欧洲地下宫殿”之称。市区9条线路纵横交错,103个车站每站的建筑风格都有特点,到处点缀圆雕、浮雕,形态各异;并且莫斯科还是世界上客运量最高的城市。此外,俄罗斯的地下综合管廊也相当发达,其中莫斯科地下有130km的综合管廊,除煤气管道外,其他各种管线都有。

2.北美

美国虽然国土辽阔,但城市高度集中,政府重视立体化利用城市空间,对城市综合治理,大量开发地下空间。

美国重视发展地下交通体系。美国地铁规模处于世界前列,其中纽约地铁规模最大,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最大埋深约40m,位于地下4个不同深度平面内,有30条线路,形成了完善的地铁网络。美国还广泛建设地下公路交通。在纽约、芝加哥、波士顿等城市,都建设有地下公路隧道。波士顿中央大道改造工程是城市道路进入地下的经典案例,拆除地上拥挤的高架桥,代之以绿地和可适度开发的城市用地,在现有的中央大道下面修建地下快速路,工程完成后,城市重新注入了活力。此外,发达的地下步行系统很好地解决了人、车分流的问题,并将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室在内的各种地下设施连成一片,形成大面积的地下综合体。如典型的洛克菲勒中心地下步行道系统,在10个街区范围内,将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通过地下通道连接起来;休斯敦市地下步行道系统也有相当规模,全长4.5km,连接了350座大型建筑物。美国地下建筑单体设计在学校、图书馆、办公楼、实验中心、工业建筑中也有显著成效,一方面较好地利用地下特性满足了功能要求,同时又合理解决了新老建筑结合的问题,并为地面创造了开敞空间。此外,美国大多数的公用管道在地下延伸,还构筑有大量的城市输水和排水隧洞。在地下防护工程、地下空间平战结合开发等许多方面美国走在世界前列。

加拿大的主要城市蒙特利尔、多伦多是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成功的2个城市。地下空间能够有效抵御恶劣天气,方便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对城市中心商业和旅游活动具有吸引力。蒙特利尔地下城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开发体量最大的城市地下空间。地下城大约有12km2的建设区域,地处两个重要的地理景观中间,北抵皇家山脉,南达圣劳伦斯河。除了发达的商业外,也是城市居民重要的社会文化活动场所。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全面发展是几轮城市空间结构变化的产物,始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70年代的扩张、80年代的巩固和90年代的大型项目建设,形成了目前拥有面积达360万m2、2条地铁线、10个车站的地下空间。总长度为32km的地下步行系统,将地下高速公路、中央火车站、大型停车场、室内公共广场、大型商业中心及办公楼等连接成地下网络系统,形成当之无愧的“地下城市”。多伦多地下步行道系统在70年代已有4个街区宽,9个街区长,在地下连接了20座停车库、很多旅馆、电影院、购物中心和1000家左右各类商店,此外,还连接着市政厅、联邦火车站、证券交易所、5个地铁车站和30座高层建筑的地下室。这个系统中布置了几处花园和喷泉,共有100多个地面出入口。

3.日本

日本现在的地下空间是立体发展的,其地下商业街十分发达。在26个城市中建造的地下街就有146处;此外,日本的地下共同沟兴建总长度逾500km,位居世界前列。日本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解决一系列的城市问题,得益于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地下空间,实施从专项规划入手,逐步形成系统的规划。日本的建设省为了抑制地下空间开发中的无秩序性,推行有计划、有次序地开发,指导制定了《地下空间指南》。该指南针对县政府所在地及人口在30万以上的城市,又外加地下基础设施规划和地下空间规划,使得日本这样面积狭小的国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日本目前针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管理的法规很多,涉及地下空间权益的有《大深度法》,涉及地下空间建设的有《都市计通法》《建筑基准法》《驻车场法》《道路法》《消防法》《下水道法》等。其《大深度法》中规定:私有土地地面下50m以外和公共土地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归国家所有,政府在利用上述空间时无需向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日本地下空间开发的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型,如地铁和大型地下共同沟、公共交通换乘站都由政府修建;股份合作型,如在公共地带下面修建地下项目,政府可用土地权入股,企业出资,合作开发;企业独资型,一般是修建地下商业街、停车场采用这种形式较多。

4.新加坡

新加坡地少人多,人口近540万(截至2013年),但国土面积却只有697km2,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为此,新加坡政府对其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给予了高度重视。新加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突破了传统城市地下空间仅仅作为地面建筑配套的服务功能,而是从有效提升城市空间容量的角度出发,对区域地下空间进行整体考虑,系统组织,有机联系。新加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高密度、高强度、多功能复合开发城市核心区域。新加坡地下空间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主要着重军事设施、基础设施的地下化发展;第二阶段是以交通系统地下化为中心,在交通节点上进行地下综合体的建设,将休闲购物、体育设施、停车空间等转移到地下空间;第三阶段也就是现阶段,除了继续发展第二阶段的成果外,地下空间用途将会在下面几方面展开:发电厂、焚化厂、水供应回收厂、垃圾埋置场、蓄水池、货仓、港口和机场后勤设施、数据中心等。近几年,新加坡为了应对可能遭遇的石油危机,正在兴建巨型地下石油储存库。为了创造空间容纳新增人口,新加坡考虑在地下打造更为广阔的地下公共空间,例如计划在西部的肯特岗科学园区地底打造相当于30层楼的科学城,将购物中心、运输枢纽、人行道、自行车道移往地下。

总结国外城市对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发现这些城市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从雏形到发展再到相对成熟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空间形态方面,经历了从点到线再到面的过程。利用建筑物地下基础部分自然延伸发展到复杂的相互连接贯通的地下综合体、地下街再到地下城,并以地下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为骨架,最终形成网络化发展。在国际上,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人们逐渐认识到城市地下空间在扩大城市空间容量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上的优势和潜力,形成了地面空间、上部空间、地下空间协调发展的城市空间构成的新理念,即城市空间的三维式拓展,在扩大空间容量的同时改善城市环境。

(2)在城市功能方面,地下空间的作用也在不断丰富。从原来单纯而分散的地下市政设施发展到现今的地下综合管线廊道、地下大型能源供应系统、地下大型雨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地下垃圾真空回收处理系统。城市市政设施表现出地下化、系统化、集约化的趋势。

(3)在人文历史建筑物保护方面,国外在对城市历史街区及老城区的改造中,积极运用地下空间去解决城市因历史及建设等因素而引起的矛盾,协调城市禁止建设及限制建设的关系,保护城市文脉的传承及风格的延续。

(4)在开发策略方面,逐步建立并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并协调与城市其他规划的关系,解决地下空间规划的各种问题。

1.2.3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

1.2.3.1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历程

我国现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于20世纪60年代末特殊的国内外形势下起步的,主要是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为主体,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80年代中期。随后经过30多年的城市化进程,我国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快速发展。纵观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利用阶段(1985年以前)

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面临着严重的外部威胁,战备成为当时地下空间利用的主要目标,从而在国内掀起“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的群众防御运动。当时建设了大量的以防空、备战为目的的地下设施。1978年第三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了“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建设方针。对既有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在和平时期可以有效利用;新建工程必须按“平战结合”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这一时期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就成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主体。

2.适度发展阶段(1986—1997年)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用地矛盾日益尖锐,一些大城市开始对一些用地矛盾集中的地区实行综合开发和改造,其中包括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1986年之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逐步开展,其中以北京复八线(1992年)、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1990年)、广州地铁1号线(1993年)的建设为标志,真正开始了以缓解城市交通为目的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历程。伴随着地铁建设,地下空间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出现了地下商业、地下停车、综合管廊等多种开发形式。在这一进程中,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和提高。

3.有序建设阶段(1998—2011年)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在国际、国内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形势下,开始向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地下空间利用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原建设部于1997年颁布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并于2001年修订。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做了规定,使中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了明确的方向,并明确规定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确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2006年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也从不同方面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做出了规定。与此同时,许多城市也开始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或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

1998年以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逐步转入地铁建设的时代。城市交通隧道与地下停车场的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如上海黄浦江过江隧道、杭州市钱塘江越江通道等。结合地下交通设施的建设,一些其他类型的地下设施也得到发展,例如:结合地铁建设商业、娱乐、地铁换乘等多功能的地下综合体,结合地下过街通道发展商业设施。此外,地下管廊的建设也越来越多。

4.综合开发阶段(2012年至今)

近年来,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数量快速增长,水平不断提高,体系越来越完善,已经成为世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大国,地下空间规模和开发量与世界地下空间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我国城市开始进入规模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新阶段。

2011年以来,我国国务院颁布了推进地下空间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替理规定》(2011年修正本)、《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等。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发布了关于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等方面的信息。地下空间已被各地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综合开发的城市越来越多。

2012年以来,我国土地资源的集约、立体、综合利用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道路、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地下娱乐场所和地下排水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多种设施的开发量不断增加。2014年全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伴随着城市中心区的开发、旧城改造以及地铁、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地下空间开发进入了一个加速期,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

1.2.3.2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进展

当前,随着地下空间开发热潮的兴起和迅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国,在开发规模和建设速度上居世界前列。

1.城市地下交通设施

目前,我国地铁建设运营里程已经遥遥领先世界各国(表1.3)。截至2017年上半年,我国内地已有31个城市开通运营地铁,其中北京和上海的地铁运营总里程均超过500km,广州、深圳、南京、重庆等均超过200km,位居世界前列,有效缓解了交通拥挤(表1.4)。

表1.3 各国地铁运营总里程排名(截至2016年)

img

表1.4 城市地铁长度排名(截至2016年)

img

续表

img

此外,我国很多城市地下快速路和跨江、河、湖、海隧道的建设也举世瞩目。例如,上海、南京、武汉等城市的江底隧道,青岛胶州湾(图1.6)、厦门翔安的海底隧道,南京玄武湖、武汉东湖等的湖底隧道等。这些地下道路的建设消除了城市交通的空间屏障,并保护了地面环境。

img

图1.6 青岛胶州湾海底隧道内景

img

图1.7 深圳福田地下高铁车站分层效果图

除地下停车全面普及外,地下步行及过街系统、地下交通枢纽建设也受到关注。例如,深圳福田火车站2015年年底通车运营,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火车站,解决了高速铁路穿城线路和设站问题,化解了铁路对城市交通阻断和环境影响大的传统疾瘤(图1.7)。交通地下化有效拓展了城市交通资源,同时节约了地面用地,改善了地面景观环境。

2.城市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一些城市结合地铁建设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了大量融交通、商业、文化、娱乐、市政于一体的地下综合体,单体规模在数十万至数百万平方米之间。例如北京中关村西区、上海世博轴、广州珠江新城、杭州钱江新城、深圳福田中心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等。图1.8所示为广州珠江新城下沉广场和地下商业街。大型地下综合体有效提高了城市中心的土地利用和市政运行效率,改善了步行条件,提高了环境的人性化水平,同时也扩大了绿地面积,塑造了城市新形象。

img

图1.8 广州珠江新城地下空间

此外,地下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国内也大量兴建,如地下展览馆、地下博物馆、地下水族馆、地下篮球馆等。图1.9所示为南京博物院地下展馆。

3.城市地下市政设施

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都在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特别是在规划和建设中的新区,几乎全部规划建设了综合管廊。上海、广州、济南、沈阳、佳木斯、南京、厦门、大同、无锡等城市都已建成一定规模的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已较为成熟、规模正逐渐扩大。2016年,作为国家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综合管廊在中国各城市大面积展开。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147个城市28个县已累计开工建设城市综合管廊2005km。通过建设地下管廊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达到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共识。

img

图1.9 南京博物院地下展馆

此外,大量市政场站也逐步实现地下化,如地下变电站、地下垃圾转运站、地下污水泵站、地下燃气调压站等设施。图1.10所示为2010年投入使用的上海静安世博地下变电站。

img

图1.10 上海静安世博地下变电站

4.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管理

我国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1997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以来,我国开始了地下空间法制建设体系的探索。全国各地方城市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建设的法律法规。2013年以来城市地下空间法治体系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图1.11所示为全国各省市颁布的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情况。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img

图1.11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法制建设发展阶段及历年相关政策法规统计

城市地下空间的各级规划也逐渐被城市管理者所重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近百个城市已编制完成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或概念规划,提出了地下空间开发的指导思想、重点地区和开发规模、布局、功能、时序要求。此外,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相关城市编制了重点区域的详细性规划,明确了开发功能、强度、规模、布局以及开发策略和投资模式,如北京中关村西区、朝阳CBD、通州新城,上海世博园、杭州钱江新城核心区、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