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篇
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综述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15年是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明确了10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及成果要求,在水权制度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和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
一、水利改革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2015年水利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快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前置审批事项及其中介服务,将水利部现有7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开工前审批,与项目核准实施并联办理;精简审批事项,提出了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方案和实施办法,开展高速公路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出台了加强投资项目水利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二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开展了201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第一批25条跨省主要河流已有17条的水量分配方案具备报批条件;发布了铜冶炼生产、铅冶炼生产、柠檬酸制造3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制定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并函送环保部。
三是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深入开展水权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申请设立中国水权交易所,成立了水权交易监管办公室;完成了80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验收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2016年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四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成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审查,围绕试点城市启动了一批河湖水系连通示范工程建设;各省份完成了水资源费“十二五”末最低征收标准调整工作;完成水资源资产账户编制试点方案,并纳入国家统计局牵头印发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编制指南)》。
五是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加强河道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研究提出了《河道等级划分办法(暂行)》;推进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研究提出了《关于总结推广“河长制”经验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起草了《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办法》。
六是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专项过桥贷款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意见》,为地方开展水利建设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调整大中型水利建设贷款品种期限加大水利建设信贷支持的通知》,将国家和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期限调整为原则不超过20年,特殊的最长可放宽至25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选择湖南莽山水库、浙江舟山大陆引水三期等12个项目开展国家层面的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七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相关单位职责、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和奖励、代建单位禁止性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制定了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建立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常性自查、流域机构全面检查、水利部重点抽查的三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等具体措施;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大力推动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八是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印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体系,规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
九是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积极推进灌溉排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实施万名县市水利局长和万名基层水利站所长培训计划并做好2015年水利“三支一扶”工作;水利扶贫项目储备、投资倾斜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十是强化水利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积极推进《农田水利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要求,对水利部部门规章进行修订,共废止1件、修改8件;围绕国家水安全保障和水利改革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编制《水利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
二、下一步推进水利改革的思路和安排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力争在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权制度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改革成果。
杜国志 韩涛 王俊杰 马超 执笔
汪安南 高敏凤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