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资源刑法保护展望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二章 我国水资源法律保护沿革及立法现状

一般说来,水资源保护是指为防止因水资源不恰当利用造成的水资源污染或者破坏,而采取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措施的总和,它是一种积极的、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更合理、更科学的活动。水资源保护的核心是根据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演化规律,调整和控制人类的各种取用水行为,使水资源系统维持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以达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从更广泛意义上讲,正确客观地调查、评价水资源,合理地规划和管理水资源,都是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因为这些工作是水资源保护的基础。在内容上,水资源保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水资源保护是指将水资源作为一个具有生态价值的环境要素加以保护的全部行动的总和,包括水质保护、水量保护、水生生物保护、水体保护、水土保持和水的生态价值保护等内容。从环境水利角度看,水资源保护包含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治污等6个方面。

法律保护是水资源保护的一种手段,包括民事法律、行政法律与刑事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前述两条关于包括水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是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水资源保护制度或措施的根本准则。依据《宪法》,我国于1988年颁布实施了水资源保护最重要的单行法律——《水法》。《水法》第2条规定的“本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明确了我国水资源法律保护的基本范围。本书所讨论的水资源也仅限这一范围,即陆地水资源,包括一切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水库、池塘、冰川、积雪等所含的水,地下水一般指位于地壳上部岩层中的浅层地下水。基于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水法》第4条规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水法》第6条规定了每个公民和单位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即“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基于前述要求和规定,我国涉水法律法规规定了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水资源保护的制度或措施,为切实保护好我国水资源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