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曼情变断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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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卡尔曼情变断魂录

历来的地理学家都如是说,芒达一役[2]古战场位于巴斯菊里人与迦太基人[3]聚居的地区之内,靠近马尔贝拉以北七八公里之处,即当今的蒙达镇附近,敝人一直怀疑他们言之无据,信口开河。根据佚名氏所著的《西班牙之战》[4]一书以及在奥舒纳公爵[5]丰富的藏书楼里所获得的某些史料,细加研究之后,窃以为当年恺撒破釜沉舟与共和国元老们一决生死的古战场,应该到蒙第拉[6]附近去探寻才是。时值1830年初秋,敝人正好来到安达卢西亚地区[7],为了弄清楚心中尚存疑点的一些问题,便在整个地区考察了一大圈,寄希望于自己即将发表的地理考古论文,将使得那些有执着追求的考古学家脑子里的疑团都一扫而光。但在该文最终将全欧洲学术界这一悬而未决的地理学难题彻底加以解决之前,敝人且先给诸位讲一个小故事,此故事绝不会对芒达古战场究竟位于何处这个有趣的问题,造成先入为主的成见。

我在哥尔多巴[8]雇了一名向导,租了两匹马,行囊里只装一本恺撒的《高卢战纪》和几件衬衣,就这么轻装上路了。有一天,在加希纳平原[9]的高地上巡察,骄阳似火,肌肤灼痛,疲惫不堪,几近瘫倒,口渴难耐,如受煎熬,我正恨不得将恺撒和他的对手统统咒进地狱,忽见小路远处有一小块青绿的草地,其间稀稀疏疏长了些灯芯草与芦苇,使我预感到附近定有水泉。果然,继续前行,就见草地原来是一片沼泽,正有一道泉水暗涌潜淌于其中。那道泉水似乎是出自加布拉山脉中两面峭壁之间一个狭窄的峡谷。我断定,沿此泉流而上,水质当更为清洌纯净,蚂蟥与青蛙当更为稀少,或许在山崖岩石之间,还能找到若干绿荫凉爽之处。刚一进峡谷,我的马就昂首嘶叫,引得另一匹我尚未看见的马也回应了一声。我又往前走了百余步,峡谷口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了一大块天然形成的圆状空地,四面皆有高崖峭壁拱立,恰把这空地笼罩在阴影之中。旅人不是想坐下来歇息歇息吗?再也找不到比这更美妙的处所了。峭壁之下,泉水突涌飞溅,直泻一小潭之中,水潭细砂铺底,洁白如雪。潭边有橡树五六株,雄伟挺拔,浓荫如盖,掩映于小潭之上,生态如此繁茂,皆因经年累月受群峰遮挡,免遭劲风骤雨之害,又近水楼台,幸得清泉滋润所致也。更有妙者,水潭四周,细嫩的青草铺陈于地,如绿茵卧席,你休想在方圆几十里之内任何上佳客店里找到如此美妙的床榻。

但是,慧眼识佳境的并不只有我。在我来到之前,便已有人捷足先登了。显而易见,我进入峡谷时,那人还在呼呼大睡,他被马嘶声惊醒了,就站起身来,向自己的马匹走去,那畜牲趁主人熟睡之际,正在周边的草地上大啃大嚼。这汉子年轻力壮,中等身材,体格结实,目光阴沉,神情桀骜不驯。他的肤色本来可能很好看,可惜被骄阳晒得黝黑,比头发还要黑。他一手抓着坐骑的缰绳,一手握着一管铜制的短铳。说老实话,他那管短铳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颇使我吓了一跳,但我不相信是碰上了土匪,因为我老听说有强盗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何况,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全副武装去赶集的事,我也见得多了,总不能一见到枪就神经过敏,怀疑对方定有歹意吧。再说,我那几件衬衣和那本埃尔才维版本的《高卢战纪》,他拿去有什么用呢?这么一想,我便朝那拿枪的家伙,亲切地点了点头,笑着问他,我是否打扰了他的好梦。他未作回答,只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感到放心后,他又仔细打量那个随后来到的向导。不料那向导突然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呆立不动。我心想:坏了,碰上了强盗!但为谨慎起见,我决定不动声色,不流露出任何惊恐不安。我下了马,吩咐向导卸下马辔,然后来到泉边跪下,把头和双手浸在水里,再喝上一口凉水,肚皮朝下往草地上一趴,就像基甸手下那些没出息的兵丁[10]。

我仍留神观察我的向导和那个陌生汉子。向导很不乐意地走了过来,那汉子似乎对我们并无恶意,因为,他把自己的坐骑放走,本来他是平端着短铳,现在也枪口朝下了。

我觉得不应该因为对方没有太答理自己而动气,便往草地上一躺,态度挺随和地问那持枪汉子身上可有火石,同时就掏出了我的雪茄烟盒子。那汉子一言不发,在衣袋里搜了搜,取出火石,主动替我打火。显而易见,他的态度缓和了一些,竟在我的面前坐下,不过,短铳仍不离手。我点着了雪茄,又在盒子里挑了一支最好的,问他抽不抽。

“我抽,先生。”他回答说。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我发觉他念S这个音不像安达卢西亚人[11],由此,我断定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外乡的过路人,只不过不是从事考古职业的。

“这一支您一定会觉得不错。”说着,我递给他一支正牌的哈瓦那[12]上等雪茄。

他向我稍微点了点头,用我的雪茄点燃了他自己的那一支,又点点头表示谢谢,然后高高兴兴地抽将起来。

“啊!我好久没有抽烟了!”他说着,慢吞吞地把第一口烟雾从鼻孔里、嘴腔里吐放出来。

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一递一接,就足以建立起友谊,正如在近东,朋友之间分享面包和盐一样。出乎我的意料,那汉子倒是挺爱说话。他自称是蒙第拉地区的居民,但对该地区的情况并不太熟悉。我们当时歇脚的那个清幽的峡谷叫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附近有哪些村落,他也举不出来。最后,我问他是否在周围见过什么断壁残垣、卷边瓦当、石头雕塑,他回答说从来没有注意过这类东西。但另一方面,他对坐骑马术这一道却很是在行。他把我那匹马大大评论了一番,当然,这并非难事;但接下来,其行道之精就毕现无余了,他向我大谈特谈他那匹马的家族世系,说它出自赫赫有名的哥尔多巴养马场,据说,其血统高贵,耐力极佳,曾经有一天跑了一百二十多里,而且不是飞奔就是疾走。正说到兴头上,他突然停住,仿佛有了警觉,感到后悔:怎么自己口无遮拦,竟说了这么多话。他有点局促不安,弥补了一句,说:“那是因为我急着要赶到哥尔多巴去,有一桩官司要求求法官。”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盯着我与向导,而那向导,一听此话,就低下眼睛朝地上看。

既有绿荫,又有清泉,真是不亦乐乎,我情不自禁想起蒙第拉的友人们送别我时,塞了几片上等火腿在我向导的褡裢里,便要他取出来,请那汉子随便吃点。刚才他说很久没有抽烟,我看他至少有四十八小时没有进食了。果然,狼吞虎咽,像个饿鬼。我想,这可怜的家伙那天遇上了我,真可谓天公赐福。但我的向导吃得不多,喝得更少,一声不吭,虽然一上路我就发现他是个无与伦比的话匣子。这陌生客人在场,似乎使得他感到不舒服,他们两个各怀戒心,互相回避,其原因何在,我不得而知。

最后一些面包渣、火腿屑也都一扫而光,我们每人又抽了一支雪茄。我吩咐向导把马套上,准备向我这位新朋友告别,这时,他突然问我打算在哪儿过夜。

向导赶紧对我做了个暗号,我没有来得及注意便脱口告诉那汉子,我打算去库埃尔沃客店。

“先生,那客店太糟,对您这样的人不合适……我也要到那边去,如果允许我奉陪,咱们可以结伴同行。”

“太好了,太好了。”我一边上马,一边回答。

向导替我扶着脚蹬,又向我使了个眼色,我耸了耸肩作为回答,好让他明白我是泰然处之,满不在乎的,于是,一行三人就上路了。

向导安东尼奥神秘的暗号、不安的表情,陌生人说漏了嘴的某些话,特别是他一天赶了一百二十里路的故事以及对此的牵强解释,已经使我对这位旅伴的身份心里有数了。我毫不怀疑自己是碰上了一个走私犯,或者是个强盗,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对西班牙人的性格已经了解得入木三分,对于一个跟你在一块抽过烟、吃过饭的人,你是大可以放心的。有这条汉子同路,反倒是一种安全保证,不会被别的坏人所害。再说,我也很想见识见识土匪强盗究竟是怎样一种人,这类好汉可不是经常能够碰得见的。与危险人物在一起也不无某种妙趣,尤其是在这个主儿和善而斯文的时候。

我想慢慢套出那汉子的真心话,所以根本不去理睬向导频频向我使出的眼色,而故意把话题引到拦路翦径的强人身上,当然用的是很有敬意的语气。当时在安达卢西亚出了个赫赫有名的大盗,名叫何塞·马利亚,他作下的案件,真可谓家喻户晓,脍炙人口。说不定我身边的这个主儿就是何塞·马利亚,我这么思忖着。于是,我大谈特谈这位好汉的传闻故事,专拣赞赏颂扬的话来讲,表示对他的勇敢大胆、仗义行侠佩服得五体投地。

“何塞·马利亚只不过是无赖的小人一个。”那汉子冷冷地说。

这是他的自我鉴定还是过谦之词呢?我心里这样想。因为一经仔细打量,我发现这位旅伴的相貌,与那张贴在安达卢西亚许多城门口的告示上说的十分相像。对!一定是他……金色头发,蓝色眼睛,大嘴巴,牙齿整齐,双手细巧,穿优质布料衬衣,披条绒外衣,上缀有银色纽扣,脚蹬白皮套靴,骑一匹红棕色马……一点也不假,准就是他!不过,他既然要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那么我们就不必去点破吧。

一行三人到了小客店。我的旅伴说得没有错,这小店简陋到了极点,实为我从未遇见过的。只有一间大屋子,既是厨房,也兼作饭厅与卧室。房中间有一大块石板,那就是生火煮饭的地方,屋顶上有一个窟窿,炊烟就从那里出去,有时烟只停滞在离地面几尺的空间,像聚成了一团云雾。靠墙壁的地上,铺着五六张旧骡皮,就算是客铺了。整个屋子,就这么一大间,屋外二十步,有一个棚子,权作为马厩使用。这家美妙的宾馆,当时只有两个人,一个老婆子和一个约摸十到十二岁的小姑娘,她们的皮肤又黑又脏,像是烟煤,衣服破烂不堪。我心想:古代蒙达·波蒂卡[13]居民的后裔竟沦落到现在这副模样!唉,恺撒呀,塞斯土斯·庞贝[14]呀!假如你们死而复生,见此情景,定会惊讶不已!

老婆子一见我那位旅伴,不禁惊叫了一声,脱口喊道:“啊,唐·何塞大爷!”

唐·何塞皱起眉头,威严地摆了摆手,老婆子就乖乖地不吭声了。我转过头去偷偷向向导递了个眼色,让他明白,对于这位将与我同榻而眠的旅伴,我已经了如指掌了,用不着他再向我道明什么。出乎我的意料,晚饭倒还比较丰盛。饭菜摆在一张一尺高的小桌上,先是鸡丁炒饭,辣椒放得很多,然后是油炒辣椒,最后是“加斯巴丘”,即一种辣椒拌的沙拉。三道菜都很辣,我们不得不频频打开酒囊靠美味的蒙第拉葡萄酒解辣。酒足饭饱之后,见墙上挂着一把曼陀林,这是西班牙到处可见的一种乐器,我便问侍候我们的小姑娘会不会弹奏。

她回答说:“我不会,可是唐·何塞弹得好极啦!”

我便邀请他赏脸弹唱一曲,说:“敝人对贵国的音乐爱得入迷。”

“先生您是一位仁人君子,用这么名贵的雪茄款待我,您什么事情我都不该拒绝。”唐·何塞兴高采烈地喊道,说着,他要过曼陀林,自弹自唱起来。声音粗犷,但悦耳动听,曲调凄凉而古怪,至于歌词,我一个字也没有听懂。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您刚才唱的并不是西班牙歌曲,倒像我在外省地区听见过的《佐尔齐科》,歌词大概是巴斯克语。”

“是的。”唐·何塞脸色阴郁地答道。

他把曼陀林放在地上,手臂交叉在胸前,呆呆地盯着快熄灭的火,脸上有一种异样的忧郁的表情。经小桌上的灯一照,他的脸显得既高贵又凶猛,使人想起弥尔顿诗中的撒旦。也许,我这位旅伴也像撒旦一样,在想着自己离别的家园,想着自己一失足而不得不流亡漂泊的生活。我想再挑引他打开话匣子,他却缄默不语,完全沉浸在自己沉郁的默想之中。这时,老婆子已经在屋里一角睡下,那个角落拉了一条绳子,上面挂着一条破破烂烂的毯子,聊作为遮掩妇女卧榻的幕幔。随后,小姑娘也钻进了破毯子的后边。我的向导站起身来,要我陪他到马房去,一听这话,唐·何塞突然警觉起来,厉声问他要上哪里去。

“上马房去。”向导答道。

“你要干什么?马不是都喂饱了吗。你在这里睡下吧!先生会同意的。”

“我怕先生的马病了,希望他自己去瞧瞧,也许他知道该怎么办。”

显而易见,安东尼奥是想私下跟我说几句话,但我并不愿意由此引起唐·何塞的疑心,我觉得当时的情况下,最好是对他表示深信不疑,因此,回答向导说,我对马的事一窍不通,再说,我也很想睡觉了。于是,唐·何塞跟着向导去了马房,不一会儿,他自己就单独回来了,告诉我说,那马明明是好端端的,但那向导却把它当宝贝,硬要用自己的上衣去给它擦身,引它发汗,居然自得其乐,准备干上一通宵。我已经倒卧在骡皮上,用斗篷将身体裹得严严实实,唯恐脏毯子贴着皮肤。唐·何塞说了声对不起,就在我身旁躺下,正对着门口,而且没有忘记将短铳的雷管重新顶上,放置在当枕头用的褡裢下面。我们互道了晚安,五分钟后,两人都沉沉入睡。

我想自己实在是太累了,居然还能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睡得着,可是,个把钟头之后,我浑身奇痒难忍,便醒了过来,我弄清楚了是臭虫在作祟,心想与其宿在这么一间令人难受的房子里,还不如去露天下打发下半夜。我踮着脚尖走到门口,从呼呼大睡的唐·何塞身上跨过,我的动作极其小心,居然没有惊醒他就出了屋子。屋外有一条宽宽的长凳,我在上面躺下,准备就这么度过下半夜。正当即将再次进入梦乡的时候,我似乎感到有一个人影、一匹马影先后从我跟前走过,悄无声息。我赶紧坐起,认出是安东尼奥。见他半夜三更跑出马房,我大感惊奇,便站起来向他走过去。他先看见了我,就立即站住了。

“他在哪儿?”安东尼奥低声问我。

“在屋子里睡觉,他倒是不怕臭虫。你为什么把马牵走?”

这时,我才发觉,他为了走出马房时无声无息,已用毯子的破片小心翼翼地将马蹄裹上。

“看上帝的份上,您小声点!”安东尼奥对我说,“您还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吗?他就是何塞·纳瓦罗,安达卢西亚鼎鼎有名的土匪。今天一天,我向您作了好些暗示,您却不愿意理会。”

“是不是土匪,不关我的事。”我答道,“他又没有抢我们,我敢打赌,他绝无害我的心思。”

“好吧,不过把他举报出来,便可得到二百个金币的奖赏。我知道离这儿五六里路,有一个枪骑兵的驻扎所。天亮以前,我可以带几个精壮的汉子回来。我本想把他那匹马骑走,但那畜牲很厉害,除了纳瓦罗,谁都没法靠近它。”

“你见鬼去吧!他有什么对不起你的?这可怜的家伙,你竟要告发他,再说,你能肯定他就是那个大盗?”

“绝对可以肯定,刚才,他跟着我进了马房,对我说:‘你好像认得我,如果你同那位好心的先生说出我是谁,我就要把你的脑袋打开花’,先生,今夜您别走,就留在他身边,您不用害怕,只要他见您在这里,他就不会疑心。”

说着说着,我们离开那个客店已经有了一大段距离,不会有人听得见马蹄的声音了,于是,安东尼奥扯掉马蹄上裹着的破毯,准备上马出发。我再作最后的努力,连央求带威胁想要让他止步。

“先生,我是个穷光蛋,”他回答我说,“不能轻易放弃二百个金币,何况,还能为本地除掉一个大害。不过,您自己要当心,如果那家伙醒过来,他必定会操起短铳,那您就得留神了!我嘛,我已经走到这一步,没法后退了,您自己想办法去对付吧!”

那混蛋翻身上马,两腿一夹,很快就消失在黑夜之中。

我对这向导固然很恼火,但心里着实有些不安。先思索了一会儿,我打定了主意,就回到屋里。唐·何塞仍在呼呼大睡,显然是因为最近几天颠沛流离而已疲惫不堪,好不容易补偿补偿。我只得用力把他摇醒。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那凶狠的眼神与扑向短铳的动作,幸好我防了他一手,先把他的武器放在离卧榻稍远一点的地方。

我对他说:“先生,很抱歉把您叫醒,但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如果有五六个官兵来到这里,您是不是会不乐意?”

他猛地一跃而起,厉声喝道:

“这是谁告诉您的?”

“只要消息准确,别管它是哪儿来。”

“您的向导把我出卖了,我饶不了他!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也许在马房里……是别人告诉我的……”

“谁告诉的?……不可能是老婆子……”

“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别多说啦,您要不要等那些大兵来,如果不要,那就别耽误时间,不然的话,但愿您今晚平安无事,我把您吵醒了,抱歉抱歉。”

“咳,你的那个向导,那个向导,我早就对他起了疑心……可是……这个账我是要跟他算的……先生,后会有期。您帮了我一个大忙,上帝会保佑您的。我并不全像您所想的那么坏……是的,我天良未泯,还有些地方值得仁人义士的同情怜悯……再见啦,先生,我感到很遗憾,未能报答您的恩情。”

“如果您想报答我,那就请您答应我,不要怀疑任何人,也不要老想报复,喏,我还有几支雪茄,您拿去在路上抽。祝您一路平安!”说罢,我向他伸出手去。

他一声不吭地握了握我的手,拿起短铳与褡裢,用我听不懂的土话跟老婆子说了几句,然后就去了马房。不一会儿,就听见他在平原上飞奔了。

我回到长凳上躺下,但再也难以入眠。我扪心自问,把一个强盗,甚至是一个杀人犯从绞刑架下救出来,仅仅因为我跟他在一起吃火腿与瓦伦西亚式炒饭,这样做是否恰当?那个向导倒是在维护法律,我不是把他出卖了吗?不是会给他招来恶人的报复吗?可是,朋友之间总该讲义气呀!对此,我又想,此乃野蛮人的偏见陋习也;难道强盗以后犯了罪,也得要我负责……但是,种种冠冕堂皇的道理都难以容忍的这种内心良知,难道果真就是偏见?也许,在我当时所处的那种尴尬境况下,不论我怎么做,事后都难免会感到后悔。正当我在为自己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规范而在反复思量时,忽见来了六个持枪骑兵,安东尼奥则小心翼翼地走在后面。我迎将上去,告诉他们,强盗逃跑已经有两个多小时了。老婆子在班长的盘问下,回答说,她的确认识纳瓦罗,但她一个人势单力薄,不敢冒生命危险去告发,还说,那家伙每次来,照例在半夜就离去。至于我这个证人,则必须走上十几公里,将护照交给区里的法官检验检验,再签署一份证词,然后才获得允许,可以继续我的考古勘察。安东尼奥对我颇有怨恨,疑心是我断了他二百金币的财路。但回到哥尔多巴后,我与他还是客客气气地分手了,因为我在自己财力所容许的条件下,大大地给了他一笔厚重的报酬。

我在哥尔多巴停留了几天,有人告诉我,多明我教派的图书馆里,藏有一部手稿,可能给我提供关于芒达地区的重要资料。和善的神甫热情地接待了我,白天我便待在修道院里查阅资料,傍晚则到城里去闲逛。在这个城市,夕阳西下时,很多闲人都挤在瓜达基维尔河的右岸上。那儿有一股浓烈的皮革味,自古以来,当地就以制革业而闻名遐迩。在这河岸边,你还可以观赏到以下这么一道别有风味的景色,晚祷的钟声敲响前几分钟,就有一大批妇女聚集在河边高高的堤岸上,只等晚钟一响,大家以为天黑了,所有的女人在最后一响钟声落定之际,就纷纷脱掉衣服,跳进水中。于是,叫喊声嬉笑声汇成一片,闹得不亦乐乎。河岸上,男人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从高处盯着浴女戏水,可惜什么都看不清。深蓝的河水上,有影影绰绰的乳白色出水芙蓉,这就足以使有诗意的人悠然神往,浮想联翩,你只要略加想象,就不难将当前的情景当作狄安娜与仙女们的天浴,而用不着害怕自己碰上阿克泰翁那样的命运[15]。据说,有一天,几个轻薄无赖凑了些钱,买通寺院的敲钟人,将晚祷的钟声提前二十分钟敲响。虽然当时天色尚甚为明亮,但瓜达基维尔河岸上的仙女们对晚祷钟声比对太阳更为信任,便毫不迟疑,泰然自若换为“浴装”,而她们的“浴装”自古以来就是最最自然简单的。那一次我没有在场。我在哥尔多巴期间,敲钟人从来不收贿赂,况且,暮色朦胧,只有猫的眼睛才能在一大群浴女中分辨出哪是年纪最大的卖橘子女人,哪是哥尔多巴城中最漂亮的女工。

一天傍晚,夜幕已经降下,我正在堤岸凭栏抽烟,忽然,沿着从河边延伸上来的石阶,过来了一个女人,在我身边坐下。她鬓间插着一大束素馨花,在夜色里发出一股醉人的香气。穿着朴素,甚至有点寒酸,一身黑衣服,就像大多数女工晚间所穿的那样。如果是大家闺秀,那就是早晨穿黑色衣服,而晚上则一身法国装束了。那刚出浴的女子来到我身边时,故意让披在头上的纱巾轻轻滑落在肩上,我借着朦胧的星光,看出来她很年轻,身材娇巧匀称,有一双大眼睛。我立刻将雪茄扔掉。她明白这是典型的法兰西礼貌,便赶紧对我说,其实她很喜欢闻烟草的味道,如果遇上味道醇和的卷烟,她还能抽上几口呢。正巧,我烟盒里有几支这种烟,便赶紧递了过去。她果然取出一支,花了一枚小钱向一个小孩取了个火,把烟点上。我跟这漂亮的浴女一边抽烟一边聊天,不觉时间过了许久,堤岸上几乎只剩下我们两个。这时我想,如果邀请她到冷饮店吃点冰激凌,大概不至于有唐突冒昧之嫌。她略微谦让了一下也就接受了,但先问了问我是几点钟了。我把弹簧表一按,表就发出了铃声,她对此大感惊奇,说:

“你们外国人发明的玩意儿真有意思!先生,您是哪国人?一定是英国人吧!”

“在下是法国人。您呢?是小姐还是夫人?大概是哥尔多巴本地人吧?”

“不是的。”

“我想您该是耶稣国人氏,离天堂仅两步之遥。”

(即指安达卢西亚也,这一隐喻的说法,我是从好友、著名的斗牛士弗朗西斯科·塞维利亚那里学来的)。

“得了吧!天堂!……本地的人都说,这天堂属于他们,而不是给我们准备的。”

“那么,您是摩尔人啰,要不然就是……”我打住了,不敢说犹太人这几个字。

“算了!算了!您明明知道我是波希米亚人。怎么,要不要我给您算个命?您可听见过人称卡尔曼小姐的?那就是我。”

早在十五年前,我就是一个不信邪不怕鬼的主儿,即使巫婆就站在我身边,我也不会被吓跑。这时一听卡尔曼的自白,我心里就这么想:好哇,上星期才跟拦路抢劫的大盗共进过晚餐,而今何妨带上一个魔鬼的女徒去饮冰纳凉。行走江湖,什么事都该见识见识。除此以外,还有另一个动机促使我进一步跟她结交。说来惭愧,我中学毕业后还曾浪费过不少时光研究巫术,甚至还玩过几回召神唤鬼的把戏。虽然这种怪癖早已戒掉,但我对一切迷信活动仍兴趣不减。若能见识见识波希米亚人的魔术修炼到了几层,真乃一大乐事也。

交谈之间,我们走进了冷饮店,找了一张小桌子坐下。桌上有一个玻璃罩,里面点着一支蜡烛。这时,我才有工夫仔细打量这个吉卜赛姑娘,屋里有几个正在喝冷饮的顾客,见我有如此一个美人做伴,脸上都露出惊讶的神情。

我怀疑卡尔曼小姐并非纯粹的波希米亚人,至少她比我遇见过的同族妇女不知要美丽多少倍。据西班牙人说,一个美女必须具备三十个条件,换句话说,必须当得起十个形容词,而每个形容词还要适用于她身上的三个部位。例如,必须有三黑:眼睛黑、眼皮黑、睫毛黑;有三细:手指细、嘴唇细、头发细,等等。详见布朗托姆的论述[16]。我面前这位波希米亚姑娘当然不是如此十全十美。她的皮肤虽然很是光洁柔美,但肤色近若黄铜。她的大眼睛狂野灵动,但有点斜视;她的嘴唇略厚,不过线条极美,露出一口比杏仁还白的牙齿。她的头发也许有点粗,但又黑又长又亮,像乌鸦的翅膀闪映出蓝光。为了避免描写流于琐细冗长,招惹看官生烦生厌,我可以总括一句,她身上每一个缺点都伴随着一个优点,两相对照,反倒更衬托出美。那是一种别具一格的野性的美,她那张脸,初见之际使你感到惊讶,继而就永远难忘了。尤其是她的眼神,既妖媚又凶狠,我从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眼神。西班牙人有谚语曰,波希米亚人的眼是狼眼,此语观察入微,准确传神。如果列位看官无暇去植物园[17]研究狼眼,只需观察您府上的猫儿捕麻雀时的眼神就行了。显然,在咖啡馆里算命不免叫人笑话。因此,我要求到这位美丽的女巫的家里去进行,她立即满口答应了,但要知道是几点钟,要求我把弹簧表再打开一次。

“是纯金做的吗?”她专注地端详着那只表,问道。

我和她离开咖啡馆时,夜幕已经完全垂下,大部分店铺已经关门,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了。我们走过瓜达基维尔大桥,一直走到城关的尽头,在一所毫无奢华体面可言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一个孩子出来开门。波希米亚姑娘跟他讲了几句话,我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后来才知道他们讲的是“罗曼尼”或“奇波里卡”,即波希米亚人的土话。那孩子听了后立刻就走了,将我们留在一间相当宽敞的房间里,房里有一张小桌,两把小凳和一个柜子,我不该忘了,还有一罐水、一堆橘子和一捆洋葱。

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波希米亚姑娘从柜子里取出一副已玩得很旧的纸牌,一块磁石,一条枯干的四脚蛇和其他几样法器,吩咐我手拿一枚钱币画个十字,接着,她便开始作法行术。她口里念念有词且不细表,仅从她的架势动作来看,显然绝非一个半吊子女巫。

可惜法事未行多久,就受到了打扰。突然,房门猛地一下打开,一个身裹棕色斗篷、只露出两只眼睛的男子走了进来,很不客气地对那姑娘大声呵责。我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但他的音调表明他很恼火。吉卜赛姑娘见了他,既不惊讶,也不生气,只迎了上去,用她刚才在我面前讲过的神秘土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堆。我只听出她重复了好几次“外国佬”这个词,知道那是波希米亚人对一切异族人的称呼。我猜想大概是在谈论我,看样子,来者不善,我会碰上麻烦,于是,我抄起一张凳子的腿,准备找准时机朝那男人头上扔去。他把波希米亚姑娘粗暴地推开,向我走近,接着又后退一步,嚷嚷道:

“哦!先生,原来是您!”

我仔细端详,认出了这男子就是唐·何塞,我那位朋友。这时,我真有些后悔上次没让大兵把他抓去吊死。

“啊!老兄,原来是您!”我笑着对他说,尽可能笑得自然点,“小姐正在给我算命,正好被你打断了。”

“她的老毛病,非得要她改一改。”他咬牙切齿,目露凶光,直瞪着那姑娘。

波希米亚姑娘继续用土语跟他说话,而且越来越激动,两眼充血,凶光毕露,脸色陡变,还不停地跺脚,看样子似乎是在逼唐·何塞干一件事情,而他却犹豫不决,裹足不前。究竟是什么事情,我也心知肚明,因为她一再用她的纤纤小手在脖子上抹来抹去。我断定这手势是指要割断一个人的脖子,而这个人就是我。

对这姑娘滔滔不绝的一大堆话,唐·何塞只斩钉截铁回答两三个字。姑娘非常轻蔑地盯了他一眼,然后就走到房间一个角落里盘腿而坐,拣了一个橘子,剥了皮,吃了起来。

唐·何塞抓着我的胳膊,打开门,把我带到街上。我们两人谁也不吭声,走出二百来米,他用手一指,对我说:

“您一直往前走,就到大桥了。”

说完,他转过身去,很快走了。我回到客店,颇感尴尬,闷闷不乐。更糟的是,脱衣时发现怀表已不翼而飞。

出于种种考虑,我第二天没有去索回我的表,也没有要求本地当局去替我找回。我在多明我修道院结束了对那份手稿的研究,便动身去塞维利亚。在安达卢西亚漫游了好几个月之后,我就准备返回马德里了,而哥尔多巴正在必经的路上。这次我并不想在那里久留,因为这座美丽的城市与瓜达基维尔河岸的出水芙蓉,都已经使我心存反感。但是,我有几个朋友要拜访,有几件别人委托的事要办,我不得不在这个回教的历代古都至少还逗留三四天。

我又到多明我修道院去了,有位对我研究芒达古战场一直很关心的神甫,立刻张开双臂迎了上来,大声说道:

“感谢上帝!欢迎欢迎,老朋友,我们都以为您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告诉您吧,为了超度您的亡灵,我已经念了好些天的祷词。您能平安归来,我白念了一场也不后悔。这么说来,您没有被人谋害啰,因为您遭人抢劫的事,我们是知道的。”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有点惊讶,问道。

“可不是吗,您知道,您有一只报时表,从前您在敝院图书馆工作期间,每当我们告诉您该去听唱圣诗,您便按机关报时,好啦,那只表要物归原主了,待一会儿就还给您。”

“这就是说,”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急不可待地发问,“我丢了的那只表是……”

“抢表的那个坏蛋已经被关进牢里了,谁都知道,他这种恶人,哪怕只为了抢一枚小钱,也会朝一个基督徒开枪的。我们都担心他把您杀了。回头我就陪您到市长那里去,把您那块漂亮的表领回来。这样,您回去后就别说西班牙的司法当局效率不高!”

“实不相瞒,”我对他说,“我宁愿丢了那块表,也不愿意出庭指证一个穷光蛋,让他被吊死,尤其是因为……因为……”

“噢,您大可放心,那家伙罪有应得,只吊死他一次,他不亏。说吊死不够准确,抢您怀表的那人是个贵族,[18]所以后天他是受绞刑,当然,绝不赦免。您瞧,多抢一次少抢一次,根本就不影响他的判决。如果他只抢劫,那还得多感谢上帝!但是他呀,血债累累,一桩比一桩残酷。”

“他叫什么名字?”

“本地人叫他何塞·纳瓦罗。但他还有另一个巴斯克语[19]的名字,发音别扭,你我休想念得出来。真的,此人倒值得一看,既然您喜欢探胜猎奇,饱览本地风光,那就该乘此机会去见识见识在西班牙是怎么打发坏蛋离开人世的。他目前关在小教堂[20],马丁内斯神甫可以领您去。”

这位多明我会的修士一再要我去看看“挺有意思的绞刑”是如何按部就班进行的。他的盛情难却,我便随人去看那个死囚,但请他原谅我去探监要带一盒雪茄。

我被领到唐·何塞的跟前时,他正在吃饭。他冷冷地向我点了点头,很有礼貌地谢谢我送他的雪茄,挑出了几支后,把其余的还给我,说这么多他抽不完。

我问他是不是花点钱,或者靠我跟有关人士的交情,能替他减减刑。他先是耸耸肩膀,苦笑了一下,然后又转了念头,托我找人为他做一台弥撒,超度他的灵魂。

“您能否,”他又怯生生地追加一个要求,“您能否为一个得罪过您的人,另外再做一台?”

“当然可以啦,朋友,可是,我实在想不出本地有谁得罪过我。”

他握起我的手,神情严肃地握着,沉默一小会儿,又说道:

“您能再替我办一件事吗?……您回国的途中,也许会经过纳瓦拉[21]。至少会经过维多利亚,这两地相距不远。”

“是的,”我对他说,“我肯定得经过维多利亚。绕道去一趟班布罗那[22],也不是办不到的事,为了您,我乐意绕这个弯。”

“好极啦!如果您去班布罗那,一定可以看到不少您感兴趣的东西……那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把这枚徽章交给您,”说着,他用手指着挂在他脖子的一枚银质徽章,“请您用纸包好……”他又停了一下,努力调控自己激动的情绪,“请把它交给一位老妈妈,她的地址我待一会儿给您,您只告诉她,我死了,别说是怎么死的。”

我答应他一切照办。第二天,我又去探监,和他度过了大半天,下面这个悲惨的经历就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的讲述如下:

我名叫唐·何塞·里萨拉哥亚,出生于巴兹坦[23]盆地的艾里仲多。先生,您对西班牙的情况很熟,一听我的名字就能知道我是巴斯克人,而且,祖祖辈辈都是基督徒。我姓氏前面的“唐”字并非我冒充的[24],而是我的本分,如果是在艾里仲多我的老家,我可以向您出示羊皮纸的家谱为证。我的家庭想让我进教会当神甫,送我上学,但我一点也不上心。我玩心太重,特爱打网球,这就断送了我的前程。我们这些纳瓦拉人,一打起网球来,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有一天,我赢了球,一个阿拉瓦省的小伙子向我寻衅,两人都动了铁棍,在这场恶斗里我又是赢家,但是伤了人、闯了祸,就不得不逃离家乡躲风。路上碰到了龙骑兵,我便入伍进了阿尔曼萨骑兵营。我们这些山民习武打仗一学就会。我不久便当上了下士,上级正要提升我为中士时,倒霉的事情来了。我被派往塞维利亚烟草厂当警卫。如果您去塞维利亚,一定会看到城外瓜达其维尔河边那座大建筑,时至今日,我觉得那烟草厂大门与旁边的警卫室,仿佛仍历历在目。西班牙大兵值班时,不是打牌便是打瞌睡,我这个老实巴交的纳瓦拉人,却总想找点正事做做。有一天,我正在用黄铜丝编织一根链子,以用来拴住我枪上的铳针,忽听见弟兄们在嚷嚷:“敲钟了,敲钟了,姑娘们快回来干活啦。”先生,您知道,烟厂里足足有四五百女工,都在一个大厅里卷雪茄。任何男性若无“二十道条纹[25]”的批准,皆不得入内,因为天热的时候,女工们都衣衫不整,尤其是年轻的。女工们吃过午饭回厂时,很多年轻小伙子都会观看她们招展而过,还油嘴滑舌地跟她们搭讪打诨。姑娘们对塔夫绸头巾之类的礼物,从来都不拒收。风流浪子只需以此为诱饵,上钩的鱼儿即可俯身而拾。大伙争相观赏之际,我正坐在大门旁边的板凳上。那时我还年轻,总思念自己的家乡,总认为不穿蓝裙子、肩上不搭着两条长辫子的姑娘[26],绝对算不上漂亮。况且,安达卢西亚的女孩子也叫我害怕,她们尖酸刻薄,没有一句正经话,这种作风使我很不适应。所以,当时我仍埋着头编我的链子,忽然,听见围观的人嚷嚷起来:“瞧呀!那个吉卜赛妞来啦!”我抬起眼睛,一下就看见了她,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是一个星期五。我瞧见的那个妞,便是您所认识的卡尔曼,几个月前,我就是在她家里遇见了您。

她穿一条红色的超短裙,露出一双破了好几个窟窿的长筒丝袜,脚上是一双漂亮的红皮鞋,上面系着火红的丝带。她撩开了头巾,露出她的肩膀与插在衬衣上的一束金合欢花。她嘴角上也叼着一朵小花,柳腰款摆,招摇而行,活像哥尔多巴养马场里一匹小牝马。若在我的家乡,大家看见一个如此装束的女人,都会惊骇得画十字,但在塞维利亚,她的体态风情却博得了每个人带轻薄意味的奉承。而她,则一唱一和,还两手叉着腰,向众人大抛媚眼,那种放浪淫荡的劲头,真不愧为地道的波希米亚妞。我起先并不喜欢她,便又埋头做我的活计。但是她呀,像所有的女人,像所有的猫儿,你叫她们,她们不来,你不叫她们,她们偏要来,她竟然在我跟前停下,跟我搭讪:

“大哥,”她用安达卢西亚的方式称呼我,“你的链子能不能送我,给我系钱柜上的钥匙?”

“这是我系铳针用的。”我回答说。

“你枪上的铳针!”她大肆嘲笑地嚷嚷,“哦,你老兄原来是做挑绣活计的,怪不得要用上钩针[27]呀!”

在场的人哄然而笑。我满脸通红,尴尬得答不上话来。

她得寸进尺,说:“来呀,我的心肝,替我钩七尺黑色花边做一块头巾吧,亲爱的钩针师傅!”

说着,她取下嘴角上的小花,用大拇指一弹,正好将花弹中我的鼻梁。先生,那花简直就像一颗子弹……我无从躲闪,挨个正着,像呆在那里的一根木头。她走进工厂后,我才发现那朵花已落在地上,正好在我两脚之间,我不知是中了什么魔,竟趁着弟兄们不注意的时候,将花捡了起来,如获至宝地放进上衣口袋。这是我干下的第一桩蠢事!

过了两三个小时,我还沉浸在对这件事的回味中,突然,一个看门人气喘吁吁、面无人色地跑进警卫室来,报告说卷雪茄的大厅里,有一个女人被杀,必须赶快派警卫去管。排长命令我带两个弟兄进去。我领着人上楼,先生,您能想象吗,我一进大厅,首先看到的是,三百个只穿着衬衣或几乎只有衬衣蔽体的妇女,正在又叫又嚷、指手画脚、闹成一片,声响震耳,即使天上打雷,大厅里也听不见。有个女人躺在地上,仰面朝天,浑身是血,脸上被人用刀划了个大十字,几个心肠好的女工正在忙着救护。靠近伤者的另一旁,卡尔曼已被五六个同事逮着。受伤倒地的那个女人嚷道:“快叫神甫来,我快死了!我要忏悔!”卡尔曼则一声不吭,咬紧牙关,眼睛滴溜溜乱转,活像四脚蛇一样。

“怎么回事?”我问道。

女工们七嘴八舌,同时向我讲述,我好不容易才听清楚事情的经过。大致上是这么样的,那受伤的女人夸口自己兜里有许多钱,足可以在特里亚纳[28]集市上买一头驴子。多嘴好事的卡尔曼取笑道:“嘿!你有一把扫帚[29]还不够吗?”对方一听便恼,认为此语恶毒伤人,也许是由于扫帚一词犯了自己的忌讳,便针尖对麦芒,反击说,她对扫帚一窍不通,既没有荣幸做波希米亚人,也当不上撒旦的干女儿,不过,将来卡尔曼小姐陪市长大人去散步,屁股后面跟着两个仆人轰苍蝇的时候,就会很快跟她买下的驴子混熟的。卡尔曼一听对方的反唇相讥,便说:“那好吧,我先在你脸上挖几个槽让苍蝇喝水,还想给你脸上划一个棋盘哩。”说时迟,那时快,她拿起一把切雪茄烟的刀,咔嚓两下,让对方的脸上开了花。

案情一清二楚,我抓住卡尔曼的胳膊,彬彬有礼地对她说:“大妹子,你得跟我走。”她瞅了我一眼,似乎认出了我,乖乖地说:“那就走吧,我的头巾呢?”她系上头巾,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温顺得像一只绵羊,跟随我的两个兄弟走了。到了警卫室,排长认为案情严重,得把她关进监狱。押解的差事又落到我头上,我命令两个龙骑兵一边一个,把她夹在中间,而我则按押解犯人的规矩,一人殿后。我们一行人就这么朝城里进发。起初,那波希米亚女子一声不吭,但到了蛇街——这条街您是认识的,弯弯曲曲,真是名符其实——一进街口,她故意让头巾滑落在肩上,让我看见她那迷人的脸蛋,而且老扭过头来,和我说话:

“长官,您要带我去哪儿?”

“去监狱,可怜的小家伙。”我尽可能以柔和的口气回答她,一个好军人对待囚犯,尤其是女犯,理当如此。

“哎哟,那我将来会变成个什么呀,长官大人,可怜可怜我吧。您这么年轻,这么和气……”然后,她压低声音说道:“放我逃吧,我会给您一块‘巴拉齐’,它可以使所有的女人都爱您。”

先生,“巴拉齐”是指一种磁石,据波希米亚人说,掌握了某种秘诀,可以用它施展许多法术。例如,刮下若干粉末掺入一杯白葡萄酒里让女人喝下,她就会任你摆布。当时,面对卡尔曼以上的诱劝,我摆出最最一本正经的面孔,对她说:

“在这儿废话少说,要把你关进监狱,这是命令,绝无通融。”

我们巴斯克人说话有口音,一听就知道不是西班牙人。相反,西班牙人也没有一个能把“巴伊,姚纳”[30]这句话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卡尔曼很容易就能猜出我是个外省人。先生,您知道,波希米亚人没有自己的祖国,四海为家,到处流浪,能讲各地的语言,他们大部分人定居在葡萄牙、法国、外省和加塔罗尼亚。他们甚至和摩尔人、和英国人也能对话。卡尔曼的巴斯克语讲得相当好。她突然操这种语言对我说:

“拉古纳,埃内,比霍察雷那[31],我的心上人,您跟我是同乡吗?”先生,我们的巴斯克语实在是太美了,客居异乡,一听到自己的家乡话,便不由得全身激动……(说到这里,那唐·何塞压低声音加了一句:“我希望有一个外省神甫来听我的临终忏悔。”接着,他又说下去)

“我的老家是艾里狄多。”我听她讲我的家乡话,心里特别感动,便用巴斯克语回答说。

“我嘛,我的老家是艾查拉尔。”她说道。(她讲的这地方,离我的家乡只有四个小时的路程)“我是被波希米亚人拐骗到塞维亚利来的。我在卷烟厂当女工,想挣些钱作路费回到纳瓦拉我妈身边去。我妈只有我这么一个依靠,家里只有一个巴拉切阿[32],种了二十棵酿酒用的苹果树。唉,要是我能回到家乡,站在白雪皑皑的山峰前,那该多好啊!刚才那些人辱骂我,就因为我不是本地人,跟那些流氓骗子与卖烂橘子的小贩不是同乡。那些臭娘们齐心合力跟我作对,因为我毫不客气地告诉她们,即使她们塞维利亚所有的‘雅克’[33]手执刀枪一齐上,也敌不过咱们家乡一个头戴蓝贝雷帽、手执马基拉的汉子。喂,好伙计,好朋友,您就不能给同乡妹子帮个忙吗?”

这妞撒谎,先生,她撒谎成性,真不知道这妞一辈子是否讲过一句真话。但只要她一开口,我就信以为真,一物降一物,我自己也无能为力,虽然她的巴斯克语说得很蹩脚,我却真相信她是纳瓦拉人。其实,光看她的眼睛,还有她的嘴巴与肤色,就知道她是波希米亚人,当时,我真是鬼迷心窍,对所有这些都视而不见。我心想,如果西班牙人敢说我家乡的坏话,我也会像她刚才对付同伴那样,用刀子划破他的脸。总而言之,当时,我在她面前如痴如醉,说起话来傻里傻气,眼看就要干蠢事了。

她又用巴斯克语对我说:“老乡,如果我一推您,您只要往地上一倒,那两个卡斯提尔傻小子就休想抓得住我……”

我的天呀,我把押解犯人的命令忘到九霄云外,对她的鬼主意竟表示了同意:“那么,乡妹子,小乖乖,您不妨试试看,但愿山上的圣母保佑你!”

说着,我们正经过一条小巷,在塞维利亚,这样的小巷遍布全城。说时迟,那时快,卡尔曼霍地一转身,给我当胸一拳。我立即故意仰面一倒。她则乘势一蹦,从我身上跃过,拼命就跑,只容得我们看见她飞奔的两条腿……俗话说得好,巴斯克人有飞毛腿,果然不假,她那两条腿堪当此称,无半点逊色……不但跑得飞快,而且姿势优美。我当即赶快爬了起来,却故意将长枪一横,挡住了去路,两位兄弟正想去追,却被耽误了一下。然后,我才开始在后头追去,而他俩则尾随我后。我们三个追捕者,脚穿带马刺的军靴,腰挎军刀,手持长枪,要追上她?休想!不到我跟你讲这句话的功夫,那女犯就逃得无影无踪了。况且,附近街坊的妇女瞎起哄,也大大有助于她逃之夭夭,那些女人要么在旁边大肆嘲笑追捕者,要么故意给指错方向。害得我们来来回回搜索了好几趟,最后完全落空,只好返回原单位警卫室,不言而喻,未能带回监狱长收押女犯的收条。

跟随我的那两个弟兄,为了脱离干系,免受处分,供出了卡尔曼曾用巴斯克语和我交谈,而且,那么娇小的女子一拳就轻而易举将我这样的壮汉撂倒,看来其中也有诈。所有这一切,都十分可疑,明眼人一看便心里有数。我下了岗,被撤了职,送去蹲一个月监狱。这是我入伍后第一次受罚,本以为十拿九稳的排长一职,从此以后就彻底告吹。

入狱后的头几天,我情绪低沉,心境悲凉。当初两个同乡,龙加与米纳,他们早已经是将军了。还有夏巴朗加拉,他和米纳一样,也是个造反派[34],后来也逃亡到贵国去了,居然也当上了上校,他有个兄弟,跟我一样是个穷光蛋,我们在一起玩网球不下二十次之多。一进监狱,我就对自己说,你过去那些奉公守法的日子,全都付诸东流啦。现在,你的档案上有了污点,你要恢复你在长官们心目里的良好形象,就必须比你刚入伍时多花十倍的苦功!为什么我会受此处罚?仅仅是为了一个对我冷嘲热讽的波希米亚小婊子。说不定这臭娘们正在城里某个地方偷东西呢。偏偏我没有出息,还在念想着她。先生,您能相信吗?她逃走时腿上那双有窟窿的丝袜,仍然老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从监狱的铁窗向街上望去,见那些来来往往的妇女,竟无一人比得上这个鬼婆娘。我不由自主地还在闻着她扔给我的那朵金百合花的香气,花虽已经干瘪,但芳香仍在……如果世界上真有妖女巫婆的话,她准是其中的一个。

有一天,狱卒走进来,递给我一块阿尔加拉面包[35],对我说:

“拿着,这是你表妹给你送来的。”

我接过面包,心里很是纳闷,在塞维利亚我并没有什么表妹呀。我看着那块面包,心想这也许是有人给弄错了。但是,那块面包美味诱人,令人垂涎欲滴,我也顾不上是哪儿来的,是谁送的,决定吃了再说。我用刀一切,却碰上了一块硬硬的东西。我发现原来是一片小小的英国锉刀,那是在和面时塞进去的。另外,还有一枚值两元钱的金币。显而易见,是卡尔曼送进来的。对于她那个种族的人来说,人身自由比什么都重要,为了少坐一天牢,他们宁可把整个一座城市都烧得一干二净,那鬼婆娘她真狡诈,用这么一个面包就把狱卒骗过去了。要不了一个钟头,我就可以用这小锉刀把铁窗上最粗的那根铁条锯开,揣着那块金币,到最邻近的一家旧衣店,用身上的军大衣换上一套便服。您不难想象,一个常在自己家乡悬崖峭壁上掏鹰巢的小伙子,要从不到三丈高的窗口下到街道上,那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我不愿意逃,我还有军人的荣誉感,认为当逃兵是罪大恶极的行为。不过,卡尔曼这种讲义气之举使我着实感动。要知道,一个人被关在牢房里,想到外面有人在念想你,总是很高兴的。只有那块金币使我不快,真想把它退回去,但谈何容易!到哪里去找这个塞钱给我的主儿呢?

革职程式举行之后,我自认为不会再受什么羞辱了,没有想到还有一桩丢脸的事要我去硬扛,出了监狱后重新上班,却是被派去和小兵一样站岗。你很难想象,这对于一个要脸面的男人来说,是多么难堪的事。我甚至觉得还不如被枪毙拉倒。至少你在行刑之时,可以昂首走在前头,一排士兵跟在屁股后面,围观的人都瞧着你,你觉得自己颇像个人物。

我被派到上校门外站岗。他是个有钱的年轻人,脾性随和,喜爱玩乐。营里所有的年轻军人常聚在他家里,还有许多平民百姓,也有一些女人,据说都是女戏子。我觉得似乎是全城的人都不约而同到他家门口来观赏我。喏,上校的马车来了。马车夫的旁边坐着上校的贴身男仆。您猜,从车上下来的是谁?就是那个吉卜赛女人。这一回,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衣裙上金光闪闪,彩饰飘飘,整个人包装得就像一个圣人遗骸盒。裙子上装点着亮晶晶的缀片,蓝色的鞋子上也饰有闪亮的晶片,全身上下,不是彩绣便是花带。她手里拿着巴斯克鼓,与她一道的还有两个吉卜赛女人,一老一少。按惯例,领头的是一个老婆子,还有一个吉卜赛老头抱着一把吉他,是专门负责给她们的舞蹈伴奏的。您知道,有钱人聚会时常把波希米亚姑娘召来,要她们跳她们所特有的罗马利斯舞,此外,往往还要她们提供其他的乐子。

卡尔曼认出了我。我俩互相看了一眼,不知怎的,这时我真恨不得躲进地底下去。

“阿居,拉居纳。”[36]她跟我打招呼道:“长官,你怎么像小兵一样站岗守门啦!”

还没等我回应一声,她就已经进屋子去了。

来寻欢作乐的人都聚在院子里,虽然人多,我仍隔着铁栅栏[37]把里面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我听见鼓声,响板声,笑声,喝彩声,偶尔当卡尔曼击着巴斯克鼓往上蹦的时候,我还能看见她的脑袋。我还听见有几个军官跟她在讲一些不堪入耳的淫词秽语。她作何回答,我就不得而知了。从那一天起,我便迷上了她,因为我有那么三四次,真想冲进院子里去,拔出军刀朝那几个调戏她的轻薄小子捅上几下。我受煎熬足有好一个时辰,之后,那一班吉卜赛人才办完差事出来,仍由马车把他们送走。卡尔曼从我面前走过时,用您知道的她那双大眼睛瞅了瞅我,悄声对我说:

“老乡,你想吃美味的炸鱼,就到特里亚那去找里拉斯·帕斯提亚。”

说完,她便轻捷得像一只小山羊,钻进了车子。车夫给骡子抽上一鞭,就把这班嘻嘻哈哈的艺人不知送回哪里去了。

您一定能猜出,我一下班就到特里亚那去了。事先,我刮了胡子,刷了衣服,就像去接受检阅。卡尔曼果然在里拉斯·帕斯提亚那人的家里。他是一个卖炸鱼的老头,也是波希米亚人,皮肤像摩尔人一样漆黑,上他那儿吃炸鱼的人很多,我想,特别是卡尔曼在他店里落脚之后人就更多了。

她一见我,就向老板告辞:

“里拉斯,今天我什么也不干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38],老乡,咱俩出去溜达溜达吧。”

她用面纱遮住自己的脸,我俩就到了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小姐,”我对她说,“我该谢谢你送进监狱的那件礼物。面包我已经吃掉了,锉刀我可以用来磨磨枪头,还可以留作纪念,可是那钱,我得还给你。”

“瞧!你竟把钱留着没花掉。”她一边说着一边大笑,“不过也好,我正缺钱,管它是谁的钱,能跑得动的狗就不会饿死[39]。来,咱们把这点钱全都吃光,你好好请我吃一顿。”

我们掉转头又返回塞维利亚城。在蛇街的街口,她买了一打橘子,叫我用手巾包着。再往前走,她又买了面包、香肠和一瓶曼萨尼拉酒,最后,走进一家糖果铺,把我还给她的那枚金币加上她口袋里的另一枚以及若干零星银角子,全都往那柜台上一扔,这还不够,她又要我把身上的钱统统拿出来,我倾囊而出,不过是一枚银币、几个小钱而已,囊中如此羞涩,我颇感无地自容。我觉得她大有将整个铺子都要买走之势。她专挑美味可口的,价格较贵的,蛋黄酱、杏仁糖、蜜饯果脯等等,直到把我们的钱全都花光。这些东西统统装进了一个纸袋,归我提着。您也许还记得油灯街吧,那儿有一座唐·佩德罗国王的头像,此王有无私执法者之称[40],他的头像颇值得我反思。卡尔曼与我在这条街的一所房子前停下,她走进过道,敲了敲底层的门,出来开门的是一个波希米亚女人,一看就是地地道道的撒旦女仆。卡尔曼用波希米亚语跟她说了几句话。那老婆子先是咕咕噜噜。卡尔曼为了安抚她,给了她几个橘子和一把糖果,还让她尝了几口酒,然后,把自己的斗篷披在她身上,把她送出门口,用木栓将门插上。一待房间里只剩我们两人的时候,她又是跳,又是笑,像疯了似的,还这么唱道:

“你是我的罗姆,[41]我是你的罗米。”

我站在房间中央,手里捧着一大堆食品,不知往哪儿放为好。她把这些东西都扔在地上,扑上来搂住我的脖子,说:“我要把欠你的债还清!把欠你的债还清!这是加莱[42]的规矩!”

啊,先生,那一天呀,真销魂,那一天!……我现在只要回想起那一天,就会把明天抛到脑后!

(那强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点起一支雪茄,继续往下说)

我俩在一起泡了整整一天,又是吃,又是喝,其他更不在话下。她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塞饱了糖果之后,又抓了几把糖放进老妇人的水罐里,说:“给她做点果汁饮料。”她还抓了蛋黄酱往墙上扔个一塌糊涂,说:“免得苍蝇来干扰我们。”总而言之,刁钻古怪、调皮捣蛋的名堂她都玩尽了。我对她说我想看她跳跳舞,但到哪儿去找伴奏的响板呢?她立即拿起老妇人那仅有的一个盘子,将它砸破,于是就敲打着珐琅碎片,跳起了罗曼丽舞,那碎片的声音清脆响亮,与乌木或象牙制的响板同样动听。我可以向您保证,跟这么一个俏妞待在一起,是不会感到腻烦的。到了傍晚,我听见从营里传来召集归队的鼓声。

“我该回营报到了。”我对她说。

“回营去?”她带着轻蔑神情对我说,“难道你是个黑奴,非得跟着别人的指挥棒转?从衣着到骨子里,你就是一只彻头彻尾的金丝鸟[43],去你的吧,胆小如鼠家伙。”

我当晚便留宿在她那里,作了第二天回营蹲禁闭的思想准备。次日早晨,她首先就向我提出分手的问题。对我说:

“何塞,你听着,我可还清了欠你的情,按照我们的规矩,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因为我俩不是一路人,但你长得很帅,招我喜欢。现在你我两清了,再见啦。”

我问她何时能再见到她。

她笑着回答说:“等到你不这么傻的时候。”然后又用略为正经的口吻说:“小乖乖,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上你了。不过,这长不了。狗跟狼在一起,是过不了几天的。如果你肯入我们的籍,我也许会愿意做你罗米[44]。但这些全是废话,根本不可能兑现。唔,小伙子,相信我说的,你走了桃花运,你碰上了妖精,是的,就是妖精。但妖精并非都是一身黑,这妖精也没有弄断你的脖子。我身上披着羊皮,可我不是绵羊[45]。去给你的马哈里[46]上一支烛吧,她应该受到你的供奉。得啦,再说一声,再见。别再痴想卡尔曼姑娘了。否则她会害得你娶上一个木腿寡妇[47]为妻的。”

说着,她拔下门闩,一到街上,就把头巾往身上一裹,转身便扬长而去。

她说得不错,我应该放聪明一点,对她断了念想。但是,自从在油灯街过了那一天后,我日思夜想,心里只有她。我整天整天东游西荡,希望能碰见她。我不止一次向那个老妇人与卖炸鱼的打听,他们都说她上红土国去了,他们把葡萄牙叫做红土国。也许,是卡尔曼嘱咐他们这么说的。但不久我就发现他们在撒谎。油灯街那天的几个星期之后,一天,我正在一个城门口站岗,离城门不远处,城墙有一个缺口,白天那里有人在干活,夜里有士兵放哨以提防走私。那天,我看见炸鱼贩子里拉斯·帕斯提亚在岗哨附近来回溜达,还跟我的几个弟兄搭讪,他跟大家混熟了,他的炸鱼与炸面团就混得更熟。他走近我身旁,问我是否有卡尔曼的消息。

“没有。”我回答说。

“好啦!老弟,你很快就会有了。”

他说得可准啦。夜里,我被派往城墙缺口处站岗。班长下班一走,我便见一个女人向我走来。我心里知道这一定是卡尔曼,但仍然大喝一声:

“走开,这儿不准通行!”

“别这么横吧。”她边显身露像,边对我说。

“怎么!卡尔曼,原来是你!”

“是的,老乡,废话少说,先谈正事。你想不想挣一块银币?待会儿有人要带一批货打这里过,你就放行好啦。”

“不行,我不能放。这是上级的命令。”

“命令,命令,那天在油灯街,你怎么不想有什么命令?”

“哎哟!”我一听她重提旧情,便激动得迷糊起来了,“为了那事,忘了命令很值得,为了得到私贩子的钱那可不值得了,我不愿意。”

“得啦,你不愿意收钱,你可愿意到上次那个老婆子家里来再吃一顿饭?”

“不,我不干。”我拼命憋着股劲,几乎把自己弄得透不过气来。

“好呀,你既然这么刁难,我知道该去跟谁打交道。我会约请你的长官上老婆子家。他待人和气,我要他调换一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小伙子来这里站岗。再见啦,金丝鸟儿,有朝一日你上了绞刑架,我才乐呢。”

我心一软,叫她回来,说只要能得到我所想要的报答,即便是给整个波希米亚民族放行,我也愿意。她发誓第二天就兑现承诺,立即就跑去通知她那一帮等在近处的同伙。卡尔曼替他们望风,只待有巡夜的走近,就击响板为号,其实,根本就无此必要。那伙走私犯一共五个人,其中包括炸鱼贩子帕斯提亚,人人身上都背着英国走私货,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把事情办完了,无需卡尔曼望风。

第二天,我如约去了油灯街。卡尔曼让我等了好一阵子才来,而且满脸不高兴。

“我可不喜欢要我磕头作揖的人。”她对我说,“你第一次帮了我一个大忙,但你当时并不知道会有报酬。昨天,你却跟我讨价还价了。我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还会到这里来,因为我已经不喜欢你了。得啦,给你一块银币作报酬,你走人吧!”

我几乎把银币扔在她脸上,我拼命克制自己,才没有动手狠揍她一顿。我俩大吵了个把钟头,我气急败坏,愤然离去,在城里乱逛了一阵,东闯西突,就像疯了一样,最后,跑进了教堂,跪在幽暗的一角,泪如泉涌,大哭起来,这时,我忽然听见有人在对我说话:

“龙[48]掉眼泪了!我正好取来制媚药哩!”

我抬头一看,卡尔曼正站在我跟前。

“喂,老乡,还在恨我吗?”她对我说,“不论怎么样,我倒真是爱上了你,刚才你一走,我就六神无主了。你瞧,现在是我来问你愿不愿意上油灯街去。”

于是,我俩就这么和解了,但是,卡尔曼的脾气反复无常,像我们家乡的天气,一时阳光灿烂,一时山雨欲来。她答应我再上老婆子家幽会一次,但临时爽约未到。老婆子明确告诉我,她是为了埃及[49]的事到红土国[50]去了。

凭经验,我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于是便到处去找卡尔曼,凡是她可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尤其是油灯街,一天要去好多趟。我不时请老婆子喝几杯茴香酒,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一天晚上,我正在老婆子家,不料卡尔曼进来了,带来一个年轻的男人,他是我们团里的一个中尉。

“你快走吧。”她用巴斯克语对我说。

我待在那儿发愣,满脸都是怒火。

“你在这儿干什么?”中尉对我说,“你快滚,从这儿滚出去!”

我寸步难移,仿佛得了瘫痪症。那军官见我不走,甚至没有脱帽敬礼,勃然大怒,便揪住我的衣领,狠狠摇晃我。我不知道说了什么冒犯了他,他竟拔出剑来,我不甘示弱,也持剑相抗。老婆子拽了我胳膊一下,军官便一剑刺中了我的脑门,落下的伤痕至今犹在。我往后一退,胳膊一甩,将老婆子摔个仰面朝天。中尉追了上来,我用剑对准他的身体刺过去,戮了个通透。卡尔曼赶紧灭了灯,用波希米亚话叫老婆子快溜。我也逃到街上,不辨方向,拔腿就跑,只是觉得背后老有人跟着。等我定了定神,才发现卡尔曼始终没有离开我。

“金丝鸟大傻瓜!”她对我说,“你只会闯祸,我早就警告过你,你会害得自己倒大霉的。不过,你满可以放心,跟一个罗马的佛兰德女人[51]交上了朋友,你凡事都可逢凶化吉。你先用这块手巾把头包起来,再把你的皮带扔掉,就在这条巷子里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她说完就不见了,很快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件带条格的斗篷,她要我脱下制服,把斗篷套在衬衣上。这么一打扮,再加上头上那条扎伤口的手巾,我就活像一个到塞维利亚来贩卖楚法糖浆[52]的华朗西亚乡巴佬。她带我走进小巷深处的一所房子,其外观跟老婆子住的那所很相像。她和另一个波希米亚女人替我清洗了伤口,进行了包扎,医技比军营里大夫还高明,她又给我喝了一种不知是什么的东西,把我安置在一条褥子上,我便沉沉睡去。

她们在我喝的饮料里大概放了秘制的麻醉药,因为我第二天很晚才醒。醒后头痛得很厉害,还有点发烧,好不容易才回想起前一天闯下的大祸。卡尔曼和她的女友替我换了绷带,一同盘着腿坐在我的褥子旁,用土话交谈了几句,好像是谈我的病情。然后两人都安慰我说,伤口不久就会痊愈,但我必须离开塞维利亚,越早越好。因为万一我被捕,就会就地枪毙。

“小伙子,”卡尔曼对我说,“你得找一个行当来干,皇上不再供给你米饭和鲟鱼[53]了,你必须考虑自谋生路。你太不机灵,干盗窃是不行的。但你身手敏捷,力气大,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到海边去走私。我不是说过要害得你上绞刑架吗?那总比吃枪子好一些。况且,如果你混得好,只要不被民团和海岸警卫队抓住,你就可以过得像王爷一样美滋滋。”

这个女妖精就是用这种教唆强迫的方式给我指点了出路。既已犯下了死罪,我确实只有此路可走了。先生,我还用得着跟您明说吗?她没费多大的劲就把我说服了。我预感这种冒险与叛逆的生涯,会使得我跟她的关系更紧密,还认为从此以后我就能够拴住她的心。我常听说过,有些走私好汉身骑骏马,手握短铳,背后坐着情妇,驰骋于安达卢西亚省区,我仿佛也看到自己马上带着这位艳丽的波希米亚女人,策马扬鞭,翻山越岭。每当我向她描绘这一愿景时,她就捧腹大笑,告诉我说,其实最美不过的生活,就是天黑之后,用三个桶箍搭建起一个支架,上面盖上一块遮布,每个罗姆带着自己的罗米往里面一钻,共度良宵。

“如果把你带到山里去,”我对她说,“我对你就放心啦,在那里,就不会有军官来跟我分享。”

“哧,你还好吃醋呢!真是活该。你怎么这样傻呀?你难道没有看出来我是爱你吗?我从来没有向你要过钱呀。”

每当她对我这么说时,我简直就想把她掐死。

先生,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卡尔曼给我弄来一身便装,我穿上便溜出了塞维利亚城,神不知鬼不觉。我带着帕斯提亚的一封介绍信,去到杰莱兹找一个卖茴香酒的商人,此人的家就是走私贩子碰头联络的地点。我和那一帮人相见了,其首领名叫唐加伊尔,他让我入了伙。我们这一帮就动身去哥山[54],跟早先约好的卡尔曼会合。每次我们出动干活,她总是先行去探路摸底,在这方面,她干得最为出色不过。这次从直布罗陀回来,已经跟一个船长讲定,只等我们在海边收下一批英国来的走私货,就装船运走。我们都到埃斯特普纳[55]附近去等,货到之后,一部分藏在山里,一部分带往龙达。还是由卡尔曼打前站,通知我们什么时候进城。这一趟买卖以及后来的几趟都很顺利。由此,我觉得走私贩的生活比当兵的要滋润得多。我常买礼物送给卡尔曼。我有了钱,也有了情妇。我心里毫不悔恨愧疚,正如波希米亚人所说,日子过得舒心,身上长了癣也不痒。我们到处受到盛情款待,同伙的弟兄们对我很好,甚至还怀有敬意。因为我杀过一个人,而他们都没有这等的业绩,尽管它使人在良心上难以释怀。但我在自己的新生涯中,最为得意的则是经常能见到卡尔曼。她对我的情意从来没有这么炽热过,可是,在同伙弟兄们面前,她却不承认是我的女人,还要我指天发誓不跟他们谈论关于她的事。只要一到这女人面前,我就六神无主,俯首帖耳,任其随意摆布。况且,她第一次在我面前表示出她有良家妇女的羞涩之情,我便非常天真地以为,她已洗心革面,一改过去的浪荡行为。

我们这一帮共有十来条好汉,只在关键时刻才聚集碰头,而平时,则三三两两一组,分散在城里或村里。我们每个人表面上都有正式职业,这个是制锅匠,那个是马贩子,而我则是卖针线杂物的,但因为在塞维利亚犯有血案,所以绝不轻易在大地方露面。一天,确切地说,是在一天夜里,我们定在维日山下集合。丹卡伊尔与我俩人先到,他显得很兴高采烈。

“我们这一伙又要新添一个弟兄啦!”他这样对我说,“卡尔曼前不久使出了她的一个绝招,让她的罗姆从塔里法[56]监狱里成功逃出。”因为整天听弟兄们说波希米亚话,我已经能多少听懂一点,“罗姆”这个字当时就使得我心里一震。

“什么!她的丈夫!难道她结过婚?”我向我们这一伙的头头发问。

“是的,”头头答道,“嫁给了独眼龙加西亚,一个跟她同样机灵诡怪的波希米亚人。那倒霉的家伙被判了苦役,卡尔曼给监狱的外科医生灌了迷魂汤,竟然使得她的罗姆获得了自由。啊,这小妞真有本事,她曾经花了两年的功夫想救独眼龙出来,一直没有成功。最近狱医换了人,她显然很快就得手了。”

您可以想象,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是什么滋味。不久,我就见到了独眼龙加西亚,那真是波希米亚人生养出来的坏种之中的坏种,皮肤黝黑,良心更黑,我一辈子从未遇见过他这样心狠手辣的流氓。卡尔曼是陪着他来的,一边当着我的面叫他罗姆,一边趁他掉过头时朝我眨眼睛,做鬼脸。我很恼火,整晚没有跟她讲话。第二天早晨,大伙把私货包扎停当,正在上路时,突然发现有十几个骑兵追踪而来。那几个安达卢西亚的伙计,平日老自吹自擂,说自己杀人不眨眼,这时却哭丧着脸四散逃命。只有丹卡依尔、加西亚和另一个名叫雷曼达多的漂亮小伙子以及卡尔曼遇险不慌,其他人无不丢下骡子,跳进骑兵追不到小山沟里逃命。我们既保不住骡队,就赶紧把细软财物卸下来,往肩上一扛,顺着最陡峻的山坡快逃。先把包裹扔下去,再蹲着身子往下滑。这时,追兵向我们一阵射击。我是生平第一次听见子弹在耳边嗖嗖地飞过,但并不在乎。不过,我这般视死如归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有个美人就在眼前。结果,我们都成功逃脱,只有倒霉的雷曼达多腰上中了一枪。我把包裹扔掉,想去搀扶他。

“傻瓜,”加西亚朝我大声嚷道,“咱们背具死尸干什么?把他结果掉算了,别把货丢掉啦。”

“把他扔下!把他扔下!”卡尔曼也冲我大叫。

我累得要死,只好把雷曼达多放在岩下歇一口气。加西亚走过来,用短铳对准雷曼达多的脑袋连发了一梭子弹。

“现在看谁还有本领能把他认出来。”他看着那张被十二发子弹打得稀烂的脸这么说。

您瞧,先生,这便是我所过的美好生活。晚上,我们逃到一个荆棘丛生的小林子里歇下,精疲力尽,没吃没喝,骡子全都丢了,血本无归。您猜那个像魔鬼一样凶残的加西亚怎么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纸牌,借着一堆篝火的微光,与丹卡伊尔赌起钱来。这时,我躺在地上,仰望星空,思念着雷曼达多,心想,倒不如像他那样也干脆。卡尔曼则盘着腿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不时敲起响板,哼哼唱唱。稍后,又走过来,像是要凑到我耳边说悄悄话似的,不由分说地亲了我两三下。

“你是个魔鬼。”我对她说。

“是的。”她答道。

休息了几个钟头之后,她先行动身到高辛去了。第二天早晨,一个放羊娃给我们送了些面包来。我们在原地待了一整天,夜里偷偷向高辛前进,等着卡尔曼探路的情报。但她杳无音讯。天亮时,一个骡夫赶着两匹骡子,上面坐着一个女人,衣着体面,撑着一把阳伞,随行的是一个像女仆的小姑娘。加西亚对我们说:

“圣尼古拉给咱们送来两匹骡子两个女人,我倒宁可只要骡子,不要女人,管他妈的,我照单收下就是。”

他拿起短铳,借灌木丛作掩护,沿着一条小路逼近。我与丹卡伊尔紧跟在他后面。等我们一靠近那一行人。便一齐跳了出来,喝令骡夫停步。我们的装扮本来是够吓人的,但那女人看见我们不仅不害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嘿,你们这些笨蛋,把老娘当贵妇人啦!”

定睛一看,原来是卡尔曼。她化装得实在太好,如果用另外一种语言来讲话,我简直就会认不出她。她跳下骡子,跟丹卡伊尔与加西亚低声讲了几句话,然后对我说:

“金丝鸟,在你没有上绞刑架以前,咱们还会见面的。我现在要去直布罗陀去办埃及的事,很快就会有消息通知你们。”

她告诉我们在哪个地方可以暂躲几天之后,就离去了。这小妞真是我们的救星,使大伙得以脱离了困境。此后不久,我们便收到她派人送来的一笔钱,还有一个更有价值的消息:某一天,将有两个英国爵爷从直布罗陀到格林纳达去,会从某一条道路经过。俗话说得好,消息灵通,生意火红。那两个英国人有的是亮晃晃的金币。加西亚要杀掉他们的,我与丹卡伊尔都反对。最后,只取了他们的钱财与手表,还剥掉他们的衬衣,这才是我们所急需的。

先生,一个人变坏是不知不觉的。一个漂亮的女人害得你神魂颠倒,你为她决斗,闯了大祸,不得不上山落草,根本没来得及考虑就从走私贩变成了强盗。我们犯下英国爵爷这一桩案子后,自知在直布罗陀一带不宜久留,便躲进龙达山中。先生,您不是跟我说起过何塞·马利亚吗,巧得很,我就是在龙达山认识了他。他每次出行都带着自己的情妇。那个姑娘美丽、温顺、谦和、举止文雅,从不说粗话,对他忠心耿耿!……相反,何塞·马利亚却使她受尽了折磨。他见一个女人就追一个,还经常虐待这个姑娘,有时则醋劲大发。一次,他扎了这姑娘一刀。这倒好!她反而更爱他了。女人天生就是如此。那姑娘对自己胳膊上的刀痕感到自豪,把它当作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展示给大家看。除此以外,何塞·马利亚还是个最不讲义气的家伙!……在一次大家合伙干的买卖中,他耍了个手段,使收益全归他自己,而损失与麻烦则由我们其他人承担。好啦,我不扯远了,还是言归正传吧,从卡尔曼走后,我们再也没有得到她的消息,丹卡伊尔出主意说:

“咱们必须有一个人去直布罗陀走一趟,打听打听消息,她一定是策划好什么买卖了。我倒想去,可是直布罗陀认识我的人太多。”

“我也是的,”独眼龙说,“那里的人也都认得出我,那些龙虾们[57]我可没有少涮,再说,我只有一只眼,也不容易化装。”

“这么说,该我去啰?”轮到我说,一想到能见到卡尔曼,我就不禁心花怒放,“说吧,咱们该怎么进行?”

他们对我说:

“乘船去或者走陆路经过圣洛克去,随你的便。到了直布罗陀,往码头上打听一个名叫罗约娜的巧克力小贩住在哪里,找到她后,你能知道那边的情况了。”

于是,大伙商定先一道去高辛山里,然后,我把他们撇下,自己装扮成一个水果贩子独自上直布罗陀。在龙达,我们的一个内应替我弄了一张护照。在高辛,又有内应给我弄来一头驴,我装满了橘子和甜瓜就上路了。到了直布罗陀,我发现许多人都认识罗约娜,不过,她已经死了,要不就是去了“天涯海角”[58]。她的失踪,据我看,便是我们与卡尔曼失去了联系的原因。我把驴子寄放在一个牲口棚里,自己背着橘子上街假装叫卖,其实是想试试能否碰见熟人。直布罗陀是世界各国的流氓盗匪聚集之地,简直就是一座巴别塔[59],在街上走上十步就能听见十种语言。我看见不少埃及人,但不敢贸然相信。我试探他们,他们也试探我。双方都猜出彼此是一路货色,重要的只是要搞清楚是否同属一个帮派。我就这么白跑了两天,有关罗约娜与卡尔曼的消息一点也没有打听到。于是,我采购了一些什物,打算回到两个同伙那里去,没想到,傍晚我在街上溜达时,忽听见有个女人在窗口叫我:

“卖橘子的!……”

我抬头一看,见卡尔曼肘靠在一个阳台上,旁边站着一个穿红色制服的军官,他佩戴金色肩章,一头卷发,像个大贵人。卡尔曼也穿着得很华贵,大披肩,金梳子,浑身绫罗绸缎。那婆娘一如既往,轻狂依旧,正在那里笑得前仰后合。那个英国人憋出了两句西班牙语,叫我上去,说太太要买橘子。而卡尔曼则用巴斯克语对我说:

“上来吧,别大惊小怪!”

说实话,她花样太多,我已经见怪不怪。与她异地重逢,我说不上心里是喜是忧。把门的是一个英国仆人,高高大大,头上扑着粉,他将我引进一个豪华的客厅。卡尔曼立刻用巴斯克语命令我:

“你装作一句西班牙语也不懂,跟我也不认识。”

然后她转身对那英国人说:

“我不是告诉您,我一眼就看出他是巴斯克人,您听听他说的话多古怪。他长得呆头呆脑的,是不是?好像一只在食柜里偷东西吃的猫,被人当场抓住了。”

“哼,你呀,”我用巴斯克语顶撞她,“你的样子就像一个无耻的小淫妇,我真想当着你姘夫的面,用刀在你脸上划几道。”

“我的姘夫!”她反驳我说,“你真聪明,亏你想得出来!你是在跟这个傻瓜吃醋吗?自从咱俩在油灯街过了几夜以后,你就变得愈来愈蠢了。你这笨蛋,难道没有看出我正在做埃及买卖,而且手段更加高明了吗?这幢房子是我的,这只龙虾的金币也将归我所有。我正在牵着他的鼻子走,我要把他带到有去无回的境地。”

“我嘛,”我对她说,“如果你还用这种手段做埃及买卖,我会叫你永远再也干不了这一行。”

“哎哟!你是我的罗姆吗?敢这么来命令我!独眼龙觉得我这种办法很好,我这么干与你无关,你已经成为了我的独家明哥罗[60],难道你还不满足吗?”

英国人问道:“他在说些什么?”

卡尔曼答道:“说他口渴得很,想喝一杯水。”

说罢,她倒在长条沙发上,因自己的翻译大笑不止。

先生,当这个女人笑起来时,谁都会神魂颠倒,都会跟着她笑。这时,那个大个子英国人也笑了,笑得像个傻子,他叫人拿酒给我。

我喝酒时,卡尔曼对我说:

“你看见他手上的那颗戒指了吗?如果你想要,将来我把它给你。”

我回答说:

“我宁愿自己砍断一根手指,只要能把你的这位贵人弄到山里去,每个人手里拿一根玛基拉[61]比试比试。”

“玛基拉,是什么意思?”傻乎乎的英国人问。

“玛基拉么,”卡尔曼大笑不止地说,“就是橘子呀。把橘子叫做玛基拉不是太可笑吗,这小子说要让您吃吃橘子。”

“是吗,”英国佬说,“那好,明天再带些玛基拉来吧!”

我们正在这么说着,仆人进来禀报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英国佬站起来,赏给我一枚银币,伸出胳膊让卡尔曼挽着,似乎她自己不会走路。卡尔曼还在咯咯发笑,对我说:

“小伙子,我不能请你吃饭啦,可明天,你一听见阅兵的鼓声敲响,就带着橘子上我这里来。你会见到一个卧房,陈设要比油灯街的那一间好得多,而且你还会明白我还是不是你的小心肝。然后,咱们再谈埃及买卖。”

我没有搭腔,走到街上时,那英国佬还朝着我喊道:“明天带点玛基拉来!”接着,我又听见卡尔曼的大笑声。

我走出那幢房子,不知干什么好。夜里,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我对这坏婆娘恨得咬牙切齿,真不想去找她,准备径直回直布罗陀去。但是,听见第一通阅兵鼓敲响,我的意志就彻底瓦解了,立即背着橘子篓直奔卡尔曼的住所。她的百叶窗半开着,她正睁着大黑眼睛在东张西望。头上扑了粉的仆人把我领进去。卡尔曼打发他上街办事。一等房间里只有我们俩,她就像鳄鱼般张开嘴大笑起来,一把搂着我的脖子。我从未见过她这么漂亮,打扮得像仙女,芳香扑鼻……家具配有绸缎的面料,窗口挂着绣花的帷帘……唉!而我却像一个盗贼。

卡尔曼对我说:“我的心肝,我真想把这房子砸个稀巴烂,放一把火烧掉,然后逃到山里去。”

接着,我俩巫山云雨,百般温存!欢笑不止!而后,她又是跳起舞来,又是把衣服上的饰物扯下,还翻筋斗、做鬼脸,淘气胡闹,花样层出不穷,比猴子更顽皮。恢复了正经严肃后,她对我说:

“你听着,我得跟你讲清楚这一单埃及买卖。我要他陪我上龙达,那里有我一个做修女的姐姐……(说到这里,她又噗噗笑出声来。)我和他要经过什么地点,我会提前派人通知你。到时候,你们一拥而上,把他抢得精光。最好将他宰掉。”她说完,脸上露出一个狞笑,这笑谁见了都不会陪她去笑的,“你知道该怎么办吗?你让独眼龙先上,你们几个靠后一点,这只英国龙虾勇猛矫健,还有几把好枪,你们几个往后靠一点,让独眼龙先上……你明白吗?”

她没有把话讲完,就哈哈大笑起来,这使得我不禁毛骨悚然。

“不,”我对她说,“我恨独眼龙,不过他终归是我的同伙。也许,将来有朝一日,我会替你把他除掉,但我与他之间的过节得用我们家乡的规矩了断。我卷进埃及买卖是偶然的,在很多事情上,我仍然是一个地道的纳瓦拉汉子,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

卡尔曼说:“你真是个蠢货,是个傻瓜,是地地道道的乡巴佬。你就像个侏儒,以为自己能把痰吐得远一点就是高个子[62]了。你并不爱我,你走吧!”

当她下了这逐客令时,我却寸步难移。我答应很快就动身,回到我那几个同伙身边,等那个英国佬上钩。而她,则答应在英国佬这里装病,一直到离开直布罗陀动身去龙达为止。

我在直布罗陀又住了两天。卡尔曼曾大着胆子,化了装到小客栈来会我。我终于离开了直布罗陀,心里也打定了自己的主意。我得到了英国佬与卡尔曼将在什么时间途经什么地点的确切消息后,便返回约定的地方跟丹卡伊尔与独眼龙会合。我们在一个树林里过夜,用松实烧起一堆旺火。我向独眼龙提议打牌赌钱,他同意了。玩到第二局,我说他作弊,他就嘻嘻哈哈笑。我把牌扔在他脸上。他想掏枪动武,被我一脚踩住。我对他说:“听说你的刀法和马拉迦最棒的小伙子一样厉害,想跟我比试比试吗?”丹卡伊尔赶紧劝架。我揍了独眼龙几拳,他一怒之下壮起了胆,便拔出了刀,我也操刀在手。两人都叫丹卡伊尔站开,让我们公平交手,见个胜负。他眼见无法制止一场恶斗,只好闪开。独眼龙弓着身子,作出猫扑老鼠的姿势,右手持刀前挺,左手以帽作为遮锋,这是他们安达卢[63]西亚人常用的一招。我则使出纳瓦拉的架势,笔直地挺立在他的面前,左手上举,左腿向前,快刀则紧贴右腿,自己觉得威猛胜过巨人。独眼龙像箭一般扑过来,我把左腿一转,他扑了个空,而我的快刀已直插他的咽喉,戳刺得那么深,以致我的手竟触及他的下巴。我把刀猛然一转,用力过大,刀刃戛然而断。决斗告终,胜负已定。一股像手臂一样粗的血流,把断刃从伤口里冲了出来。独眼龙像一根柱子似的扑倒在地。

“你干的什么好事!”丹卡伊尔对我说。

“你听着,”我回答说,“我跟他势不两立。我爱卡尔曼,不愿意她有另外的男人。再说,独眼龙是条恶棍,他用什么手段打死可怜的雷曼达多,我至今还记得。现在只剩咱们俩人了,但咱们都是好汉。咱们说说,你愿不愿意跟我结为生死之交?”

丹卡伊尔向我伸出了手。他比我年长,有五十岁了。

“男欢女爱,去他妈的!”他大声嚷道,“如果你要他把卡尔曼让给你,本来只需向他付一个银币就行啦。现在只剩下咱们两个人,明天咱们怎么办?”

“让我一个人来扛,”我答道,“现在我是天不怕地不怕。”

我们埋了独眼龙,转移到二百步开外的地点露宿。第二天,卡尔曼跟她那个英国佬带着两个骡夫与一个仆人过来了。我对丹卡伊尔说:

“我对付那个英国佬,你去吓唬其他人,他们都没有武器。”

那英国佬颇为厉害,要不是卡尔曼推了他的胳膊一下,他肯定会把我打死。总而言之,那一天,我又把卡尔曼夺回来了。我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告诉她她已经成了寡妇。当她弄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对我说:

“你永远是个傻瓜!独眼龙本可以把你杀死,你那种纳瓦拉的防守招式,只不过是花架子,比你强的人死在他手下的多着呢。这一回是他的死期到了。你的死期也快来了。”

我立即回了她一句:“如果你不规规矩矩做我的老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她答道:“好呀,我已经不止一次从咖啡渣里观测出,咱俩注定会同归于尽的,管他妈的!听天由命吧。”

说完,她便敲起响板,每当她想驱走某个烦人的念头时,总是这么做的。

一个人谈自己时,往往忘乎所以。这些鸡毛蒜皮的细节您一定是听烦了,不过,我很快就可以讲完了。我们那种非法生涯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丹卡伊尔与我又找了几个比原来的同伙更可靠的弟兄,专门从事走私,不瞒您说,有时也在大道上拦劫,但只是在山穷水尽、被逼无奈的时候。而且,我们只抢钱财,不伤性命。有那么几个月,我对卡尔曼很是满意。她继续为我们一伙当耳目,对我们的买卖很有用处。她有时在马拉加,有时在哥尔多巴,有时又在格林纳达。但只要我捎个信去,她就丢下一切,到某个偏僻的小客栈,甚至到帐篷来跟我相会。只是有一次,她在马拉加,使得我很不放心。我得知她勾搭上了一个富商,可能想故伎重演,玩她那次在直布罗陀的把戏。我不顾丹卡伊尔苦口婆心的劝阻,径直在一个大白天闯进马拉加。我找到卡尔曼后,立即就把她带走了。我俩为此大吵了一架。

“你知道吗,”她对我说,“自从你成为我真正的罗姆以后,我就不如你当情郎的时候那么爱你了。我腻烦别人的干预,我更不能忍受别人的发号施令。我要的是自由自在,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小心别把我逼急了。如果你使我烦了,我会去找一个棒小伙子,用你对付独眼龙的法子来对付你。”

丹卡伊尔把我俩劝和了。但两人彼此伤害的一些话使我们都耿耿于怀,情爱大不如前了。不久,又来了一件倒霉的事。我们碰上军警,丹卡伊尔和两位弟兄丢了性命,另外两个被抓去,我则受了重伤,要不是我的坐骑跑得快,也一定会落在军警的手里。我精疲力尽,有颗子弹还留在体内,跟唯一尚存的一个弟兄躲进了一个树林。一下马,我便晕倒过去,心想自己一定会像中了枪的野兔那样死在灌木丛里。那位弟兄先把我背到一个我们熟悉的山洞,然后就去找卡尔曼。那时,卡尔曼在格林纳达,闻讯后立即赶来。整整有半个月之久,她在我身边寸步不离,她难得合眼入睡,对我悉心照料,无微不至,即使是一个女人对自己最最心爱的男人也莫过如此。待我稍有康复,刚能站起来的时候,她便极为保密地带我到了格林纳达。要知道,波希米亚女人到任何地方都能找到藏身之处。就这样一连六个星期,我都藏在一所房子里,与下令通缉我的市长的府第仅有两个门面之隔。好几次,我就在百叶窗后面看见他走过。后来,我把伤养好了,但在养伤过程中,我经过反复的考虑,打算改一个活法。我对卡尔曼说,我们不如离开西班牙,到新大陆[64]去安安分分过日子。她对我的想法不屑一顾地说:

“咱们这种人生来就不是耕田种地的,注定要靠走江湖行骗为生。告诉你吧,我已经和直布罗陀的纳当·本·约瑟夫讲定了一桩买卖。他有一批棉织品,只待你去运过来。他知道你还活着,一心一意倚靠你来做。你如果失信撒手,咱们对直布罗陀的那些合伙人该怎么交代?”

我被她牵着鼻子走,又重操起非法买卖。

我躲在格林纳达的期间,城里举行了斗牛,卡尔曼去看了。回来后她津津乐道,特别是大说特说一个名叫卢加斯的斗牛士,说他本领很高,他的马叫什么名字,他绣花上衣很值钱,等等,事无巨细,她都了如指掌。我起先没有在意。过了几天,我身边唯一的患难弟兄茹安尼托告诉我,他在查卡丹一家商店里看见卡尔曼与卢加斯在一起。我立即警觉起来,质问卡尔曼是怎么认识那个斗牛士的,为什么要跟他交往?

她回答我说:“那小子,咱们可以打打他的主意。只要河里有声响,不是水在流,就是掉进了石子[65]。他斗牛挣了一千二百块钱。要么把这笔钱弄过来,要么招他入伙,两个办法,任选其一。他骑马的身手很好,胆子又大,咱们的弟兄一个个都死了,你得补充人手,就把他招进来吧。”

我断然拒绝道:“我既不要他的钱,也不要他这个人。我不许你再跟他来往。”

“我警告你,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很快就要去做!”

幸亏那个斗牛士去了马拉加,而我也忙着准备把犹太人的棉织品偷运进来。这一趟买卖要做的事很多很多,卡尔曼也忙得很。于是我忘掉了斗牛士,也许卡尔曼也把他忘了,至少暂时如此。正是在这段时间,先生,我遇见了您,先是在蒙第拉,然后是在哥尔多巴,最近一次见面就不用我说了。您也许比我知道的更加详细。卡尔曼偷了您的表,还想要您的钱,尤其是您手上戴的这只戒指,据她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指环,对她的巫术很有用,一定要把它弄到手,我俩大吵一架,我动手打了她。她脸色煞白,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哭,这使得我当时颇为震惊。我请求她原谅,但她一整天都不搭理我。我动身返回蒙第拉时,她甚至不愿跟我吻别。我心里很难受。但三天之后,她来找我,满面春风,欢声笑语,快活得像一只燕雀。所有的不愉快都抛到脑后去了,我们又亲亲热热,像一对热恋的情人。

分别的时候,她对我说:

“哥尔多巴正在举行节庆活动,我要去赶集,很快就会弄清哪些人身上带着钱,我会通知你的。”

我让她去了。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想了想这个节庆,想了想卡尔曼何以心情突然大变,认定她一定是先对我狠狠出了一口气,才跑来迁就我的。正好一个老乡告诉我,哥尔多巴城里有斗牛,我一听就血液沸腾,立即像疯了似的赶到现场。有人把卢加斯指给我看,我从靠边墙的观众席上,看见了卡尔曼。只需要看上一眼,便知我的判断不错。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卢加斯斗第一头牛时,便当众献殷勤,把牛身上的绸结[66]扯下来献给卡尔曼,卡尔曼立即戴在头上。但那头牛却替我报了仇。卢加斯连人带马被公牛当胸一撞,翻倒在地,还被牛从身上踩过。我再去看卡尔曼,她已经离位而去。人群拥挤,我走不出去,只好等到比赛散场。我跑到您所认识的那所房子里,从傍晚直到深夜,我一直待在那里。清晨两点钟左右,卡尔曼回来了,看见我觉得有点意外。

“跟我走!”我对她说。

“好吧!”她答道,“咱们走吧!”

我把马牵来,将她扶上去。我俩走了半夜,互相不说一句话。天亮时分,我俩来到一个僻静的小客栈歇下,附近正好有个静修神甫的住所。我把她领到那里,对她说:

“你听着,我对你既往不咎,过去的事就不提了,但你一定要对我发誓,跟我到美洲去。在那边过安分守己的日子。”

“不!”她以赌气的腔调回绝说,“我不愿意去美洲。我在这里觉得很好。”

“这是因为你在这里可以接近卢加斯。但是,你好好考虑考虑,即使他的伤能够医好,也活不了太长。再说,为什么我要跟他去纠缠呢?你的情人一个又一个我都杀腻了,再杀的话,我就该杀你了。”

她用野性十足的目光盯着我说:

“我早就想到你会杀我的。第一次见到你之前,我在自己家门口就碰见了一个神甫。昨天夜里从哥尔多巴出来时,你没有看见有一只野兔从路上蹿出来,正好从你的马脚之间穿过。都是不祥之兆,命中注定。”

我问她:“小卡尔曼,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她一声不吭,只是盘腿坐在席子上,用手指在地上乱画。

我恳求她说:

“卡尔曼,咱们换一种生活吧,住到一个咱俩永不分离的地方去。你知道,离这儿不远的一棵橡树下埋着一百二十盎司黄金……另外,咱俩在犹太人本·约翰夫那里还存有钱。”

她笑了笑,答道:

“反正先是我死,然后是你死。我知道结果一定如此。”

我接着说:

“你再想想,我的耐心与勇气都快到头了。你作决定吧,否则我可要下决心了。”

我从她身边走开,缓缓向神甫的隐修所踱去,发现神甫正在作祈祷。我也真想祷告,但我做不到。我等他祈祷完毕,他站起来时,我向他走去,对他说:

“神甫,您愿意为一个命在旦夕的人作祈祷吗?”

“我为一切受苦难的人祈祷。”他答道。

“有一个灵魂也许很快就要去见上帝了,您能为她做一次弥撒吗?”我问。

“可以。”他回答说,眼睛直盯着我,见我神色有点不正常,便想引我开口,说: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您。”

我把一块银币放在他的凳子上,问他:“您什么时候做弥撒呢?”

“半小时以后。那个小客栈老板的儿子要来帮我做辅助工作。年轻人,告诉我,您良心上是否有什么不安?您愿不愿意听听一个基督徒的劝告?”

我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我告诉他等会儿再来,说完便赶紧溜走。我去躺在草地上,一直等到听见钟声敲响才回去,但我并没有走进小圣堂。弥撒做完后,我回到客栈,巴不得卡尔曼已逃之夭夭,因为她满可以骑上我的马跑掉……但我发现她仍在那儿。她一定是不愿意别人说她惧怕我。我刚才不在的时候,她拆开自己裙子的贴边,取出里面的铅块。现在,她正坐在桌前,正瞅着一个水钵中的铅块,那是她刚刚熔化之后又倒进水钵的,她全神贯注于她的巫术,竟没有发觉我回到了她的身边。她时而取出一块铅,愁容满面地将它翻来覆去,时而又哼起一首神秘的歌曲,这歌在对波希米亚人尊为至高无上女王的马利亚·帕狄亚进行祈求,她原本是唐·佩德罗王的情妇[67]。

“卡尔曼,”我对她说,“请跟我走。”

她站了起来,扔掉水钵,披上头巾准备要走。店伙计把我的马牵来,她坐在马后,我们就上路了。

走了一段路,我对她说:

“这么说来,我的卡尔曼,你是愿意跟我远走高飞啰,是吧?”

“是的,我是跟你去死,但绝不跟你再生活在一起。”

我们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口,我勒住马。

“就在这儿?”她问道。

她纵身跳到地上,摘下头巾,把它扔在脚下,一手叉腰,傲然挺立,两眼直瞪着我,说道:

“我看得很清楚,您想杀我,这是注定了的,但要我让步,你办不到!”

“我求你了,”我对她说,“你要放理智些,听我说,过去的一切都一笔勾销,不过你知道,是你断送了我,我是为了你才变成土匪和杀人犯的。卡尔曼!我的卡尔曼!让我来拯救你吧!让我在拯救你的同时把我自己也拯救出来吧!”

“何塞,”她回答说,“你的要求,我办不到。我已经不爱你了,可你还在爱我,因此要杀我。我完全可以对你撒个谎,哄哄你,可我不想再费这个事了。我们之间的缘分已经完啦,你是我的罗姆,有权杀死你的罗米,但卡尔曼永远是自由的,她生来是加里,死也是加里。”

“这么说你是爱卢加斯啰?”我问道。

“是的,我爱过他,就像爱过你一样,但只是爱过一阵子。如今,我谁都不爱了,我恨我自己曾经爱过你。”

我扑倒在她脚下,抓住她的手,泪如雨下,泪珠落在她的手上。我向她重提过去我俩在一起的幸福时光,答应她为了讨她喜欢我愿意继续当强盗。先生,一切,所有的一切我都答应她,但求她仍然爱我!

她却对我说:

“仍然爱你,不可能。和你生活下去,我坚决不干。”

我怒上心头,狂暴失控,拔出刀子,这时,我但愿她表示害怕,向我求饶,但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魔鬼。

我朝她嚷道: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不!不!不!”她一边说一边跺脚。接着又从手指上捋下我以前送给她的戒指,往荆棘丛里一扔。

我立即扎了她两刀。那是我从独眼龙那儿抢来的刀子,我自己的那一把早已弄断了。扎到第二刀,她一声不出地倒下。她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直瞪着我,至今我仍历历在目。她的眼光逐渐暗淡模糊,接着双目闭上。我失魂落魄,在她尸体前待了好一个时辰。我想起了卡尔曼常对我说她喜欢死后被葬在一个树林里,便用刀挖了一个坑,把她安放下去。我又去找她那只戒指,找了好半天终于才找到。我把那戒指也放进坑里,就在她的身边,还在坑外插上一个小小的十字架。也许,我这么做有违波希米亚人的习俗。

完事后,我翻身上马,直奔哥尔多巴城,向最先碰上的一个兵站自首。我供认自己杀了卡尔曼,但我不愿说出把她埋在何处。那位隐修的神甫真是个圣人,居然为卡尔曼作了祈祷,还为她的灵魂做了一次弥撒……可怜的孩子!把她教养成这个样子,完全是加莱的罪过。

此种流浪民族,名称繁复,不一而足,或称波希米亚人,或称茨冈人,或称吉卜赛人,或称齐格奥内人,它散布于全欧各国,当今尤以西班牙数量最多,其所聚居或漂泊之地区,多为南部与东部各省,诸如安达卢西亚、埃斯特拉马杜以及穆尔西,此外,加泰罗尼亚省亦为数不少,其中一部分往往由此流入法国,故可在我们南方各集市上常见其踪影。男子多从事贩马、兽医、为骡子剪毛等营生,亦有修补锅子与铜器的,当然,走私与干不法勾当者自不乏其人。女人则是算卦、行乞与贩卖各种有害无害的药物。

波希米亚人之体征,易于辨识而难以描叙。只需见过一例,即可从一千人中分辨出与他同种的那一个。和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其他种族相比,他们的相貌与表情迥然相异,格外醒目。肤色黝黑,颜色总比当地其他种族的为深。因此,他们常以“加莱”,即“黑皮肤的人”自称[68]。眼睛又黑又大,明显睨视,睫毛修长而浓密。其目光大可与野兽相比,狂野与怯缩兼而有之。就此点而言,他们的眼睛充分反映出本民族的性格:狡诈而放肆,但像巴汝奇[69]一样,“天生怕挨打”。男人大多身躯健美、矫健敏捷,我从未见过一个身材肥胖的。德国的波希米亚女人一般都很漂亮,而西班牙的吉卜赛女人则绝少美色天姿,年轻时虽丑,但不无几分可取,一旦生了孩子,便令人望而却步了。不论男人女人,无不脏得难以置信。谁要未曾见过波希米亚女人的头发,就想象不出它是怎么回事,即使比喻为最粗硬、最油腻、最灰黑灰黑的马鬃,亦不过分。在安达卢西亚的某几个大城市里,一些稍有几分姿色的姑娘较为注重打扮,她们以跳舞谋生,所跳的舞很像我们狂欢节公开舞会上禁跳的那些舞。英国传教士波罗先生,曾得教会的资助向西班牙境内的波希米亚人传教布道,写过两部兴味盎然的书,断言吉卜赛姑娘绝不会失身于一个异族男子。窃以为,波罗先生如此颂扬她们的坚贞,实在言过其实。首先,绝大部分吉卜赛姑娘都像奥维德[70]笔下的丑女子,正如诗人所言,“无人问津的女人当然贞洁”[71]。至于那些貌美的,则像所有的西班牙女人一样,选择情人时十分挑剔。既要能得到她们的芳心,又要男才女貌,两相般配。波罗先生举了一个事例以证明西班牙吉卜赛姑娘的道德观,其实倒正是证明了他自己的道德观,尤其是他的天真。他说,他认识一个拈花惹草成性的浪子,出了好几盎司黄金给一个吉卜赛女子,结果却未能如愿以偿。我把这个事例告诉了一个安达卢西亚人,他说,这个浪子如果只拿出两三个银币,说不定倒能马到成功,因为将几盎司黄金献给一个波希米亚女人,实无法使其确信不疑,正如答应送一两百万钱财给一个小客栈的姑娘一样。不论怎么说,吉卜赛女人对自己丈夫确实忠心耿耿,一旦需要,她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波希米亚人对自己民族的称呼之一是“罗梅”,其原意是“夫妇”,在我看来,便足以说明该民族对婚姻关系的重视。总的来说,他们在与同族人的交往中很重乡情,也就是很讲义气,竭诚互助,患难与共,出事时严守秘密,不出卖同伙,凡此种种,实乃他们的主要优点。不过,在一切不法的帮派社团之中,亦何尝不是如此呢。

几个月前,我在孚日山[72]区,访问过一个定居在该地的波希米亚部落。在一个女族长的小屋里,住着一个与她非亲非故的波希米亚男子,他患了不治之症,宁可离开照料甚好的医院,也要死在自己的同胞中间。他在这个家已经卧床十三个星期,得到的待遇比那家的儿子和女婿还要好。睡的床用干草与藓苔铺得柔软舒适,被褥洗得干干净净,而家里其他十一个人,却都睡在长不过三尺的木板上。他们待客的情义可见一斑。那个老妇如此仁爱,但却当着病人的面这样对我说:“快了,快了,他快要死了。”究其根由,实因这些人生活极为贫苦,故不畏言死亡也。

波希米亚人的另一特点,就是对宗教信仰甚不在乎,这并非因为他们桀骜不驯或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他们从不标榜自己信奉无神论,恰恰相反,他们居住在某个国家,便信奉那个国家的宗教;移居到另一个国家,就改信另一种宗教。开化程度低的民族往往以迷信代替宗教信仰,但波希米亚人却并不迷信。说实在的,利用别人的轻信以欺骗为生的人,怎么会迷信呢?但是,我发现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很害怕接触尸体,他们很少有人会为了钱而把死者抬往墓地。

我说过,大部分波希米亚女人都以算卦为生。她们很长于此道,但她们最大的生财之道是出售媚药与春药。她们用手逮住蛤蟆的腿声称可以拴住朝三暮四的心,还拿磁石粉末来使得对你无动于衷的人爱上你,甚至能够在必要时念咒施法把神魔召来助一臂之力。去年,一个西班牙女人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她心事重重、神情忧郁,正从阿尔加拉大街上走过,一个盘腿坐在人行道上的波希米亚女人朝她喊道:“美丽的夫人,您的情人背叛您了。”实际上确有其事。“要不要我帮您使他回心转意?”不用说,这位夫人欣然接受了。对于一个能够一眼就看透你心事的人,怎么能不信赖呢?由于在马德里这条最热闹的大街上不便于施展法术,两人便约好第二天见面。见了面后,那吉卜赛女人说道:“要使得您那负心汉浪子回头实在太容易了。他给您送过什么手帕、围巾或面纱之类的东西吗?”那位太太拿出一块头巾。“现在您用深红色丝线在头巾的一角缝上一枚银币,在另一角缝半块银币。这儿缝一个小钱,那儿缝两个小钱,最后在中央再缝一枚金币,最好是一枚高面值的。”那位太太一一照办不误。“现在把这块头巾交给我,等到半夜的钟声敲响,我就把它送到坟场去,如果您想亲眼见识见识我的法术,不妨跟我一道去。我向您保证,明天您就准能见到您的情人了。”后来,那波希米亚女人独自拿了头巾到坟场去了,那位太太不敢奉陪。至于这位被情人抛弃的女人能否收回自己的头巾,能否再见到他的情人,那就只好由读者自己去猜了。

尽管波希米亚人穷困且往往招人反感,但在开化程度甚低的人群中,倒受到相当的敬重,对此,他们甚感自豪,自认为在聪明才智上高人一等,并从骨子里瞧不起接纳了他们的当地东道主民族。

“这些当地人蠢得很,作弄作弄他们,真是轻而易举的事。”孚日山区的一个波希米亚女人这么对我说,“有一天,一个乡下女人在大街上喊住我。我跟她走进她家。原来是家里的炉子冒烟,求我念咒施法。我先是向她索取了一大块肥肉,然后就用波希米亚语念念有词,其实是这么骂她:你是笨蛋,生来就是笨蛋,死了也是笨蛋……走时,我在门口用地道的德语奚落她说,你要炉子不冒烟,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生火……说完,我撒腿就跑。”

波希米亚人的历史至今仍是问题。众所周知,约在十五世纪初,他们最早的群落,零散地出现在欧洲东部,人数不多,谁也说不清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以及为什么到欧洲来。更为奇怪的是,他们分散在相距甚远的不同地区,居然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繁衍如此神速。波希米亚人对自己民族的渊源,并没有任何世代相传的传说。他们大都称埃及是他们远古的祖国,不过,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古老说法,他们只是信从采纳了而已。

研究过波希米亚人语言的东方学学者们,大都认为他们发源自印度。的确,罗曼尼的许多词根与语法形式,皆可在一些从梵语派生而来的方言中找得到。不难想象,波希米亚人在长期漂泊中吸收了很多外族的词语。罗曼尼的各种方言中便有大量的希腊语词汇,例如:骨头、马蹄铁、钉子等等。今天,波希米亚人散居于欧洲各地,彼此分隔,有多少群落,几乎就有多少种方言。他们讲当地的语言比自己的方言更为流利,而且,他们只是在有外族人在场时才讲自己的方言,以便于本族人的沟通。德国的波希米亚人与西班牙的波希米亚人互不往来已有好几个世纪,但如果将两者所操的方言加以比较,即可发现共同的词汇数量极多。然而,因为这些流浪的族群不得不使用所在地的语言,所以他们原来的语言与当地文明程度较高的语言接触之后,便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只是或多或少不同而已。一方面是德文,一方面是西班牙文,从两方面使得罗曼尼大大有所改观,因而,居住在黑森林区的波希米亚人便难以与安达卢西亚的波希米亚同胞交谈,虽然他们只要一张口说几句话,便可知他们不同的方言实同出一源。我认为,有一些常用词在他们不同的方言中都是相同的;例如,在我所见到的所有波希米亚方言的词汇中,“Pani”都指水,“Manro”都指面包,“Mas”都指肉,“Lon”都指盐。

数词则几乎到处一样。我认为德国的波希米亚方言要比西班牙的纯得多,因为其中保留了很多原有的语法形式,不像西班牙的吉卜赛人采用了加斯提诺语[73]的语法形式。但有几个词是例外,足以证明波希米亚语最初是统一一致的。在德国的波希米亚方言里,过去时态是在动词命令式的末尾加上“ium”,而命令式永远是动词的词根。西班牙的波希米亚方言中,动词则全部按加斯提诺语第一人称变位法的动词变位。原型动词“Jamar(吃)”按规则变为“Jame(我吃了)”,原型动词“Lillar(拿)”,变为“Lille(我拿了)”。但是,有一部分波希米亚老人都例外,仍读成“Jayon”、“Lillon”。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语言的动词也保留了如此古老的形式。

既然敝人在此炫耀了关于罗曼尼的浅薄知识,不妨列举出几个法语土话中的词汇,那是法国盗贼从波希米亚人那里学来的。《巴黎的秘密》[74]使得我们上流社会知道“Chourin”一词的意思是“刀子”。这就是一个地道的罗曼尼词汇。“Tchouri”这个词在波希米亚人各种不同的方言中也都有。维多克把马叫做“Gres”,这个词在波希米亚各种方言中有多种变化,如“Gras”、“Gre”、“Graste”、“Gris”。还有“罗曼尼歇尔”这个词,它在巴黎的土话中就是指波希米亚人,是“RorrmmaneTchave”(意即“波希米亚小伙子”)的变音。但使我感到沾沾自喜的是找到了“frimousse”(意即“脸蛋”、“面孔”)一字的词源,这是我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以至当今的小学生经常用的一个词。首先请注意,在乌丹1640年所编的那本猎奇性的字典里,就收入了“frilimousse”这个词。而“菲尔拉(firla)”、“菲拉(fila)”在罗曼尼中,便是脸孔的意思,“摩伊(Mui)”也与此同义,正等于拉丁文中的“奥斯(Os)”。把“firla”与“Mui”组合在一起成为“菲尔拉摩伊(firlamui)”,任何一个酷爱纯粹母语的波希米亚人一听这个词就能明白,而我个人认为这个组合词也正符合波希米亚人兼收并蓄的语言特点。

够了,对于《卡尔曼情变断魂录》的读者来说,我在罗曼尼方面的学识已经炫耀得足矣,正好有一句波希米亚谚语可引以为戒:“嘴巴紧闭,苍蝇难入[75]”,就让我以此作为全书的结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