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可怕的威胁
在圣山姆士街的拐弯处,罗宾停下了汽车,又把车窗摇下来。一股阴冷的空气吹进来,罗宾禁不住往双掌中呼着热气,使劲儿地揉搓着双手。然后,他下车一边在原地小跑着热身,一边注意着寂静的街道。
这个地方的别墅里都有宽敞的花园,华贵富丽的高大建筑。房屋都坐落于花草掩映之中。罗宾并不知道莫格焦所指的“坎克斯”别墅到底在什么地方,但是凭着多年来行走江湖、从事侠盗行当得来的阅历和直觉,他敏锐地察觉到这座别墅可能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暖热了身子之后,罗宾朝前方大步走去。走出不远,他发现了一扇半掩半开的门,而且有一部私人侦探车停在大树的背后。这是一部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爷车。
“看来就是这儿,我的第六感觉没错!”罗宾轻轻地走了进去。
罗宾原以为里面会有一只恶犬看家护院,可是等他在里面搜寻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谁出来阻拦他。四周一片沉寂,仿佛一切都在梦中。最后,罗宾来到玄关的正面,发现玄关的门虚掩着,里面漆黑一团,也听不到一点儿声响。
罗宾站在黑暗中思索了片刻,又向前迈动了脚步。
“呜……呜……呜……”突然,一阵女人的低沉而压抑的啜泣声传到罗宾的耳朵中。
由于这哭声来得太突然了,而且听声音好像就在附近,一向胆大心细、又具有英勇无畏精神的侠盗罗宾,此时也感到有些心惊肉跳。罗宾呆愣了片刻,然后才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
“不要啊……不要……求求你……你不要这样对我……不要这样啊……”这是一个女人苦苦求饶的声音。
继而,也许女人的嘴巴被人堵住了,或者是嘴巴被人用布条勒住了,女人不得不发出“唔——唔——”痛苦不堪的呻吟声。与此同时,还传来了有脚踢踏地板的声音。但过了片刻,一切声音又都消失了,周围恢复了原来那样的宁静。
罗宾轻手轻脚地继续向前摸索着。“砰”的一声,罗宾一不小心竟然踢到了门上。他连忙蹲下身,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室内是否有动静。
寂静,可怕的寂静!这比刚才出现的呻吟声更令人毛骨悚然。
“呜——呜——”这时,罗宾又听见了那种仿佛嘴巴被堵上后发出的啜泣声。
罗宾站起身,伸手握住房间的门把手,悄无声息地把门推开了一条缝,朝里面探看。里面是一间大客厅,一架钢琴上摆了只小煤油灯,发着昏暗的光。
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也为了能隐藏自己进屋的身形,罗宾悄悄地趴在了地上,从门缝中匍匐着进了这个大厅。
“啊!”一具死尸赫然出现在匍匐爬行的罗宾面前,将罗宾骇得几乎魂飞魄散!
这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妇人。她身穿黑色的长衣,外面套着一件洁白的围裙,看上去似乎是个老仆人。她的手脚被绳索捆绑着,嘴巴也被缠上了一层厚厚的布条。
紧接着,罗宾又发现了一个女人。她坐在房间的角落里,手脚也被人紧紧地捆绑了起来,缩成了一团。另外,在这个女人的旁边,还有一个男子。在煤油灯的映衬下,罗宾看见那个男子的手中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并且正用短剑指着那个女人的咽喉处。
“如果你不对我说实话,那我就让你尝尝短剑戳穿喉管的滋味!要想活命,你就快点说!”男子粗暴地威胁着女人说。
罗宾将身子紧贴在地板上,这个男子并未发现有外人在场。
罗宾偷偷瞥了一眼这个男子。就在这么一瞥之下,他不禁大惊失色。
这个男子长着浓黑的短眉毛,蓄着胡子,身材粗壮。他的模样跟那个被褐发女人的手下开枪击毙在汽车上的那个男子一般无二。不同的是,他看上去较为年轻一些。
“倘若那个被杀的男人是哥士度,那么这个男子就一定是艾尼了!”罗宾心中暗想。
然而,紧接着让罗宾更为吃惊的是,当那个女人在男子的恐吓中抬起头时,罗宾差点儿叫出声来:“啊!怎么会是她呢?”
原来,被这个男子恐吓的女人,竟然是罗宾在四个小时之前所搭救的班思小姐!
“班思小姐之所以没有去参加倍侬·哥雷休夫人举办的宴会,原来是被人挟持到这儿来了!如果这个男子是艾尼的话,那么也就是说,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兄长哥士度已经被褐发女子和她的手下人杀害的事。可是,他为什么要把班思小姐囚禁在这个地方,难道班思小姐和那个褐发女子是一伙儿的吗?然而,哥士度和班思的衣服上都别着一朵洁白的牡丹花,这又表明什么呢?唉,这些事情都快把我的脑子搞昏了!”
罗宾感到事情千头万绪,简直乱成了一团麻。
“你给我听仔细一些,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说不说!如果你真不说,我就用这个短剑先刺你的脖子,刺穿你的气管,切断你脖子左边的动脉血管,再让刀尖从你左边的耳朵下面穿过去,到时候你的样子一定会很难看,哈哈哈!”持短剑的男子对班思小姐发出了最后通牒,同时把短剑冰冷的利刃在班思小姐的眼前晃了晃。班思小姐被短剑闪闪发光的利刃吓得浑身颤抖不止,脸变成了一张白纸。
罗宾紧握着拳头,他想如果班思小姐真到了危急关头,他就会跃起扑向这个男人。
然而,这个男人似乎并不急于动手,只听他又对班思小姐说:“我再给你一分钟的考虑时间。”然后,他从背心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表,开始倒计时地数着:“60秒……59秒……58秒……还有45秒……40秒……”
在这个男子数着时间的时候,罗宾缓缓地向这个男人的背后移动。因为那里放着一张长沙发,罗宾打算先藏在那里,如果一旦班思小姐有危险,他便立即跃起。这时,罗宾的手心已经出汗,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在加剧。
“……12秒……11秒……还剩10秒……9秒……8秒……”男子依然在数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班思小姐的嘴唇动了一下,开口说话了。但声音小得可怜,以致这个男子不得不把自己的身子向班思小姐倾过去,耳朵贴在她的唇边。
“说得大声一些,我听不清……”男子朝班思小姐吼叫着。
然而,班思小姐的说话声依然细如蚊鸣。但此时只见男人点点头,似乎完全听明白了班思小姐说的话。他把怀表放回衣袋里,对班思小姐说:“好吧!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一会儿我就可以知道了。你要老老实实地待在这儿,别玩想从这里逃走的把戏,那样我会让你死得很惨!”
这个男子说完,提起钢琴上的那只小煤油灯,然后把钢琴盖子掀开,把右手伸到里面探摸。
忽然,他的手指触到了琴键,一阵“叮咚叮咚”的响声传来。
“原来放在这里啊!真是让人猜不出来!”男子从琴键的下面摸出了一叠厚厚的大信封。
这种信封和普通的信封没有多大区别。男子煞有介事地把这叠信封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也不再理睬瘫倒在地上的班思小姐。他绕过罗宾藏身的沙发,头也不回地向外面走去。
罗宾耐着性子,依然隐藏在沙发后面。罗宾之所以没有去解救班思小姐,是因为他此时还不想出面暴露自己,况且他认为,不久以后班思小姐也会被人救起的。
“现在最要紧的,是应该把那个男人手中的黄色信封搞到手。”罗宾在心里这么盘算着。当外面传来了汽车的发动声,确认刚出去的男人已经走了之后,罗宾才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大厅。
返回到停放汽车的地方,罗宾启动了汽车,开车飞快地朝布兰米街莫格焦兄弟居住的公寓奔去。
布兰米街莫格焦兄弟居住的公寓门外,已经有一辆汽车停在那儿,这正是一辆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爷车。
罗宾抬头朝二楼望去,只见莫格焦兄弟的房间亮着灯。
“一定是刚才那个家伙回来后,正在翻阅从班思小姐那里搜出来的信封呢!”罗宾想。可是,罗宾此时不想去惊动这个男人,他打算等男人入睡后再悄悄潜入房间里。然而,罗宾在公寓楼外溜达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才见二楼上的灯光熄灭。
“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再等一等,给他足够进入睡眠的时间。”罗宾依然在门外踱着步子。
大约又过了20分钟,罗宾这才走到公寓大楼的入口处,并按响了门铃。
“是谁呀!这么晚了……”楼层的管理员在屋子里问道。
“我是莫格焦,这么晚打扰你休息了!实在抱歉得很!”罗宾用手掩着嘴巴回答。
管理员对于莫格焦兄弟的出入习惯,早习以为常了,知道他们有时候回来很晚,于是他便睡眼朦胧地按下了开门的钮,放罗宾进了公寓大楼。
摸黑爬上楼梯,罗宾来到莫格焦兄弟的房间门口,他从身上掏出在哥士度尸身上发现的钥匙,悄悄把门打开。
漆黑的室内异常安静,罗宾仔细听了听,感到自己的行动并没有把那个男人惊醒,便继续在黑暗中摸索前行。
由于此前罗宾来过这里一次,所以对房间里的家俱摆设位置有一定印象,不至于碰倒什么东西。
罗宾先是轻手轻脚地闪进事务室,在办公桌上摸到了一根放着的蜡烛。他本想从自己的衣袋里取出火柴盒,但想了想还是把手缩了回来。好在这时候,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中的黑暗。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只见抽屉里面放着些白纸和记事本,另外还有一叠信封。
这些信封虽然没有用过,但无论是颜色和形状,却都与这个男人从班思小姐那里夺来的信封一样。
罗宾又翻看了一遍,什么收获也没有。他在旁边发现了一个档案文件柜,于是伸手去拉那个文件柜的抽屉。可是他刚刚把抽屉拉开一半,房间里却突然铃声大作起来。
“坏了!抽屉里是安装了防盗铃的!”罗宾对自己的大意感到一阵懊恼。
铃声响了片刻后,停了下来,接着又再次响起。至此,罗宾才明白,原来铃声是屋中桌子上的电话发出的,而不是防盗铃在响。黑暗中,只见罗宾连忙将打开一半的抽屉推回原位,一闪身藏到窗口的窗帘后面去了。
门被推开了,走出来的正是那个用短剑恐吓班思小姐的男人。此时这个男人穿着皱皱巴巴的睡袍,趿着拖鞋,手提一盏亮着的煤油灯进了事务室。
“这么晚了,谁还打电话?吵死人了!”男人絮絮叨叨地把电话拿起来。
“喂……喂……我是……你说什么……这是真的吗?”
在煤油灯光的照射之下,男人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浓密的胡须不住地颤栗。他呆呆地坐在桌子上,一只脚踩在椅子上。
“他……在路边的树下……嗯……是巡逻警察发现的……在什么地方?嗯……亚利萨达桥前的树下……”
他的神情紧张,目光呆滞,仿佛丢了魂儿似的。他把打电话的人所说的话,又低声重复了一遍。
“真的是他吗?你们不会搞错吧……他怎么会死在那儿呢?……哦……我明白了。他衣袋里放着名片夹……究竟是谁下的毒手?……哦……你说什么?好……好,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太谢谢你了!”
男人无力地把电话放下,双手捂了一下,又上下摩擦了一下脸,似有眼泪从他的指缝间滑落。接着,只见他哭诉着说:“是谁,到底是谁干的?啊!可怜的哥士度……我让你小心提防,你怎么还是遇上了意外……”
面对男人这种表现,罗宾有些吃惊。“刚才在坎克斯别墅里,要知道这个男子曾恶狠狠地用短剑恐吓过班思小姐啊!”罗宾藏在窗帘后面,屏着呼吸,纳闷地想道。
但同时,罗宾也隐隐有一丝高兴,因为那个死去的男人是哥士度,显然这个男人就是艾尼了。
罗宾借着窗帘的缝隙,望着痛哭失声的艾尼。可这时,艾尼却提起煤油灯,唉声叹气地趿拉着鞋向卧室那里走去了。
“看来再凶狠的坏人,原也有善良脆弱的一面!”看着艾尼伤心的身影,罗宾在心里想。同时,罗宾也能够体会出来,此时的艾尼一定是伤痛欲绝。
然而,返回卧室的艾尼,似乎又走了出来,因为有两次开门和关门的响声传到罗宾的耳朵里。又过了一会儿,罗宾却突然听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
罗宾摸出一根火柴将蜡烛点燃,掏出从哥土度身上搜到的钥匙,将壁橱的抽屉打开了。在小山一样的文件堆中,罗宾找到了那叠信封。
“这就是艾尼从班思小姐那里抢来的信封!班思小姐把信封隐匿在钢琴盖下面,艾尼威胁恐吓她半天,她都不肯吐露半个字,说明这肯定是一些非常重要的文件。然而。他们绝没有想到这些文件现在已经被我得到了。”罗宾这样想着,有些得意地在沙发上坐下,把蜡烛也移到自己面前的办公桌上。
罗宾见那些信封都封得严严实实,看上去并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信封的正面和背面一个字也没有。
“哦,这个艾尼没有阅过这些信件,可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他要准备等他的兄长哥士度回来后一块看这些东西吗?”罗宾这样想着,便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又抽出几个普通信封,与那叠信封进行比较。但无论从样式、颜色、大小等哪个方面来看,都跟普通信封完全一样。
“既然如此,那么就等我看过这些信后,再把它们重新装进信封里再封起来,那样也就根本不会有人发觉信封被人拆开过了。”
于是,罗宾便把艾尼从班思小姐那里带回来的信封打开了。
可是出乎罗宾意料的是,信封里所装的只是几叠纸。这些纸由二、三张纸叠在一块儿,共有12份。罗宾原以为里面装的是机密文件,然而事实上却是几张空无一字、干干净净的白纸!这让罗宾不禁感到十分惊诧!
但为了谨慎,罗宾还是把每张纸都拿到烛光边,他希望透过光线能发现用明矾水书写的迹象。可结果让罗宾大失所望,因为他在纸上还是没有发现任何痕迹。
“啊!可怜我白费了一番心机,真是可笑之极!”罗宾摇着脑袋无奈地苦笑了一下,“看来,我又得要辛苦一番了!”
罗宾站起身,从书橱里拿出一本书,返回到办公桌的前面。
这是一本巴黎上层社会上流人物的通讯录。在私人侦探的家里找到一本这样的资料,实在是一件平常的事。
由于艾尼在墙上的日历上写着的是:“圣山姆士街坎克斯别墅。”因此罗宾就在这本通讯录中翻阅所有这条街上的别墅住户的姓名。最后,罗宾将目光定在了“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这几个字上。
“这就对了!一定是这座别墅。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正是班思小姐的真实姓名。自从我在街上搭救班思小姐之后,我就对‘班思’这个名字存有疑惑,而我送她回家去,她又不让我进她的府里。照这样看来,如果班思小姐真的是一位女伯爵的话,那她一定是有着不寻常的来历!”罗宾在心中思量了很长时间后,把通讯录放回原来的地方,还把那几叠白纸也装进黄色信封里封好,放到原来的抽屉里,并且用锁锁上了抽屉。
最后,罗宾环视一下屋内,确认自己没有留下任何到过此地的痕迹后,才吹灭蜡烛,轻手轻脚地从楼梯下来,锁上公寓入口的门,坐上了从褐发女人那里夺来的轿车。
罗宾驾驶着汽车来到赫斯莫路口,然后把车头一掉,开进了一个市场里面停下了。锁好汽车,罗宾徒步向家里走去。
“少爷,你回来啦!累了吧?”比克娣娃奶妈热情地帮罗宾脱下外套和帽子。
现在虽然罗宾已步入而立之年,但是比克娣娃奶妈对待他仍然和小时候一样,亲热地称他为“少爷”。
罗宾先是在卧室休息了一会儿,之后穿上浴衣去了洗澡间,十分惬意地冲了个热水澡。
“少爷,你饿坏了吧?来,快来吃点东西吧!”
比克娣娃为罗宾端来了简单的饭食,罗宾津津有味地吃着。
餐后,罗宾喝了一杯葡萄酒,又在嘴边叼了一支哈瓦那雪茄,并将今天所遇到的事情重新回忆了一遍。
在不到10个小时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了许多让人匪夷所思的古怪之事。不仅复杂难解,而且千头万绪,杀机重重。如果换上一个普通人,一定会被搞得头晕目眩,几乎要心力枯竭了。但是如超人一样的罗宾却没有觉出丝毫疲劳,反而精神状态良好。他这个人,越是遇上稀奇古怪的复杂案件,就越是能油然生出一股不畏艰险的斗志。
罗宾已经打定主意,他准备与那个藏在角落里的人物决一死战。
“好,就这样!”罗宾的嘴角浮出一抹信心十足的浅笑。
抽尽雪茄,熄了烟,罗宾躺在了床上。一会儿工夫,他便安然地沉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