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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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伊德从一个工具桶里拿出一把磨损得很旧的螺丝刀及几把挂在马厩栏杆上的刷子,他又从拴绳子的横杆上拿下一个绳制笼头。他打开马舍的门,进去给马上了笼头,把它牵了出来。他把绳子松松地套在横杆上,用手抚摸着这马的前腿让它把蹄子提上来。他用刷子把它的蹄叉刷干净,然后把这马蹄子放回去。

“让我来看看。”比利说。

“又没什么毛病,看什么?”

“我看看嘛!”

“那你就看呗!”

比利搬起马蹄,双手捧住,把它放在自己两膝间端详着。

“我觉得它看起来挺好的。”

“我说过它没毛病吧!”

“拉它走一圈看看。”

博伊德解开绳子,牵着马在厩里走了一圈。

“你要去拿鞍子来给它上上吗?”比利问。

“我想是的,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

博伊德从马鞍室取来了马鞍。他先把一床毯子扔上马背,然后用力把鞍子放上去并一点点把它晃到位置上。接下来,他拉一拉马鞍上的粗皮带,再扎紧马的后肚带,就站在一边等着。

“你尽给它惯出些毛病来,”比利说,“干吗不给它肚子上来几拳,让它赶紧把气吐出来,好早点扣上皮带?”

“它对我不错,我也不能待它差了。”博伊德说。

比利一口痰吐进了地上的碎草里。他俩等着。一直等到这马把气呼出来,博伊德才拉紧皮带,把扣子扣好。

他们在伊巴涅兹牧场上整整骑行了一上午,检查牛群。牛畜站得远远地也在审视着他们。这是一群腿子细长、白脸上生杂毛的牛,有些墨西哥血统,有的长角,各种毛色都有。到中午饭时间,他们用绳子牵着一头一岁的小母牛回来,把它拴在畜舍栏上等着让父亲看。然后两人进屋洗手。父亲已经坐在餐桌旁边。

“孩子们。”他叫着。

“你们都坐下。”母亲说道。她把盛着炸牛排的一个椭圆形的大盘子放在桌子上,还有一大碗菜豆。在他们做了祝福食物祷告后,母亲先把牛排大盘递给父亲,父亲叉起一块牛排放到自己碟子里后把大盘传给比利。

“爸爸说,牧场上来了一只狼。”母亲报告着消息。

比利坐在那里,手上端着大盘子,手中的切肉刀停在空中。

“一只狼?”博伊德问道。

父亲点点头。“在福斯特沟谷的谷口。它扑倒了一头不小的牛犊。”

“什么时候?”比利问。

“大约一个星期前吧。奥利佛家最小的儿子在山里跟了她一路。这只狼是从墨西哥跑过来的。她先是穿过了圣路易斯山口,又沿着阿尼马斯山的西坡跑到泰勒,然后跑下山坡,穿过了山谷,再跑进佩伦西洛山沟谷的谷口,一直跑进雪地。在她咬死小牛的地方,雪足有两寸深。”

“你怎么知道是一只母狼?”博伊德问父亲。

“那你觉得爸爸是怎么看出来的呢?”比利反问他。

“你能从它小便的地方看出来[3]。”父亲告诉他说。

“噢。”博伊德领悟着。

“那您打算怎么做呢?”比利问父亲。

“我想我们应当抓住它,你说呢?”

“是的,爸爸。”

“如果埃科尔斯老爹在这里,他会抓住它的。”博伊德说。

“埃科尔斯先生吗?”

“是啊,如果他在这里,肯定抓得住它。”

“他肯定能行,可惜他不在这里。”


午饭后,他们父子三人骑行了九英里来到SK Bar牧场[4]。他们立住马,朝着房子大声喊叫。桑德斯先生的孙女把头伸到窗外看了看就去叫来了老人。大家都在门廊里坐下,比利的父亲就把狼的事情告诉了桑德斯先生。桑德斯先生低着头坐着,双肘撑膝,专心地看着自己两靴之间的地板,不住地点着头,一面用小手指弹去烟头上的烟灰。当比利的父亲说完时,他才抬起头来。他的眼睛非常蓝,非常好看,深深地藏在面部皮革似的皱纹里面。好像那里面有某种东西,连这边境乡间的艰难和严酷都不能动摇和折服它。

“埃科尔斯的捕兽器和杂七杂八的材料都在小木屋里,”他说,“尽管用好了,我想他也不会在意的。”

他把烟蒂扔到院子里,朝着两个孩子笑了笑,双手撑膝站了起来。“我去给你们拿钥匙来。”他说。

他打开小木屋,里面黑漆漆的,一股霉腐味冲鼻而来。还有一种脂肪蜡的味道,闻起来就像是刚宰好的肉。比利的父亲在门口站了一会,才走进去。在前面的起居室里放着一个旧沙发,还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他们又穿过厨房,一直走到木屋后面的一间放脏衣、泥鞋的房间。借着一个小窗口射进来的尘灰色的光线,他们看到在粗糙的松木板架子上放着一堆腌菜果用的广口瓶、堵着毛玻璃瓶塞的瓶子及旧时药剂师用的特种瓶。所有这些瓶子都带着旧式的红边八角形标签,上面用埃科尔斯的工整的笔迹罗列着成分和日期。在这些特种瓶里,有的盛着暗黑色的液体,有的盛着风干的动物内脏,肝、胆、肾等。这些被人类猎杀的动物的残存物,似乎在它们体内还有着残存的梦魇,被人类追杀的梦、凄惨亡命的梦,这噩梦已经缠绕了它们十几万年。十几万年以来,它们一直梦见这些邪恶的小凶神,挺着苍白无毛的身子,从异地来临,暴殄天物,大肆屠杀它们的异胞和族亲,把它们驱赶出自己的天赐家园。这是些贪婪、残暴的凶神,兽类的血和肉永远也灌不满、填不饱他们的巨大食囊。这些瓶子罩着蜘蛛网伫立在尘灰里,而从窗户上送进来的天光,把这间小室连同它的化学器皿一道制造成恍如一座奇异教堂的感觉。这座教堂曾经委身致力于人间百业中一个最卑劣的行当——屠杀生灵以维生,但很快随着这种没落的行径而颓败了。比利的父亲拿起一个药瓶,在手里转着看了看,又十分准确地放回原先瓶底在尘埃中坐着的那个圆圈上。在架子下层的隔板上压着一个木制的弹药箱,四面都有结实的楔形榫结合着。箱子里盛有十几个小瓶子,但上面都没有标签。箱子的盖板上用红色蜡笔写着:七号基体。比利的父亲把一个小瓶举到光下,使劲晃了晃,旋开木塞,把这开了盖的小瓶放到鼻子下面。

“我的天哪!”他低声叹道。

“让我闻闻。”博伊德要求道。

“别闻。”父亲忙制止。他把小瓶放进衣袋,然后就开始寻找捕兽器,但是没有找到。他们又查看了木屋其他的地方,从外面的门廊到熏制鱼肉的小间。在熏火间,他们发现了几个老式的三号长簧小土狼捕捉夹子挂在墙上,但没有捕捉大狼的夹器。

“它们肯定在这木屋的什么地方。”父亲说。

他们又继续寻找。不一会儿,博伊德从厨房间兴冲冲地跑出来。

“我找到了!”他叫道。

这些大捕兽器放在两个大板条箱子里,箱子上面都摞着厚厚的木柴。这些兽夹用一种类似猪脂的油脂保养着,把箱子塞得满满的,挤得就像是罐头里的鲱鱼。

“你怎么会想起来去木柴底下找呢?”父亲问他。

“你说的它们肯定在这儿什么地方。”博伊德答道。

父亲把一些旧报纸铺在厨房的亚麻油地毡上,开始把这些捕兽夹从木箱里搬出来摆放着。兽夹上两个长长的V形弹簧钢板在存放时都被折收进去以减少体积。拴兽夹的铁链包缠在兽夹周身。父亲伸开了一个兽夹,塞满油脂的链子落地发出低沉的声音。兽夹的主要部位看起来像是并列的两个半圆的项圈,被这两个强力的弹簧板的圈眼管住,压下弹簧,项圈像两颌似的张开,由一个小搭钩维持状态。中心部位的圆盘上放着诱饵,野兽一碰上,震掉搭钩,弹簧跳起,迅猛的力量将两个项圈合死,就夹住了野兽的脚。父子三人蹲在那里,仔细打量着这兽夹。它看起来确实很大[5]

“这家伙看起来就像是抓熊的夹子。”比利说。

“这是个捕狼夹,是四号半纽豪斯牌的。”

父亲把八个夹子都放在地上,用报纸擦去手上的油脂。完事后,他们合上板条箱的盖子,又把木柴堆回箱子上面,就像博伊德刚刚发现它们时的那个样子。然后父亲又走回到后面的衣鞋间,取来一个装有金属网底的不带盖的小木匣子、一纸袋子木屑和装运兽夹的背篓。最后,他们父子拎着东西走出木屋,上紧门上的挂锁,解开马,骑回了桑德斯先生的家。

桑德斯先生走到门廊上和他们说话,但是他们并未下马。

“留下来吃晚饭嘛。”桑德斯先生说。

“我们得赶紧回去了。谢谢你了!”孩子们的父亲答道。

“那好吧。”桑德斯知道他抓狼心切。

“我一共拿了八个夹子。”

“没问题。”

“我们要看看运气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