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neier的安全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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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任务扩大

最初发表于TheAtlantic.com(2013年7月16日)

我不断听到美国政府保证仅会在恐怖主义案件中对美国公民进行监听。当然,恐怖主义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其恐怖的性质被认为是允许采取一些过分的预防恐怖主义手段的理由。但是这种推理方式存在一个问题:任务扩大。“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定义正在扩大,这些巨大的权力正在被使用并将继续用于犯罪而不仅限于恐怖主义。

早在2002年,《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就将“恐怖主义”的定义扩大到包括各种“正常”暴力行为以及非暴力抗议活动。“恐怖分子”一词的定义覆盖的范围广泛得令人惊讶。自从“9·11”恐怖袭击以来,这个词已被用于形容实际上并不足以称为恐怖分子的人。

最令人震惊的例子是,2012年,三名反核和平主义者穿过了橡树岭核弹厂的铁丝网围栏。他们最初是因非法入侵罪被捕的,但由于核弹厂设施存在令人尴尬的漏洞,政府不断加重对他们的指控。现在,示威者被判犯有暴力和恐怖主义罪行,并被判入狱。

同时,田纳西州的一名政府官员声称,抱怨水质可被视为恐怖主义行为。值得称赞的是,他后来因这些言论而被降职。

提出恐怖主义威胁概念的时间比一连串疯狂的反恐行为出现的时间要早。从根本上讲,这意味着要威胁人们以恐吓他们,包括用假枪对准某人、威胁引爆炸弹等。去年,由于一些被误解的推文,两名爱尔兰游客被拒绝进入洛杉矶机场。

另一个含义扩大的术语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法律中对此术语囊括的范围定义得出乎意料地广泛,其中包括所有可以爆炸的东西。著名的政治科学家和恐怖主义–恐惧怀疑论者约翰·穆勒(John Mueller)评论道:

“据我了解,不仅手榴弹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有弹头的儿童火箭也是。另外,如果烟花的制作者在设计时想将烟花当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可以将其视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如果以前被设计为武器,但后来又重新被设计成烟花,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由陆军部长出售或赠予你,则不会如此……

从法律上讲,所有火炮以及几乎所有装有枪口的武器都有可能成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它确实使萨姆特堡受到的轰炸变得更加险恶,更不用说美国的星条旗实际上是对美国海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袭击的记录了。”

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发生后,一位评论员以这种方式描述了我们对术语的使用:“在美国,恐怖主义暴力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暴力,一些人竟胆敢用枪支以外的武器发动袭击’……用枪屠杀大量普通人的罪犯往往被当成与大的政治环境脱节的精神病患者。”可悲的是,这里面有很多是事实。

即使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越来越广,我们也必须明确定义的边界在哪里。我们已经在其他领域使用了这些监视系统。一系列秘密的法院判决扩大了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窃听权力,使之可以监听“可能参与核扩散、间谍活动和网络攻击的人”。2008年的一项法律中一个“鲜为人知的规定”将“外国情报”的定义扩展到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那样,这一范围过于宽泛了。

《大西洋月刊》(Atlantic)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开玩笑般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PRISM如此好,为什么要停止恐怖主义?”作者的目的是讨论第四修正案的价值,即使它会使警察效率降低。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一旦NSA对所有美国人进行监视,它就能收集和处理我们所有的电子邮件、电话、短信、Facebook帖子、位置数据、实物邮件、财务交易记录等信息,那为什么国家安全局仅仅把这些数据用于反恐呢?如果是用来解决其他令人发指的罪行,例如绑架,或者针对儿童的犯罪,这样做很容易得到公众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将NSA监视系统纳入持续的毒品战争中也会更容易。那么保证可以定期访问NSA的数据库将非常重要。又或者是为了识别非法移民,毕竟我们已经在这个监视系统上投入了很多资金,需要从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接下来就是《大西洋月刊》文章中提及的琐碎示例:加速和非法下载。这种“逐渐过渡”论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推测性的,但是我们已经开始出现这种倾向了。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要求访问NSA数据,以此证明他们是无罪的。公正廉明的政府又怎么能拒绝这样的请求呢?

更有趣的是,NSA可能创建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备份系统。

虽然技术的发展略慢,但是政治意图却可以快速变化。2000年,我在Secrets and Lies一书中谈到了警察采用监视技术:“一旦使用了该技术,就总会想使用它。而且,由于糟糕的治安环境,使用这项技术可以大大缓解警察的压力。”今天,我们正在各处部署监视系统,使用它们的诱惑将是压倒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