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逝去的时光(插图本·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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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 贡布雷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早早就上床了。有时,刚吹灭蜡烛,眼皮就合上了,甚至没来得及转一下念头:“我要睡着了。”但过了半小时,我突然想起这是该睡觉的时候呀,于是就醒了。我想把自以为还拿在手里的书放下,把烛火吹掉。方才睡着的那会儿,脑子里仍然不停地想着刚读过的故事,不过想的东西都有点特别。我觉得书里讲的就是我自己:教堂啊,四重奏啊,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之争啊,都是在讲我的事情。刚醒来的几秒钟,脑子里还是这么在想;这个想法和我的正常神志并不抵触,但像层雾翳似的遮在眼睛上,让我无从觉察烛火灭了。而后它变得费解起来,就像前世里的种种思绪、念头,经过灵魂转世变得无法理解了。书里的内容跟我脱离了关系,我可以关注其中的内容,也可以不去管它们。视力一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是一片黑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温柔而惬意,而心灵也许更感到如此。因为对心灵而言,这片黑暗仿佛是一件没有来由、无从了解的东西,一件确确实实看不透的东西。我心想,现在不知是几点钟了;我听见从不算很遥远的远方传来火车鸣笛声,犹如森林中一只鸟儿的鸣啭,凸显了距离感。眼前展现出一片空旷的乡间景象,其中的旅客正匆匆赶往临近的火车站;独在异乡作客,迥非寻常的行止,记忆犹新的晤谈,夜的静谧中浮现脑际的灯下告别,归程前方等待着的温馨和亲情,这一切都使他心绪难以平静,这条小路因此也将深深地镌刻在记忆之中。

我把脸颊温柔地贴在美丽的枕套上,它饱满而清新,犹如我们童年时代的腮帮。我划了根火柴,想看看表。就快到午夜了。这种时分,对漂泊异乡羁留客栈的病中人而言,正是被病痛发作惊醒,骤然瞥见门下透进的亮光,感到欣慰万分的时候。太好了,已经是清晨了!旅馆的服务生一会儿就要起床,可以拉铃叫他们来照应自己了。有了宽慰的指望,也就有了忍受病痛的勇气。不错,他觉得听见了脚步声;脚步由远而近,又渐渐远去。房门下面的那道光线消失不见了。恰是午夜时分,外面的人刚把煤气灯灭了,最后一个服务生也走远了。只剩下他,孤苦无告地彻夜受着病痛的折磨。

我又睡着了,有时只是稍稍醒一醒,可就在醒来的这一会儿,我听见细木护壁板沿着纹理咯咯作响,我睁眼定住黑暗中万花筒般变幻的景象,我还凭借一闪而过的意识之光,感受让家具、房间、所有这一切都浸润其间的睡意。对这一切而言,我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快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失去知觉。有时我在睡梦中身不由己地回到逝去的童年岁月,重又体验到幼时被舅公一把抓住鬈发的恐惧,这种恐惧直到有一天——那在我是新纪元的开始——大人把我的鬈发都剪掉了,方始消失。睡意蒙眬中我把这件事给忘了,可当我挣扎着醒来,想要躲开舅公的手时,马上恢复了这段回忆。不过出于谨慎的考虑,我还是先把整个头深深埋进枕头里面,然后才返回梦的世界。

有时候,就如夏娃从亚当的肋骨里降生一般,一个女人在我睡着时从我大腿一个不自然的姿势里降生出来。她是从我正要品尝的快感幻化出来的,我却以为是她给我带来了这种快感。我的身体在她怀抱中感觉得到自己的体温,我想让自己融合到她的身体里去,可又一下子醒了。跟这位刚刚离我而去的女子相比,这世上所有剩下的人,在我眼里都显得那么遥远;我的脸颊上还有她亲吻的余温,我承受她身躯的分量还疲乏未消。假如,像偶尔的几次那样,她的眉眼之间跟我认识的一位女子有几分相似,那我为此可以在所不惜:找到她,就像那些为了亲眼见到一个日思夜想的城邦而毅然踏上旅途的人们,他们以为在现实里真能领略到梦境中令人销魂的滋味。渐渐地,她的容貌在我的记忆中淡去了,我忘却了梦中的可人儿。

一个人睡着时,时光的系列,岁月和星辰的顺序都围绕着他。他醒来时,会本能地根据这些信息,用一秒钟工夫就得知自己处于地球上的哪一点,度过了多少时间;但是它们的排列可能会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中断。比如说,夜里没睡好,清晨时分睡意突然在看书的当口袭来,这时他的睡姿跟平时是全然不同的,他只消稍稍抬一下胳膊,就能让太阳停住甚至往后转,结果刚醒来的刹那间,他没有了时间概念,还以为自己刚刚躺下呢。再有,如果他在打盹儿,姿势更随便更出格,比如说是餐后坐在扶手椅里,那时,逸出轨道的日月星辰就整个儿乱套了,这张魔椅载着他飞速地在时间和空间中遨游,等到睁开眼睛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在好几个月以前睡过的另一个地方。而我,哪怕是在自己床上,只要睡意很浓,弥漫到了整个脑海,那些序列就会乱套;这时,我在哪儿这一地点背景,会从意识中飘走,我在夜间醒来,非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瞬间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弄糊涂了。我仅有一种原生态的存在感,一只动物在它的灵魂深处,想必也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石器时代的穴居野人还要蒙昧;而这时记忆——不是有关我此刻所在的地方,而是我曾经在过的那些地方,以及我原本说不定会在的地方的记忆——向我而来,犹如高处伸下的援手,把我拉出这片我独自无论如何挣脱不了的虚无的泥潭。我在一秒钟里就越过了人类文明的一个又一个世纪,蒙眬中影影绰绰瞥见的煤油灯的影子,然后是翻领衬衫的轮廓,渐渐地拼凑起了我的自我的本来面貌。

也许,我们周围这些事物的静止状态,只是由我们确信它们就是这些事物而并非其他事物的信念赋予它们的,只是由面对它们时我们思绪的静止状态赋予它们的。情况往往如此,当我像这样醒来的时候,我的思绪非常活跃,枉然地想弄清楚这是在哪儿,一切的一切,事物,地域,岁月,都在黑暗中围绕我旋转。麻木得不能动弹的身体,努力根据不同部位的疲乏状态,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断墙壁的方向、家具的布局,回想这躯体所在的住处的模样,说出这所住处的名称。两肋、膝盖、肩膀,躯体的这些回忆,都相继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它曾睡过的房间的景象,看不见的墙壁,随着想象中房间的形状不停地变换位置,在黑暗中盘旋。思绪面对时间和形状而犹豫,但就在打量场景,尚未确认这是在哪儿之际,它——我的身体——记起了那些房间的床的式样如何,门的位置在哪儿,窗户的采光好不好,门外有没有一条过道,乃至我入睡前或醒来时在想些什么。压麻了的半边身子,试图猜出它所在的方位,比如说,想象这是冲着墙躺在一张有盖顶的大床上,于是我马上会想:“这不,妈妈没来跟我说晚安,可我还是睡着了。”这是在外公乡下的家里,他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而我的身体,压在床上的一边,却把那些我大概永远不会忘怀的岁月忠实地保存在那儿,让我看见天花板上用细链悬着的、有波希米亚玻璃灯罩的壶状通宵灯的火苗,回想起我在贡布雷外公外婆家卧室里的那座锡耶纳[1]大理石的壁炉,此刻浮现在我眼前的这些遥远的情景,一下子看不很真切,但待会儿我完全醒过来了,会看得清楚的。

随后,一种新的姿势重又引起了回忆。墙壁朝着一个方向径直移去;我在德·圣卢夫人乡间别墅的房间里。天哪!少说也有十点了,他们一定已经吃完晚餐了!每天晚上陪德·圣卢夫人散步回来,我总要先打个盹儿,然后换好衣服去用餐,可今天这个盹儿打得太长了。在贡布雷那会儿,我们散步就算回来晚了,我还能在我的窗玻璃上看到落日嫣红的反光,可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在当松镇德·圣卢夫人府上,我们过的是另一种生活。我觉得晚上出去,在月光中,踏着儿时顶着烈日玩耍过的小路往前走,自有一番别样的情趣。回家的路上,好远就能望见我的那个房间,房间里亮着灯,就像黑暗中孤零零的灯塔。我回屋以后先睡上一会儿,然后换衣服去用晚餐。

这些盘旋、错综的回忆,最多只维持几秒钟;一时没有确定身在何处,就造成了各式各样的假设,而仓促间我往往来不及辨认这一个接一个的假设,正如我们在看连续照片放映机[2]放映的奔马时,来不及分清前后不同姿势的位置一样。住过的房间不停地浮现在我眼前,一会儿是这个房间,一会儿又是另一个房间,终于,在醒来以后长时间的遐想中,把所有这些房间全都记了起来:冬天的那些房间,我睡下后得把脑袋缩在一个窝里,这个窝是由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搭配成的,枕头的一角、毯子的上端、披巾的下端、床的边缘和一期《粉红论战》[3],我得使出鸟儿的本领,把这些劳什子搭配在一起,一遍又一遍地把它们夯实;在那些房间里,碰上寒风刺骨的天气,我品尝的乐趣,就是感觉到自己跟户外的隔绝(就像燕鸥在地洞里做窝,感受到地层的温暖)。还有,那儿的壁炉通宵生着火,没有燃尽的劈柴不时爆出火星,暖意融融、雾气腾腾的空气像一件宽松的大衣裹住睡着的我,让我感到恍如睡进了一间看不见的凹室,置身于房间深处一个温暖的巢,这是一个暖乎乎的、热气形成的轮廓变幻不定的区域,而从四面八方的角落,从靠窗近而离壁炉远的部位,不时吹来沁着凉意的风,拂在脸上让人感到惬意极了。——在夏天的那些房间里,你会向往跟温馨的夜晚融合在一起,月光的清辉照在半开的百叶窗上,把它迷人的黑白相间的影子一直投射到床脚。人们几乎就睡在露天,像晨曦中被微风轻轻吹拂着的山雀。——有时我会想起那个路易十六式的房间,它的格调那么令人愉快,睡在那儿的第一晚我就并不感到很伤感,轻盈地支撑着天花板的立柱,优雅地错落散开,让人一看就知道那个地方是留着放床的;有时我想起那个天花板高得出奇的小房间,形状像金字塔的天花板往上伸去,一直伸到二层楼的高度,下半截覆着红棕色的桃花心木贴面。一进这房间,那股陌生的香根草气味就让我中了毒似的浑身不对劲,紫色窗帘显露着敌意,挂钟在高处旁若无人地聒噪个不停,这种肆无忌惮的漠视,使我心生怯意。——房间的一个角落,斜着一面四角底座的大镜子,模样奇特而蛮横,在我看惯了温情脉脉景象的眼睛跟前,很突兀地出现了这么一个形状。——我一连几小时竭力让思绪先松散开来,再向高处集中,准确地弄明白房间的模样,从而在高处凝聚并充满那巨大的漏斗,但连续好几个难熬的夜晚,我伸直四肢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竖起,鼻孔张大,心头怦怦直跳,精神上备受折磨,直到有一天,习惯终于出场了,它变换了窗帘的颜色,止住了钟摆的聒噪,让蛮横而冷酷的镜子懂得了什么叫恻隐之心,即使没有完全驱散,至少掩盖了香根草的大部分气味,尤其重要的是,降低了天花板的高度。习惯!这位灵巧而又姗姗来迟的协调大师,它总是先要让我们情绪低落地在一个临时住处连续几星期饱受恶俗趣味的苦楚,但尽管如此,能找到它毕竟是非常值得庆幸的。因为要不是有习惯上了场,单靠我们自己那几下子,是根本没法让一个房间变得可以住人的。

当然,现在我完全醒了,我最后一次转了个身,司确信的天使让我周围的一切都停了下来,让我安然置身于自己的房间,躺在毯子底下,让衣柜、写字台、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扇房门大致上各就各位。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在那些房间,——刚才在初醒的懵懂中,我眼前即便没有立刻浮现它们清晰的形象,至少以为自己有可能在那儿——回忆的闸门却已打开了。一般情况下,我并不想马上就再睡着。我把夜的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回想往日在贡布雷姑婆家,在巴尔贝克、巴黎、冬西埃尔、威尼斯,还有在别的地方的生活,回想那些地方和我在那儿认识的人,以及他们留给我的种种印象,或者人家对我讲起的有关他们的事情。

在贡布雷,每天一到下午的向晚时分,虽说离我该上床躺下,看不见妈妈和外婆,又无法入睡的那个时刻还早得很,但我已经在忧心忡忡地想着卧室,变得心思全无了。家里人看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想引我高兴,就设法给我弄来一台幻灯机,在等开晚饭的当口,把它罩在我房里的灯上。于是,如同哥特时代头一批建筑师和彩绘玻璃工匠一样,幻灯机用触摸不到的虹彩斑斓、不可思议的五色缤纷取代了晦暗不明的墙壁,传说故事的画面犹如描绘在恍惚不定、转瞬即逝的彩绘玻璃上。然而我的忧愁有增无已,因为正是这种照明的变化,把我在这间卧室里的习惯全都给毁了。靠着这些习惯,尽管睡觉折磨着我,但卧室本身还是差强人意的。现在,它变得我不认识了,待在里面使我感到不安,就像刚下火车到了一个陌生地方,待在一家旅馆或者山区客栈的房间里一样。

心怀鬼胎的戈洛,骑着马一冲一冲地从山坡上深绿色的三角形小树林里出来,一路颠簸前行,向着可怜的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4]的城堡而去。这座城堡截止于一条弧线,其实也就是椭圆玻璃片的边框,有了边框,玻璃幻灯片才能在滑槽里推进抽出。画面上只看见城堡的一堵墙,往外是一片荒野,系着蓝腰带的热纳维埃芙站在荒野上冥想。城堡和荒野都是黄色的,我不用等到看见,就能知道它们的颜色,因为在幻灯片打出以前,布拉邦这金褐色的响亮名字,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这一点。戈洛停了一会儿,苦着脸听我姑婆大声朗读文体夸饰的解说词,好像全都听得挺明白,带着顺从而又多少不失尊严的表情,一举一动都跟解说词合得上辙。随后他又一冲一冲地往前走,任何东西都挡不住他的策马徐行。要是有人动了动幻灯机,我就看见戈洛的马在窗帘上继续前进,遇到褶裥身子就鼓出来,碰到缝隙就陷下去。戈洛本人的身体,同样具有他的坐骑神乎其神的本事,所有的物质障碍,所有他遇见的麻烦东西,全都不在话下,一概成了衬托他的背景,哪怕遇见的是个门球,他也能说变就变,立刻让那袭鲜红的大氅,或是那张苍白的脸,从容地呈现在门把儿上面,那张脸始终是那么高贵、那么忧郁,对穿越腾挪却从未露出一丝难色。

的确,我觉得这些光彩夺目的投影很迷人,它们仿佛来自悠远的墨洛温王朝,在我周围闪烁着古老历史的反光。但是,神秘和美这样闯入我的卧室,我简直说不清我有多么不自在。要知道,我已经日复一日地让自我充满了卧室的角角落落,以致我每当想到这房间,其实只不过是想到自我而已。习惯成自然的氛围一旦被破坏,我就开始思索、感觉种种令人惆怅的情形。卧室的这个门球,在我眼里不同于世上任何一个别的门球,原因就在于它仿佛是自行开启,根本无须我去转动似的。开门关门在我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可你瞧,它现在居然成了戈洛的星球。仆人一拉开饭铃,我就赶忙往餐厅跑——那儿的大吊灯不知道戈洛和蓝胡子,却认识餐桌旁的亲人和餐桌上的炖牛肉,每晚洒下它温馨的光亮。一到餐厅,我就扑进妈妈的怀里,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遭遇的不幸,使妈妈的怀抱变得更值得珍爱,而戈洛犯下的罪孽则促使我更严格地反省自己。

晚餐过去了,唉,我又得离开妈妈了,她要留下来聊天,天气晴朗时就在花园,眼看快要下雨,所有的人就都回到小客厅。这所有的人中不包括外婆,她觉得“在乡下还关在屋子里,那真是可悲呀”。每逢下大雨的日子,她总要跟我父亲争论不休,因为他不许我到外面去,要让我回房间去看书。“像您这么做,他是没法长壮实的,”外婆皱着眉头说,“再说这小家伙缺的就是体力和意志。”父亲耸耸肩膀去看气压计,因为他爱好气象学。母亲尽量不弄出声响来影响他;她用一种尊重而爱怜的眼神瞧着他,但避免把目光盯在他脸上,生怕让他感到难堪。而我外婆不管天气如何,哪怕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也要到花园里去。弗朗索瓦兹冒着雨,忙不迭地将那几把珍贵的柳条椅搬进屋,生怕它们淋湿,可外婆依然待在空空荡荡、骤雨抽打的花园里,撩起蓬乱、灰白的发绺,昂首接受风雨的洗礼。她大声说着:“啊,总算可以透口气了!”在泥泞的小径上一路小跑——按她的趣味,新来的园丁把这些小径安排得过于对称了;就这么个对大自然缺乏感觉的园丁,我父亲却从早晨起就开始向他咨询天气会不会转好——她兴致很高,连蹦带跳,节奏的律动取决于不同的心灵反应:狂风骤雨的刺激,健身锻炼的益处,我所受教育的愚蠢,花园布局的呆板;至于那条紫色的长裙,她可没想到应该当心别溅上泥浆,她的心思根本没在这上头,结果泥浆总是越溅越高,给她的女仆留下绝望和无奈。

外婆在花园里兜圈子,如果是在晚饭以后,唯有一件事能够让她回屋里来:那就是——当她一溜小跑的散步周期性地到达某个位置,犹如一只飞蛾面对小客厅的灯光,大家正在牌桌旁喝餐后酒——我姑婆朝她喊道:“芭蒂尔德!快来呀,你丈夫要喝白兰地了!”为了逗逗她(她在父亲的家里那么不合流,所以大家都要纠缠她,取笑她),姑婆明知道我外公不能喝烈性的餐后酒,却偏要让他喝上一点。可怜的外婆进得屋来,执意恳求丈夫别喝白兰地;外公一赌气,干脆把那点酒一饮而尽。外婆退出去时,伤心而气馁,但脸上仍含着笑意,因为她的心灵是那么谦逊,那么宽厚,她对别人的温柔和对自己以及自己烦恼的不计较,融成了她眼神中的那丝笑意,它跟我们在许多人脸上看到的笑容不同,其中除了自我解嘲以外毫无嘲讽的意味,它对我们大家犹如亲吻:当她看见这些亲爱的人时,她禁不住要用目光去热切地抚爱他们。姑婆欺负她,她白费劲地劝阻外公,她想夺下外公手里的酒杯却又先自心软手软的场景,到后来大家都没心没肺地当作了笑资,一个个开开心心地加入到作弄者的行列,还浑不以为是在作弄人;我当时气得要命,恨不得去打姑婆几下。可是,等我成了个男子汉,一听到“芭蒂尔德,快来呀,你丈夫要喝白兰地了!”的喊声,我反而变得懦怯了;也就是说,见到苦难和不平,我的做法就会跟每个成年男子一样:闭上眼不去看它们。我爬到屋子顶层,躲在书房隔壁的一个小间里暗自抽泣,里面有股鸢尾花香,还有一株野生的黑茶藨子树从石墙的缝隙里钻出来,将一条花枝探进半开的窗户,留下它的芬芳。这个原先要派更特殊也更庸俗用处的房间,白天看出去可以一直望到鲁森镇的城堡主塔,在好长一段时间里,它被我用作庇护所,这大概是因为在我需要一种不容侵犯的孤独时,它是我唯一被允许把房门反锁的房间:当我想看书,想做白日梦,想哭上一场或者放松一下紧张的情绪时,我都需要这种孤独。唉!我不知道,最让外婆伤心的,还远不是在饮食规范上稍有越轨的外公,我这个缺乏意志力、身体羸弱、在家人眼里前途堪忧的外孙,让她天天在下午、傍晚小跑散步时,操了多少心呵。而我们却只见她跑来跑去,侧过脸仰望着天空。这张晒得黑黝黝、刻着一条条皱纹的美丽的脸,随着岁月的流逝,变得几乎像秋天耕过的田地那般黑里透紫,她要外出时,用撩起一半的面纱遮着的这张脸上,不知是迎面吹了冷风,还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总似乎有刚拭干的泪痕。

我上楼去睡觉时,心中感到的唯一安慰,就是躺上床以后,妈妈会来吻我跟我说晚安。可是这段好时光实在太短了,她亲过我马上就要下楼,我等她上楼,听着她从那条有两扇门的过道上走来,那袭去花园穿的、上面有麦秸缏挂饰的薄纱蓝裙的窸窣声越来越近的时候,感到的只是痛苦。它预示着接下去的一幕,她就要离开我下楼去了。这么一来,我心爱的这个吻,我反而希望它来得尽可能晚一些,宁愿让妈妈还没上来的这一刻多延续一会儿。有时,她亲过我,开门要出去的当口,我真想唤住她对她说:“再亲我一下。”可是我马上意识到,这会惹她不高兴的,因为她来亲我,给我带来平安的这一吻,已经是对我的忧郁和任性做了让步,父亲觉得这仪式荒唐之极,正憋着一肚子火呢,她巴不得我放弃这种需要、戒掉这个习惯,我在她已经走到门口时要她再给我一个吻,她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片刻之前,她向我的床俯下身来,像祝祷和平的圣餐上的圣体饼那样,把她慈爱的脸送给我,让我的嘴唇感受她真切的存在,吮吸使我得以入睡的力量;她要是一生气,她带给我的这片宁静转眼间就毁了。这些夜晚,尽管妈妈在我的卧室里只待一小会儿,比起那些有人来吃晚饭,妈妈不能上来跟我道晚安的夜晚来,毕竟是美好的。所谓有人,通常就是斯万先生而已,如果不把几位顺道过访的外地来客算进去,斯万先生差不多就是贡布雷造访我们家的唯一客人,他有时是来和我们共进晚餐的邻居(自从那次糟糕的婚姻之后,这种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因为家里人都不愿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则是晚餐后的不速之客。那些傍晚,我们在屋前的大栗树下,围坐在铁条凉桌旁边,只听得花园那一头传来了铃声,那不是自己人不拉铃就进门,碰得铃铛乱摇,冰凉刺耳的铁片敲击让人听得厌烦的声音,而是专供客人拉的门铃怯生生地响了两下,那声音像鹅卵石般润滑,依稀闪着金光,听到这铃声,大家立时面面相觑:“有人来了,是谁呢?”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明白,除了斯万先生不会有别人;我姑婆用一种尽力显得自然的语调,为大家示范似的大声说,别再交头接耳了,这样非常不礼貌,客人会以为,我们正在谈论的事情是他不应该听到的;大家派外婆去侦察情况,她很高兴能有个借口再到花园里去兜一圈,一路还顺手偷偷地拔掉一些玫瑰树苗的撑杆,好让这些玫瑰显得自然一点,就好比母亲觉得理发师把儿子的头发压得太瘪了,伸手把它撸撸松。

我们敛声屏息等外婆回来报告敌情,仿佛可能的来犯者为数众多,到底来者是谁还颇费思量似的,过了一会儿,外公说道:“我听出是斯万的声音了。”确实,这会儿也只有听声音了,因为怕招蚊子,花园里光线弄得很幽暗,斯万先生那张鹰钩鼻、蓝眼睛、前额高高、金黄带点红的头发理成布雷桑[5]发型的脸,就谁也看不清了。我悄悄站起身来,吩咐仆人去端饮料;外婆认为有客人来了,不该当着面张罗,做出特别款待的样子;她喜欢不事声张,让客人感到亲切自然。斯万先生虽说比外公年纪小很多,但两人交情很深,当年外公跟他父亲就是莫逆之交。那位老斯万先生人挺好,就是脾气怪,据说有时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就会突然改变主意,满腔激情霎时间烟消云散。有一件往事,我每年总要听外公在餐桌上讲好几次,说的是老斯万先生在他日夜陪在病床边的妻子去世以后,那段有悖常情的表现。当时我外公已经有很久没跟他见面了,听到他妻子的噩耗后连忙赶赴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在入殓时我外公把泪流满面的斯万拉出灵堂,免得他过于伤心。他俩在阳光明灭交映的园子里走了几步。突然间,斯万先生抓住外公的胳膊,大声说道:“哎!我的老朋友,天气这么好,一块儿散散步可真舒服呵!这些大树,这些英国山楂,还有我那个您从不以为意的池塘,您不觉得它们都很美吗?瞧您,脸拉得老长老长。您没感觉到轻轻吹过的这阵微风吗?噢!不管怎么说,生活终究是美好的,我亲爱的阿梅代!” 蓦然间,他想起了妻子的死,做了个外公熟悉的手势,手伸在额上,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玻璃片,这是他心里有什么事委决不下时的手势。想必他自己也不明白,在这种时刻自己怎么竟然会情绪如此愉快,要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觉得实在太难了。老斯万先生终究无法排遣丧妻之痛,过了两年也去世了。在这两年里,他常对我外公说:“真奇怪,我常常想起我可怜的妻子,可是我每回都不能想很长久。”于是,“想是常想,每回不长,就像可怜的斯万老爹”,后来就成了外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不管什么事情,他都拿来往上套。我觉得外公是个了不起的裁判,无论什么事情,他的裁决在我眼里就是法律,而且后来常常被我用来赦免几分钟前判决的罪愆;当时要不是外公大喝一声:“谁说的?他有颗金子般的心哪!”我真会以为斯万家的老爹是个恶人呢。

有好多年,特别是还没结婚那会儿,小斯万先生倒是常来贡布雷看望我姑婆和外公外婆的。他们根本想不到,小斯万先生早已跟父辈的世交故旧不相往来,他以斯万的名头来我们家,颇有点微服私访的意味。这样一来,就像是老实本分的店主,对来客身份浑然不知,无意间收留了一名江洋大盗——他们接待了这位举止最优雅的骑师俱乐部[6]成员,巴黎伯爵[7]和威尔士亲王[8]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交圈里的红人。

我们对斯万在社交界的辉煌生涯一无所知,固然跟他的矜持谨慎不事张扬的性格有关,但也得归因于当时中产阶级近似于印度种姓制度的等级观念。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由封闭的种姓亦即社会阶层组成,其中的每个人从出生之时起,就归属于他父母所寄身的阶层,并且几乎无望跻身高一级的社会,除非机缘凑巧他干下了一番大事业,或是攀上了一门好亲事。老斯万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就注定一辈子属于这个社会阶层,其中成员的财产,就如在一类纳税人中一样,仅在某一幅度的范围内变动。只要知道他父亲当年和哪些人来往,也就知道他的情形,知道他理应和哪些人来往。如果他还认识别的人,那是年轻人的新知,他家的,如我外公这样的故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客气气不管这个闲事的,何况他在父亲死后,仍然那么诚诚心心地来看我们;不过,蒙他光顾看望的,另有一些人,当着我们的面,十有八九他是不敢跟他们打招呼的。如果在境况跟他父亲相当的经纪人的儿子中间,非要给斯万个人评出个社交分数不可,那么他的分数想必是偏低的,因为他举止做派既没有什么风度,平时对古董、油画又一往情深。他现在住的是一处旧宅邸,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他的收藏品,我外婆挺想去瞧瞧,可姑婆一听是在奥尔良沿河街,就觉得住那儿有失身份。“您到底懂行不?我这么问,可是为您好,要不那些画商都会拿些次货往您这儿塞哪。”姑婆对他说;她根本就料定他不会有什么真本事,肚子里也不见得有学问,这不,他谈起话来往往避免严肃的话题,而说起菜谱则不厌其详,纤悉无遗,而且和外婆的两位妹妹讨论艺术时,也脱不开这种毫无诗意的精确性。她们怂恿他谈谈看法,说说他为什么推崇某幅画,遇到这种时候,他居然会不顾礼节地不谈看法,而是尽其所知提供一大堆琐碎细节,诸如这幅画收藏在哪个博物馆,画于哪一年,等等。不过通常他还是愿意给我们讲个新故事,逗大家乐一乐,故事取材于我们周围的熟人,包括贡布雷药房的药剂师、我们家的厨师和车夫在内。当然这些趣事会引得姑婆哈哈大笑,她弄不清这究竟是因为斯万在故事里总是充当可笑角色呢,还是由于他确实说得风趣逗乐:“我说呀,您可真是个怪人,斯万先生!”

我们家就是姑婆有点儿小市民气,所以每当提到斯万的时候,她总要向不熟悉他的人介绍说,他愿意的话,满可以住在奥斯曼大道或者歌剧院林荫道的,他父亲斯万先生留下的家产大概总有四五百万之多,可他就是喜欢心血来潮,任性行事。不过这种任性,在她看来大家都会觉得好玩,所以元旦在巴黎,斯万带着一小袋香草糖汁栗子来看她时,只要旁边有人,她总少不了会对他说:“哎!斯万先生,您还是挨着红酒关栈[9]住,好让自己乘火车去里昂保险不误点吗?”说着,从那副夹鼻眼镜上面,用眼角扫一扫在场的其他客人。

要是有人告诉我姑婆,这个斯万作为老斯万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接受整个富有的布尔乔亚阶层,包括巴黎最显赫的公证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邀请(这个特权他似乎有些不屑一顾的样子),却迹近隐居地过着一种我行我素的生活,还有,在巴黎时,他从我们家告辞说要回家睡觉,结果刚拐个弯,又回头往某个府邸的沙龙而去,这等模样的沙龙,一般的经纪人和他们的合伙人可是连看也休想看一眼,那么,我姑婆听了准会觉得这些事神乎其神,就像一位比她有学问的夫人的奇思异想:比如说,这位文学修养颇高的夫人,把自己想象成阿里斯泰俄斯[10]的闺中女友,知道这位神祇跟她交谈以后就要纵身跃入忒提斯[11]的王国,而且在那片凡人无法看见的疆域里,据维吉尔[12]诗中的描述,将会受到海中仙女张开双臂的迎接;或者,干脆想象阿里巴巴就在跟大家一起吃晚饭,然后一看没人注意他,就刺棱一下钻进那个叫人意想不到的珠光宝气的洞窟里去了,对姑婆来说,这个画面比较容易留下具体的印象,因为她在贡布雷的点心碟上看见过阿里巴巴和他宝窟的图画。

有一回在巴黎,斯万在晚餐后来看我们,为身着晚礼服连声致歉,等他告辞以后,弗朗索瓦兹告诉我们,她听车夫说斯万先生方才是在一位亲王夫人府上进的晚餐——“噢,一位名声不佳的亲王夫人府上!”姑婆耸耸肩膀,用一种从容的讥讽语调应声说,照样打毛线,连眼皮也不抬一抬。

我姑婆对他的态度很不客气。她觉得我们邀请他来,他应该感到受宠若惊才是。对于他夏天来看我们时从不空手,总拎着一篮自己花园里种的桃子或覆盆子,每回从意大利旅行回来也不会忘记给我带些名画的图片,姑婆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家里办晚宴,需要某种调味醋或菠萝色拉的配方,姑婆会毫不迟疑地派斯万去找菜谱,虽说他并不在被邀来宾的名单上,因为在这么个有多位贵客首次莅临的筵席上,他连叨陪末座都不够格。谈话间偶尔提到法兰西王室成员,姑婆会对斯万说:“这些人哪,你我这辈子可是甭想认得喽,咱们还是别提为好,不是吗?”可她说这话的当口,说不定他衣袋里正揣着一封来自特威克纳姆[13]的信哩;外婆的妹妹要在晚餐过后一展歌喉,姑婆立时会打发斯万推钢琴、翻琴谱,把这么个在别时别地大家以结交他为荣的人物差来遣去,如此的不识好歹,真好比一个孩子拿着件贵重的小古玩,当个便宜玩意儿在瞎鼓捣。不用说,各俱乐部成员所熟稔的那个斯万,肯定跟姑婆脑子里的斯万完全是两码事。每到傍晚时分,贡布雷的小花园里响起两下怯生生的铃声,姑婆就把她对斯万家族的了解,浇灌进来人身上,赋予他生命,大家眼看来人从浓重的夜色中影影绰绰登场,后面跟着我外婆,随后就听出了他的声音。其实,即使就生活中最琐细的方面而言,我们也不是一个由物质构成的实体,并非在所有人看来都是一个模样,每个人只消像逐页翻看一本招标细则或一份遗嘱那样就能一目了然的。我们的社会形象,是他人思维的产物。即便只是看见一个熟人这样简单的一件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过程。我们用有关此人的全部观念,来充实我们所见到的他的音容体态,我们心目中的他的面貌,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些观念所组成的。到头来,这些观念使他的脸颊鼓了起来,把他鼻子的线条准确地勾勒出来,居然还要利索地改变他的声调,仿佛嗓音只是一层透明的外壳而已,所以我们每回看见这张脸、听到这个声音,无非都是在看、在听这些观念。大概,姑婆外公他们在用观念构成这个斯万时,出于无知遗漏了一大批有关他的社交生活的特殊内容。而旁人见到斯万时,却正是凭借着这些内容,从他的眉宇之间看出了优美和雅致,这种优雅到鹰钩鼻打住,有如到了天然的边界;不过,姑婆外公他们还是在这张空阔而被去掉了魅力的脸上,在这双不被欣赏的眼睛深处,模糊而亲切地——介于回忆与忘却之间——想起比邻而居的乡村生活,想起每周一次共进晚餐后,在牌桌旁或花园里度过的那些闲适的夜晚。我们这位朋友的躯壳,因此变得充盈结实起来,有关他的先人的若干回忆,则使它更为丰满,这个斯万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许多年以后,当我从已经熟悉得了如指掌的斯万而联想起早年的斯万时,我的印象是完全换了个人——在早年的斯万身上,我可以看到自己在青年时代所犯的那些可爱的过错(不过这个斯万跟后来的斯万一点都不像,反而更像我当时认识的别的一些人),仿佛人生如同一座绘画陈列馆,其中同一时期的作品,总有一种同宗同族的风貌,一种相同的格调——早年这个悠闲自在的斯万,身上散发着那棵高大的栗树,那一筐筐覆盆子,还有一丁点儿龙蒿叶[14]的清香。

然而有一天,我外婆有事去求德·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帮忙,这位著名的布永家族的贵夫人,外婆是在圣心教堂认识的(由于我们家的种姓观念,外婆尽管跟侯爵夫人情趣相投,却不愿意跟她多来往)。谈话间,夫人对她说:“我想您跟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我侄子德·洛姆亲王家的要好朋友。”外婆回家时兴冲冲的,一来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劝她租住的那个住宅挺不错,望下去有好几座花园;二来她碰到的那个做背心的裁缝和他的女儿,让她实在喜欢,当时她在楼梯上把长裙钩了一下,就到大院里的这家裁缝铺去,请他们把脱线的地方缝几针。外婆对这父女俩赞不绝口,声称那女儿是璞玉,是珍珠,而做父亲的是她见所未见的最杰出的人。因为对她来说,杰出是个跟社会等级绝对不相干的概念。那裁缝回答她的有一句话,她觉得真是妙不可言,她对我妈妈说:“塞维涅[15]也不会说得比这更好呢!”而后又说到在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府上见到的她的某个侄子:“喔,够俗的!”

关于斯万的那句话,其效果不是提高他在我姑婆心目中的地位,而是贬低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形象。似乎是这样,既然我们根据外婆的印象,对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给予相当的尊重,那么她就有了一项义务,那就是绝不能做任何有失身份的事情,结果她非但知道斯万其人,而且还允许她的族人跟他往来频繁,这岂不是全然置义务于不顾了吗?“怎么!她认识斯万?我们居然还当她是麦克-马洪元帅[16]的亲戚呢!”我们家有关斯万的社交关系的这一看法,随后似乎由于他的婚姻而得到了证明,他娶的是一个社会地位很低的女人,一个几乎称得上轻佻的女人,不过,他无意领她来见我们,仍然独自一人来我们家,虽说次数愈来愈少,但由此大家已能断定——假定的前提是,他就是在那儿跟她相识的——他经常出入的是个对我们而言非常陌生的社交圈子。

我随手掰了一块玛德莱娜小蛋糕浸在茶里,下意识地舀起一小匙茶送到嘴边。就在这一瞬间,我感受到一种美妙的愉悦感,它无依无傍,倏然而至, 其中的缘由让人无法参透。骤然间,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全都从我的茶杯里浮现出来。见正文第45页

不过有一次,我外公在报上看到斯万先生是公爵府星期日午宴的常客,而这位公爵的父亲和叔父曾是路易-菲利普朝中显赫的国务重臣。外公对有助于他遥想当年诸如莫莱伯爵[17]、帕基耶公爵[18]、德·布罗伊公爵三世[19]之类风云人物的私生活的种种秘闻逸事,向来具有浓厚的好奇心。听说斯万常和那些大人物的熟人来往,他不由得喜出望外。可是姑婆却对这一新闻做出不利于斯万的解释:凡是到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种姓之外,到自己所属的社会阶层之外去结交朋友的人,都是不安本分。她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所作所为令人无法容忍,他们的家长未雨绸缪,早早就为子女开好路子、做好准备,让他们得以结交一批知根知底的朋友,想不到这些做子女的不识好歹,做父母的一番谋算顷刻间被抛诸脑后(我姑婆有个当公证人的朋友,此人的儿子娶了一位亲王府的千金,姑婆认为这个年轻人自辱身份,跌出公证人后裔的体面行列,沦为蝇营狗苟之徒,与昔日蒙王府家眷垂青的贴身男仆、马厩小厮为伍,她就此不见这个年轻人了)。我外公原本打算趁斯万下一天来吃晚饭的机会,打听一些我们刚发现斯万认识的那批朋友的消息,结果遭到姑婆的一顿呵责。再说,外婆的两个妹妹,两位有着外婆高尚天性却没有她风趣才情的老小姐,也声称不明白姐夫怎么会对如此无聊的事情津津乐道。她俩素来志向高远,因此,对所谓的蜚语(即便其中含有某种历史的意味),而且一般地说,对所有不与美学或道德操守直接相关的话题,一概不感兴趣。她俩对所有看上去或多或少与社交生活沾上边的东西,有一种出自内心的反感,以至于她们的感官——席间的谈话一旦出现轻浮的语调,或者只是话题有些乏味,而两位老小姐又没法引出她们心爱的话头——马上就让听觉器官处于休眠状态,任凭它们真真切切地开始萎缩。倘若这时外公想要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他就只能求助于医生对某些精神无法集中的躁狂症患者的物理刺激疗法:一边用餐刀的刀背连连敲击酒杯,一边瞪出眼珠猛地大喝一声。这些粗暴的手段,精神病医生常常也用于跟身心健康者的人际交往,这在他们是出于职业习惯,要不就是他们相信每个人多少都有点疯。

有一回,斯万在约定来用晚餐的上一天,特地着人给她俩送来一箱阿斯蒂红葡萄酒,这下她俩来了精神。姑婆手里正好拿着一份《费加罗报》,上面刊登了柯罗[20]画展上的一幅画,画的标题旁边注着一行字:夏尔·斯万先生藏品,姑婆冲我们大家说:“你们看见吗?斯万上《费加罗报》了。”——“我不是一直对你们说,他是很有品位的嘛。”外婆说。——“你当然啰,你的看法总是和我们不一样。”姑婆回答说。她知道外婆的意见总是和她不一致,可她吃不准我们是不是总认为她有理,所以她想方设法要把我们争取过去,同仇敌忾地反对外婆的意见,但是我们大家都不接这个茬。外婆的两个妹妹表示想跟斯万提提《费加罗报》上的那行字,姑婆劝她们免开尊口。每逢她在别人身上看到一点自己所没有的长处,哪怕是很小的一点,她总相信那不是长处而是短处,她以为自己在可怜对方,也就不觉得人家有什么地方值得妒忌的了。“我看哪,你们这么说不会让他高兴的;事情明摆着,要是我看见自己的名字这么大咧咧地印在报上,准会觉得很讨厌,要是有人跟我提起这事,我不会好受的。”不过她并没坚持说服外婆的两位妹妹;因为她俩怕俗怕到这个份上,即便是影射某人,也会把话说得既巧妙又婉转,结果往往连当事人也没觉察到她们是在说他。至于我母亲,一心只想让父亲答应跟斯万谈话时,少提提他的妻子,多说说他的宝贝女儿(据说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女儿,他才终于同意结婚的)。“你可以就对他说那么一句,问问她好不好。他的日子想必不好过呢。”可是父亲发火了:“瞧你说的!尽是些荒唐念头。这要让人笑话的。”

可是,我们全家人当中,真正让斯万的来访弄得心神不宁、痛苦不堪的人,却是我。因为只要晚上有客人来,哪怕只是斯万先生一个人,妈妈就不会上楼去我的卧室。我独自先吃晚饭,吃完了坐在桌边,到了八点钟,就打发我上楼了;平时临睡前,妈妈在床边给我的那个珍贵而又脆弱的吻,这会儿我必须从餐厅带回卧室,我脱衣服的时候还得小心翼翼地护着它,别碰坏了它的柔情,别让它那易逝的美顷刻间消失殆尽。而就在这些我需要对它倍加小心的夜晚,我又恰恰非得当着大家的面,匆匆地接受它,这个仓促的偷吻。我觉得自己还比不上一个自知有健忘倾向的人,这种人只要在锁门时尽力不去想旁的事情,那么,一旦病态的疑虑冒头,他就能凭锁门时的记忆去消除这种疑虑,而我却根本没有这样做所必需的时间和从容的心境。

我们正在花园里,传来两下怯生生的门铃声。人人都知道是斯万;可大家还是疑容满面地你看我我看你,决定派外婆前去侦察。“记住要把话说清楚了,好好谢谢人家的葡萄酒。你们知道,这可是好酒哪,又是那么一大箱子。”外公关照两个小姨子。“怎么又自管自说话啦?”姑婆说,“客人来了,看见大家都像这样说着悄悄话,他不会感到窘迫吗!”——“啊,斯万先生进来了。咱们来问问他,明天会是晴天吗?”父亲说。母亲想,她对斯万说上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家打从他结婚以来可能使他感到过的种种难堪涣然冰释。她设法把他带到离大家远一些的地方。可是我跟在她后面;我下不了决心哪怕离开她一步,因为我知道,一会儿我就得跟她分开,她留在餐厅里,而我要上楼到卧室去,没法像往常的夜晚那样得到她上来亲一亲我的安慰了。“我说,斯万先生,”她对他说,“跟我谈谈您的女儿吧;我相信她已经像她爸爸一样,对杰出的艺术作品很有兴趣了。”——“你们也跟我们一起在阳台上坐坐嘛。”外公走过来说。母亲只得打住话头,但是她情急之下竟然有了个更妙的想法,正如优秀的诗人在格律的束缚下构思出了最美的诗句:“您的女儿,待会儿就咱们俩的时候再谈吧,”她低声对斯万说,“只有做母亲的才能够理解您。我相信她妈妈一定也同意我的看法。”我们大家围坐在那张铁条凉桌旁。我情不自禁地想着独自在卧室无法入眠的揪心时刻;我尽量说服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一到明天早晨我就会忘掉的,我让自己拼命去想明天,想将来,指望它们能像一座桥那样,载我越过面前那道吓人的深渊。可是我忧心忡忡,整个脑筋绷得紧紧的,像我盯住母亲的眼睛那样鼓着,容不得半点无关的念头钻入脑海。进入脑海的想法也有,但前提是凡能拨动我心弦、松弛我神经的美的元素,或者好笑的东西,一概不得入内。我就像一个上了麻药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清醒地看到医生施行手术的全过程,但是什么也感觉不到,我能背诵自己心爱的诗句,也能看见外公怎样煞费心思地跟斯万谈起德·奥迪弗雷-帕基耶公爵[21],但我背诗时无动于衷,看外公讲话的样子也不觉得好玩。外公的心思算是白费了。他刚向斯万提出一个有关那位口才便给的政治家的问题,外婆的一个妹妹马上觉察到这听上去像落在强拍上的休止符,出于礼貌必须避免冷场,于是就对另一个妹妹说:“你猜怎么着,弗洛拉,我认识了一位年轻的瑞典小学老师,她跟我详细讲述了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消费合作社,真是非常有趣。我们改天得请她来吃顿晚饭。”——“好呀!”她的姐姐弗洛拉回答说,“不过我的时间也没浪费。我在凡德伊先生家遇到一位上了年岁的学者,他跟莫邦很熟,莫邦不厌其烦地向他谈了自己塑造角色的体会。真是有趣极了。他是凡德伊先生的邻居,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他非常客气。”——“不光是凡德伊先生才有这么客气的邻居。”我的赛里娜姨婆接口说这话时有些情怯(事先有所准备,倒显得不自然了),所以声音反而特别响,边说边向斯万投去一道她所谓意味深长的目光。弗洛拉姨婆自然明白,赛里娜是在表示对那箱阿斯蒂葡萄酒的谢意,所以这时她也瞧着斯万,目光中兼有致意和讪笑的意味,这也许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姐姐的俏皮话,也许是因为她羡慕斯万让姐姐开了窍,但也说不定她以为他给将了一军,忍不住想看笑话。“我想这位先生会应邀来吃饭的,”弗洛拉接着说,“只要一跟他提起莫邦或者玛黛尔娜夫人[22],他可以一口气讲上几个钟头。”——“那想必很有趣啰。”外公叹了口气说。造化弄人,老天爷居然忽略了在外公头脑里植入对瑞典的合作社或莫邦创作角色的体验大感兴趣的可能性,同时也忘了往我外婆这两个妹妹的头脑里配备一点调味品,而要想从莫莱或巴黎伯爵的私生活故事中咂摸出滋味来,是少不得要靠自个儿加调味品的。“噢,”斯万对我外公说,“我要跟您说的事,表面上好像和您问我的事没什么关系,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在某种性质上,这两件事其实很接近。我今天早上重读了几页圣西门[23]的著作,其中有些内容您也许会感兴趣的。是在有关他出使西班牙的那一卷里;这并不是最出色的一卷,差不多只能说是本日记,可是它至少写得很生动,仅就这一点而言,它已经跟我们一早一晚非读不可的那些令人生厌的报纸有所区别了。”——“您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有时候我觉得读报真是很愉快的……”弗洛拉姨婆插嘴说,用意自然是表明《费加罗报》上有关斯万收藏柯罗画作的那段文字,她已经看到了。“尤其是提到我们关心的事情或人物的时候!”赛里娜姨婆赶紧接口。“对此我并无异议,”斯万颇感惊讶地回答说,“我批评报纸,是指它每天都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而我们一生中读到真正能让人终身受益的好书,也不过就三四回吧。既然我们每天早晨都急不可耐地撕开邮寄报纸的封套,那总该换点内容,在报纸上刊登些,我也说不上来,比如……帕斯卡的《思想录》吧(他用一种调侃的语气,有意把最后几个字说得一字一顿,以免显得是在卖弄学问似的),那些切口烫金的典册,我们十年里才不过翻开一次吧,”他说这话时,用的是某些社交圈人士爱用的对俗事不屑一顾的口吻,“里面读到的又尽是些希腊王后莅临戛纳啦,德·莱翁亲王夫人举办化装舞会啦,等等等等。好像只有这样的内容才够气派。”不过,他马上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未免把严肃的话题轻率对待了:“瞧我们选了个多好的话题,”他自我解嘲地说,“我不明白我们干吗要把话说得这么‘玄’呢。”说着,他转过脸去对我外公说:“圣西门在书里说到,莫莱弗里耶有一次居然厚着脸皮要和他的几个儿子握手。您知道,关于这个莫莱弗里耶,圣西门是这么说的:‘在这只瓶壁厚厚的酒瓶里,我看到的只有任性、粗俗和愚蠢。’”——“瓶壁厚不厚且不说,可我知道有的酒瓶里装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弗洛拉抢过话头说,她也执意要向斯万表示谢意,因为那箱阿斯蒂红葡萄酒是送给她们俩的。赛里娜笑了起来。受窘的斯万接着说:“‘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故作姿态,’圣西门写道,‘他伸出手来,想跟我的孩子握手。幸亏我眼尖,一看不对就马上拦住他’。”外公不住口地赞叹“真的一无所知,还是故作姿态”写得妙,可是赛里娜小姐,圣西门——一位文人——的名字还不足以让她的听觉功能完全麻木,她愤愤然地说:“怎么?您居然欣赏这个?哼!好啊!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人跟人不应该是一样的吗?一个人是公爵还是马夫,有什么关系,只要人聪明,心地好,还不都是一样的人?你们的这个圣西门,亏他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居然不让他们跟上流社会有教养的人握手。简直不像话。你们还好意思拿他的话真当回事?”大为扫兴的外公,经受了这一挫折,眼看无望请斯万说些他爱听的宫廷逸事了,就压低嗓门对我妈妈说:“你上次教我的,让我在这种时候舒舒心的那句诗,怎么说来着?啊!对了:‘主啊,为什么您让我们去憎恶美德呵!’[24]哎!说得多好!”

我的目光始终不离妈妈,我知道只要大家一入席,我就再不能留下来了。妈妈不想惹爸爸生气,当着大家面是不会让我像在卧室里那样亲她好几次的。所以我暗自打算,要在餐厅里,等大家开始用晚餐,我感到那一刻临近的时候,事先为那仓促而悄悄的一吻做好我能做的所有准备,眼睛盯住妈妈的脸颊,选准我要亲的位置,凝聚一下思绪,在妈妈的脸凑近过来时,用心感受我的嘴唇贴在她脸上的这个珍贵的瞬间。这就好比一个画家,他的模特儿每次只能为他摆一小会儿姿势,于是他就每次准备好调色板,根据速写本里的素材,预先回忆形体的细节,尽可能做到万一哪一天没有模特儿在面前也能画下去。可是这当口,尽管晚餐铃声还没响,外公却在无意中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小家伙看样子困了,该上去睡觉了。再说今晚开饭也晚喽。”父亲本来就不像外婆和母亲那样守信用,他也说:“对,去吧,睡觉去。”我想去亲亲妈妈,可就在这时候,开饭的铃声响了。“好啦,行了,别去缠妈妈了,你不是已经道过晚安了吗,再来一遍多可笑。行了,上楼去!”于是我只好孤苦无告地离开餐厅;每跨一级楼梯,我心里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一百二十个不情愿,我多想回到妈妈身边去啊,因为她还没亲过我,还没让我的心得到随我上楼的许可。这可恶的楼梯,我一走上去就觉得发愁,它散发出的那股油漆味道,在某种意义上说,吸收并凝聚了我每天晚上感到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忧伤。而且更不幸的是,说不定我的整个感觉都因而变得迟钝了,因为智能一旦处于这种嗅觉形态下,就没法再有作为了。有时我们睡着后牙痛发作,梦里却觉得好像是个姑娘落水了,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想把她拉上来,弄得筋疲力尽也没成功,或者觉得自己是在没完没了地反复念莫里哀的诗。这时候如果醒来,我们会深深地舒出一口气,智能也会凭着牙痛的知觉,摆脱仗义救人或抑扬顿挫之类的幻象。而当我感到上楼进卧室的忧伤时,我的感觉跟舒气的徐缓正相反,这种忧伤是倏地一下子,几乎在刹那间袭上心头的。它既是久久隐伏的忧虑,又是突如其来的创痛,起因则是吸入——这要比心理上的渗入毒性大得多——这部楼梯的油漆怪味道。一进卧室,就得封住所有的出口,关上百叶窗,抖开被单,穿上裹尸布似的睡衣,钻进自己的坟墓——那是特地给我加放在卧室里的一张铁床,因为夏天再让我睡在挂着平布床幔的大床上,实在是太热了。不过我在把自己埋进这张铁床之前,尝试过一次反抗,施的是囚犯的计谋。我写了封信给母亲,央求她上楼来一下,有件很要紧的事情不能在信上说。但我就怕弗朗索瓦兹不肯为我把信送出去,她是我姑妈的厨娘,我在贡布雷期间由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猜想,宴宾席上传张条子给我母亲,在她看来就像让剧场看门人送封信给正在台上演出的演员一样,想都休想。关于某件事可以做还是不可以做,她自有一部专横霸道、内容庞杂、钻牛角尖而又毫不通融的法典,其中条款的区别叫人无从捉摸,或者干脆说就是相互矛盾(它让人想起那些古代的律法,在惨无人道地允许杀戮婴儿的同时,却体贴入微地禁止用母羊的乳汁烹煮它的羔崽,还不许吃动物大腿上的筋[25])。鉴于她对我们吩咐的某些差遣,有时会断然拒绝执行,想来她的这部法典对社会之复杂和人事之微妙早有预见。然而就凭弗朗索瓦兹所能接触到的人,就凭她这么个乡村女佣的生活经历,她是不可能有这般认识的;于是我们就不得不这么设想,在她身上有着一种古老的法兰西精神,高贵却叫人浑然不觉,好比在一些以加工业著称的城市里,古旧的宅邸见证着昔日宫廷生活的繁华,又好比生产化工制品的工人们,做工时泰然置身于歌颂圣泰奥菲尔奇迹[26]或埃蒙四子[27]武功的精美雕像中间。按照她的法典的条款,弗朗索瓦兹几乎不可能(除非失火了)为了我这么个区区小人儿,在斯万先生在场的时候过去打扰妈妈的。在某种特定的场合,这部法典的条款无非就是表达她的一种敬意,她一再申明的这种敬意的对象,不仅有我的长辈们——他们享有与死者、教士和国王同等的待遇——而且包括我家款待的客人在内,这种敬意,如果是在一本书里看到的,说不定还能打动我,可是从她嘴里听到我就要生气,因为她说话的时候,总是那副一本正经、细声细气的腔调。尤其在今天,她把这顿晚餐看得如此神圣,当然越发不肯去搅和这盛典了。不过我还是想碰碰运气,所以当即撒了个谎,对她说不是我要写信给妈妈,而是妈妈在我离开餐厅时要我帮她找一样东西,还关照我别忘了给她一个回音;倘若不把这封回信给她送去,她肯定会生气的。我想,弗朗索瓦兹不会相信我,因为她就像原始人那样,感觉要比我们这些人灵敏得多,凭着一些我们无从察觉的迹象,她一眼就能看穿我藏着掖着的事实真相。她对着信封足足看了五分钟,仿佛细细端详纸张和笔迹,她就可以知道信里的内容,也就是说可以明白该援用法典中的哪一项条款。临了,她走了出去,脸上的那股委曲求全的神情,意思就像说:“有这么个孩子,做父母的还能不倒霉吗!”过了不多一会儿,她回来对我说,先生夫人们这会儿正在吃冰淇淋,膳食总管没法当着大家的面把信拿上去,不过待会儿送漱口盅上桌的时候,就可以把信递到妈妈手里了。我的焦虑顿时一扫而光:因为现在跟刚才不一样了,我不用跟妈妈天各一方地苦等明天了;因为我那张短笺(大概会让她不高兴的,何况我这点小伎俩在斯万先生眼里一定会显得很可笑,妈妈想必更要不开心了)至少可以把我隐去身影、满心喜悦地带到妈妈的身旁,在她耳畔跟她说些悄悄话;因为那个不许我留下、对我怀有敌意的餐厅,此刻向我敞开了门扉,刚才我觉得那儿的冰淇淋——叫什么“果粒冰糕”——和漱口盅都恶俗不堪、令人作呕,原因是吃冰淇淋的妈妈离得我那么远,现在好了,那餐厅就像一个变得饱满柔软的果子,胀破了果皮,等妈妈读我的信时,她对我的关注就会像果浆一样汩汩流出,一直流到我醉了的心田。现在我不再和她分开了;隔离的栅栏已不复存在,充满柔情的丝丝缕缕把我俩联系在了一起。而且还有:妈妈一定会上来看我的!

刚才一度让我感到痛苦的是,万一斯万看到了我的信,猜到了其中的用意,他一定会对我嗤之以鼻的。其实情况恰恰相反,后来我听说,类似的痛苦曾经折磨过他很多年,也许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能够真正理解我。在他,这种痛苦是惆怅地感到心爱的人在一个自己所不在的,或者无法前去的娱乐场所,让他尝到这痛苦滋味的正是爱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痛苦是注定跟爱情俱生俱灭,要被它所独揽、所专用的;但一旦它在爱情出现之前,就像我这样,先已进入我们的心灵,它就会飘忽不定,朦朦胧胧,无所不在又无所归依,然而说不定哪一天,或者是明天,或者是以后的某一天,它终将归于一种情感,或是对父母的依恋,或是对同伴的友爱。至于弗朗索瓦兹回来说信会递给妈妈时,我所初次体验到的喜悦,斯万早就尝过这种骗人的喜悦的滋味了。比如说,有一天我们的心上人在某个府邸或剧院参加舞会、宴会或某场首演,她的一个朋友或是亲戚正好路过,瞥见我们在外面转来转去,近乎绝望地等待一个可以跟她说说话的机会,他认出了我们,亲热地走上前来,问我们在那儿做什么。我们呢,就现编瞎话,说是有件很紧急的事情,要告诉他的那位亲戚或朋友,他说区区小事一桩,包在他身上了,他把我们领进前厅,满口答应不出五分钟就把她带出来。我们对他感激莫名——就像这会儿我感激弗朗索瓦兹一样——这位满怀善意的中介人,用一句话就消除了我们的成见,我们原本觉得这种晚会不可思议又难以忍受,以为里面有一股充满敌意、邪恶却又那么容易叫人着迷的漩涡,正裹着我们的心爱的人儿远离我们,怂恿她无情地取笑我们,但听了他那句话,这个晚会在我们心目中却变得挺像那么回事,还颇有人情味,几乎很不错了。我们就凭心上人的这位亲戚,这位主动上前来招呼我们,而本身又是门规严峻的秘密社团成员的仁兄,料想这个晚会的其他宾客未必会是凶神恶煞。她正在品尝我们无从知晓的乐趣的那个时段,那段我们不能进入的、折磨人的时段,突然裂开了一道意想不到的缝隙让我们置身其间;蓦地出现了这么一个瞬间,它是组成那个时段的一个时刻,一个跟其他时刻同样真实,对我们来说甚至更为重要的时刻(因为我们心爱的人跟它关系更密切),而此刻我们不仅能想象它,拥有它,而且能在其中起作用,我们几乎创造了它:这就是那人去告诉她我们等在下面的那个时刻。其实呢,这一时刻未必会跟晚会的其他时刻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未必会使我们格外高兴或特别痛苦,既然那位好心的朋友对我们说了:“能下楼来,她求之不得呢!待在上面多无聊,她当然很乐意来跟您说说话喽。”唉!斯万有过这种体验,当女人正在因为被她不爱的男人跟踪生气的时候,一个第三者的善良愿望是无济于事的。通常,这位朋友总是单独一人下来。

妈妈没有来,而且毫不顾及我的自尊心(为我编的关于找东西的瞎话打个马虎眼),吩咐弗朗索瓦兹:“就说没有回话。”这句话,日后我经常听见豪华宾馆的门卫或赌场的听差转告候在门口的某个可怜的姑娘,姑娘还会很惊讶:“怎么,他什么也没说,这不可能呀!您不是把我的信递给他了吗?那好吧,我再等一会儿。”而且——这样的姑娘无一例外都不接受门卫为她们另点一盏小灯的提议,兀自待在那儿,只是偶尔听见门卫和哪个听差聊上几句天气,而后那门卫猛地想起了时间,赶紧打发对方把客人吩咐的饮料拿去冰镇。我的情形大致相仿——我拒绝接受弗朗索瓦兹为我泡杯药茶的提议,也不要她陪在我身边,我让她回厨房去,兀自躺在床上,闭紧双眼,尽力不去听花园里喝咖啡的大人们的说话声。才过了几秒钟,我就感觉到,我写信给妈妈,不顾她会不会生气地去挨近她,而且挨得那么近,几乎觉得再见她的梦想已经成真,其实恰恰排除了见不到妈妈自己也能入睡的可能性。我心头怦怦直跳,每一分钟都变得比前一分钟更痛苦,因为我越是要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接受这不幸,就越是激动和烦躁。突然间,我的焦虑消释了,一股幸福感向我袭来,就像一种强效的药剂开始起作用,很快祛除了我们的病痛:我下了决心,不见到妈妈不睡觉,等她上楼睡觉的时候,我无论如何要去吻她一下,哪怕事后她肯定会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理我,我也要这么做。焦虑消除过后的这种平静,使我处于一种异常欣悦的状态,其强烈的程度,堪与先前的等待、渴求以及临危的恐惧感相比。我悄悄打开窗子,坐在床脚跟前,几乎不敢动,生怕下面听见我的声音。窗外的景物,仿佛也凝固在一种默默的等待之中,唯恐惊扰了月亮的清辉。月光给每个物体投下修长的影子,复制出它的形状,把它往后推,使它显得比本身更浓郁、更具体,整个夜景同时变细变大了,犹如一幅经常折叠着的地图摊了开来。栗树上的某些叶片——在动,但这极其细微的、彼此呼应的颤动,尽管连最精致的色差、最敏感的闪烁都表现了出来,却对其他的枝叶毫无影响,不去牵动它们,始终保持一种低调的局部动态。远处大约是小城另一头的花园传来的声音,落入这片不吸音的寂静之中,听上去清晰极了,仿佛这种遥远的动静,是极轻的演奏所造成的效果,是由音乐学院乐队[28]加了弱音器演奏的音乐动机,虽然每个音符都能听得很清楚,但你总感觉到它们是从音乐厅的远处传来的。而此刻,音乐会的常客们——外婆的两个妹妹也包括在内,如果斯万有位子给她们的话——正竖着耳朵谛听,就像听到了一支还没行进到特雷维兹街[29]拐角的军队远远的步伐声。

我知道,就大人对我的态度而言,我是把自己置于后果最为严重的处境之中了。这种严重的程度外人是想象不到的,他们以为只有真正可耻的过错才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在我所受的教育中,过错程度的排序跟别的孩子的情况有所不同,我现在才懂得,排在最前面的(大概因为再没有什么别的过错,是我更容易犯下的了)是这样一些过错,它们的共性就是当事人没能克制一种神经质的冲动。可当时没人说出来,没人挑明这个根源,让我觉得自己的过失无可原谅,甚至无可避免。但是这些过错,我从发生前的焦虑,或者从发生后受罚的严厉,是能辨认出它们的;我知道自己刚才犯的过错,也是属于这类性质的,但是程度上远远严重得多。倘若我在妈妈上楼睡觉时拦住她,让她看见我为了再跟她道个晚安,居然没有去睡觉,家里人一定不再容我待在家里,第二天就会把我送到学校里去,这是肯定无疑的。也罢!即使五分钟过后我就得从窗口跳出去,我也甘心这么做。现在我满脑子想的,只是看见妈妈,只是跟她说晚安,我追逐这个愿望跑得太远,想要回头为时已晚了。

我听见大人们送斯万出去的脚步声;门铃一响,我知道他走了,于是就挨到窗子跟前。妈妈问爸爸,他觉得龙虾味道好不好,斯万先生有没有添一点开心果咖啡冰淇淋。“我觉得龙虾的味道不怎么样,”妈妈自问自答,“我看下回得换一种香料。”——“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反正我觉着斯万变了,”姑婆说,“简直成个老头了!”姑婆习惯了把斯万看成一个小伙子,突然间发现他不如她向来认定的那么年轻,就大为惊讶。其他人则七嘴八舌地评论他的显老不正常,太过分,很丢脸,说通常只有那些没有家室的人,那些过一天算一天地打发着日子,老是比旁人觉得白天特别长的人,才会这么容易显老,因为对他们来说,大白天空落落的,从早上起时间就不停地往上加,可是又没有子女,没有孩子来把这么多时间减去一点。“我想哪,他那个放荡的妻子也够他操心的喽,在贡布雷谁都知道她跟一个叫什么夏尔吕的先生混在一起,都闹得满城风雨了。”可妈妈提醒大家说,这一阵斯万先生的脸色看上去倒是开朗多了。“他揉眼睛、摸额头也比以前少了,他这动作真是跟他父亲活脱活像。我看哪,他心里并不爱这个妻子。”——“他当然不会再爱她啦,”外公接口说,“还是好久以前了,他给我写过一封信,谈的就是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怎么太在意。不过他对妻子的感情如何,究竟还有没有爱情,都是明摆着的事了。嗨!我说你们俩,怎么不谢谢人家的阿斯蒂酒呢。”外公后面的话,是对他的两位小姨说的。“怎么,我们没谢过他?说实话,我觉得我把这份谢意表达得挺巧妙的呢。”弗洛拉姨婆回答说。——“没错,你说得非常得体:我为你骄傲。”赛里娜姨婆说。——“可你也说得挺好呀。”——“可不是,我说‘客气的邻居’的那句话,自己都觉得有些得意呢。”——“怎么,就这样你们算谢过人家啦!”外公嚷嚷说,“这些话我都听得挺清楚,可我压根儿没想到那是说给斯万听的。我敢肯定,他一准听不出来。”——“瞧您说的,斯万可不傻,我肯定他是听懂了的。您总不见得要我去对他说一箱有几瓶酒,这箱酒值多少钱吧!”我的父亲和母亲留下来又坐了一会儿,父亲说:“好啦!我们上去睡觉吧。”——“好吧,亲爱的,不过我一点倦意也没有。那点咖啡冰淇淋倒算不了什么,还不足以让我这么精神;可我瞧见厨房边上的小间里还有灯光,既然可怜的弗朗索瓦兹在等我,我想还是趁你去换衣服的当口,让她替我把胸褡的褡扣解开吧。”说完,她推开前厅装有花格的大门,楼梯正对着前厅。不一会儿,我就听见她上楼进屋关窗的声音。我悄没声儿地走进过道,心怦怦直跳,几乎连步子都迈不开,但至少这不再是焦躁不安的心跳,而是由于过于兴奋的缘故。我看见楼梯口射上来蜡烛的火光。随后我看见了妈妈,我扑上前去。她先是一愣,惊异地望着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而后她脸上显出怒容,一句话也不对我说,实际上她为了更小的事情,也会好几天不理我。要是妈妈对我说一句话,这固然是理我了,但也许是更可怕的征兆,预示着即将来临的惩罚异常严厉,跟它相比,不理也好,生气也好,都是无足轻重的了。她若说一句话,语气一定会像她已经决定辞退一个仆人,回答他的问话时那么冷静;一个母亲送儿子去服兵役时会跟他吻别,若她只想跟儿子怄两三天气,是不会吻他的。这时,妈妈听见爸爸换好衣服出更衣室上楼来了,她不想看我挨爸爸的训斥,又气又急地冲我说:“快跑,快跑,你像个疯子似的等在这儿,爸爸看见还了得!”可我一个劲儿地说:“来跟我说声晚安吧。”同时惊恐地看着父亲的烛光正在沿着墙壁升上来。这时,我不由得把父亲上楼当作一种要挟的手段,要让妈妈知道她再不答应我,父亲就会发现我待在过道上,指望她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会软下来对我说:“你先回卧室去,我待会儿来。”但是太晚了,父亲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我脱口而出,嘀咕了谁也没听见的这么一句:“这下完了!”

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平日里母亲和外婆对我比较宽容,可是她们允许我做的事情,父亲总是不同意,这是因为他根本不顾什么原则,更不把人权放在心上。出于某个无关紧要的理由,甚至无须任何理由,他就可以临时突然不许我去散步,这样剥夺我已经习惯的例行活动的权利,简直是出尔反尔,还有,比如今晚,离我平时睡觉的时间还早呢,他就对我说了:“好了,上去睡觉吧,不许多嘴!”不过,也正因为他没有原则(按外婆的说法),也就无所谓妥协不妥协了。他一脸惊讶、气恼的表情,盯着我瞅了一会儿,妈妈很尴尬地向他解释是怎么回事,没等她说完,他就对她说:“那你就和他一起去呗,你刚才不是说过你还不想睡,那就在他的房间里待一会儿嘛,我这儿没事。”——“可是,亲爱的,”妈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事跟我倦不倦没有关系,我们不能惯着这孩子……”——“没什么惯不惯的,”父亲耸耸肩膀说,“你也看到了,这孩子挺伤心,愁眉苦脸的。得,我们总不能折磨他吧!等他真病了,不知你会怎么宠他呢!好在他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那就让弗朗索瓦兹给你整理一下大床,今夜你就陪他睡吧。好了,晚安,我可不像你们那么多愁善感,我要去睡了。”

我不能对父亲表示谢意;这种他所谓的神经过敏会惹得他恼火。我待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他站在我俩面前,高高的,穿着白色的长睡衣,头上缠着浅紫粉红两色的印度开司米头巾,打从他有了头痛的毛病以后,他一直缠这块头巾睡觉。父亲的整个姿势就像画片上的亚伯拉罕[30]在对撒拉说,她得跟以撒分离,这张根据伯诺佐·戈佐利[31]的壁画复制的版画,是斯万先生送给我的。这已经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呵。他的烛光在上面慢慢升起的楼梯墙壁,也不在了。在我身上,有许多我原以为会永久存在下去的东西,早就毁于一旦,而许多新的东西耸立在那儿,衍生出许多无法预期的新的忧愁和欢乐,以致旧时的悲欢变得邈远而茫然了。父亲对妈妈说“去陪陪小家伙吧”,已是遥远的往事。对我来说,这样的时刻不可能再现。然而,近来,我只要用心听,就总能清楚地听见那些哭泣声,那些我在父亲面前尽力忍住,直到单独和妈妈在一起时才忍不住的抽泣声。其实这些抽泣始终没有停止过;只是现在我周围沉寂了下来,所以我重又听见了它们,正如修道院的钟声,白天淹没在了城市的喧闹声里,你会以为它不响了呢,可是在夜晚的静谧中,它那清脆的响声又会送到你的耳边。

那天晚上妈妈就在我的房间里过夜;我刚犯了这样一个过错,心想他们一定不许我住在家里了,想不到他们却对我那么开恩,平时我做了好事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奖励。但父亲即使在对我表现出这种宽容的时候,他的做法里仍然有一种率性而为、赏罚不明的意味,这是他的性格特点,他的做法往往并不是事先考虑过的,而是即兴发挥,即使得体也是偶然的。我说过,他打发我去睡觉时,我说过他态度很严厉,其实这两个字用在他身上,恐怕还不如用在我母亲或外婆身上来得恰当,因为他跟我比较隔膜,不如母亲和外婆那么跟我接近。他只怕到今天都不知道,那时候我每天晚上有多么伤心,我母亲和外婆却知道;但她们宁愿让我面对这痛苦,希望我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克服神经质的多愁善感,使意志变得坚强起来。至于父亲,他对我的感情是另一种类型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像她们那样狠得下心:他一旦弄明白了我在伤心,就会对妈妈说:“去安慰安慰他吧。”

且说那天晚上,弗朗索瓦兹瞧见妈妈坐在我床边,捏着我的手,任我哭个不停也不责备我,以为一定是出了什么不寻常的事,就问妈妈:“夫人,少爷怎么啦,哭成这样?”妈妈想必也意识到这段时间的价值,不愿意让我在自责中浪费了它,所以这样回答她:“他自己也不知道哪,弗朗索瓦兹,他神经太紧张了;您快点给我把大床铺好,上楼睡觉去吧。”就这样,我的忧愁第一次没有被看作一种过错,而被正式承认为一种疾病,一种不能归咎于我的下意识状态;我松了口气,可以不用担心挨训而痛快地哭泣了。当着弗朗索瓦兹的面,我很有些为重获亲情而感到骄傲。就在一个钟头以前,妈妈还拒绝上楼到我的卧室来,而且让弗朗索瓦兹轻蔑地回答我说我该马上睡觉,此刻妈妈富有人情味的做法,使我感受到了成人的尊严,一下子体验到了一种青春期的伤感,眼泪哗哗直流。按说我应该高兴:可是我感觉不到。我觉得妈妈一定会对她的让步感到痛心,这是她第一次放弃寄托在我身上的理想,她这么要强的人,这是第一次认输呵。我觉得虽然我赢得了胜利,但那是以她作为对方的呵,事情是如了我的愿,但这跟疾病、忧伤、年岁终有一天使她变得意志松懈、理智减弱有什么两样呢?我觉着这个夜晚意味着另一个生活阶段的开始,这永远是个令人伤感的日子。倘若我有勇气,我会对妈妈说:“不,我不要,你别睡这儿。”可是我知道她身上有一种带功利色彩的审慎,按今天的说法就是很现实,它冲淡了外婆赋予她的那种理想主义的热情气质,既然事已如此,她当然愿意即使让我得到一些慰藉,也不要惊动我父亲。诚然,她那晚温柔地捏着我的手,让我别再哭了的时候,她那张漂亮的脸上闪耀着青春的光芒;可是我恰恰觉得不应该是这样,这种我从小就没有承受过的温情,使我感到不习惯,她如果对我生气,我也许反而不会这么忧郁;我觉得自己仿佛用一只亵渎、畏缩的手,在她的心灵上抓出了第一道皱纹,催生了第一茎白发。想到这儿,我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我看见平时从不对我流露感情的妈妈,一下子也受了我的感染,忍不住也要哭出来了。她发觉我看出了这一点,便笑着对我说:“瞧,我的小宝贝,我的小傻瓜,再这么下去,妈妈也要跟着你犯傻了。好啦,既然你不想睡,妈妈也不困,咱们就别再哭鼻子了,找点事儿做做吧,把你的书拿一本来。”可是我的卧室里没有书。“要是我把外婆准备在你生日送你的书先给你,不会扫你的兴吧?想好喽,到了后天没有礼物,会不会失望哟?”怎么会呢?我高兴都来不及呢。于是妈妈去拿来一包书,从包装纸看,书的开本短而阔,仅这第一印象,虽说粗略而不真切,就已经让新年的颜料盒和去年的蚕宝宝黯然失色了。那几本书是《魔沼》《弃儿弗朗沙》《小法岱特》和《吹风笛的人》。后来我才知道,外婆起初选的是缪塞的诗选、卢梭的一本书和《印第安纳》;因为她虽然认定那些无聊的读物同糖果糕点一样有害于健康,但她并不觉得天才艺术家汪洋恣肆的气息会给一个孩子的心灵带来什么坏处,抑或还抵得上宽阔的海面吹来的清新空气对强健体魄所起的功效。可我父亲得知她打算给我哪些书以后,几乎以为她疯了,她只好亲自赶到儒伊子爵镇上的那家书店(这一天日头特别毒,她回家后浑身乏力,医生关照我母亲,以后再也不能让她累成这样了),为了让我生日拿到礼物,不得已才选了乔治·桑的四本田园小说。“亲爱的,”她对妈妈说,“我总不能拿些糟糕的东西去给这孩子吧。”

其实,她买东西从不凑合,不能让智力得益的东西,她是不买的,她相信那些美好的事物会让我们获益匪浅,会教会我们享受超越于物质和虚荣之上的情趣。即便是给某人买一件实用的礼物,比如说一张椅子、一套餐具或一根手杖,她也总要挑上了些年头的,似乎经年不用,就抹去了它的物质性,仿佛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已在其次,她更看重的是它能否向我们讲述前人的生活。她希望我的卧室里有一些美丽的古建筑或风景的照片。可是当真去买了,她又会觉得,尽管照片的画面有它的审美价值,但是照片这样一种机械的表现手段,已经打上了世俗和功利的烙印。她试图凭借自己的聪明,在最大程度上保留其中的艺术,从多方面来丰富艺术的深度,即使无法脱尽商业味挺浓的俗气,至少要让它少而又少:她不去买夏特勒大教堂、圣克卢喷泉和维苏威火山的照片,而是向斯万咨询,有没有哪些大画家画过这些名胜,然后就去给我买了柯罗画的夏特勒大教堂、于贝尔·罗贝尔[32]画的圣克卢喷泉和透纳[33]画的维苏威火山的照相复制品,这些画片的艺术品位显然高了一等。不过,虽说摄影师没有资格描绘杰出的建筑物和自然景观,那是大画家的事儿,但谁也不能阻止他去复制这些大画家的杰作。如果连名画的照片也没有,那外婆就会拖宕着,俗丽的画片能晚一天买就晚一天买。她会问斯万,这幅作品有没有镌刻的复制品,如果可能的话,她喜欢买早期的镌版画,对那些版画,在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看见原作的情况下复制的那些镌版画(例如摩冈在列奥纳多[34]的《最后的晚餐》损坏前镌刻的版画),自有一种超出它们本身意义的兴趣。应该说,像这样把艺术品当礼物送人,效果并非总是那么出色的。我从提香那幅据说以环礁湖为背景的画上所得到的威尼斯印象,肯定远远不如一些照片给我的印象来得准确。外婆送过好多椅子给新婚夫妇或老夫老妻,本意是给他们坐的,结果受赠人一坐上去,椅子马上散架。倘若姑婆真要对外婆发难,想弄清楚这样的椅子究竟送出去多少,那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外婆觉得,对那些依稀留有献殷勤的软语、笑吟吟的倩影,有时还会引发出一段往昔美好想象的旧家具,居然需要重视它们牢固不牢固,那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了。这些家具中间,有一些还能以某种我们久违的方式派点用场,那么就会像现代语言习惯中已经淘汰不用的老式修辞那样让外婆喜爱得入迷,其实从这种过时的修辞中,我们只是看到一些隐喻的影子而已。然而,外婆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乔治·桑的田园小说,恰恰就像古代家具一样,充满着如今已经不用而变得类似隐喻的说法,只有在乡间田头也许还能听到这些说法。外婆在那么些书里,偏偏买了这几本小说,就好比她向往租一座这样的宅邸,里面要有一个高高的哥特式顶楼,或者诸如此类的某件古老的东西,使时光倒流,给心灵带来慰藉。

妈妈坐在我的床边;她手里拿着《弃儿弗朗沙》,淡红色的封面和很费解的书名,使它在我眼里自有一种独特的个性,一种神秘的魅力。在这以前,我还没有读过真正的小说。我听说过乔治·桑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于是我就想象《弃儿弗朗沙》中一定有着某种难以形容的、无比美妙的东西。旨在撩拨好奇心或同情心的叙事,让人感到悸动和惆怅的描写,稍有经验的读者当然能看出,许多小说都这样,可是,在我眼里——我不是把一本新书看作许多书中间的一本,而是看作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仅仅由于自身的理由而存在——那正是《弃儿弗朗沙》的精华所在,是它的动情之处。那些日常生活的情节,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最常用的词儿,却仿佛有一种奇特的语调,一种铿锵的声音。情节展开了;可是我好像越来越糊涂,即使后来我自己看的时候,手里一页一页地翻着书页,心里也往往想着别的事情。这样分心当然就使情节接不上茬了,何况妈妈给我朗读时,凡是写到爱情的地方,她一概跳过不读。磨坊女主人和那个大男孩各自态度中所出现的奇怪变化,本来是可以在一段爱情萌生过程中得到解释的,现在却在我的心目中留下了极其奥秘的印记。我很自然地想象其根由是在“弃儿”这个陌生而又温存的名字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么个名字,但这个名字赋予他鲜亮的色彩,红嫣嫣的,迷人极了。虽然妈妈的朗读不很忠实于原著,但一旦读到笔触间流露出真挚感情的段落,她的朗读会变得很精彩,表现出对作品贴切而质朴的阐释,声音优美甜润。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当她面对的不是艺术作品而是人的时候,她也特别善感,她那种以声音、姿势、语言来表示对人的敬意的态度,着实让人感动。对有丧子之痛的母亲,她从不表现出为孩子高兴,生怕触动对方的旧创,对老人,她不提生日、纪念日之类的话头,以免让对方想起自己年事已高,对年轻学者,她不谈家长里短的琐事,不想使对方生厌。乔治·桑的小说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种善良,那种高尚的情操,在外婆的教诲下,被妈妈看作生活的至高境界,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有机会让妈妈懂得,不能把它们等同于文学的至高境界。因此,妈妈给我朗读乔治·桑小说时,格外注意自己的音色,不让它有丝毫卑下的格调,同时还竭力避免任何矫揉造作,使作品中的感情流露不受到妨碍,于是这些仿佛为她的嗓音而写,不妨说和她的呼吸一拍一和、丝丝入扣的句子,被她赋予了最丰富的温情和最自然的优美。她找到一种真挚诚恳的语气,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小说行文的气质,这是一种虽然字面上没有依据,但却是天然的、内在的语气;她用这种语气,缓解了这一段落中动词时态的生硬突兀,使未完成过去时和简单过去时有了善良所生的温馨,有了柔情所生的忧郁,引导句子中个数不等的音节或疾或缓地进入一个协调的节奏,给原本平淡的行文注入了一种充满感情、一以贯之的生气。

我的内疚平息了下来,我听凭自己去感受妈妈陪在身边的这一夜晚的温馨。我知道这样的夜晚是不会再有了;我在世上最大的愿望,也就是在夜晚忧伤的时刻把妈妈留在我的房间里,跟家里的规矩、大人的心意相差得实在太远了,他们今晚同意这么做,只能说是一种姿态,一个例外。明天我又会感到焦虑,那时妈妈不会在我身边了。不过,焦虑一旦熬了过去,我也就不再理会它了;何况明天晚上还离得远着呢;我心想,会有时间容我准备的,虽说到时候我未必会更有能耐——这事情不由我的意志决定,现在去想它,只能干着急。

就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夜半醒来只要回想起贡布雷,眼前就会浮现这一小片光亮,映在黑茫茫的夜色之中,好比焰火或探照灯的光骤然照亮建筑物的一隅,而把其余的墙面依然留在浓密的夜色里:在相当宽阔的底部,是小客厅、餐厅和幽暗小径的起点,使我忧伤而自己浑然不觉的斯万先生,就是从那里来的;通往令我黯然神伤的楼梯口的那个前厅,单独构成这座不规则金字塔的窄窄的柱身;而在顶端,则是我的卧室,连同那条狭小的过道和带玻璃的门,妈妈就是从那儿进来的;总之,始终在同一时刻呈现,不管与环境如何隔绝,孤零零地兀立在黑暗中的,是精简之极的场景(就像供外省上演的老戏剧本开头的布景提示),这就是我更衣上床的悲剧场景;仿佛贡布雷就只有楼上楼下,由一部小巧的楼梯相连接,又仿佛永远都是七点钟。说实话,倘若有人问我,我也许会回答说,贡布雷还有别的东西,还存在其他的时刻。但这些都是自觉的回忆,亦即理性的回忆所提供的,这种有意识的回忆根本无法保存往事,所以我从来不想去回忆贡布雷还有些什么别的东西。对我而言,所有这一切都已经消逝了。

永远消逝?有这可能。

其中有许多偶然情况,而我们的死亡,也就是第二种偶然情况,经常会使我们等不到第一种偶然情况的发生。

我觉得克尔特人[35]的信仰很有道理,他们相信我们失去的亲人的灵魂,被囚禁在某个低等物种,比如说一头野兽、一株植物或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里面,对我们来说,它们真的就此消逝了。除非等到某一天(许多人也许永远等不到那一天),我们碰巧经过那棵囚禁着它们的大树,或者拿到它们寄寓的那件东西,这时它们会颤动,会呼唤我们,一旦我们认出了它们,魔法也就破除了。经我们解救,这些亲人的灵魂就战胜了死亡,重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往事也是如此。有意去回想,只能是徒劳,智力的一切努力都是没用的。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某个物体(或者说我们对这个物体的感觉)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这就是方才说的第一种偶然情况。

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贡布雷,除了与我的睡觉有关的场景和细节之外,在我心中早已不复存在。但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妈妈见我浑身发冷,说还是让人给我煮点茶吧,虽说平时我没有喝茶的习惯。我起先不要,后来不知怎么一来改变了主意。她让人端上一块点心,这种名叫玛德莱娜的、圆嘟嘟的小蛋糕[36],那模样就像用扇贝壳瓣的凹槽做模子烤出来的。天色阴沉,看上去第二天也放不了晴,我心情压抑,随手掰了一块玛德莱娜浸在茶里,下意识地舀起一小匙茶送到嘴边。可就在这一匙混有点心屑的热茶碰到上腭的一瞬间,我冷不丁打了个战,注意到自己身上正在发生奇异的变化。我感受到一种美妙的愉悦感,它无依无傍,倏然而至,其中的缘由让人无法参透。这种愉悦感,顿时使我觉得人生的悲欢离合算不了什么,人生的苦难也无须萦怀,人生的短促更是幻觉而已。我就像坠入了情网,周身上下充盈着一股精气神:或者确切地说,这股精气神并非在我身上,它就是我,我不再觉得自己平庸、凡俗、微不足道了。如此强烈的快感,是从哪儿来的呢?我觉着它跟茶和点心的味道有关联,但又远远超越于这味道之上,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它究竟从何而来?它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把握它、领悟它?我喝了第二口,没觉得跟第一口有什么不同,再喝第三口,感觉就不如第二口了。该停一下了,这茶的美妙之处似乎在消减。很清楚,我要找的个中真谛并不在茶里面,而是在我自身里面。这热茶唤醒了它,但我还不认识它,于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劲道随之减弱地重复这一现象。我不知道怎么说明这一现象,只能希望同样的感觉至少再有一次毫不走样地重现,即刻被我攫住,得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我放下茶杯,让思绪转向自己的心灵。只有在内心才能找到真谛。可是怎么找呢?心灵是个探索者,同时又正是它所要探索的那片未知疆土本身,它的本领在那儿根本无法施展;我没有丝毫把握,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探索吗?不仅如此:还得创造。它所面对的,是某种尚未成形、唯有它才能了解并阐明的东西。

我重新又想,这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对它没法进行任何逻辑推论,但很明显,它让人感到幸福,而且那么实在,有了它,其他的一切就都消融不复存在了。我想让它重现。我回想舀第一口茶的那个时刻。我又仿佛置身相同的情景,但依然不明究竟。我要智力再作一次努力,去找回那已消逝的感觉。为了不让任何东西来中断智力捕捉这一感觉的冲劲,我排除一切障碍和杂念,对隔壁房间的声音充耳不闻,不去理会。但我很快觉得自己的脑筋不管用了,于是就决定让它松弛一下,平时思考问题时,不到它竭尽全力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分心的,而现在我却有意让思绪岔开一会儿。而后,我再一次为它廓清道路,把第一口茶的味道送到它跟前。我骤然感到周身一颤,觉着脑海里有样东西在晃动,在隆起,就像在很深的水下有某件东西起了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它在缓缓升起。我感觉到它顶开的那股阻力,听到它浮升途中发出的汩汩的响声。

当然,在我脑海深处如此搏动着的东西,一定是形象,是视觉的记忆,攀缘着那味道,竭力要跟着它来到我眼前。然而这记忆在一个那么遥远、那么混沌的地方挣扎,我只能勉强瞥见融入模糊的光色旋涡之中的那道淡薄的反光。我辨认不出它的形状,没法询问这唯一的知情者,让它向我解释那味道——它的同龄伙伴、密友——究竟在表明什么,没法让它告诉我,它到底跟怎样的特定环境,跟过去的哪个时期有关系。

这一记忆,这一由某个一模一样的瞬间远道而来,从我脑海深处唤醒、摇动并使之升起的往昔的瞬间,它真能浮升到我的非常清楚的意识层面上来吗?我不得而知。现在我又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它停住了,说不定又沉下去了;谁知道它是否还会从夜一般的混沌中升腾起来呢?我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来过,俯身向着隐在深处的它。而每一次,又总是那让我们在所有艰难的任务、重要的事业面前望而却步的怯懦,在劝我就此罢手,去喝自己的茶,想想自己今天的烦恼和明天的希望就够了,这些事怎么翻来覆去地想都没关系。

骤然间,回忆浮现在眼前。这味道,就是小块的玛德莱娜的味道呀,在贡布雷,每逢星期天(因为这一天我在望弥撒以前不出门)我到莱奥妮姑妈屋里去给她道早安时,她总会掰一小块玛德莱娜,在红茶或椴花茶里浸一浸,然后递给我。刚看见玛德莱娜小蛋糕,尝到它的味道之前,我还什么也没想起来。也许是由于后来我虽说没再吃过,却常在糕点铺的货架上瞥见它们,它们的形象就脱离了贡布雷,而与更近的其他时日联系在了一起。也许是由于这些被抛出记忆如此之久的回忆,全都没能幸存,一并烟消云散了。物体的形状——糕点铺里那尽管褶子规规整整,却依然那么丰腴性感的贝壳状小蛋糕——会变得无迹可循,会由于沉匿日久,失去迎接意识的活力。但是,即使物毁人亡,即使往日的岁月了无痕迹,气息和味道(唯有它们)却在,它们更柔弱,却更有生气,更形而上,更恒久,更忠诚,它们就像那些灵魂,有待我们在残存的废墟上去想念,去等候,去盼望,以那种几乎不可触知的氤氲,不折不挠地支撑起记忆的巨厦。

一旦我认出了姑妈给我的在椴花茶里浸过的玛德莱娜小蛋糕的味道(虽说当时我还不明白,直到后来才了解这一记忆何以会让我变得那么高兴),她的房间所在的那幢临街的灰墙旧宅,马上就显现在我眼前,犹如跟后面小楼相配套的一幕舞台布景,这座面朝花园的小楼,原先是为我父母造在旧宅后部的(在这以前,我在回想中看到的仅仅是这一截场景)。随着这座宅子,又显现出这座小城不论晴雨从清晨到夜晚的景象,还有午餐前常让我去玩的那个广场,我常去买东西的那些街道,以及晴朗的日子我们常去散步的那些小路。这很像日本人玩的一个游戏,他们把一些折好的小纸片,浸在盛满清水的瓷碗里,这些形状差不多的小纸片,在往下沉的当口,纷纷伸展开来,显出轮廓,展示色彩,变幻不定,或为花,或为房屋,或为人物,而且神态各异,惟妙惟肖,现在也是这样,我们的花园和斯万先生的苗圃里的所有花卉,还有维沃纳河里的睡莲,乡间本分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教堂,整个贡布雷和它周围的景色,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大街小巷和花园,全都从我的茶杯里浮现了出来。


[1] 意大利中部城市。

[2] 指早期的电影放映机。

[3]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巴黎有一份叫《论战日报》的报纸,从1893年2月起,该报出版印在粉红色纸上的晚报。《粉红论战》当指这一晚报。

[4] 中世纪传说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布拉邦公爵的女儿,特里尔伯爵西格弗里德的妻子。因拒绝总管戈洛的非分之想,遭其诬陷,被西格弗里德下令处死。仆人救下她后,把她和她的儿子安置在荒野的森林中。许多年以后真相终于大白,戈洛受到应有的惩罚。奥芬巴赫根据这一传说创作的轻歌剧首演于1859年。这部轻歌剧后来又被改编成五幕歌剧于1875年上演。

[5] 布雷桑(Jean-Baptiste Bressant,1815—1886),法兰西歌剧院演员,喜欢理一种前面很短、后面相当长的发型,一时成为时尚。

[6] 1833年在巴黎仿照英国骑师俱乐部的模式成立的俱乐部。在普鲁斯特的年代,该俱乐部总会位于嘉布遣会修女街和录事街交叉路口的拐角上。

[7] 即路易-菲利普-阿贝尔(Louis-Philippe-Albert d’Orléans,1838—1894),法国贵族,因觊觎王位被先后流放德国、英国。1870年回到法国。1886年被终身流放英国。

[8] 自1301年起,英国王太子又称威尔士亲王(Prince de Galles)。此处当指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子,亦即日后的爱德华七世。

[9] 即从前的贝尔西关栈,位于巴黎第十二区,靠近里昂火车站。

[10] 阿里斯泰俄斯(Aristée,在希腊文中为Aristaios),希腊神话中的农业之神,阿波罗与海中仙女库瑞涅之子。因追求欧狄迪刻致使后者被毒蛇咬伤而死,神祇动了众怒。他为了寻求母亲保护,纵身投入海中。

[11] 忒提斯(Thétis,在希腊文中为Tethys),希腊神话中海神的妻子,三千海中仙女的母亲。

[12] 维吉尔(Virgile,公元前70—前19),古罗马诗人,代表作《农事诗》第四卷中描述了阿里斯泰俄斯的事迹。

[13] 特威克纳姆(Twickenham),英国米德尔塞克斯郡的地名,巴黎伯爵流放英国时在那儿有宅邸。

[14] 龙蒿是一种芳香草本植物,新鲜的叶子可用于拌制色拉,用龙蒿浸的醋别有风味。

[15] 指塞维涅侯爵夫人(marquise de Sévigné,1626—1696)。这位法国女作家出身名门,娴于辞令。她给女儿的书简文笔清新隽永,以《书简集》传世。

[16] 麦克-马洪(Mac-Mahon,1808—1893),法国军事将领。1859年受封为元帅。1873年至1875年出任法国总统。

[17] 莫莱伯爵(comte Molé,1781—1855),1836—1839年间任路易-菲利普朝中的首相和外交大臣。

[18] 帕基耶公爵(duc Pasquier,1767—1862),1837年任路易-菲利普朝中的掌玺大臣。

[19] 德·布罗伊公爵三世(duc de Broglie,1785—1870),1832年任路易-菲利普朝中的外交大臣。

[20] 柯罗(Jean-Baptiste Camille Corot,1796—1875),法国画家。所作多幅油画杰作,包括夏特勒大教堂油画原作,均为卢浮宫博物馆收藏。

[21] 德·奥迪弗雷-帕基耶公爵(duc d’Audiffret-Pasquier,1823—1905),上文中提到的掌玺大臣帕基耶公爵的养子。1876年出任上议院议长,以雄辩著称。

[22] 阿梅丽·玛黛尔娜(Amélie Materna,1847—1918),奥地利歌剧女演员。1876年曾在拜罗伊德音乐节上出演瓦格纳歌剧《女武神》的女主角。

[23] 圣西门(Saint-Simon,1675—1755),法国作家,曾在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宫廷长期供职,所著《回忆录》记述1694—1723年法国宫闱生活,对后来的法国文学有一定影响。

[24] 出自高乃依的剧本《庞贝之死》第三幕第四场。原句“天哪,为什么您让我去憎恶美德呵!”为剧中庞贝遗孀高尔内莉的台词,她恨恺撒,但又为他的慷慨大度所折服。

[25] 参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23章第19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创世记》第32章第27节:“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窝的筋,直到今日,因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窝的筋。”

[26] 传说中人物。十三世纪游吟诗人吕特勃夫根据传说编成诗体说唱《泰奥菲尔的奇迹》。

[27] 中世纪英雄史诗《埃蒙四子》的主人公。

[28] 巴黎最早的交响乐团。团址位于音乐学院街。

[29] 特雷维兹街是和音乐学院街平行相邻的一条街。

[30] 《圣经》人物,希伯来人的祖先。一百岁时妻子撒拉生子以撒,上帝为考验亚伯拉罕,命他将以撒献作燔祭。亚伯拉罕决定从命,上帝遂赐他以公羊代替以撒。

[31] 伯诺佐·戈佐利(Benozzo Gozzoli,1420—1497),佛罗伦萨画派画家。以《圣经》中亚伯拉罕的故事为题材,在比萨陵墓画有一组壁画。

[32] 于贝尔·罗贝尔( Hubert Robert,1733—1808),法国画家。多次以圣克卢喷泉为对象进行创作。

[33] 透纳(Joseph Mallord William Turner,1775—1851),英国画家,擅长融合油画与水彩画技法,追求光与色的效果。曾以意大利维苏威火山为题材创作水彩画。

[34] 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1519),意大利文艺复兴巨匠。1495—1497年在米兰为圣玛利亚·德拉·格拉齐耶隐修院创作大型壁画《最后的晚餐》,因所用颜料质地不佳,后来损坏严重。摩冈(Raffaelo Morghen,1761—1833),意大利画家,尤以制作名画的镌刻版著称,1800年完成《最后的晚餐》镌版复制画。

[35] 一译凯尔特人。公元前1000年左右分布在欧洲莱茵河、塞纳河、卢瓦尔河流域和多瑙河上游的部落集团。罗马史上的高卢人是克尔特人的一部分。其后裔如今散布在法国北境、爱尔兰岛、苏格兰高原、威尔士等地。

[36] 这种用面粉、砂糖、黄油、鸡蛋、柠檬汁为原料烤焙而成的小蛋糕,相传其创始人是个叫玛德莱娜的女厨子,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