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背后的动力
对权力的监督是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存在的,某种程度上它牺牲了组织效率,不过提高了成功率。
把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里,是人性决定的,是和无时不在、无人没有的私有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而分权只是后天环境的要求、后天教育所灌输的观念;集权也是组织效率的要求。人性和效率在中国历史的不同时期的优先顺序不同,但是结果是一致的,那就是导致权力的集中化。分权是为了组织的迅速反应和人们的参与度,但是这种迅速的反应更多的是局部的效率;参与会导致满意度的增加,也是“和谐”的要求。看民国前的中国历史,就是一段集权加速的历史。
春秋战国之前的中国社会更像一个联邦,还保留很多的原始部落的特性,等级观念不强,民主的思想和行为还比较普及,由于交通的困难,只能有不定期的信使维持着基本的沟通。商鞅变法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官制和郡县划分,依君主法令管理国家。到始皇帝一统天下,他的权力已经到了至高无上的地步,“焚书坑儒”甚至连人的思想也要开始控制了。注意到此时的“书同文、车同轨”,如果没有这一条,不可能实现如此高度的集中。
西汉建国依旧采用分封制,但是结果证明这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之一,问题多多。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但此时的宰相作为行政首脑有相当大的专制权力,当然此时的相权是为皇权服务的,是中央集权的一个部分。
学术界一直有一种看法,那就是中国并没有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历史上我们这个社会是由官吏管理的,不是像中世纪的欧洲,是由诸多的封建领主控制的,我觉得这很有道理。直到今天我们对于私有财产的尊重都远没有达到中世纪欧洲的程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雷霆雨露,均是天恩”,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天子”拥有无上的权力,给各地的官员授权来“牧民”,换句话说就是把老百姓当猪羊来放牧。私人财产算什么,“乐输”的意思就是抢了你的钱,你还得高高兴兴的,倘若皇帝老子不高兴,命都可以没理由拿走。那个以“万三”猪蹄出名的明朝沈万三,家财万贯,富甲天下,甚至可以捐巨资为军饷。可也就是因为钱太多,看得皇帝心理慌乱而被流放云南,客死他乡。
而在西方社会,国王要打仗,还得向商人借债,如果还不了债,居然会被商人控制。这也只有在真正的封建制的前提下才可能,因为国王权力有限,宗教、财富、领主都分别拥有各自的势力范围。西方有谚语云:“穷人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许可国王不可进。”这句话形象地体现了私有物的观念有多么深入人心。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则进一步把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社会羸弱,只知道皇帝。中央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上收,防止了内部割据,却败给了北方矫健的草原民族。元朝是个马背上的国家,文化建设上好像没多大的理想,连科举都废了,但是在地方设“行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的外派机构,也算是一个有趣的发明。这种直接委派机构官员能最大限度地执行中央的政策,有趣的是他也同时拥有了在某个地域的绝对权力。
明朝是个有浓厚小农色彩的朝代,喜欢关起门来过日子。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宰相,只有六部加首辅、君主独裁了。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但这个时候的皇权尽管至高无上,还是不如接下来的清朝来得厉害。明朝皇帝和大臣打擂台的事还很多见。比如万历皇帝不愿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一顶就是19年,最后还得听大臣的。由于皇帝老子的轻视,朱常洛19岁前基本上是一个文盲。大臣们的力量来自于“祖宗制度”和儒家经文。可见明朝的皇帝有些时候还搞不过大臣,不能完全依靠自己的意愿行事。
清朝设立军机处,只有几位大学士和小章京在办事,皇帝的独断空前加强,形成极端专制和中央集权的局面。我们说极限的时候,也就是一个制度体系走到尽头的时候。立储君的事根本轮不上大臣们置喙,一篇传位诏书封于密匣内,储君的事情就搞定,天意就变成了皇帝老儿的“龙心独运”了。皇帝是不拜菩萨的,因为他本人就是“现世佛”,也就是说他拥有宗教在尘世的最高权力;他拥有天下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分财富;他又是世俗行政、军事、司法首脑。这样的皇帝确实是无法再增添任何一份权力了。
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得“民主”在数千年之后再次进入中华民族的政治生活。近代中国看上去是在集权与分权之间摇摆,中华民国初年的袁世凯,虽然是民选总统,但是满脑子的帝王思想,拿枪逼议员投票的事也能干得出;而后期的各地军阀大都不太买中央政府的账,自己能收税、自己有枪杆子,只担心中央军开进自己的地盘。国家组织瘫痪、权力涣散是国家动乱、民不聊生的根源。
共和国建国初期,计划经济给与了中央政府极大的权力,而改革开放则是在放权——收权周期中前行,但是中央集权的趋势是现在的大流。近年来政府职能调整主要是通过加强垂直管理,将“人、财、物”的控制权由地方部分上收到中央,从较早的海关、税务、工商,再到质量监督、国土等一些重要的行政部门,都已经从地方政府序列退出,改为中央或省以下垂直管理。而一直被呼吁“垂直”的对象,至少还包括审计、环保、广电等部门。这也是中央解决部门管理与地方管理尖锐矛盾、确保政令畅通、资源优化的一种战略手段。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只是对深深扎根在我们民族内心深处的“渴望盛世=真命天子”现象的描述,产生的根源是我们民族中强烈的奴性色彩。我们非常需要权威带来的秩序,无比害怕平等带来的混乱,不管是旧时代的“真命天子”,还是现在的“官本位”,都说明我们文化中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依旧在左右我们的行为。不是百姓——纳税人养活了官府——皇帝,而是皇帝——官府给与了百姓安定的生活,是皇帝——官府教化了百姓。这种思想我们在日常的种种事情中还能看到它的影子。
我觉得获得权力的过程应该尽量地民主,而行使权力的过程必须尽量地集中。董事会必须民主选举出总经理,但是总经理的管理领导行为独断的程度必须更多一些;议会选举必须是充分民主的,而选举出的行政长官的依法行政行为就不该有太多的掣肘了。
据说重庆谈判的时候,蒋介石对即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私房话:“什么都可以协商,换老婆都可以协商,就是政治不能协商。”他说的“政治”在这里九成九的含义是权力。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对领导人而言,权力分享有悖于私人占有的本能;对组织而言,组织成功需要强有力的领导,需要服从领导的组织行为规则。有效的组织应该就是令行禁止,收放自如的组织。对每一个成员而言,加入组织也就意味着认可组织的领导,放弃部分自由,个人的成功与组织的成功捆绑在一起,他也需要领导的强有力。按规则去约束个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组织的效用。公司里能超越规则约束的才是权威,而服从权威比服从规则更直接、更省事、更有效。而这些都是集权的动力所在。
集权过度就会有人乱来,历史上那些荒淫无道的皇帝,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中的一部分,都是因为约束太弱而胡作非为的。对权力的监督是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而存在的,某种程度上它牺牲了组织效率,不过提高了成功率。监督应该先于集权,集权完成之后的监督总有些演戏的味道。权力的分授只有在集权完成之后才有意义,否则只能是个幌子,唬人还行,不能当真。所以集权是放权的基础,监督是集权的前提。
集权背后的动力是领导者的人性,是组织对成功和效率的追求,是组织中成员的期望;我们长久的历史与文化,通讯和交通的发展是支持这种集权的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