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两广总督卢坤等奏为律劳卑来粤不遵法度现予封舱示惩片”(道光十四年八月),《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46~149页。
[2]“两广总督卢坤奏为叩谢赏还兼衔花翎仍带革职留任之恩折”(道光十四年十月初三日),《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64~165页。
[3]南木:“鸦片战争以前英船‘阿美士德’号在中国沿海的侦察活动”,《鸦片战争史论文集》,第110~111页、第106~107页。
[4]严中平:“英国资产阶段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鸦片战争史论文集》,第39~41页。
[5]清末水师,有外海、内河之分。从顺治到乾隆年间,先后建立盛京、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外海水师及湖北、湖南、江西、广东、江浙内河水师。根据乾隆年间统计,清初各地水师战船数目如下表(《清朝通典》,第2603页):
[6]黄爵滋:“审明员弁吸食鸦片分别定拟疏”(道光二十年四月初六日),《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110页。史澄:《同治番禺县志》,载《鸦片战争》丛刊,第4册,第343页。
[7]林则徐:“密陈以重赏鼓励定海民众诛灭敌军片”(道光二十年七月初十日),《林则徐集·奏疏》(中),第861页。
[8]林则徐:“密陈办理禁烟不能歇手片”(道光二十年八月),《林则徐集·奏疏》(中),第885页。
[9]林则徐:“致苏廷玉”(道光二十二年三月),《致姚椿、王柏心》,道光二十二年八月上浣,《林则徐书简》,第191、197页。
[10]曾国藩:“水师得胜歌”,《湘军记》,第352~353页。
[11]薛福成:“荩臣忧国”,《庸盦笔记》,第16~17页。
[12]“怡良等奏英怂恿中国买其炮船并允助战已予批驳”(咸丰六年三月十九日),《筹办夷务始末》 ,第2册,第456页。
[13]“总署收署总税务司赫德禀附申呈及轮船枪炮价值等单”(咸丰十一年六月十二日),《海防档》甲(一),第12页。
[14]曾国藩:“复陈购买外洋船炮折”(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八日),《曾国藩全集》,第3册,第1603页。
[15]姜鸣:“难与运抗争”,《天公不语对枯棋》,第5页。
[16]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Fitting Qut, Dispatching to China, and Ultimate Withdrawal of the Anglo-Chinese Fleet Under the Command of Captain Sherard Osborn; and the Dismissal of Mr.Lay from the Chefi Inspectorate of Customs. Inclosure 2 in No. 15.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v. 27. p. 235.译文参见《清末海军史料》,第162~163页。
[17]Captain Osborn to Earl Russell, Inclosure 2 in No. 15.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v. 27. p. 235.
[18]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第319,324~325,326~330页。
[19]“奕等又奏请我国师船一律添设黄龙旗折”“给英法美俄四国公使照会”(同治元年闰八月二十七日),《筹办夷务始末》,第1册,第405~407页。清政府照会中声称“黄色画龙”,却未说明旗帜底色。从现存龙旗实样看,均以黄色为旗色,龙为青色。
[20]“同治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谕”,《海防档》甲(一),第117页。
[21]曾国藩:“密陈购买外国船炮预筹管带员弁折”(同治元年十二月十二日),《曾国藩全集》,第5册,第2925~2927页。
[22]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第319,324~325,326~330页。
[23]《赫德日记——赫德与中国早期现代化(1863~1866)》,第52~53页,1863年12月12日。
[24]“总署奏附现议轮船章程”(同治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海防档》甲(一),第162~165页。
[25]“总署收两江总督曾国藩函”(同治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海防档》甲(一),第244~246页。
[26]曾国藩:“复李鸿章”(同治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全集》,第26册,第3886~3887页。
[27]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第319,324~325,326~330页。
[28]《赫德日记——步入中国清廷仕途(1835~1911)》,第363页,1863年6月29日。
[29]赫德:“致金登干”(1879年12月21日),《中国海关密档》,第2卷,第276页。李泰国回国后在1876年破产,“既无面包,又无朋友”,见“金致赫第94号”(1876年6月5日),《中国海关密档》,第8卷,第78页。赫德曾多次给予帮助。
[30]阿思本回国后,于1864年受命指挥“皇家至尊”号军舰,接着到印度管理“大印半岛”铁路,后来作为董事管理电报建设与维修公司,从地中海和红海铺设海底电缆到印度和香港。1871年受命指挥“罕侃尔斯”号铁甲舰。两年后晋升为海军少将。他于1875年5月8日死于中风,见金登干:“致赫德”,1875年5月14日,《中国海关密档》,第1卷,第250页。5月10日《泰晤士报》上的讣告称其“具有最高的专业才能,以沉着冷静、敏捷机智而出名,富有海军大胆冒险的精神。他胆大心细,他军纪严明,是最孚众望的上校之一。他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管理者”。见魏尔特:《赫德与中国海关》(上),第342页。
[31]“总署收英署使威妥玛照会附轮船总账”(同治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海防档》甲(一),第611页。
[32]吴乾兑:“阿思本舰队与英国的侵华政策”,《历史教学》,1984年,第8期。
[33]曾国藩:“与李瀚章”(咸丰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曾国藩全集》第21册,第315页。
[34]“奕等又奏等奏请派京营弁兵往江苏学制火器折”(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筹办夷务始末》,第3册,第1081页。
[35]“奕等又奏等奏请派京营弁兵往江苏学制火器折”附李鸿章函(同治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筹办夷务始末》第3册,第1087~1089页。
[36]《曾国藩全集》,第17册,第748页,同治元年五月初七日日记。
[37]李惠贤:“‘黄鹄’,中国自造第一艘轮船”,《船史研究》,第2期。
[38]容闳:《西学东渐记》,第75页。
[39]李鸿章:“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同治四年八月初一日),《李鸿章全集》,第2册,第201页。
[40]据张伯初“上海兵工厂之始末”云:“制造局创设之初,由南洋大臣两江总督奏准办理。故以江督苏抚为督办长官。有时江督迁调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或湖广总督者,仍兼本局督办,有时非由江督迁调之直督亦遥兼本局督办。”见《人文月刊》,第5卷,第5期,1934年6月15日。这是指曾国藩去世后,李鸿章等人对江南制造局的控制情况。
[41]应宝时修、俞樾纂:《上海县志》,卷二,页二十九。
[42]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第68页。
[43]“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调任直隶总督曾国藩折”,《洋务运动》丛刊,第4册,第17页;池仲祐:《海军实纪·造舰篇》(上);《清末海军史料》,第175页。
[44]“同治七年九月十七日军机大臣字寄”,《洋务运动》丛刊,第4册,第19页。
[45]马新贻:“续造第二号轮船工竣循案具报折”(同治八年六月十五日),《马端敏公奏议》,卷七,页五十五。
[46]“同治十三年二月十七日总理衙门收南洋通商大臣李宗羲文”,《海防档》(一),第137页。
[47]“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两江总督沈葆桢奏”,《洋务运动》丛刊,第4册,第37~38页;李鸿章:“议复梅启照条陈”(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李鸿章全集》,第9册,第259~260页。
[48]李鸿章:“上海机器局报销折”(光绪元年十月十九日),“筹议海防折”(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鸿章全集》,第6册,第413页、第162~163页。
[49]李鸿章:“议复梅启照条陈”(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李鸿章全集》,第9册,第259~260页。
[50]“日意格1864年关于中国内陆的日记”,《近代史资料》,总90号,第8页。
[51]关于这艘小轮船,左宗棠记载说:“前在杭州时曾觅匠仿造小轮船,形模初具。试之西湖,驶行不速。以示洋将德克碑、税务司日意格,据云大致不差,惟轮机须从西洋购觅,乃臻捷便。因出法国制船图册相示,并请代为监造,以西法传之中土。”见左宗棠《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十八,页五~六。日意格记载说:左宗棠“让我看一只中国人自行建造的小汽船。该船的轮廓与宁波的船只相仿。一前一后共装载两人。总的来讲,它拥有了引擎发动机的所有细节,足以示范船究竟是如何运行的,但也仅此而已。总督曾在西湖对该船进行试航。他向我展示了用作设计的两件工具,说这是一名60岁的中国人制造的”。见《日意格1864年关于中国内陆的日记》,《近代史资料》,总90号,第47页。又据陈其元记载:“……仿造小轮船二艘,试之均能合用,第以公费甚巨,无款可筹,且贼已将次剿灭,乃置之不讲。”见陈其元《庸闲斋随笔》,卷十一,页二。
[52]左宗棠:“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十八,页一~九。
[53]左宗棠:“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十八,页十二。
[54]左宗棠:“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十八,页一~九。
[55]“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五日左宗棠咨呈附清折”,《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34~46页。
[56]“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军机大臣字寄”,《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二十,页七十六。
[57]黄维煊:“福建船政局厂告成记”,《福州马尾港图志》,第40~41页;林庆元:《福建船政局史稿》有关章节;日意格:“关于福建船政的演讲”,《船政研究集萃》,第206~207页。
[58]沈葆桢:“第一号轮船下水并续办各情形折”(同治八年五月十二日),《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三十五~三十六。
[59]“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九日文煜等奏”,《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124~125页。
[60]何刚德:《客座偶谈》,卷一,页十。
[61]庞百腾:《沈葆桢评传》,第256页及第291页注[23]。
[62]“倭仁奏正途学习天文算学为益甚微所损甚大请立罢前议折”(同治六年二月十七日),《筹办同治夷务》,第5册,第2009页。卷四十七,页二十四。
[63]“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总理衙门收曾国藩函”,《海防档》乙(二),第326页;左宗棠“复陈福建轮船局务不可停止折”(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四十一,页三十四。
[64]“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奏”,《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114页。
[65]李鸿章:“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全集》,第5册,第107页。
[66]李鸿章在给王凯泰的信中说:“雪帆阁部有停造轮船之奏,未知执事如何筹复?……闽轮创之左公,沪船创议曾相,鄙人早知不足御侮,徒增糜费。今已成事而与欲善其后,不亦难乎?”见《复王中丞》,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李鸿章全集》,第30册,第408页。当他自己出奏支持继续造船之后,又这样向王凯泰解释:“轮船有不可中止之势,季(左宗棠)、丹(沈葆桢)两公大声疾呼,鄙人岂复能异议?”见“复王补帆中丞”(同治十一年六月初一日),《李鸿章全集》,第30册,第454页。表明他只是出于礼节,漫应左、沈而已。
[67]《北华捷报》,1874年3月5日,载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04页。
[68]《申报》,同治十三年正月十九日。
[69]巴斯蒂:“福建船政局的技术引进”,《船政研究集萃》,第108页。
[70]林庆元:《福建船政局史稿》,第116~117页。
[71]沈葆桢:“第十七号艺新轮船下水片”(光绪二年四月初十日),《船政奏议汇编》,卷十三,页三十二。
[72]“光绪八年十二月初三日督办船政黎兆棠奏”,《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260页。
[73]李鸿章:“议购铁甲船折”(光绪六年二月十九日),《李鸿章全集》,第9册,第19~20页。
[74]左宗棠:“闽省船政局造船玩延讳饰请旨申饬折”(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十一,页七十七;何如璋:“遵旨查明船政前此承造开济快船并无玩延讳饰据实复陈折”(光绪十年五月二十四日),《船政奏议汇编》,卷二十五,页一~九。
[75]“船政大臣历年经费报销折”,《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151~162页、222~233页、256~263页、274~282页、401~404页。
[76]“同治十年十一月初六日总署奏”,《海防档》乙(一),第312页。
[77]李鸿章:“天津机器局报销折”(光绪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李鸿章全集》第12册,第312~313页、558~559页。
[78]密妥士1867年4月18日致英国驻天津总领事摩尔根的备忘录中记载:“现在每天雇着1000至1200个中国小工和泥瓦匠、木匠在赶建厂房。大半的小工正在垫高四尺的地基,上面拟铺设轨道,把厂地上的各个建筑和大门外的船坞联接起来,也有工人在挖大门上的船坞。”见“英国驻华各口岸领事商务报告”,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49页。
[79]《益闻录》,第五十四号,光绪六年五月十三日。
[80]《益闻录》,第七十三号,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81]张焘:《津门杂记》,第69页。
[82]李鸿章:“机器局请奖折”(光绪七年八月初二日),《李鸿章全集》,第9册,第460页。
[83]《北华捷报》,1881年8月26日,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59页。又,李鸿章曾说,光绪六七年间,机器局“又成‘仙航’小机船一号”。见“机器局经费报销折”(光绪九年二月十六日),《李鸿章全集》,第10册,第164页,估计即指此船。
[84]《海关贸易关册》,1876年份,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58页。香港黄埔船坞公司成立于1863年。这年它购得设在黄埔的“柯拜船坞”,1870年又吞并了另一家船厂“于仁船坞公司”。此外,它在香港还有多座船坞。张树声曾说:“所购西人船坞,环山带水,为省河中形胜之区。其于仁船澳局势堂皇,地尤旷阔。”见“筹议设立西学馆事宜折”(光绪六年),《张靖达公奏议》,卷五,页十二。说明原于仁船坞部分也一并为两广总督购得。在1867年,香港黄埔船坞公司在黄埔拥有五座船坞,于仁船坞也有四座船坞。但刘坤一和他的后任似乎只修复了其中的两座,即长574英尺的大石坞和长383英尺的水雷坞。见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5~6页、第458页。
[85]刘坤一:“复刘仲良”(光绪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刘坤一遗集》,第44册,第1811页。
[86]“光绪七年闰七月二十三日两广总督张树声奏”,《洋务运动》丛刊,第2册,第514~515页。
[87]“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两广总督张之洞奏”,《洋务运动》丛刊,第4册,第381~382页。
[88]“光绪十六年八月初七日两广总督李瀚章奏”,《洋务运动》丛刊,第4册,第389页。
[89]左宗棠:“拟购机器雇佣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左文襄公全集集·奏稿》,卷十八,页一~九。
[90]船政学堂何时迁入马尾,各种说法不一。闽浙总督吴棠同治六年奏:“臣吴棠先于五月初旬乘舟前往,周历勘视工程粗有端绪,查知学堂教习洋师均能认真讲授。”见《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52页。沈葆桢说:“六月十九日,就马尾甄别法学艺童,随及英学艺童。”见“察看福州船坞大概情形折”(同治六年八月初六日),《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六。说明在此以前,学堂已迁新址。但梁同怿编的《马尾海军学校稿》曰:“同治六年冬,马尾两学堂址落成后,遂将亚伯尔顺洋房艺童归于前学堂,……其设于白塔寺、仙塔街两处艺童并于后学堂”,转引自包遵彭《中国海军史》,下册,第688页,录之待考。
[91]沈葆桢:“船工将竣谨筹善后事宜折”(同治十二年十月十八日),《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六十四。
[92]左宗棠:“详议创设船政章程折”(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五日),《船政奏议汇编》,卷二,页九~十。
[93]寿尔:“田凫号航行记”,《洋务运动》丛刊,第8册,385~388页。
[94]黄维煊:“福建船政局厂告成记”,《福州马尾港图志》第43页。
[95]K.Biggerstaff: The Earliest Modern Government Schools in China.译文载《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463~464页。
[96]沈葆桢:“察看福州海口船坞大概情形折”(同治六年八月初八日),《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六~七。
[97]沈葆桢:“三号轮船下水并续造轮船情形折”(同治九年五月十四日),《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四十六。
[98]“同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文煜奏”,《洋务运动》丛刊,第5册,第97页。文煜在奏折中说:“至学堂艺童练习驾驶,沈葆桢前因购致板船未得,议将第三号‘福星’作为练船。兹已购得日耳曼国板船一号,改名‘建威’,按照兵船之式,量为修改。一俟修竣,即可将英国学堂上等艺童概令上船练习。”由此可知,“建威”实为船政学堂第一艘练习舰。又,王家俭《李鸿章与北洋舰队》第217页称:“船政所具有的第一条练船是‘辰下第三号’……该船是一条八十匹马力的木质战船,改作练船后易名为‘福星’。”这一记叙有误。查沈葆桢“三号轮船下水并续造情形折”谓:“去岁派员到香港南洋各处购致板、轮船以资艺童练习,无如愿售者皆朽窳之余,不适于用。购旧修整,价又不赀,遂作罢议,而登舟练之事终不可以久延。辰下第三号八十匹马力轮船告成,其式本属战舰,利于巡洋,拟以学堂上等艺童移处其中,饬洋员教其驾驶……第四号系一百五十匹马力,龙骨业已安置,船肋斗合亦已过半……兹谨将三号拟名‘福星’、四号拟名‘伏波’,以资号召”。见《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六~七。“辰下第三号”应不是船名。“辰下”,当作“时下,目前”解,“第三号”则为船政自制轮船的排序。
[99]陈悦:《船政史》,上册,第192页。黄振威《番书与黄龙:香港皇仁书院华人精英与近代中国》,第102~103页。外堂生赡银高于内堂生,见沈葆桢:“复陈船政经费支绌情形折”(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七日),《船政奏议汇编》,卷八,页八。
[100]黄维煊:“福建船政局厂告成记”,《福州马尾港图志》第43页。
[101]K.Biggerstaff: The Earliest Modern Government Schools in China.译文载《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466页。
[102]《海防档》乙(二),第511~512页;《沈文肃公政书》,卷四,页六十二;《申报》,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十日;《清末海军史料》,第357、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