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概述
2.1 分时租赁概念及发展历程
在国外,汽车分时租赁称为“汽车共享”(Car-Sharing),概括而言指多人共用一辆车,开车人对车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由汽车共享公司承担车辆的调配、保险和停放等责任。2017年8月,我国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汽车共享模式起源于欧洲。1948年,瑞士苏黎世合作社在苏黎世成立了“自驾车合作社”,其理念为合作社的某位会员用完车后,将车钥匙交给另一位有用车需求的会员。“自驾车合作社”可算作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汽车共享组织。随着电子技术在汽车上的规模化应用,汽车共享服务得以缓步发展。1970年,汽车共享项目开始提供系统性服务,代表项目为法国的ProcoTip系统,由于技术上的限制,该系统仅维持运营了2年。Witkar项目诞生于阿姆斯特丹,运用电子技术来预订和规范车辆,覆盖城市的大部分车站。该项目持续运营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最终因各方面限制而作罢,值得一提的是,其应用的车型为小型电动汽车。20世纪90年代初,汽车共享模式传入北美地区,先后催生了一批大型公司,例如Autolib、City Car Club、Green Wheels、Just Share It、Stadtmobil、Zoom和Zipcar等。截至1999年,北美地区已拥有9个具备一定规模的汽车共享组织,其中4个是商业性组织。到2004年,美国已有20多个城市发展了汽车共享服务组织。2009年,美国Zipcar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共享服务公司,拥有6000多辆汽车以及超过275000名会员。2010年后,汽车共享行业持续发展,整车制造商也纷纷开展了试探性运营,运营车型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和电动汽车,例如戴姆勒的car2go项目、宝马的On Demand项目、雷诺的Twizy Way项目和丰田的CMOS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