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邀请招标遵循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能做到事前公开、结果公开。但邀请招标在选择供应商时不容易进行监督。由于采购人须先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资格预审,故在时间上比无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要多10个工作日。对于概念性规划招标与设计招标等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更适用于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