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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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脊髓灰质炎的传染源为患者、隐性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感染者一般通过粪便排出病毒,粪口途径为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人对脊髓灰质炎病毒普遍易感,但感染后能产生对同型病毒的持久免疫力。

防控措施:接种脊灰疫苗是消灭脊灰最有效的手段,有两种疫苗用于预防脊灰,分别是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和注射脊灰病毒灭活疫苗(IPV)。目前我国适龄儿童常规免疫第 1、2 剂次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第 3、4 剂次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可进一步提高Ⅱ型脊灰病毒抗体水平,同时保留肠道粘膜免疫水平,阻断相应型别病毒的传播。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94-2016 制定。

一、诊断依据
二、诊断标准
三、病例报告与审核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