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这篇文章之要写,已是去年春天的事了。当时中国的作家论还不盛行,书局或杂志的编辑也还没以这为轰动读者耳目的号召,我忽然打算就中国几个在青年的印象上顶深的作家,一一加以批评起来,其中当然有鲁迅。我的用意是简单的,只在尽力之所能,写出我一点自信的负责的观察,像科学上的研究似的,报告一个求真的结果而已,我信这是批评者的唯一的态度。可是并没能如愿。这,一则是,我首先写出的,乃是一篇关于茅盾的文章,而关于茅盾的那篇文章,却颇使我扫兴,原先是在我对于《文学季刊》还有兴致时动笔的,可是草就的时候,就逢巧巴金先生自发表了批评文字可以包花生米的论调以后,便妄测我在报上有文字攻击他了,终日疑神疑鬼,并唆使他的一群神经过敏而又热诚的朋友们来以明枪暗箭相压迫了,间接的则有那批仰承小刊物编辑的鼻息的稿匠,以为骂我的稿子是容易登的,于是也以我作了开心的目标。可是那举动总是嗡嗡的,像蚊虫,并不大。而且只志在给人以不舒服,所以我没大理会。可是这余波继续地扩张下去,到现在还没有完,——虽然力量是更小了。话要说回去,在当时那种空气中,我是不愿意在人所不欢迎的刊物上发表东西的,我虽然写出东西愿意给人看,然而我不能因此觍然地委屈我的人格,所以我就把稿件追回来了,对于《文学季刊》也索性躲开。后来因为《现代》杂志索稿,便寄往《现代》了,刚要登,杂志是倒了,又据说我的稿子被扣,真假不知道,总之,是三问两问,越发渺茫了,四万多字的篇幅,三五夜的心血,只因为没钱雇人重抄,便自己再也见不到只字了。因为这,我懒得写类似的文章。同时,作家论的调子已经太滥,而且大抵是有作用的,照了我对热闹往往是远开的原则,就把兴趣移往别处了。现在再要写,却极其偶然,只是我借来的许多鲁迅的以及关于鲁迅的书,朋友要索回了,于是赶紧完成这件工作。说不定因此,又会把其余的作家,也陆续论一论呢。这无非是闲话。以闲话为序,序完。
二十四年三月十一日 长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