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山樂府(王九思)
王九思(一四六八—一五五一),生平詳見本書卷三《杜子美沽酒遊春記》條解題。散曲集《碧山樂府》,現存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張書紳刻本;《碧山樂府拾遺》,現存正德間刻清印本;《碧山新稿》、《碧山續稿》,現存嘉靖間刻本。另有崇禎十三年(一六四〇)張宗孟刻《重刻渼陂王太史先生全集》附刻本,總題《碧山樂府》(《續修四庫全書》第一七三八冊據以影印,民國二十五年(一九三六)金陵盧氏輯刻本《飲虹簃所刻曲》據以刊刻)。一九八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沈廣仁點校本。
碧山樂府序紫閣山人近體
康海
山人舊不爲此體,自罷壽州後始爲之。其才情之妙,可以超絕斯世矣。予往來鄠、杜間,苟有所得,則命童子彙而輯之,然數年之間,輒已如此。其聲雖托之近體,而其意則悠然與上下同流,宕而弗激,迫而弗怒,卽古名言之士,或已鮮也。詩人之詞,以比興是優。故西方美人,托誦顯王;江蘺薜芷,喻言君子。讀其曲,想其意,比之聲,和之譜,可以逆知其所懷矣。
或曰:“山人以文章巨公,爲當世之所尊師,乃留情曲藝,顧又多雨雲風月之詠,豈所以感發人之善心,懲創人之逸志邪?若是而錄之,殆非愚謬所能識也。”予曰:“不然。此正所以見山人之胷次,非倖倖硜硜者能擬也。夫壯士不以細事亮節,聖人不以小道棄理。詩之本人情,該物理,皆是物也。”或人大悟而進曰:“而今而後,乃知豪傑之所存,與細人異也。”裝潢旣成,因漫題此。
時正德十四年己卯秋七月丁酉,沜東漁父序。
碧山續稿序
王九思
予爲《碧山樂府》,沜東先生旣序而刻諸木矣。四三年來,乃復有作。興之所至,或以片紙書之,已卽棄去。一日,客有過予者,善爲秦聲,乃取而歌焉。酒酣,予亦從而和之,其樂洋洋然,手舞足蹈,忘其身之貧而老且朽矣。於是復加詮次,繕寫成帙,用佐樽俎。風情逸調,雖大雅君子有所不取。然謫仙、少陵之詩,亦往往有豔曲焉,或興激而語謔,或托之以寄意,大抵順乎情性而已。敢竊附於二子,以逭予罪。
時嘉靖癸巳春二月甲子,碧山野叟自序。
碧山新稿自敍
王九思
谿田先生近辱賜予書,曰:“樂府風情甚矣。《詩》不云乎:‘善戲謔兮,不爲虐兮。’公其裁之。”然予前此已有反正之漸矣,奉教以來,每有述作,輒加警惕,語雖未工,情則反諸正矣。久而成帙,題曰《碧山新稿》云,不復分類,惟以所得先後爲次。
辛丑二月春分日識[1]。
敍碧山新稿
吳孟祺[2]
天地有自然之氣機,人聲有自然之節奏,消息櫽括,足稱作述。自元聲失據,古樂不傳,而學士大夫尚能以其觸物之感,製爲新聲,抑揚頓挫,比調協律,謂之樂府。大都視古樂府而變化諧俗,言旣易知,而感人又易入。猶詩之有選有律,文之有古有今,要皆隨時裁制,陳義寄興,以發抒底裏云爾。
然我以風動,而我之風又足以動物。自匪粹行朗識,性天寥廓,無少芥蔕,則卽才矣不足以鉤玄,卽博矣不足以達變。所出之音,類浮詞客氣,匪怒則哀,匪侈則辟,雖富且麗無取焉。故曰:心和則氣和,形和而聲和。蓋音生於感,而德妙於應也。
吾觀渼翁《新稿》,易而典,廣而含喻,溫潤而勁,精切而不迫,渢渢乎太和之遺,詩樂之緒也。噫!翁行年八十而無溺音,君子曰:“可以觀其素也已。”
時嘉靖丁未二月甲子,東郡六泉居人吳孟祺書。
(以上均日本雙紅堂藏明崇禎十三年刻本《碧山樂府》卷首)
彙次碧山樂府小敍
王[3]
樂府自注云:“今據所有者,分爲小令、套數。以後續有所得,則各以其類附之,故不厭其曲名重復也。”
小令自注云:“以後不拘南北,及已有而再出者,有卽附之,但南曲之下注一‘南’字而已。”
套數自注云:“此後凡有套數,不拘南北,一一挨附。故別起號目,更不分卷。”
太史公此體,爲本朝第一,海內矜傳,刷印無虛日,板本鬱然循平。兼之舊刻《續稿》、《新稿》,套、令未分。謹依太史公自注,略爲更定,以套令領①題目,以題目領辭曲。且每曲自爲起頭,庶幾行墨玲瓏,閱②者稱快,爲可告無罪於太史公云爾。《續稿》、《新稿》原敍二篇③,仍存以備考。
時崇禎十三年三月立夏日,盩厔後學王敬題於鄠之寓所。
附 (碧山樂府)跋[7]
王和等
和、旭等不肖且貧,僅守先太史敝廬物,於先太史所遺片紙隻字,祕藏笥中,蠹之不忍,梓之不能,行且待朽而已。顧行世諸刻,又復漫藏散逸,五世之澤,能不潸然!茲遇晉陽張夫子[8],以文章鉅公,涖治扈邑,枉拜先祠。見板本殘闕,捐俸翻刻,屬不肖等,淵友盩厔王子,族祖瑛,族叔永圖、永清、振世、垂世,彙次較讐,定爲全集。百年文藻,頓還舊觀,生死肉骨,不肖等何以報之!惟有先太史含笑九原,稱謝知己而已矣。因識翻刻時日於此,以爲世世孫子志不忘云。
崇禎十三年閏正月初八日發刊,三月二十二日事竣。紫閣峯下後人和、旭、晫、謹跋。
(以上均日本雙紅堂藏明崇禎十三年刻本《碧山樂府》卷末)
[1] 吳孟祺(一四九八—一五六八):字元壽,號六泉,別署警庵、六泉居人,東郡(今山東寧陽)人。嘉靖七年戊子(一五二八)舉人,八年己丑(一五二九)進士,授江南五河知縣。歷官河南洛陽知縣、刑部主事、南京戶部郎中等。官至西安知府,致仕歸,優游林下二十餘載。著有《義命箴規》、《拙修邇言》、《六泉漫稿》、《警庵文集》等。傳見光緒《寧陽縣志》卷一二。
[2] 王:盩厔(今陝西周至)人,字號、生平均未詳。
[3] 按,此文實爲崇禎十三年(一六四〇)張宗孟刻《重刻渼陂王太史先生全集》之跋,故作爲附錄。
① 領,底本漫漶,據下文補。
② 閱,底本漫漶,據文義補。
③ 篇,底本漫漶,據文義補。
[7] 晉陽張夫子:卽張宗孟,字泗源,定襄(今屬山西)人。天啓四年甲子(一六二四)舉人,崇禎元年戊辰(一六二八)進士,初授河南商丘知縣,補陝西鄠縣知縣,陞刑部主事、潼關道、按察司僉事。傳見康熙《定襄縣志》卷六、乾隆《鄠縣新志》卷三等。
[8] 清鈔本《中麓小令》卷末所附跋語中,亦有此段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