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史话(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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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秦汉时期的地名

一、秦郡、长城与驰道等地名

秦始皇灭掉六国,都于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他将三皇五帝的名号合而为一,自称为“始皇帝”,希望秦王朝千秋万代一直延续下去。

在行政区划方面秦在全国推行郡、县二级制,命定并出现了一批重要的郡县地名,形成了全国性的地名网络。先是灭六国后,分全国为36郡,以后又增加闽中、桂林、南海、象郡等,凡40郡,这是《晋书·地理志》的说法。后来许多学者加以考证,又有46、48、49或51郡等说。郡下设县,凡800余县。郡、县通名在我国延续时间很长,其中郡作为政区地名的通名,存在了1000余年;而县作为政区地名的通名直到今天仍在沿用,可见其源远流长。

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曾说:“以为废封建、立郡县皆始皇之所为也,以余观之则不然。”(《日知录·郡县》)他列举出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了郡和县的名称,认为秦始皇不过是推行郡县,而不是创建郡县。先秦时期各国实行的仍然是分封制,但已有了郡县制的萌芽。那时郡与县的范围各国大小不一,县的地位甚至比郡还高,即前述《左传·哀公二年》引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统一后则以郡统县,废除了过去的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

秦郡可以分三类:一部分是承袭统一前已设而统一后未变的,如上谷、渔阳、右北平等郡;一部分是新析置的各郡,如分琅邪郡置胶东郡,分薛郡置东海郡等;三是随领土扩展而新置的郡,如闽中、桂林、南海等郡。秦郡名称一部分沿用过去的国名、族名等,例如:齐、陈、代以及巴、蜀等,一部分则与自然实体有关,例如与水有关的三川、九江、泗水等,与山有关的会稽、衡山、陇西等,与海有关的东海、南海等。汉代所记秦郡也有缺略,今北京在秦时属于广阳郡则见于其他书的记载,可补上这一缺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秦王朝确立郡、县二级政区制,出现了郡县衙署同治一城的现象。这种城市一般以一级政区即郡名为地名,而县被视为附设于郡治城市中的下属行政单位,因而被称作附郭县。附郭县随着郡县同治情形的增加不断增加,秦代出现了40余个,西汉则增加到100余个。后来还在国都城市或某些地势要冲、规模较大的一级政区治所城市中设置双附郭县甚至三附郭县,即在州郡或路府治所附设了两个或三个县治。

秦始皇不仅在全国推行郡县制,而且为了加强集权统治,还大搞交通、水利与防务等巨大工程,在我国历史上出现了驰道、直道、郑国渠、灵渠和后来所称的万里长城等一些新的地名。

《汉书》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这是专供皇帝出巡时所用的道路,汉代也曾继续沿用。直道则是为了边防,由首都咸阳通到今内蒙古河套地区,劈山填谷,长1800里,以道路较直而命名。至于长城则如《史记·蒙恬传》所言:“起临洮(今甘肃岷县),至辽东,延袤[mào冒]万余里。”这里辽东是泛指,实际不仅过了辽河,还到了鸭绿江边,比明长城偏北偏东,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工程。郑国渠在咸阳北面,凿于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灌田四万顷,“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史记·河渠》)。后进军岭南,又于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开凿了灵渠以运粮、械。灵渠沟通湘、漓二水,联系了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它和郑国渠以及较早的在秦昭王时由李冰兴修的都江堰,合称为秦朝三大水利工程。它们为兼并六国、建立统一王朝,提供了物质基础,也由此增添了水利工程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