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亚里士多德主义注16
19.对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或科学观点的探讨涉及一个根本的方法论困难,因为我们无法脱离古代评注者和经院学者对其思想的阐释和扩充来谈论他本人的体系。他的表述总是极为简练,往往晦涩难解,同一术语被用来指不同含义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他的著作非常需要评注,但这也导致各位学者对其真实含义每每产生意见分歧,以至于要想弄清楚他的真实意图,往往需要结合对它的解释来谈。接下来我们将简要概述他的某些重要观点,这些内容一般公认是真正的亚里士多德学说。
第二个困难在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无论谈论什么细节,几乎都必须参照其他才有可能。然而,他的整个哲学体系非本书所能把握,我们只能谈谈对于理解科学发展最为必需的一些要点:
一、 实体与偶性,质料与形式,潜能与现实
二、 运动概念
三、 元素说与复合物理论
四、 自然运动与受迫运动
五、 总体世界图景
六、 位置概念与虚空的不可能性
七、 四因说与目的概念
八、 一般知识论
20.在讨论这些要点之前,我们先要弄清楚亚里士多德与早期思想家的关系:他们在三个方面存在着根本区别:
首先,亚里士多德强烈反对一种柏拉图主义观点,即真正的存在处于超越的形式世界之中。他主张,一般的哲学特别是科学的对象都是我们感官感知的事物。关于它们的一切知识最终都来源于感觉印象,即使理智在加工这些材料时会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这种观点导致了一种对待自然现象的根本的经验态度。
其次,在构建科学理论时,他采取了一种与原子论者截然相反的进路。原子论者的主要目标是仅仅运用那些能在量上确定的解释原则:空间中的广延、几何形状、位置、排列、运动。而亚里士多德则希望建立一种质的物理科学,于是,属性的物质承载者被看作解释原则。
最后,他完全拒斥爱利亚派的基本命题,即存在不会有生灭变化。巴门尼德论证说,存在既不能产生于存在(它已经存在,因此不会产生),也不能产生于非存在(因为事物不能产生于某种不存在的东西)。对此亚里士多德指出(这一直是他处理问题的方法),我们必须区分“存在”[或“是”]的几种含义,通过更为深入地分析“存在”概念,或许就可以理解我们在自然中经验到的种种变化。至于这是如何可能的,我们将在下面讨论第一个要点时看到。
一、 实体与偶性,质料与形式,潜能与现实
21.实体(substance)在首要的(primary)和严格的意义上是指每一个具体的存在个体:苏格拉底、这张桌子、这尊雕像。实体是第一种基本的存在样式或范畴,它从根本上区别于其他九种范畴(如质、量、位置、关系等等),因为后九种都表示偶性的(accidental)或附属的(secondary)存在样式。这里“偶性的”或“附属的”并非指“不重要”或“不根本”,更不是指“随便”(casual),而是指,偶性(accidents)的存在并不像实体的存在那样是依凭自身而存在(esse per se),而是依凭他者而存在(esse per aliud)。偶性内在于实体之中。例如,苏格拉底这个实体的偶性有:他是一个雅典人(质),他的身高(量),他在广场(’αγορά)(位置),是索弗洛尼斯库斯(Sophroniscus)的儿子(关系)。
无论任何实体,理智通过分析都可以做出一种区分:一是使这一事物是其所是的那些属性的总和,二是被这些属性变成该事物的那种东西。前者被称为事物的形式,它与其说是所有特征的集合,不如说是规定其结构的一种内在原则;后者则被称为事物的质料(这里是就严格意义上的“质料”来说的,如prima materia[原初质料、原始物质]中所表达的),表示获得某种结构的可能性。形式与质料显然只是思想区分的产物,而并非分离的独立的东西,通过某种化合,它们结合成一个物体。虽然亚里士多德说,形式被赋予质料或被印入(impressed)质料,(随后)质料被“赋形”(informed),但这种比喻性的说法不应诱使我们把形式和质料本身当作实体,把它们实体化、独立化或具体化。
22.然而,“质料”一词也可以在不那么严格的意义上使用。我们来看亚里士多德的一个经典例子:雕刻家在用大理石制作雕像时,赋予了这块大理石一组属性,一种形式(包括外在形状),使之成为这尊特定的雕像。这时可以在非真实的、相对的意义上说,这块大理石就是质料,它被这种形式印成了一尊雕像。显然,这块大理石并非在绝对意义上被称为质料,即它不是原初质料,因为雕刻家在开始加工之前,它已经有了一种形式:它有颜色、大小、位置,特别是,它是大理石。因此,我们必须将有形式的质料或被赋形的质料(后来也被称为materia signata注17)与原初质料区分开来。不妨作这样一种形象的类比:在任何事物中,原初质料与规定形式的原则之间的关系,就相当于本例中有形式的质料与雕刻家赋予它的形式之间的关系。原初质料就好像是我们通过思想将属性不断剥去时事物所趋向的极限。
于是,形式将质料变成了实体。然而,对于实体的存在而言,并非构成其形式的所有属性都同等重要:有些属性是不可或缺的,比如一块大理石的材料是如何由各种元素构成的;而另一些属性在改变的同时并不影响该实体仍然是大理石,比如热度或位置。前一种属性是本质性的,我们称之为实体形式(substantial form);后一种属性是附属的或偶性的,我们称之为偶性形式(accidental form)。于是,形式就其对实体之存在不可或缺而言被称为实体形式,就其对同一实体有可能不同而言被称为偶性形式。
23.对于亚里士多德哲学来说,和质料与形式的区分同样关键的是潜在存在(potential being)与现实存在(actual being)的区分,简言之即潜能(potentiality)与现实(actuality)的区分,它使得爱利亚派所陷入的困境(即变化似乎不可能)有可能得到避免。雕像可以由大理石削凿而成,却不可能来自一堆沙子;橡子可以长成橡树,却长不成山毛榉。由这种变化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看出了那种东西的存在:大理石潜在地是可以由它制成的雕像,橡子潜在地是可以由它长成的橡树。然而,雕像只有在雕刻家完工之后才能实际(在现实中)存在,橡子只有在生长过程完成之后才能长成橡树。潜能那时才会变成现实。简而言之,事物潜在地是它可以变成的东西,现实地是它现在之所是。
如果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发现,这两个关于潜能的例子并非完全等同。大理石适合作为雕刻家加工的对象,而橡子却有一种主动的生长力,驱使橡子长成橡树。这种区别促使评注者们区分了被动潜能(potentia passiva)与主动潜能(potentia activa)。
最后,无须进一步讨论即已显见,纯粹的潜能只属于原初质料,因此原初质料并没有独立的存在性,在它之中不可能实现任何可能性;而有形式的质料则已经有了现实的存在性,它已经有了一个形式。
二、 运动概念
24.亚里士多德体系对存在的特定理解对应着一种同样独特的运动概念定义。运动就其最一般的意义而言,是指任何从潜能到现实的过渡。在这一过程中,要么实体经历了产生(generatio)或消亡(corruptio),要么物体的质发生了变化(alteratio[质的变化]),要么是体积或量发生了变化(augmentatio[增大]和diminutio[减小]),要么物体占据了不同位置(motus localis[位置运动])。特别是最后三种变化被称为运动,它们都是偶性意义上的变化,而且需要一定时间;而产生和消亡却与其他三种变化不同,它是瞬间(in instanti)发生的,被称为实体变化或嬗变(mutatio)。
亚里士多德宽泛的运动概念使我们理解了后来那句经院哲学格言的真正含义:“不理解运动,就不理解自然。”(ignorato motu ignoratur natura)。这并未暗示“运动”一词后来所蕴含的那种运动的世界图景(用微粒的运动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而是表明,所有自然事件都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过渡,变化乃是“通往形式之路”(way toward form)的过程。它强调,科学关注的对象是变化。这与带有爱利亚派特征的所有哲学流派都相反,后者只承认一种关于不变事物的科学。
25.将运动定义为从潜能到现实的过渡或者通往形式之路自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这些表述已经变相地运用了位置运动的概念。亚里士多德最初的定义避免了这个困难,他指出:运动是潜能作为潜能的实现(motus est actus entis in potentia secundum quod in potentia est)(参见I:48),[拉丁文中]最后的补充注18也许是为了表明,只有在实际涉及被动潜能、适宜性或合目的性时,或者在主动潜能、生长力实际显示自身时,我们才会谈及运动。因此,梁和砖虽然潜在地是房子,但只有当它们构成房子的适宜性实际得到利用时,才能谈及“建造”的运动问题。否则,如果它们只是闲置在工地上,就没有运动的问题。
虽然有了这种宽泛的运动概念,但依然可以说,位置运动(即位置的改变)在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中已经有了类似于它后来在物理学中占据的那种支配地位,这是因为位置运动构成了所有其他类型运动的基础。物体的量的变化是由于加入或移走了物体的某些部分,或者物体本身在膨胀或收缩;要使质的变化或实体变化得以发生,就必须使引起变化的动因与发生变化的物体在空间中相遇。
要想理解在时间中发生的位置运动或位置改变的概念,自然需要先对位置和时间概念作一讨论。我们将在I:45中讨论位置概念。
三、 元素说与复合物理论
26.亚里士多德对科学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他对质料与形式、潜能与现实的区分,而且还因为他的体系赋予了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以至关重要的地位,并且用更深层的原理为之奠基。由于他的思想总体上趋向于定性的,他试图在性质中寻找这些原理。为此,这些性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能够影响触觉;(2)必须是主动的,即能够引起质的变化;(3)必须构成两两对立。这些对立的触觉性质亚里士多德知道七对:热—冷,湿—干,重—轻,密—疏,糙—滑,硬—软,韧—脆(最后一对经常不予考虑)。在这些对立的性质中,只有前两对满足主动性条件:热的、冷的、湿的、干的物体可将这些性质传递给它所接触的其他物体,但粗糙或坚硬的物体却不能使它接触的物体变得粗糙或坚硬。现在,物质世界的四种元素均可由四种引起触觉的主动的基本性质(有时也称为原初性质[primae qualitates])两两组合而成。于是,元素
这里起主导作用的总是前一种性质。顺便提及,与前述内容不同,有时只把冷和热称为主动性质,而把干和湿称为被动性质。此外,这四种元素从不以纯粹状态出现:自然中的所有物质,甚至是那几种带有元素名的物质,都是由四种元素中的至少两种构成的,尽管其中之一可能很占优势。于是,在比重特别大的固体中,土元素占支配地位;为了解释金属的熔度,必须认为所有金属都含有水;烟由火和土构成,等等。
27.元素并非不能变化,任何元素均可因为一两种基本性质变成了它的对立性质而转化为另一种元素。然而,这种转化最容易发生在拥有共同性质(qualitas symbola)的两种元素之间,比如当干变成湿时,土就转化为水。于是,这些转化倾向于以下图的方式进行:
但土转化为气、水转化为火并非完全不可能。
这里还显示出与原子论的另一个根本区别:在原子论那里,最终的构成元素是绝对不变的,而在这里,微观世界中也假定了宏观世界中知觉到的质的变化(原子论希望将它还原为微观世界中量的变化)。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元素转化学说,有时可以得出结论说,真正意义上的元素并非土、水、气、火,而是四种原初性质。事实上,亚里士多德确有一些说法可以支持这种观点。不过,也有人反对说,那样一来元素就不再是实体,而是形式,它们两两把原初质料变成了原本意义上的元素。
28.既然我们经验到的所有同质实体都是由元素构成的,那么自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这样一种复合物(μῖξις,mixtio)中,元素应当以何种形式存在?这是一种同质的实体,而不是机械的混合物(σύνθεσις),只有凭借足够敏锐的视觉能力,才能发现异质的组分紧密排列在一起。它只能有一种实体形式,而不能与任何一种元素的形式相同。因此,元素在复合物中似乎不复存在,而且的确可以引用一些话来支持这种观点。然而更进一步思考,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元素在复合物中是否继续保持,这在经院哲学中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可以用亚里士多德的文本支持各种不同观点(II:132—136)。当然,无可争议的是,这些元素潜在地而不是现实地(在这个词严格的意义上)存在于复合物中,也就是说,它们可能再次由复合物产生,但并非以其自身的实体形式未经变化地存在于其中。
因此,只有当各个组分发生内在变化时才能产生复合物,这种变化倾向于使这些组分在新产生的实体中以改变了的形式继续存留。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复合乃是发生了变化的组分的合而为一(‘Η δὲμῖξις τῶν μικτῶν ἀλλοιωθέντων νωσις注19,Mixtio est miscibilium alteratorum unio)。
但问题依旧是:这一过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如何来理解“潜在地继续存留”?因为我们看到,对此可作不同理解。
29.亚里士多德关于实体由元素构成的学说与后来的化合理论之间显然有相似之处,我们自然会问,亚里士多德对可分性问题持什么态度:是说,实体可以无限分成越来越小的部分,它们都保持着这种实体的特定属性?还是说,要想保持其实体形式,到某一界限就不能继续分割下去?对于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同样很暧昧。他有时似乎认为物质是无限可分的(在潜无限的意义上,因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没有实无限的问题),这很符合他对原子论的批判态度;但在另一些地方,他也反对阿那克萨哥拉的看法,认为可分性有一个自然界限,超过它便会破坏实体形式。于是,任何实体都拥有自己特定的最小微粒,即它的“自然最小单元”(minima naturalia),这类似于后来化学中所说的分子。注20
然而,亚里士多德反驳阿那克萨哥拉是特别针对生命体的组分而言的,这里指的是肉和骨。至于就此做出的断言是否可以拓展,也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背景下,是否可以合理地谈及无生命实体(如金属)的“自然最小单元”,这是有疑问的。不过,在亚里士多德本人那里仍然存疑的地方,在他的评注者对其思想的发展中就不再如此。其希腊诠释者已经认为,任何实体都拥有自身的“自然最小单元”,其尺寸是这种实体所特有的。我们讨论经院哲学时还会回到这个理论(II:137)。
四、 自然运动与受迫运动注21
30.原子论假定原子永远在运动,而没有意识到需要对这种运动作因果解释。与此相反,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则基于这样一条公理,即任何运动(motus)都需要有一个推动者(motor)注22:凡运动者皆由他者所推动(omne quod movetur ab alio movetur注23)。这个推动者必须要么存在于运动者(mobile)之中,要么与之直接接触:超距作用(actio in distans)是无法设想的,推动者必须一直是与运动者相邻接的推动者(motor conjunctus)。
然而,这种推动者经常会面临一个困难的问题。如果我们只谈位置运动,那么对于生命体并不存在这个困难:灵魂(anima)作为生命本原,同时就是所要求的运动本原;生命体凭借自身的努力自行(a se)运动。然而对于无生命的物体(copora inanimata)来说,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回答了。首先,我们必须区分自然运动(motus secundum naturam [依循本性的运动]或motus naturalis)与受迫运动(motus praeter naturam [违背本性的运动]或motus violentus)。石头的下落、烟的上升属于自然运动,石头被抛出、箭被射出则属于受迫运动。这里我们进入了与落体和抛射体有关的现象的重要领域,它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中占据着突出位置,对于后来经典科学的兴起极为重要。
一些物体释放后会自动下落,另一些物体(烟、火焰)则会自发上升(或可称为“上落”),自古以来,这些现象自然与轻性和重性联系在一起。只要上升或下落受到阻碍,我们就会觉察到轻性和重性。当然,这些性质必定以某种方式同导出元素的那些原初性质联系在一起。然而,古人从未从本体论上(就其本质)成功地理解这种关联,而只能基于他们对土元素或火元素占优势的复合物(mixta)的经验,唯象地(通过描述)确定这两种极端元素(elementa extrema)在各种情况下的轻重;而另外两种居间元素(elementa media)的表现则各有不同,因此被称为轻重兼具(heavy-and-light),或者相对重和相对轻:水可能处于坚实物体之上,但在气中却会下落,因此它较之土为轻,较之气为重。然而,这两种居间元素一般来说恰恰是物体下落时的介质(这对于土和火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接下来只讨论完全或主要由土或火构成的物体在水或气中的运动。我们所说的“重物”(gravia)和“轻物”(levia)一般都需要以这种方式来理解。
重物朝下落向宇宙中心,轻物朝上落向月亮天球,这些事实也可以表述为,根据宇宙的秩序,重物的自然位置似乎在中心,轻物的自然位置似乎在圆周,只要不受阻碍,它们就会直接朝那个方向运动。因此,如果自然秩序彻底实现,所有物体的主动潜能完全实现,那么四种元素将会排成同心球层(spherical layers),充满月亮天球以内的空间:土直接围绕着中心,然后是水、气,最后是火。
31.落体现象(我们现在仅指重物的下落,但整个论证稍作变动后也适用于轻物的自然上升)引出了三个重要问题:(1)使落体开始运动并且维持其运动的他者(aliud)是什么?(2)为何两个落体可以在不同时间内走过相同的距离?(3)落体加速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对于经典物理学的兴起意义重大,可以说经典物理学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想理解古代科学与经典科学之间的区别,最好先来看看亚里士多德对这些问题说了些什么。
第一个问题令亚里士多德及其古代和中世纪的评注者十分尴尬。由于涉及的是无生命物体,所以没有自行运动的可能;而超距作用的观念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无法设想,推动者与运动者直接接触(simul esse,同时存在)的要求被认为是自明的,因此也不能通过假定自然位置或那里的物体能够发出吸引来解释。
根据在经院学者中流传甚广的一种解释,这个问题最终得到了回答:这里的推动者乃是产生者(generans),它指的是使该重物得以产生的无论什么原因,它将实体形式印入质料,同时也产生了所有相关的偶性。然而,这个产生者只能是远因(agens remotum)。实体形式是直接动因(agens proximum),但只有通过与之相关联的性质和能力才能起作用。这里充当工具动因(agens instrumentale)的是重性(gravitas),物体凭借重性潜在地处于它在中心附近的自然位置。然而,为了使落体运动能够实际发生,还必须移除起初阻止物体下落的障碍(impedimentum,比如支撑重物的基座或悬挂重物的绳索);于是,移除障碍(removens impedimentum)便充当了偶然的推动者(motor accidentalis)。
然而在下落过程中,什么是与运动者相邻接的推动者,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亚里士多德对此并未给出明确回答。于是,经院学者不得不重新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后面看到(II:109及以下),对此会有哪些不同看法。
32.至于前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即为什么并非所有物体都以同样速度下落,亚里士多德从未明确讨论过,但他的观点可以从他在其他讨论中就这一现象发表的看法中推断出来。凭借着某些偶然获得的经验(树叶的翩然落地不同于石头的下落;物体在液体中要比在空气中下落得慢)的普遍有效性,他认为落体速度(即走过给定距离的平均速度)与落体重量成正比,与介质密度成反比。但我们不敢肯定他是否希望这种比例关系在所有情况下都严格有效,也就是说,他未必接受后人经常归于他的结论:即在同一介质中,十倍重的物体将在十分之一的时间里走过相同的距离;事实上,在另一个类似情形中,他显然认为他所提供的比例仅在一定限度内有效。
33.重物的速度(这里“速度”指的是在某一特定时刻的速度或瞬时速度)在下落过程中会增加,这同样是日常经验所熟知的现象。亚里士多德最终是如何解释这一事实的,已经很难弄清楚。他试图证明,自然的直线落体运动不可能无限持续下去,否则速度和物体的重量必定会无限增加。因此,他有时会被认为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重量将随着物体趋近自然位置而增加。然而,他曾经明确否认与他者的距离等外在情形会产生任何影响,因为重物的实体形式毕竟没有改变。这种说法很符合亚里士多德体系的精神:决定物体变迁的并非物体与他者的关系,而是其自身的特征与本性。
34.亚里士多德对基本的落体问题的回答既含糊不清,又犹疑不决,这无疑可以归因于这样一个事实:落体运动是凭借本性自发进行的。这种行为并不像违背物体本性的行为那样需要解释。比如把石头向上或侧向抛出时,必须解释什么是与之相邻接的推动者,因为这时不再能用物体的本性进行解释。那么,当抛射体(projectum)离开抛射者(projector)的手之后,是什么仍然推动它向前运动,从而成为分离的抛射体(projectum separatum)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乃是亚里士多德物理学最为奇特的观点之一,它说:当物体被抛出时,抛射者在起始阶段仍然与之相接触,因此他本人就是那个相邻接的推动者。在推动抛射体的同时,他也推动了临近的介质层随同抛射体一起运动。但(这里是关键)他也赋予了临近的介质层一种动力(virtus movens),这是一种发动其他物体的能力;他将自己作为抛射者的功能传递给了这层介质。到了下一个阶段,这层介质又重复了最初的抛射者在第一阶段做的事情:它推动抛射体运动,并把运动和动力传给下一层介质。于是在路径的每一点,抛射体都能找到维持运动所需的相邻接的推动者。然而,每一次传递都会使这种推动能力有所减弱,直到某一时刻,相邻的介质层虽然仍被发动,但却不再能够获得动力。这时最后被发动的介质层与倒数第二层介质同时静止,抛射体开始作自然运动。
这种复杂的理论往往被误解为,抛射者发动了介质,介质再带着抛射体运动,仿佛是偶然拖着它运动。但亚里士多德明确否认了这一看法,而且还明确拒斥了当时已知的另一种解释,即回旋运动(antiperistasis)理论:被抛射体挤压的空气冲入抛射体运动所留下的虚空中,从而继续推动抛射体前行。
35.除了分离的抛射体所做的受迫运动,亚里士多德还考虑了受到推拉的运动者的受迫运动,比如路上的车或者水中的船。相邻接的推动者在这里自然不是问题,因为它显然在起作用。亚里士多德就这些运动所明确阐述的命题也对科学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内在价值如何,亚里士多德的几乎每一种观念都曾在思想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
他在这些命题中记录的同样是最普通的经验:推拉的力量越大,车和船就运动得越快。在力量相等的情况下,物体越重,运动就越慢。只要力保持不变,运动就是均匀的。这也许可以归结为所谓的亚里士多德的动力学基本定律,它是经典动力学基本运动定律的历史对应:恒定的力使物体匀速运动,物体的速度与力成正比,与物体的重量成反比。
我们现代人似乎理所当然会把前面谈到的落体定律(它把[平均]下落速度与落体重量和介质密度联系起来)当作这个一般动力学定律的特殊情形,但亚里士多德大概永远不会这样做。假如现代读者能够进入古人的思想方式,就会发现这样做完全能够理解。如果我们不把重量看成外部施予重物的一种力,而是看成与物体本性密切相关的一种内在的运动本原,并且强调由重量所引起的运动的自然特征,就几乎不可能把重量看成从外部引起受迫运动(即不是源于运动者本性的运动)的相邻接的推动者的特殊情形。更何况,重量在两种运动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同:重物很容易下落,而重的车子却很难开始运动;在后一情形中,重量似乎在与推力或拉力相抗衡。
在现代读者看来,重量显然并未起这样的作用。当车子沿水平路面运动时,重量本身并不能直接起作用。物体不需要被拖动,它的重量只能间接地起作用,因为摩擦力有赖于它。这里实际涉及的是惯性,即保持静止的倾向,它虽然在强度上正比于重量,但本质上却绝不等同于重量。要想理解这一复杂关系,学会区分惯性与重性、质量与重量,特别是认识到,惯性这种保持原有状态的倾向在运动物体和静止物体中都存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然而,认为只要不受外部原因的干扰,物体就会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这种看法完全超出了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范围:凡运动者皆由他者所推动;如果这个他者不存在,如果灵魂离开生命体,重物的实体形式消失,空气层失去其动力,与车子相邻接的推动者停止作用,运动就会立即停止。原因停止,结果就停止。(Cessante causa cessat effectus)
如果我们在动力学的基本定律中读出的是“惯性”而不是“重量”(这无疑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深层意图,虽然他并未实际指明这一点),并把“惯性”理解为对静止状态的干扰的抵制,换句话说(我们要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正在犯时代误置[anachronism]的错误),如果把这一定律用符号表示成
36.这一亚里士多德动力学的基本定律可以说是经典力学的基本公式F=ma的古代类比。除这一表述的时代误置所要求的保留之外,我们还必须作另一种保留。事实上,这个公式只有在F>R时才是成立的,也就是说,要使运动能够发生,推动力必须能够克服阻力。因此,虽然亚里士多德本人举例说,如果力A推动物体B在一段时间内走过一段距离,那么它将推动物体1/2B在相同时间内走过两倍距离,但这决不意味着它能使物体2B在相同时间内运动一半距离,因为力A必须能够实际推动物体2B。
这种动力学基本定律的表述清晰地揭示了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一个特点,它后来严重阻碍了经典力学的产生,那就是:它总是倾向于用一切可能被当作阻力的东西去除推动力,而不是从推动力中减去阻力。它对所有阻力的处理就像是计算电流强度时对导体电阻的处理,而不是像力学中计算摩擦阻力或电学中计算反向电压时那样处理。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种做法会对虚空的可能性问题引出什么重要结果(I:45)。
37.我们已经花了不少篇幅来讨论自然运动和受迫运动,但这一主题值得详细讨论,因为它对于我们充分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以及摆脱它所需要付出的巨大努力极为重要。今天,每一位物理学的初学者仍然需要克服同样的错误和误解,在物理学的入门课程中以更小的规模和更快的速度年复一年地重演这段历史。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亚里士多德只是把运动领域最普通的经验表述为一般的科学命题,而表述了惯性原理以及力与加速度成正比的经典力学,不仅从未被日常经验所证实,而且直接对其进行实验验证从原则上就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可能把单独一个质点置于无限的真空中,再让一个大小和方向都恒定的力作用于它;我们甚至无法赋予这种说法以合理的含义。为了证明动力学的基本定律,力学教科书提出了许多检验方法,但还没有一种真正付诸过实践。
于是,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优于经典力学的地方在于,它处理了一些我们经常会碰到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情况。但从科学的角度看,这种优点却成了它的缺点,因为这些情况异常复杂(只要想想车子在空气中沿着崎岖道路被牵引,或者任意形状的物体被抛到空中),即使借助于完善的经典力学,也只能通过近似和较为武断的假设才能作数学处理。
运动理论要求作相当程度的理想化,就像由对固体的物理经验而导出欧几里得几何学。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必须有柏拉图的观念作为补充,才能真正富有成果。这两大古代思想学派的结合对于力学乃至整个物理学都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其结合程度最初非常有限。古代只是在静力学上实现了这种结合,直到17世纪,动力学才从中受益。
38.就静力学而言,这种理想化反映在《机械问题》(Quaestiones Mechanicae)这部著作中,它通常被归于亚里士多德,无论如何也是源于他的学派。这部著作包含了对杠杆平衡的讨论,它所考虑的不是有重量的物质横杆,而是一根没有重量的线,受到竖直向下的力的作用。这种讨论的突出特点在于,它在杠杆原理与亚里士多德动力学基本定律之间确立了一种引人注目的关系。如图1所示,假设杠杆可以绕O点转动,点A1和A2分别载有重量W1和W2,需要证明的平衡条件为:
图1 根据亚里士多德学说对杠杆原理的推导
这一论证的惊人之处是显然的:尽管在动力学定律中,重量与速度的乘积是引起物体运动的力的量度,但在这里却被用来表示物体自身的推动力。然而应当想到,这两个物体中的每一个都在力争使另一个开始运动,也就是说,充当着被视为荷载的另一个物体的提升力。而使荷载运动所需的努力现在恰恰通过重量与速度的乘积来度量,它显然是引起运动的推动能力的量度。无论如何,《机械问题》给出的这一粗略推导,后来一般被理解成这个意思。显然,这里引入了毫不相关的时间要素,因为这样便可以谈论速度,建立与动力学的关联了。
这一论证当然很成问题,基本上不具有说服力,但它仍然包含着一个一般原理的萌芽,这个原理后来将以“虚位移原理”(或者更能让人联想起其起源的“虚速度原理”)之名在力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39.我们已经看到,元素的实体形式决定着它的自然运动,而且我们已知的四种元素的自然运动都是直线运动。然而日常经验告诉我们,非直线的自然运动也是存在的,那就是天体的圆周运动。由此可知,天体不可能由地界元素土、水、气、火构成。因此,必定存在着第五种元素,其本性或实体形式规定它作圆周运动。根据一些我们在这里无法重述的思路,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五元素(quinta essentia)或以太(ether)既无重性,亦无轻性,不会发生量的变化、质的变化和实体变化;它既不会消亡,也不会变成地界的某种元素。因此,天地之间存在着一种根本对立,一方面是除了持续的圆周运动以外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恒星和行星世界,另一方面则是没有任何东西持续不变的月下世界,其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生灭变化之中。
五、 总体世界图景注24
40.我们现在可以对亚里士多德构建的总体世界图景作一概述。这一图景从根本上说是地心的:地球静止于宇宙中心,天绕着穿过宇宙中心的轴不停旋转。
亚里士多德在提出这一主张时,当然了解宇宙结构的其他可能性,早期思想家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他必定知道菲洛劳斯(Philolaus)的世界图景,即地球绕着中心火旋转,或许也知道赫拉克利特(Heraclides Ponticus)的世界图景,即地球不仅绕轴转动,而且还沿圆周运动。他拒绝接受所有这些可能性,从而使地心世界图景在未来数个世纪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与其学说的整体特征有关:亚里士多德并不像数理天文学家那样,按照柏拉图拯救天上现象的要求构想出一个运动体系来解释知觉到的事实之后,便不再进一步关注这个体系是否以及如何与物理实在的本性相一致;事实上,亚里士多德是一位系统的思想家,他试图建立一种有哲学根据的完整的世界图景,因此必定会将宇宙论与物理学联系在一起,而且不会让宇宙论和物理学脱离一般的哲学。
的确,亚里士多德关于地球位于宇宙中心的信念与其体系的其他重要特征密切相关,特别是与自然运动和自然位置理论以及元素说紧密联系在一起。地球因其重性不可能位于别处,而只能位于土因其本性所属的地方,即宇宙的中心,这里是重物的自然位置;即使地球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不处于这个中心,但很久以前地球必定曾以自然的直线运动(由于宇宙有限,这种直线运动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到达过那里。地球也不能在宇宙中心绕轴旋转,因为圆周运动不符合任何地界元素的实体形式。因此,天的周日运动并非地球转动的反映,而是一种源于以太本性的真正的自然运动。
41.认识到地心说与自然位置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非常重要。地心说是自然位置理论的推论,而不是其逻辑理由。也就是说,重物在释放后之所以会落向地球,并非因为重物的本性就是要与在元素构成上与之最为相近的整体结合在一起,而是因为地球包含着重物因其构成而属于的自然位置。如果把地球移到月亮天球再重复这个实验,那么重物仍将力争回到宇宙中心,而不会落向地球,因为宇宙中心是重物的自然位置;重物落向宇宙中心乃是出于本性(per essentiam),落向地球则是出于偶性(per accidens)。
如果我们现在设想地界不再充满着混乱,而是各元素按照轻重秩序完美地排列起来,那么就会得到以下世界图景:地球位于中心,其周围是11个天球(即两个同心球面所围成的立体),其中三个内层天球依次包含着处于静止的水、气、火三种元素,八个外层天球则依次携带着月亮、水星、金星、太阳、火星、木星、土星和所有恒星,每日围绕天轴转动。然而,真正的过程还没有描述;行星之所以被称为“行星”[本义为“漫游者”],是因为每颗行星都以各自的周期相对于恒星运动,因此,在七个行星天球中必定还发生着其他运动,正是它们引起了这些位置变化。
42.关于行星体系的这种结构细节,亚里士多德同意数学家欧多克斯(Eudoxus of Cnidus)所提出的理论,它在天文学史上被称为同心球理论。它第一次实现了柏拉图所提出的纲领,即通过匀速圆周运动体系来拯救行星运动现象。根据这种理论,土星、木星、火星、金星和水星中的每一颗行星都被四个天球所携带。在这四个天球中,后一天球均参与前一天球的运动,第一个天球引起周日转动,第二个天球引起沿着黄道的固有运动,第三和第四个天球则引起沿轨道的“8”字形运动注25。太阳和月亮则分别作三种这样的转动:对于太阳,第一个天球引起周日转动,第二个天球引起周年转动,第三个天球则用于拯救假想的黄纬运动;对于月亮,三个天球分别引起周日转动、周月转动和交点线(line of nodes)的逆行。因此,七颗行星总共需要4+4+4+3+4+4+3=26个天球,再加上恒星天球就是27个。各个天球的转轴和周期必须选得恰到好处,以使需要拯救的各种现象也能得到定量描述;至于这种努力在多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我们只有通过假想的重构才能猜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为了与观察到的事实更加一致,卡里普斯(Callippus)不得不为火星、金星和水星各增加一个天球,为太阳和月亮各增加两个天球,因此他总共需要33个行星天球。亚里士多德接受了这种修正,但觉得应当再次增加天球的数目。他认为有必要防止外层天球把运动传递给内层天球,便加入了一些所谓的“消转”(unrolling)天球,其数目总是比这组天球的数目少一个(因为周日转动也许的确会被向内传送);这导致又有22个天球补充进来,从而使天球的总数达到55个。根据索西吉尼斯(Sosigenes)提出的批评,本来用49个天球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注26
这种同心球理论的典型特征是,除了围绕宇宙中心轴的转动,不承认天体有任何其他运动。这使它从根本上区别于后来的一种希腊行星理论(I:69及以下)。
还要指出,在对亚里士多德的宇宙体系作整体描述时,经常忽略行星体系结构的细节,因此只说有八个天球,其中七个是行星天球,第八个是恒星天球。后来,除了这八个天球,还要假设其他天球。如果算上地界元素的球层,天球的总数当然还会增加。
于是在数理天文学领域,亚里士多德似乎在所有方面都遵循着由柏拉图第一次指出、并由欧多克斯第一次走上的道路。这两位最有影响的古代思想家之间的这种一致(他们在诸多方面都有冲突)对天文学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柏拉图基于数学和宗教理由提出了天体作匀速圆周运动的公理,这一公理得到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物理论证的支持,并成为其宇宙体系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既然这两位如此权威的思想家都持这种看法,它必定不会受到什么质疑。直到17世纪初,天文学家才敢偏离这种观点,古代世界图景才不得不发生革命性转变。
43.任何运动都预设了一个推动者,这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一条基本原理。由此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天球的旋转是由什么推动者引起的?
柏拉图认为,行星是有生命的神灵,它们凭借自己的力量运动。亚里士多德并不同意这种看法。但他基于天体运动的永恒性和不变性而得出结论:行星天球的推动者必定是非物质的实体,它们是完全的现实,没有任何潜能,自身不可能运动;对于行星而言,总共有55个这样的推动者。
最后,为了解释第八层天球的运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着一个最高的非物质的原动者(Prime Mover)。然而,第八层天球并非由原动者亲自推动,因为原动者是纯粹的现实(actus purus),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实现;完全的现实绝不会发生作用。然而,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原动者通过被爱(ώςέρώμενον)注27而推动第八层天球,也就是说,运动源于第八层天球的质料对原动者的爱,源于原动者在第八层天球之中唤起的对完美的渴求。这与亚里士多德关于质料渴求形式的一般观念相符。这种观念并不像有时看起来那样被动;整个宇宙中渗透着一种追求更高完美的渴望,其最终目标便是原动者。这种渴望使物体井然有序地排列起来(元素、矿物、植物、动物、人),并且在人那里达到顶点,因为这时质料与质料所能获得的最完美的形式——灵魂——结合在了一起。
通过讨论天球的非物质推动者,亚里士多德的天文学逐渐变成了柏拉图的天文学一开始的样子,即一种理性神学,它通过理性的方式向我们解释了这些神性的灵智(divine intelligence)注28及其等级。
44.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学思想后来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天界运动与地界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作补充说明。如前所述(I:39),天与地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截然对立的,它们在宇宙中的地位完全不同。因此,这种因果关系似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地界的运动的确以某种方式(其真实情况不应去探究)依赖于天界的运动;天的不停旋转引起了地界元素无休止的直线运动,这是一切生灭变化的基础。这些过程并非全都沿着一个方向进行:既有产生和消亡,也有量的增大和减小,以及质的增强和减弱。由于相反的结果必定有相反的原因,因此,引起和维持地界运动的不可能仅仅是第八层天球的旋转,而是还需要有第二个本原,即太阳、月亮和行星沿黄道的运动(其方向与天的周日转动相反)。周日转动是地界过程永不止息的原因,沿黄道的运动则是地界过程多种多样的原因。因此,地界的一切过程均受天界的控制。
后来这一观念成为支持占星学合理性的有力论据。亚里士多德本人并未从中得出任何严格意义上的占星学结论,比如如何确定人的性格或预知未来。不过,这的确使亚里士多德接受了世界事件具有周期性的理论,这种理论在他之前即已存在,在他之后也从未被遗忘。当大年(即所有天体运行周期的最小公倍数)过去之后,天地万物都会返回其原始状态。此后一切都会重演,不仅在物质领域,而且也在精神领域:同样的自然现象还会出现,同样的哲学还会被阐述。然而,不应把这种周期性理解成宇宙的交替毁灭和再生,就像赫拉克利特和恩培多克勒所认为的那样,以及斯多亚派后来相信的那样(I:52),因为那将与天界不朽的理论相抵触。
六、 位置概念与虚空的不可能性注29
45.根据后来的思想发展,亚里士多德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主题是他对位置(τόπος,locus,place)注30概念的讨论,由此将引出各种不同的位置理论。
亚里士多德先是把物体的位置定义为最终的包围者(ultimum continentis),比如酒的位置就是酒桶的桶壁。然而,这立即导致了与位置运动概念(即位置的改变,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有关的困难。例如,在流水中抛锚停泊的船将因此而运动,因为它不断被不同的水所包围,根据上述定义,船将总是处于不同的位置。后来笛卡尔毫不迟疑地接受了这个结论。但亚里士多德却拒绝了它,并把位置的定义进一步精确为:位置是包围者的第一个不动的边界。对于在流水中抛锚的船来说,它的位置就是河岸和河床。
于是,确定物体的位置最终要求有一个固定不动的包围者。对于地界物体来说,宇宙中心(被看成一个不动的中心物体)和月亮天球的内侧(它虽然在旋转,但作为整体并不改变位置)便构成了这样一个包围者。然而,在确定天界特别是第八层天球的位置时,却出现了困难。实际上,包围第八层天球的是无,在它之外甚至连虚空都没有,因为虚空本身虽然不含任何物体,但却可能包围它们,而在作为一切物质总和的宇宙之外,不可能存在任何物体。因此,第八层天球并不处于一个位置,所以不可能改变位置,但又必须不停地运动。
亚里士多德的位置理论在这里似乎陷入了僵局。但这个斯塔吉拉人[Stagirite,即亚里士多德]并不气馁,他想出了一个后来被经院学者灵活运用的花招,即引入这样一种区分(distinctio):虽然在严格的意义上,第八层天球也许并不处于一个位置,但在不严格的意义上(πῶς),它的确处于一个位置,这足以使它的运动能够维持下去;天球的每一个部分都被其他部分所包围,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天球的位置;因此,整个天球出于偶性(per accidens,κατὰ συμβεβηκός)而处于一个位置。
显然,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为要使随同运动的天球的各个部分充当天球的位置,亚里士多德不得不牺牲位置的不动性。因此,第八层天球的位置问题始终是摆在古代和中世纪评注者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这些评注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将在后面讨论(II:105及以下);作为准备,我们这里先就古代评注者寻求更好解答的尝试略作说明。
46.阿弗洛狄西亚的亚历山大(Alexander of Aphrodisias)承认第八层天球并不处于一个位置,但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天球的旋转并非位置运动,因为整个天球并不改变自己的位置。
特米斯修斯(Themistius)认为,虽然物体的位置一般来说包围着这个物体,但第八层天球却可以从内部进行定位。第八层天球的位置(也是由于偶性所处的位置)乃是土星天球。
菲洛波诺斯(Philoponus)对整个位置概念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任何物体的位置都是具有其三个维度的空间;虽然它实际上无法与占据这个位置的物体区分开(在他看来,实际的虚空是不可能的),但却可以从思想上与之区分开,就像形式与质料的区分一样。空间无论在整体上还是部分上都是不动的,从而可以满足亚里士多德对位置的要求。位置运动与质的变化之间可以严格类比:一个物体一旦离开一个位置,另一个物体就占据了它;一种形式一旦在质料中失去,就会被另一种形式所取代。菲洛波诺斯的观点简单说来就是,位置是构想出来的虚空。
普罗克洛斯(Proclus)也提出了一种类似的解决办法,他将位置等同于充满(作为不动的一的)整个宇宙的光。在物理学后来的发展中,这两种理论被合而为一,以太充当了定位的介质。
另一种值得注意的理论是达马斯基奥斯(Damascius)提出来的。亚里士多德曾把时间定义为“运动相对于先后的数”,通过类比,达马斯基奥斯把位置定义为确定物体之“所在”(position)的一组几何量。这里的“所在”是一个未经定义的概念,达马斯基奥斯并未试图阐明它。他的思路也许可以这样来理解:如果运动期间有一个沙漏或滴漏一直在流着,那么运动的每一阶段都与一个数相联系,它所指示的是运动开始以来流出的水量或沙量;这个数被称为时间;我们可以测量它而不去管运动是什么。现在考虑一个静止的物体,尽可能多地测量它与包围它的房间墙壁之间的距离,使这个物体足以得到规定。所谓“位置”(τόπος,locus),就是这些数的集合;我们可以确定它而不去管“所在”(θέσις,positio)是什么意思。
用具体的时钟去测量时间,用特定的参照系去测量位置,这种想法在古希腊物理学家看来也许过于相对主义。他认为真正的时钟应当是一个永恒流动的理想沙漏,确定位置应当有一个永远不动的理想的包围者。为了找到它,我们设想宇宙中的所有物体都回到它们的自然位置,一切重物下落和轻物上升都终止,所有元素都在从地心到月亮天球的四个同心球层中有秩序地排好,这样我们就得到了能够确定任何位置的自然参照系。
因此在第八层天球内,除了这个现实的宇宙,我们还应当设想有一个理想的宇宙,其中所有事物都处于自己的自然位置。现在,实际物体的位置乃是一组确定其偏离理想“所在”(position)的量。
这一理论与菲洛波诺斯和普罗克洛斯的理论类似,因为这三种理论都谈到了两个暗合的领域,其一是现实的物质宇宙,其二则各有各的说法:菲洛波诺斯认为是虚空,普罗克洛斯认为是光,达马斯基奥斯则认为是理想的排列有序的宇宙。
现在回到亚里士多德本人,谈谈他的位置概念在虚空可能性问题上的重要应用。
47.亚里士多德极力驳斥了虚空的可能性。这并不奇怪,因为虚空(即爱利亚派所说的非存在)存在乃是原子论的基本假定,其唯物论倾向必定让亚里士多德十分反感,他无疑希望推翻这一体系的基础。他首先通过位置概念进行反驳:(有限的)虚空设定了一个包围者,虽然可能有物体处于其中,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物体。这是一个没有物体位于其中的位置(locus sine corpore locato),这乃是逻辑矛盾。因此,虚空是不可思议的,就像没有被超越者的超越者、没有孩子的父亲、不能饮用的饮料、无法被感觉的感觉[一样荒谬]。
除了这种逻辑论证,亚里士多德还补充了几个物理论证。在(无限的)虚空中绝无可能确定位置或方向;点与点之间不再有差别,方向与方向之间也不再有优越性。出于对称性,这样一种虚空中的物体永远不可能开始运动;或者一旦运动,也永远不可能再次回到静止,因为它为什么要在这里而不是在那里停止运动呢?所有这些都完全违背了亚里士多德的有限宇宙观念,其不动的中心和(整体不变的)球形包围便是固定的参照系,物体的位置和运动可以相对于它而得到清楚确定。这种有着特定结构的有限宇宙观念是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基础,它与数学家所持有的那种同质的无限空间观念之间绝无和解的可能,原子论者正是将原子引入了这种空间,并让它们在其中运动。
亚里士多德仍不满足,他继续做出新的反驳:既然虚空中的运动不会受到阻碍,由于落体速度与介质密度成反比,下落必定是瞬时的,也就是说,落体在开始下落那一瞬间便会到达终点。据亚里士多德说,原子论者认为,所有物体在虚空中必定以相同速度下落。但这如何与落体定律所表达的重量与速度之间成比例相协调呢?倘若没有介质可以充当相邻接的推动者,抛出的物体如何可能运动呢?原子论者最终不得不假定原子之间存在着小虚空,以解释凝聚和稀疏现象,并为原子的运动创造空间。在他们看来,原子的运动构成了无偏见的观察者眼中所有生灭变化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否认这种必然性:他本人的潜能和现实概念已经提供了所有必要的解释原则。
虽然亚里士多德原则上讨论了虚空而没有给出进一步的定义,但他的著作中已经包含了后来通行的区分:一是所谓居间的虚空(vacuum intermixtum)或分散的虚空(vacuum disseminatum,παρεσπαρμένον κενόν),根据原子论者的说法,它位于原子之间,和原子一样无法感知;二是所谓聚集的虚空(vacuum coacervatum,θρουν κενόν),它指一种可知觉的、有限的甚至是无限延伸的空间,在它之中并无原子存在。我们接下来分别用小虚空(microvacuum)和大虚空(macrovacuum)来表达这一区分。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两种虚空都是无法设想的。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判断既非基于原子论学说的内在矛盾,亦非源于其推论不符合经验事实,而仅仅是因为他所反对的观点与他本人的理论不相容。唯一的例外是关于无限的同质空间中绝不可能确定位置和方向的论证。至于其他论证,他的整个抗争与其说是逻辑性的,不如说是情绪性的,它们显示的更多是固执己见,而不是反驳。
七、 四因说与目的概念
48.前面我们主要讨论了亚里士多德体系中对本书主题特别重要的一些内容。为此,我们考察了他的物理学、化学和天文学理论,而舍弃了该体系中纯哲学和生物学的方面。结果,在亚里士多德思想中占有支配地位的目的概念至今尚未提及。
亚里士多德对有生命的自然特别感兴趣,他总能在那里观察到生命组织的目的指向。也许正因如此,目的概念才在他那里显得如此突出,甚至他在讨论无生命的自然时也是如此,也正是在无生命的自然中,目的概念后来完全被机械论观念取代。
这最明显地表现于亚里士多德对原因概念的讨论。他不仅提到了质料因(causa materialis;构成某物的材料)、形式因(causa formalis;将要实现的形式)和动力因(causa efficiens;实际引起这一事件的东西),而且还提到了目的因(causa finalis;将要实现的目的)。我们仍然用雕像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雕琢它所用的大理石是质料因;雕刻家在工作时头脑中呈现的形式是形式因;借助于工具的雕刻家本人是动力因;作为预定目标的完成了的雕像是目的因。当然,如果雕刻家主张“为艺术而艺术”(l’art pour l’art),那么目的因也可等同于形式因。
显然,前三种原因并未明确规定宇宙事件的进程:它们并不控制和引导这些事件;可以设想橄榄由玉米穗生长出来。前三种原因对应着实体的三个方面——质料、形式和形式的实现(ἐνέργεια),而第四种原因却对应着这样一个事实,即实体通过其存在不仅在质料中实现了一种形式,同时还实现了一个目的。这个方面用“隐德来希”(ἐντελέχεια,entelechy)来表示,不过,它经常与“形式的实现”(ἐνέργεια)不加区别地混用。鉴于形式因与目的因之间的紧密关联,这当然并不让人感到惊讶(一般来说,形式的实现同时就是目的的实现)。我们在I:25中给出的拉丁版本的运动定义,即motus est actus entis in potentia secundum quod in potentia est,其原始版本在一处注31是‘Η τοῦ δυνάμϵι ντος ντϵλχϵια,ῆτοιοῦ τον,κινησίς στιν[潜能的达成目的,就是运动],在另一处注32则是τὴν τοῦ δυνάμϵι,ήτοιοῦτον στιν,νργϵιαν λγω κίνησιν[潜能的形式实现,就是运动]。现在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将其重新表述为:运动是潜能的形式实现或目的实现,就其相对于某种特定形式的潜能或某种特定目的的适宜性而言。
此外,在位置运动的情况下,形式因可能与动力因吻合:对于落体而言,回到自然位置的倾向(这种倾向内在于重物的实体形式之中)同时就是推动的原因(causa movens)。自然位置本身是目的因。
八、 一般知识论注33
49.亚里士多德对科学思想的影响并非仅限于他的形而上学、物理学和天文学著作。其逻辑学著作(通常被称为《工具论》[Organon])包含了关于证明性(demonstrative)科学应当满足的条件的一般知识论思考。事实上,在16、17世纪科学思想复兴的过程中,这些内容并未随同其自然思想一并遭到驳斥和贬低,而是充当了建立力学和以之为基础的物理学的主导思想和准则规范。
一门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证明性科学(我们可以这样来简要概括他的各种说法)是关于某个特定主题的一个命题系统,它满足以下条件:
用于表述命题的术语可以分为未经定义的基本术语和可以定义的派生术语。命题本身或是未经证明的基本命题,或是可以证明的派生命题。
这两项要求可分别称为“可理解性假定”(intelligibility-postulate)和“根据假定”(evidence-postulate)。此外,基本命题必须是必然陈述,也就是说,它的有效性和必然有效性都应当很自明。
把某一知识领域建立在公理的基础上,这种观念显然受到了数学的启发。古代的阿基米德曾用它来建立静力学。我们在讨论经典物理学的兴起时还会再次遇到它。因此,即使是亚里士多德,不同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原子论者和柏拉图,在科学史上一般代表非数学因素,也为科学的数学化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