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农药的作用方式
1.6.1 杀虫剂的作用方式
(1)触杀剂 药剂必须接触害虫,通过体壁及气门进入害虫体内,使之中毒死亡。大部分喷雾用的杀虫剂都是触杀剂。大多数化学杀虫剂都是触杀药剂。
(2)胃毒剂 药剂需要通过害虫取食而进入其消化系统,经肠道吸收后进入体内,然后发挥作用,使之中毒死亡。如生物农药苏云金杆菌能够杀虫就是昆虫将该菌剂取食到肠道,毒蛋白对肠道破坏而导致了昆虫的死亡。
(3)内吸剂 药剂被植物的茎、叶、根和种子吸收而进入植物体内,并在植物体内传导运输,或产生更毒的代谢物,使取食植物的害虫中毒死亡。如吡虫啉拌种可以通过根茎的吸收传导,而对叶片上的蚜虫产生杀伤作用。
(4)熏蒸剂 药剂在常温下以气体状态通过呼吸系统进入害虫体内,使之中毒死亡。
(5)昆虫生长调节剂 药剂在接触昆虫被昆虫吸收或者被昆虫取食吸收后,阻碍害虫的正常生理功能,影响几丁质形成或者内表皮生成,阻止正常变态,使幼虫不能化蛹或蛹不能羽化,形成没有生命力或不能繁殖的畸形个体。
(6)引诱剂 是昆虫外激素类杀虫剂,对昆虫成虫的交配活动进行干扰迷向,使其不能交配,从而控制虫口数量的增长,或诱聚而利于捕杀,达到防治的目的。如近年来在烟草上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斜纹夜蛾性诱剂等。
(7)驱避剂 昆虫对这种药剂的气味比较敏感,受这类药剂的影响,昆虫不在施药的场所取食或者繁殖后代。
(8)不育剂 这类药剂对昆虫生理或者生殖机能起破坏作用,使昆虫不能交配或者交配后不能产卵繁殖后代。
(9)拒食剂 昆虫味觉器官直接接触药剂后感到厌恶而不再取食,最后因饥饿、失水而逐渐死亡。
(10)麻醉剂(或者麻痹剂) 昆虫取食这类药剂后,全身瘫软,不能活动,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够恢复。这类药剂一般不直接作为杀虫剂使用,可以作为助剂,减少昆虫对一些杀虫剂的逃避机能。
1.6.2 杀菌剂的作用方式
(1)保护剂 在植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将药剂均匀覆盖在植物体表,消灭病原微生物或防止病原微生物扩展蔓延。这类药剂在作物已经发病后施药效果不好或者无效。
(2)治疗剂 植物发病后施用,通过内吸直接进入植物体内,传导至未施药的部位,对植物体内病原微生物产生毒杀、抑制或消灭作用,使病株不再受害,恢复健康而起治疗作用。
(3)熏蒸剂 药剂在常温下挥发成气体与病原菌接触,对病原菌的菌丝、孢子或者病原体产生影响,而达到杀死病原菌的目的。
(4)铲除性杀菌剂 对病原菌有直接强烈杀伤作用的药剂。这类药剂常为烟草生长期所不能忍受,故一般只用于播前土壤处理。一些土壤熏蒸剂如35%威百亩水剂(斯美地)就是铲除性杀菌剂。
(5)抗逆诱导剂(又称为免疫性杀菌剂) 药剂施用后,可使植物产生抗病性能,不易遭受病原生物的侵染为害,如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等。
1.6.3 除草剂的作用方式
(1)选择性除草剂 在一定的浓度或剂量范围内杀死或者抑制植物生长而对另外一些植物安全的药剂。如根据植物形态的选择性可分两大类,一类是单子叶植物除草剂,另一类是双子叶植物除草剂。
(2)灭生性除草剂 这类除草剂对植物缺乏选择性,或选择性很小,能杀死绝大多数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如草甘膦不仅能杀死杂草,对烟草也有杀伤作用。
(3)输导型除草剂(或内吸型除草剂) 输导型除草剂使用后可通过内吸作用将药剂传至杂草的敏感部位或整个植株,使杂草中毒死亡。如灭生性除草剂中的草甘膦。
(4)触杀型除草剂 是不能在植物体内传导,只能杀死所接触到的植物组织的药剂。如灭生性的除草剂百草枯(国内已禁用),一般对植物的上部有效,但对根部无效。
在烟田使用的除草剂一般为选择性除草剂,灭生性除草剂一般不建议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