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HJ 831—2017,我国基准受试生物应包含不同营养级别和生物类别,主要包括以下3类:
① 国际通用物种,并在我国自然水体中有广泛分布;
② 本土物种;
③ 引进物种。
针对我国珍稀或濒危物种、特有物种,应根据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选择性使用作为受试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