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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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数据的查询

一、GHS对数据源及数据采选的要求

联合国GHS没有具体推荐可以参考使用的数据源,但在导言中就分类数据及与分类数据有关的测试提出了要求。按照国际公认的科学原则进行的确定危险性的试验,可用于确定对健康和环境的危险。GHS确定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标准对试验方法没有特殊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小组规定的物理危险准则与诸如易燃性和爆炸性等危险种类的具体试验方法相关联[7]。GHS依据的是目前可获得的数据。统一分类标准是根据现有数据制定的,因此如果符合这些标准,将不要求重新试验已有公认数据的化学品。除了动物数据和有效的体外试验外,人类经验、流行病学数据和临床研究等也适用于为GHS危险性分类提供重要信息。现有制度大多数承认并使用临床取得的人类数据或现有的人类经验。全球统一制度的使用不应当阻止此类数据的使用,而且全球统一制度明确承认有关危险或有害效应可能性(即风险)的所有适当和相关信息的存在和使用。

GHS强调在进行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时,应采用证据权重法和专家判断的方法。对于某些危险性种类,当数据符合标准时,可以直接分类。但对于某些危险性种类,对物质或者混合物的分类是采用证据权重法作出的。在确定分类的终点时,应当考虑所有可提供的信息,包括人类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报告,连同相关的亚慢性、慢性和特定动物试验研究结果,还可以包括与所研究的物质具有化学相关性物质的评估结果,尤其是该物质的信息稀少时。

二、数据质量的分级及使用原则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数据源及数据的采用,直接关系到分类结果是否正确、合理。因此,确定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参考数据源及其使用方法,是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重要基础工作。

当完成一种化学物质的全部信息查询收集之后,需要对这些信息质量进行评估,以判定其可靠性和适当性。分类使用的数据既可以是直接测试获得的数据,也可以是采用其他方法计算或估算的数据。一般来说,应当使用质量最佳的数据,而且最好使用原始数据源提供的数据作为危险性分类的依据。例如,采用国际公认的《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或者其他等效试验方法,以及符合《合格实验室规范原则》(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的实验室提供的试验数据。因此,在查询分类数据时,应当注意数据源中是否清晰地说明了数据产生的试验条件。当不能提供上述测试数据时,应当收集该物质所有可提供的数据,并根据可提供的最佳数据,利用证据权重法作出分类判断。

各类数据源收录的化学品种类、涵盖信息内容及其详尽程度、应用文献的出版年代和实时更新情况、数据可靠性是否经过专家同行业审查等,直接反映出该数据源的质量和价值。目前国内外存在大量可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数据源。当查询不到根据国际公认的测试准则和GLP实验室产生的数据时,还可以利用其他办法,如利用有效的定量构效关系(quantitative 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s,QSAR)模型来估计某些特定终点的数据。

1.物理危险性分类数据源分级及使用原则

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数据分为两类:一类为能够直接反映有关物质的燃烧性、爆炸性的数据,例如闪点、爆炸极限等物理化学危险性数据;一类为与物理危险性分类有直接关系的物理特性数据(例如沸点等)。列入物理化学危险性数据第1级数据源的条件为:国际或发达国家权威机构提供的数据源;第2级数据源为除第1级数据源外可以参考使用的数据源。在选择物理化学危险性数据进行物理危险性分类时,建议优先使用第1级数据源。

2.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分类数据源分级及使用原则

根据提供数据源机构/组织的权威性、数据源的可靠性以及数据源的类型等,将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分类数据源分为3级:第1级数据源为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提供的数据源,基本上为化学品评价文件(报告),其可靠性已得到了广泛认可,引用的多数数据可以追溯到原始文献;第2级数据源为除第1级以外的其他可用的化学品评价文件或权威数据库等数据源;第3级数据源为原始文献数据库和化学物质综合信息数据源等。数据源优先使用的顺序为:首选第1级数据源;其次选择第2级数据源;第3级数据源为适当时可参考使用的数据源,其文献数据库可用来追溯查找原始文献[15]

此外,我国农业农村部的农药登记资料、生态环境部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资料,因已经过专家评审,所以可以作为第1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数据源使用。

三、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主要数据来源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主管当局通过化学品安全立法,建立化学品危险性信息产生、收集、评价、公示制度和机制,开发并公布大批化学品安全信息数据库系统。此外,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发达国家政府主管部门还编制和发布了一系列化学品危害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规范和指南文件,为各国化学品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1. GHS分类结果的官方数据源

自GHS在全球推广实施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依据GHS的原则制定了适合本国或地区化学品管理要求的危险性分类标准,并依据标准对重点管理的化学品进行了统一危险性分类,形成了化学品GHS分类名单,这些名单可供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时参考。下面为主要可参考的分类名单。

(1)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该建议书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小组委员会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新物质和新材料的出现、现代运输系统的要求,特别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需求编写出版,定期进行更新。该建议书的对象是主管危险货物运输的各国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机构。《规章范本》主要内容包括危险货物的分类原则、危险货物类别、危险货物一览表、一般包装要求、试验程序、标记、标签和运输单据等。

《规章范本》的物理危险性包装分类标准与GHS基本相同,故前者的物理危险性包装类别可以直接转化为GHS的物理危险性分类;第6.1项(毒害品)的包装分类标准与GHS急性毒性前3个类别的相应判定标准类同,但前者的包装分类没有给出接触途径,因此其包装分类结果只能作为GHS分类的参考。

(2)欧盟危险物质统一分类和标签清单 《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EU Regulation on Classification,Labeling and Packaging of Substances and Mixtures,CLP)附件《欧盟3.1——危险物质统一分类和标签清单》,列出了4000余种危险物质的分类结果。欧盟CLP的分类标准不包括GHS的以下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类别4、急性毒性类别5、皮肤腐蚀/刺激类别3、吸入危害类别2、急性水生毒性类别2和类别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的类别2没有再分为子类别2A和2B。

(3)日本化学品GHS分类结果信息 2007年,日本发布了1400种有关法规要求编制SDS化学品的GHS分类结果,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0余种化学品进行了GHS分类,且每一种化学品均标出了分类数据及其来源。日本有关化学品分类的工业技术标准JIS Z7252:2019不包括GHS的以下类别:急性毒性类别5、皮肤腐蚀/刺激类别3、吸入危害类别2和危害臭氧层。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类别1没有再分出子类别1A和1B。

(4)新西兰危险物质分类系统 按照危险物质和新生物法,新西兰环境风险管理局(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 Authority,ERMA)对危险物质进行了分类。新西兰危险物质和新有机体(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HSNO)危险性分类系统的分类标准与GHS基本对应,部分化学品给出了分类数据及其来源。

2.物理危险性分类数据源

(1)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s,ICSC)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合作机构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IPCS)与欧盟(European Union, EU)合作编辑的一套具有国际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片。ICSC共设有化学品标识、危害/接触类型、急性危害/症状、预防、急救/消防、泄漏处置、包装与标识、应急响应、储存、重要数据、物理性质、环境数据、注解和附加资料14个项目。安全卡片的全部数据都是由联合国指定的10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荷兰及日本等的16个著名权威机构的专家提出的。参与卡片编写的机构有:①加拿大蒙特利尔劳动安全与健康委员会;②英国工业生物研究协会;③法国原子能公署;④加拿大艾伯塔职业卫生与安全研究所;⑤加拿大卫生与福利部;⑥芬兰职业卫生研究所;⑦荷兰作业环境研究所;⑧比利时卫生与流行病研究所;⑨美国环境保护局;⑩德国医药学和毒理学研究所;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德国联邦卫生局;日本国立卫生科学研究所;法国巴黎南方大学毒理学研究实验室;西班牙国立劳动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德国卫生与微生物研究所。

根据IPCS的授权,在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下,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自1994年以来一直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从事英文版国际化学品安全卡的中文翻译工作,曾委托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过《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手册》1~3卷,供国内工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用户查询使用。

1999~2000年在IPCS和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中心(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nternational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Information Centre,ILO⁃CIS)的支持下,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计算中心完成了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网络数据库查询系统研究开发工作,并在网上设立专门站点(网址:http://icsc.brici.ac.cn)。作为联合国机构设立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卡国际查询系统的一部分,该系统得到IPCS机构的认可。

http://www.ilo.org/dyn/icsc/showcard.home(英文版);

http://icsc.brici.ac.cn/(中文版)。

(2)兰氏化学手册第16版(Lange􀆳s Handbook of Chemistry,16th Edition) 兰氏化学手册第16版内容包括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物理性质、热力学性质、光谱学、电解质、电动势和化学平衡等资料。该手册收录了4400多种有机物和1400多种无机物的物理常数、临界性质和热力学数据。使用者可以使用CAS登记号或者化学物质名称进行检索查询,是从事化学、物理、生物、矿物、医药、石油、化工、材料等方面工作的科技人员、生产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和各类图书馆必备的工具书。

3.健康危害分类数据源

(1)IARC人类致癌性危险评价专论(IARC Monographs on the Evaluation of Carcinogenic Risk to Humans,IARC Monographs)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是世界卫生组织下属机构,IARC的使命是协调和开展人类致癌的原因、致癌机理研究以及制定预防癌症的科学战略。IARC编制了各种致癌物的评价专论报告。使用者可以利用CAS登记号或者化学物质名称查询已经过评价的致癌物的名单以及IARC人类致癌风险评价专论。

网址:http://monographs.iarc.fr/

(2)美国环境保护局化学物质综合危险性信息系统(Integrated Risk Information System,IRIS) 美国环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开发的化学物质综合危险性信息系统(IRIS)收录了化学品的各种危害评价信息,包括慢性(非致癌)健康效应的经口参考剂量(Reference Dose,RfDs)、吸入参考浓度(Reference Concentrations,RfCs)等信息,该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更新。使用者可以利用CAS登记号、化学物质名称、关键词进行查询。

网址:http://www.epa.gov/iris/

(3)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National Toxicology Program,NTP) 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NTP)由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国家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Environment Health Sciences,NIEHS)、国家毒理学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Toxicological Research,NCTR)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NIOSH)制订。NTP负责向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和公众提供关于潜在有毒化学品的信息,在设计、开展和解释动物毒性和致癌性实验方面居世界领先地位。NTP每年发布的致癌物年度报告是美国OSHA宣布致癌物质名单的主要资料来源之一。使用者可以通过CAS登记号或者化学物质名称查询已经评定为人类致癌物的名称以及评价报告的全文。

网址:https://ntp.niehs.nih.gov/results/dbsearch/index.html

(4)欧盟REACH已注册物质数据库 该数据库涵盖了所有已经注册的物质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物质的一般信息(包括物质的识别信息、注册号、联系人等),分类标签信息,生产使用暴露信息(包括推荐用途及限制用途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毒性(ps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toxic,简称PBT)评估报告,物理危险性信息,健康危害信息,环境危险性信息,安全使用指南(包括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废弃处置、稳定性和反应性、暴露控制及个人防护七部分内容)。

对于欧盟REACH已注册物质数据库,REACH的注册信息是针对物质的,因此在该数据库中只能查到物质的信息,不能查到物品、混合物或产品的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REACH不会对数据库中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用户可以通过美国化学文摘社检索服务号(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Number,CAS No.)、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目录编号(European Inventory of Existing Commercial Chemical Substances Number,EC No.)、化学品名称等对物质进行检索。如果用户不能提供任何检索信息,则数据库中所有物质的信息会以列表的形式呈现出来。

网址:http://echa.europa.eu/web/guest/information⁃on⁃chemicals/registered⁃substances

(5)日本国立技术与评价研究所数据库:化学物质危险信息平台 日本国立技术与评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Evaluation,NITE)开发的化学物质危险信息平台(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CHRIP)是一个为公众免费提供化学品基础信息和法规监管信息的数据库。该数据库可以为公众应对国内外法律法规及充分有效地评估化学品危险性提供信息支持。为了保证数据的质量,数据库每两个月会更新一次数据,数据都来自国内外权威的官方资料。其中环境危害的数据摘自日本的化学物质控制法数据库(Japan Chemical Collaborative Knowledge Database,J⁃CHECK数据库)。

化学物质危险信息平台向公众展现的信息包括8部分内容:①化学品的基本信息,包括CAS号、化学品名称、别名、分子式、结构式;②日本境内的法律、法规信息,包括20个法规;③日本境外的目录和法律法规信息,包括10个目录/法律法规;④化学品的暴露情况,在《特定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法》(Pollutant Release and Transfer Register,PRTR)系统上登记的生产、进口化学品的数量;⑤日本和其他国家的危害评估情况,包括GHS分类结果、危害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⑥物理和化学特性,主要包括化学品的特征参数,如沸点、熔点、水中溶解度、蒸气压等;⑦环境危害;⑧健康危害。

网址:http://www.safe.nite.go.jp/japan/db.html

4.环境危害分类数据源

(1)美国EPA生态毒理学数据库 生态毒理学数据库(Ecotoxicology Database,ECOTOX)是一个综合性数据库,它提供了单一化学应激源对生态相关水生和陆生物种的不利影响的信息。ECOTOX包括超过910000个测试记录,涵盖12500种水生和陆生物种和11500种化学品。ECOTOX数据的主要来源是同行评审的文献,通过对公开文献的全面搜索确定测试结果。作者提供的所有有关物种、化学物质、试验方法和结果的相关信息都被提取到ECOTOX数据库中。

ECOTOX还包括从EPA、美国地质调查局、俄罗斯及经合组织(OECD)其他成员国收集的第三方数据,这些成员国汇总了在非英语期刊上发表或未在公开文献中提供的研究。ECOTOX包括所有用户支持文档的链接、常见问题和网络上提供的其他生态毒理学工具。数据库每季度用新数据更新一次。

网址:http://cfpub.epa.gov/ecotox/

(2)日本现有化学物质生物降解性和生物富集性信息 日本国立技术与评价研究所的化学物质危险信息平台(CHRIP),收录了根据日本化学物质审查法开展的现有化学物质生物降解性和生物富集性试验结果的数据,包括生物富集系数(Bioconcentration Factors,BCF)等试验数据,全部数据均经过化学物质专家委员会同业审查。使用者可以通过化学物质名称以及CAS登记号查询。

网址:https://www.nite.go.jp/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