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设计知识体系与设计领域的知识研究
在设计领域,对于知识的关注由来已久。对于设计是否具有自己的知识体系,什么是设计知识,设计知识的类别等讨论一直是设计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热点。研究者们从设计的目标系统、设计知识的认识论、设计的对象系统等角度对设计知识进行了思考。
关于设计是否具有自己的知识问题,很多学者进行了讨论。纳瓦泽认为,设计的元知识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用设计行为创造世界,解决问题;另一个是用反思和研究建立设计伦理[77]。类似的描述还有多斯特关于设计行为的两种范式,即问题解决与反思实践的论述[34],以及曼奇尼建立的设计的两个维度,问题解决与意义建构[39-43]。
描述设计知识还可以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思考。纳瓦泽依据哈贝马斯的人类三种旨趣学说,从实证—分析、解释—历史以及社会反思的角度,定义出设计知识的三个领域视角,即技术的、实践的以及反思与解放的。再结合她定义的物、事以及元知识三个设计对象类别,最终提出了一个具有两个维度,9种类别的设计知识领域框架[注]。这9个设计的研究领域可以看作设计的知识域框架。墨菲在他的关于审美与创作认识论的文章中提到了三种影响设计知识与行为的认识论,即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式的分析—综合论,实用主义统一体验认识论以及后现代解构主义认识论。在这里,墨菲关注了设计中的解释性知识,即设计研究中能够揭示的关于设计如何创新的知识,这一类知识与纳瓦泽的解释—历史、社会反思的设计知识类别是基本重合的[78]。
设计知识的构成也可以从设计的问题与设计对象的角度进行思考。布坎南在他的一系列论述中,使用了设计四序的概念来描述设计领域[79][注]。弗里德曼在对设计教育的批判中,提出了设计是一门需要满足多种需求的跨学科专业,设计师需要掌握的技能与知识的边界并不清晰,他提出了一个设计所涉及的所有学科知识的列表,这个列表包含着学习和引导、人类世界、人造物以及环境4个大类别,27个小类别以及100余个具体的知识类别。他提出的当前设计面临的10大挑战,也提示人们需要对设计知识领域进行重新思考[69]。
国内学者蔡军提出了设计3.0理论,将设计知识体系的变化划分为三个时代,即设计1.0时代基于技能的单一知识;设计2.0时代系统整合之下的知识体系以及设计3.0时代跨学科知识的整合。在设计3.0时代的设计师与设计团体的知识,出现了知识生产模式2的一些特征,例如知识生产或来自社会语境下的用户研究场景;从合作创新和合作设计中产生社会参与式知识;通过整个设计和研究过程关注社会价值;设计过程包含参与者判断,如从社会、经济或政治视角;知识通过跨学科合作被扩展为多系统。设计管理扩展到无形的领域,它变成了一个整合跨学科知识的平台等[8]。
结合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设计知识大致分布在一个区域内,这个区域有两个维度,分别是“问题解决–意义建构”维度,这一维度也可以认为是“理性-反思”维度;另一个维度则是设计的对象维度,在这一维度上分布着符号、实体(物)、人类世界、行为、服务、系统、环境等设计的对象,如图2.1所示。设计知识的这一分布提示出,与其他知识领域相比,不管是从本体论、认识论的维度来看,还是从知识对象的维度来看,设计知识更具复杂性、动态性。某些学者会更加极端地认为,设计并没有自己特有的知识体系,或者说,设计并不一定要建立在和其他传统学科一样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设计更是一个建立在实践、行动以及反思之上的学科[80]。
图2.1 设计知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