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好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新蓝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绘就了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新蓝图,其中与垃圾处理产业相关的内容多达6项,包括建立生产生活循环链接,加强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衔接,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统筹农村垃圾处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种养业废弃物妥善处置和落实节约生产、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等。其他如建立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等内容也间接涉及垃圾处理。
笔者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垃圾处理、管理向垃圾治理转变的转折期,应着力创新动力、增强能力、优化体系、化解矛盾和稳定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构建政府与公众共治的垃圾治理体系。梳理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决定和命令,理顺政府、居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促进政府职能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营运与研发管理、垃圾管理向创新服务、应急管理转变,推动地方自治和跨域合作,加强行业自律,激发公众自主自治动力,增进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和共治,形成多元治理体系,把垃圾处理上升到垃圾治理与社会治理高度。
二是提高通用型垃圾处理能力。整合工业垃圾、农业垃圾、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等各类垃圾的管理资源和处理能力,统筹各类垃圾的治理,重点创新生产工艺和物质回收利用技术,提高以物质利用为核心的分类垃圾的处理能力,提高通用于处理餐饮、绿化、种养殖业等排放的易腐有机垃圾的处理能力,建成先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体系,实现以废治废、综合治理。
三是建设“互联网+”垃圾分类处理平台。建设“互联网+”分类回收、处理、审批、监督、公众参与系统,完善“互联网+”垃圾分类处理平台,打通垃圾治理产业链,强化回收利用并借此促进垃圾分类,强化垃圾分类排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环节的规范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形成公众监督氛围,提升公众参与水平,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逆向物流链的创新。
四是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营运的平稳运行。国家层面出台强力政策,明确将破坏公益性垃圾处理设施及其日常营运秩序的行为视为破坏公共利益、环境、生产安全和社会秩序与治安的行为,制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破坏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营运的日常运行秩序;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出台政策,要求设施周边居民、设施服务区域居民和设施营运单位建成利益共同体并规定相关方利益分配原则,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营运的平稳运行。
五是全面启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整合、补足、创新并优化配置农村垃圾治理的要素资源。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建立处理服务费的县(市)、乡(镇)、村三级共同承担机制,激励、规范与监督主体的治理行为与互动,推动第三方企业化服务,促进农村垃圾处理社会化、产业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合理规划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制定详细的农村垃圾治理方案,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建设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工程,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各环节及其组合方式的优化,引入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开发与开放农村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服务模式,积累产业化经验。
(刊于《中国环境报》,2015年12月2日,作者:熊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