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应上升到战略高度
有专家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国垃圾治理行业投资规模将达到5万亿元左右。2020年垃圾治理行业投资规模有望达到万亿元,垃圾治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价值日益彰显。
分析当前我国垃圾治理形势,有3个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在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政府“放管服”﹑排放者负责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不到位,社会资本长期投资愿望和民营企业参与率较低,不能有效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和技术的良性互动。
二是在治理体制机制方面,各地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垃圾治理的管理职能﹑治理链条割裂,阻碍跨域治理和跨行业治理,阻碍全流程一体化治理。
三是在法规政策方面,存在底线不明、具体要求不全、约束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缺少全面体现固体废弃物属性和固体废弃物治理要求的法律法规,不能全面、科学地规范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强垃圾综合治理。
笔者认为,只有把垃圾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才能解决这些普遍存在于垃圾治理领域的全国性重大问题。只有全国一盘棋,才能有效治理过度包装、过度消费,治理垃圾山、垃圾围城、垃圾围村和垃圾跨行政区划偷运偷排等“垃圾病”。
第一,调整“地方自治”政策为“地方负责,跨域合作”政策。修订“谁产生谁治理,谁排放谁治理,哪里排放便哪里处理”为“谁产生谁负责,谁排放谁负责,哪里排放便哪里负责处理”。明确区域合作机制与监督规范机制,明确项目的选址原则、选址基本方针、融资建设模式、安全卫生防护标准、规划评价与社会参与办法。鼓励结合区域一体化、都市圈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服务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区域内垃圾治理基地、园区或设施。
第二,明确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协作。政府要树立互动的治理理念,简政放权,做好“放管服”,保障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和共治。落实排放者负责原则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群策群力,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回收利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型垃圾治理方式,支持垃圾治理全程一体化PPP模式的示范,增强治理服务供需双方的能动性,均衡治理服务供给与需求,吸纳社会资本长期投资,提高民营企业参与率。
第三,深化体制改革。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职能和建筑废弃物、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生活垃圾、污泥、医疗垃圾等垃圾治理的管理职能,归口到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建立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环保、建设、工业、能源、物价、科技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第四,实施全程综合治理。要推动从产生到处置的全程治理,明晰源头减量与分类排放、收运、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5个治理环节及其处理主体、对象、目的、时间、场所和方法等治理要素,形成先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与逐级利用的层次结构和整体协同规律。要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废治废、变废为宝”原则,整合产业链,推动综合治理。
第五,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与固体废弃物治理相关的条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治理法》。全面体现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性、资源性和社会性,全面提出固体废弃物全程、多元、综合和依法治理要求。界定垃圾排放权与处理权,明确治理服务的分配方式。明确排放费的收费办法,制定垃圾处理的财政补贴与经济激励办法,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办法。制定治理规范、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出台市场开放、竞争与管理办法﹑投融资管理办法,实施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鼓励协同生产,增强行业竞争性,维护社会秩序、效率、正义与公平。
(刊于《中国环境报》,2017年1月18日,作者:熊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