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综合国家、省、市各层面的政策、法规等文件要求,在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和技术方面,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主要有以下重点内容。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力争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建成“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滨江海绵城市。
(2)任务要求
① 新建、改建海绵型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均要实现雨水源头控制。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应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应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可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进行建设,充分发挥雨时调蓄、旱时绿化灌溉的功能。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充和道路清洗保洁等。
② 优化城市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提高城市绿地与广场的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③ 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对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对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对于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的道路,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对于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④ 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要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体和雨水湿地、湿塘等设施调蓄和净化初期雨水,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强化水系沟通,保护现有湿地,对城市水系进行水质净化、流速缓滞,并充分考虑河湖水体的水量和水位需求,保证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的过水流量和调蓄库容。
(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持
① 《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适用于南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评估。
② 《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和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是适合南昌市地域特点的地方标准图集,可用于指导南昌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作为图纸参考,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效率。
③ 《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验收及维护技术导则(试行)》适用于指导南昌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河湖水系等有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验收及维护阶段的技术管理工作。
④ 《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适用于南昌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南昌市以上技术文件的相继出台,有利于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多方位较好地保障推动南昌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