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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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本采集的原则

1.遵照医嘱
各种标本的采集都应该严格按医嘱执行,医生填写检验申请单,字迹清楚,目的要明确,医生应签全名。如对检验申请单有疑问,护士应及时核准、核实后再执行。
2.充分准备
(1)采集标本前:
明确检验项目、检验目的、采集的标本量、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采集前向患者或家属做耐心的解释以取得配合,并对特殊检验项目(如脑脊液标本等)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根据检验目的:
准备好必需物品、在正确的容器外贴上标签、条形码、注明科室、床号、姓名、住院号、标本采集时间等。
(3)医生护士操作前:
做好自身准备工作,如手卫生、戴好口罩帽子、环境卫生等,操作时注意无菌操作。
3.严格查对
查对是保证标本采集准确无误的重要环节之一,采集前应认真查对医嘱、申请项目、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等,采集后及送检前应重复查对。
4.正确采集
(1)严格遵守不同标本的采集方法、采集量和采集时间。
(2)凡是直接干扰检验的药物和食物,在采集前要尽量停止使用(如不能停用,需特殊标注),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的判断。
(3)凡是采集培养类标本,须放入无菌培养瓶内。
5.及时送检标本
采集后应及时送检,不要放置过久,以避免标本污染或变质,从而影响检验结果。特殊标本还应注明采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