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解慈善文化,释公益文明
徐永光
李小云说要出一本书,名为“公益的元问题”,让我作序。知道这位跨界闯入公益的“云教授”思想高耸入云,我诚惶诚恐等待着他的书稿,结果一直没有动静。某天,他约我去一家西班牙风味餐厅喝啤酒,席间谈起中央芭蕾舞团的《红色娘子军》,说已捷足先登看了彩排。问他缘何如此迷醉这个“文革”中的“样板戏”?李教授立马兴奋地站起来说:“《万泉河水清又清》,可是我学拉小提琴的第一支曲啊!”知道他会画画,其新著《贫困的终结》封面上画的老房子系他亲手所绘,河边村和昆明实验村的房子也都是他自己设计的,想不到还懂音乐。问他“书稿完成没有?”他竟诧异道,“还没给你吗?”正经事倒是忘得一干二净。
言为心声,文如其人。说李小云的书,最好先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
李小云是77级的少年大学生,一直读到博士,是中国第一位作物栽培学博士。“按教育背景来讲,我算是一个生物学家”,他说。儿时的艺术爱好,给他带来了艺术家的气质,最难得技不离手。最近他写了乡村建设与美学的随笔,信手拈来的爱好用在了扶贫攻坚和乡村建设;理科背景,令他思考和处理问题时讲求逻辑、注重数据、理性冷静。80年代,他在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任助理研究员;90年代初,赴德国、荷兰学习,比较深入地接触了西方的发展理论和国际NGO(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同时在国际发展学领域确立了个人影响力。1989—1994年在中国政府和联邦德国的双边合作项目——中德综合农业发展中心任常务副主任,还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做访问教授。严格的英语训练,令他操一口流利的英式英语,见到德国人、日本人,即转为德语、日语,他客气地说只能简单来几句,但不妨碍交流。李小云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发展研究的学院,一直担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院长,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国内外的发展研究人才。这都是他人生中最辉煌的纪录。目前,他是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资深讲席教授,算是文科最高级别的教职。近几年又创办了国际发展与全球农业学院,并担任名誉院长。他常说自己是一个社会实践者,但他的工作跨越理论和实践,在扶贫、乡村、公益、性别、国际发展、非洲农业等领域均有建树,样样有声有色,是个不折不扣的跨界学人。
他比较早地掉进了公益这个“坑”。二十多年前,他参与设计并推动了国务院扶贫办、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的NGO扶贫项目,我们在那时认识,但交往不多。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彼时李小云作为“圈内人”,已有内部消息。年初,他就悄然来到云南省勐腊县做调查,相中了位于中老边境的河边村。按照北方人的粗俗话,这是个“鸟不拉屎”极偏远的地方,他要在这里做公益助贫实验。
“回到酒店打开电脑,给徐永光先生写了一封很短的邮件,大意是,永光先生,多年不见。我现在在云南省一个边远的山区,想在当地注册一个公益组织,扎下根来,搞一个公益扶贫实验,需要您的支持。”我与李小云十多年没有联系过了,接到他的邮件很是意外,当看到“我要辞去农大发展学院院长来做这个实验”时,我的胸口像被“撞”到了,立即回信:“李教授,支持你的决定,这是个壮举,成功了是英雄,失败了也是英雄。”我心里想的是,这事成功的概率太低了,但为社会创新承担风险,正是公益组织的题中应有之意。我立即与敦和基金会秘书长刘洲鸿联系,他是我的老部下。很快,敦和基金会批准了给尚未注册成功的“小云助贫中心”80万元资助预算。
6年来,李小云带着一群热爱公益的青年人,在河边村实践公益助贫样板。这个以村民为主体的脱贫样板,动员了社会,影响了政府,凸显了公益的价值,为中国乃至世界的减贫事业贡献了成功案例。作为“最有思想的行动者和最会做事的思想者”,李小云知行合一,且做且思,感慨良多,思想火花四溅的文字喷涌而出。2021年,他的《贫困的终结》和《公益的元问题》两本著述相继问世;个人又荣膺“全国脱贫攻坚奖创新奖”和“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捧回两座奖杯。
《公益的元问题》说了些什么?这里有三个关键词,“公益”“问题”和“元”。讲公益问题的人很多,讲公益“元问题”的只有李小云。因此需要先解解这个“元”字的意味。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元,始也”;元亦可解释为头部,元还有大的意思。所以,小云讲的公益元问题,即关于公益起始的、基本的问题;还是头部的、大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公益的元问题》前言开篇:“小时候,姥姥跟我讲,在大旱之年,官府和富人会提供舍饭,也就是为饥民免费供餐,这是我对慈善公益最初的认识。”“听姥姥讲故事”,即为本书叙事论理的行文风格。读罢全篇,发现几乎所有的文章,都是通过叙事引出道理;几乎所有文字背后,都有李小云自己的身影。他像一位博物馆解说员,引导大家,讲述自己参与过的事件,介绍自己走过的路,带着他的思考,带着真情实感,深入浅出。他的文章很有画面感、代入感。
这本书讲了很多道理,但并非高深难懂的理论著述,初涉公益的小白都能读懂;这也不是只给公益从业者看的自娱自乐、自艾自怨、隔靴搔痒的“圈内”读物,而是把公益慈善与人性、人情、社会关系、伦理常识乃至中外慈善文化打通的大众通俗公益读本。企业家、捐赠人、志愿者、一切公益参与者和对公益有兴趣的旁观者,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引起共鸣,得到教益。如果给李小云的书改一个书名,可以叫《给你一双慧眼看公益》,他能给你智慧和一双明亮的眼睛。
读《公益的元问题》,令我不能不陷入沉思:李小云的文字,是不是诠释了一条从慈善文化到公益文明的模糊路线,其中包含许多复杂的跨界、跨文化、跨学科的东西,谋篇布局也是时空交错、虚实有致。声明两点:其一,这是我的发现和思考,试图借此挖掘李小云公益思想中深层次的东西,与这本书是“通俗公益读本”的定义并不矛盾;其二,我所用的“慈善”“公益”两个词,是可以互换的。换成“从公益文化到慈善文明”亦未尝不可。“慈善”一词的内涵本来就可小可大,小到邻里互助是慈善,属于传统的私益慈善,大到《慈善法》规范的也是慈善,属于现代的公益慈善。“从慈善文化到公益文明”,所讲“慈善文化”包含传统和现代,过去和今天;“公益文明”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有更多探索性和代表未来的成分。
德国学者埃利亚斯的《文明的进程》,是一部“为21世纪的社会学指明了方向”的鸿篇巨制。他提出,可以把“文化”和“文明”做一个界定和区分,即“文化”是使民族之间表现出差异性的东西,它时时表现着一个民族的自我和特色,因此,它没有高低之分。而“文明”是使各个民族差异性逐渐减少的那些东西,表现着人类的普遍行为和成就。换句话说,就是“文化”使各个民族不一样,“文明”使各个民族越来越接近。接下来埃利亚斯又指出,“文化”是一种不必特意传授,因耳濡目染就会形成的性格特征和精神气质,而“文明”则常常是一种需要学习才能获得的东西,因而它总是和“有教养”“有知识”“有规则”等词语相连。也就是说,“文化”与传统有关,它是特殊的,而“文明”与未来有关,它是普遍的(参见葛兆光:《“文化”与“文明”有何区别》)。
文明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在餐桌上直接用脏兮兮的手去抓,狼吞虎咽,吃相难看(而中国人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发明了用筷子吃饭)。13世纪时,一位拜占庭的公主在威尼斯突发奇想,用一枚小巧的金叉将饭菜送入口中,竟引起轩然大波,被视为大逆不道。神父更诅咒她把杀人用的刀叉拿上餐桌的行为,甚至认为是对上帝的亵渎。经过几个世纪的较量,在餐桌上用刀叉切肉和用勺喝汤的行为,从欧洲宫廷传到了民间,成为西方人无不遵从的餐桌文明。这是埃利亚斯在《文明的进程》中讲述的故事。
李小云说:“中国虽然在传统里也有丰富的慈善思想,但进入新中国后,传统文化的断裂使我们在概念上很少有这些传统捐赠的理念,加上客观上国家主导一切的现实……使传统慈善没能继续发展成为现代公益。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传统慈善观没有深入意识形态的理念和价值中,最多也不过是在社会和家庭的教育层面上,即便在没有这种文化断裂的台湾,捐赠文化也不像欧美。并不是说我们要通过宗教来改善捐赠文化,而是普遍性捐赠价值的缺失是我们公益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我虽然在为‘99公益日’摇旗呐喊,但是除了依靠每个人朋友圈的扩散,真正大众意义上的捐赠有多大比例,我对此是有疑虑的。如何让捐赠慢慢成为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的确是中国公益发展面临的挑战。”
在《公益的元问题》中,李小云用了许多篇幅,从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角度,讨论中国的慈善文化与西方慈善公益的异同,这对于帮助我们理解中国慈善文化和公益文明的进程大有裨益。
“公益和任何社会意识形态一样,都建立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条件之上……美国有着发达的公益,我把这样的社会叫作‘公益分配型社会’。虽然欧洲(西欧和北欧)公益也很发达,但是他们的税率很高,我把这样的社会称为‘政府分配型社会’。”
关于中国的慈善与公益,李小云发现,“直到今天,我们的慈善公益实践也没有很好地解决传统慈善‘私益’和‘公益’的问题,未能有效地将中国传统的慈善资源转化为回应现代慈善与公益需求的新思想资源”。同样是借助信息化工具的互联网募捐,由水滴筹等几家公司发动的个人求助筹款高达五六百亿元;而《慈善法》规范之下的互联网公益募捐,投入政府指定的二三十个平台和数百家基金会、慈善会,筹款总额才为个人求助捐款的20%。前者是私益慈善,后者是公益慈善。前者印证了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依然强势,潜力无限;后者反映了中国现代公益文明仍处于弱势,任重道远。李小云说的“我们的慈善公益实践也没有很好地解决传统慈善‘私益’和‘公益’的问题”,是很有解释力的判断。
“中国社会的大转型正在重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单单依靠国家无法很好地加以解决,公益的空间越来越大。我们不可能通过宗教来建设中国的公益文化,但是我们需要寻找属于中国的公益社会资源。从中国文化里寻找中国公益的传统社会资源,从中国发展的实践中寻找新的公益资源,这都会促进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中国慈善公益的进步发展,取决于公众参与水平的提升。公众参与,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再到精神认同、伦理构建的过程。李小云认为,“公益不是简单的慈善行为,而是一个基于平等、和谐伦理的社会行动。在中国,那些直接救助型的公益比较容易得到支持,我称之为‘显性公益’或‘问题公益’。这类公益能够马上促动情感。但是,我们在募捐从事解决问题的公益项目时就很难筹到资金,这类公益我称之为‘隐性公益’或‘方案公益’。‘人人公益’不仅是指人人参与,更重要的是指他们能够识别那些能够实现社会公平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公益实践”。如何引导公众深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我与小云的答案是一致的:公益募捐不单单是筹款,筹人比筹款更重要;情感驱动容易,但热情难以持久;需要引导公众从接受“显性公益”“问题公益”到关注“隐性公益”“方案公益”,识别对人类文明进步产生长远影响的社会问题,理性参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这就是李小云定义的“人人公益”。可以说,“人人公益”是公益文明的重要标志。
公益慈善的另一方是受益者。李小云强调不能把受益者定位于被动施与对象,而应让其成为主动参与者,成为公益主体。李小云在河边村所做的精准扶贫的公益实践,正是努力跳出传统慈善的窠臼、追求现代公益文明的探索过程。从“撒币”式扶贫到以村民为主体的参与式发展,这是李小云借鉴西方NGO经验结合中国国情的成功应用;而由开发性扶贫的中国经验到把扶贫投入的住房改造,转化为能为村民带来财产性收入的“瑶族妈妈的客房”——我在那里住过,实现公共和公益扶贫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可持续性,则是李小云的独到创造。但是,他一直很警惕、很清醒,常常反思慈善公益的两面性。
“慈善公益的两面性是一个悖论。我们不能因为所从事的事业在道德上无可非议就失去了对该事业产生负面影响的警惕性。最大限度地避免负面性的关键在于提升公益组织对自身道德性和基于道德性产生的非道德性结果的认知。如果我们坚持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一定是积极的,那么有可能我们所做的事情的结果会产生消极影响。我这几年在河边村做公益扶贫已经开始体会到了这样的负面性。村民收入提高了,有的农户都买了汽车,但是让他们提供幼儿园的所需费用难度就很大,在他们的印象中,解决幼儿园的事情似乎是李老师的事情,因为从一开始幼儿园的建设到孩子们的营养早餐以及老师费用都是由李老师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已经形成了慈善依赖,所以我和同事在另外的村建设乡村幼儿园时,从一开始我们就设计如何让农民承担起他们力所能及的责任。慈善公益是公益人的社会学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慈善公益的两面性有深刻的认识。”
李小云认为,当慈善和公益成为普遍的社会行为时,慈善公益究竟解决什么问题,慈善公益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结果,不同的公益人、不同的学者就会产生争议。为此,他提出了“朴素公益”的概念。他所讲的“朴素”,其含义主要是指公益大众性的问题。而公益大众性是指公益文化更大程度的包容性,也就是说,大多数公众能从公益活动中找到自身的认同。他强调,公益文化不应该专属于某些阶层,公益需要搬走头上的“三座大山”:一是“钱”,缺钱的焦虑,资金的困境;二是无所不在的“权”,政府、官员、行业“大咖”;三是“学”,搞一些活动都要沾上知名大学、知名学者的牌子。“三座大山”一边压得草根NGO喘不过气来,一边被压迫者又对其不离不弃;而“大山”们一直高高在上,缺少谦卑,很少反省自己的哪些行为是在给公益添乱。这是李小云对公益行业庸俗化表现少有的犀利批评。
谈“公益的元问题”,不能不涉及公益的“利己与利他”之争。李小云在书中多次讲到自私是人的本质特点,而慷慨则是人的一个社会特点。他指出,慷慨是一种行为,而非一个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私和慷慨好像并非在同一个结构关系中。自私的人有时会慷慨,而利他的人也未必处处都慷慨。因人性使然,公益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遏恶扬善。这是李小云多次和我讨论的,我深表认同。
这就绕不开董强写的《中国公益正在出现的若干主义》。“公益原教旨主义”,以康晓光为代表;“公益市场主义”,以徐永光为代表;“公益改良主义”,以李小云为代表。平心而论,康、徐的所谓“主义”,都有“矫枉过正”的成分;到底有没有“过犹不及”,则可以见仁见智。
李小云的“公益改良主义”认为要形成自利和利他相平衡,自立和互助相结合的现代公益社会,强调要在公益文化,公益与国家、市场的关系,防范公益组织异化等方面加以变革。对于公益与国家、市场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公益是具有自主性的,不能成为国家主义的组成部分,也不能成为民粹主义的工具,更不能成为发展主义的奴隶。从这点来看,公益改良主义与公益原教旨主义保持了一致性。关于公益与市场的关系,李小云看到了企业向左重视承担社会责任给公益带来的巨大挑战:公益很可能会被企业在社会伦理约束下尝试采取的社会行为所迷惑、所俘虏、所消灭,但是社会需要一个元公益伦理驱动的公益。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公益改良主义认同公益市场主义对公益的市场化改造,学习市场的手段,但不能破坏掉公益的元伦理价值。
毋庸置疑,李小云坚守的中庸之道有理有据、左右逢源,代表了公益意识形态倾向的最大公约数,故很有“卖点”,颇为“畅销”。无论如何,这些思想的碰撞都是当下中国慈善文化的反应;探讨争论,不足为怪;思想碰撞,有益无害。本质上,我们都坚定行走在公益慈善的“朝圣”路上,前方就是公益文明的灯塔。
几年前,康晓光发了《驳“永光谬论”》的长文,批判我的《公益向右,商业向左》那本书。我在出差回京途中看到,立即将康文转发微信朋友圈,附言道,“感谢晓光为我做促销广告”。在飞机上急就了一篇《答复关心“康徐斗”的朋友》,里面写道,“晓光是学界大咖、我的公益铁杆伙伴,我很多成功的事情都离不开他的贡献,他还是在我困难时分挺身而出、两肋插刀的人。为何今天分歧如此……飞机降落北京,这篇东西连沾(粘)带写草成。非为回应晓光,而是答复关心‘康徐斗’的朋友。观点分左右,认识有歧见,思想多交锋,公益才成界。徐永光、康晓光是君子之交,共事斗争二十有年,吵架是常态,各位看官切勿大惊小怪。”下飞机时发现有许多微信评论,又加了一段后缀:“爱凑热闹的亿方基金会秘书长李北伟改了《道德经》几个字,称‘永光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晓光知其黑守其白为天下式’。对两人都过誉了,但有格局,不看笑话,甚感欣慰”。
李小云愿意出任某个私人基金会的“首席公益学家”。对他发明的这个“公益学家”名称,我非常赞许。政治领域有“政治家”,科学领域有“科学家”,商业领域有“企业家”,慈善领域已有“慈善家”,这是富人的专属。而以公益为志业(借用陈越光《以公益为志业》书名)的专业人士,何不把“公益家”作为“成家”的追求标杆?本人在这个行业混了三十多年,如果有人这样称呼我,当欣然受之。
李小云脑中总有新思想出现,堪当“公益思想家”之名。在修远基金会“中国本土公益道路与公益理论建设”讨论会上,他谈“公益为何纠结”,认为纠结是因三种记忆的错位导致的。首先,公益组织对于自己的总体印象是过去三十多年中国的公益事业对中国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里有两个重要标志:一个是“希望工程”,一个是汶川救灾。“希望工程”标志着中国公益事业正式登上了解决中国发展问题的舞台;而公益组织参与汶川救灾则是中国公益组织走向成熟的集体性呈现。这二者促成了中国公益组织自我价值提升的集体性记忆的生成。进而,公益组织还不断试图说明自身在中国巨大社会变迁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有何不妥?1989年启动的“希望工程”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创造了以公益品牌进行社会动员的范式,已被公益组织广泛采用;2008年汶川地震激发了民间草根NGO的崛起,其价值远远超过了贡献多少力量。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目标;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慈善法》……三十多年的公益探索与制度变迁,尽管曲折不定,潮起潮落,但这不正是中国慈善文化与公益文明融合进步的必由之路吗?
李小云的纠结自有他的道理:“中国的公益面临着如何在政治上理解国家主义,在文化上理解中国社会日常伦理,以及从全球化角度理解社会文化转型这三个方面的挑战,而应对这些挑战并不容易。公益无论作为价值、意识形态还是实践都离不开与这三个方面的互动。如果中国的公益事业想要获得大的发展,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的空间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公益事业必须直面在国家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以及市场和国家日益穿透社会的新语境下,公益的生存空间和功能何在的问题。公益的市场效益倡导者找到了公益与市场的结合点,超越了传统的慈善局限性,但这远不能从根本上破解纠结的难题。”公益究竟在中国意味着什么?开辟“与国家和社会有机整合”的新路径会不会是一种可能?这都是当下公益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肃的现实问题。
李小云给公益同侪提出的中国命题有些沉重,也许需要数年、数十年方可破解。正好,小云的纠结思考,可以装进“解慈善文化,释公益文明”这个“筐”里,供大家一起商榷讨论。文明的进程并非直线上升,跌宕反复再正常不过,但发展大方向是不会变的。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公益组织的使命是改造人类和社会”;公益文明创造的最大价值是“社会资本”,也就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这与马克思描述的未来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处于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这何尝不是公益文明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