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温情未必是良人
袁氏心情不好,见黄氏和林之荣出头拒绝收礼,一抬下巴说“只是秀丫头带回来点特产罢了,哪有那么多说头?!要就拿走,不要便罢。你们赶紧收拾完这儿,我还有老太爷寿辰的事,要老太太拿主意呢,都快些吧!”
黄氏被袁氏说闲话,却又不好在这儿纠缠,也是气得很了。站起身就走了,林之荣赶紧跟在她身后走了。
姚氏安静的指挥着丫头,迅速的拿了东西走了。
方群群不管她们每个人的心思如何,大包小包拿了自己的,又随手牵羊拿了旁边的,等到老太太在那里骂出声儿,才停了手,东西多得她跟小桃儿都拿不了,但又不放心一会儿再来拿!纠结得很!
林之秀让东云和西雨帮忙,老太太屋里还出了一个小丫头,好歹方群群自己能空着手了,她满意的扭着纤腰走了。
跟在丫头们后头,一路回到自己屋里,一样一样的看着……
眼睛里发着光,不停的叹息着“哎哟,这个败家的丫头……都是好东西呀!她怎么这么大方呢?你看这面料……这种织法,厚度,图案,还真没见过人穿呢。一送就四匹呀!”她无骨般的肉手,留着长指甲,轻轻抚过面料,那种质感和光泽,映着手,好美啊!
这是她心情最好的时候。
“真是做梦都没想到,回来个财神女儿!”又打开了一个盒子“哎哟还有首饰!”
虽然只是几只花钿钗,材料不算名贵,但这工艺和造型,精致的很,还是没见过的式样。
她小心的拿在手上,打量半天,又转身对着镜子,在头发上比划着。
镜子里,是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双目含情,皮肤细嫩,成熟而饱满,像只刚熟的大蜜桃,是多么迷人……
可是他,怎么就没一丝的喜欢呢?
一时间,心有些凉意。眼睛,少有的流露出一丝悲苦。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要为父母,为弟弟妹妹谋划,为此受苦也甘愿。可是,她是个女子!年青貌美的女人!又怎么会不盼望,能遇到自己的良人呢?
不敢再想下去……小心的把首饰放到盒子里。
手边还有套青竹茶具。一个壶六个茶杯,胎质细腻,竹叶姿态生动,青翠欲滴“真漂亮!”
细细的打量半天,突然想起来还藏了块沉香呢,她小心的掏出来“把那个瓷盒拿过来。”
小桃儿拿过一个小瓷盒,她把那块沉香放进去,仔细的扣紧盖子。
满意看着这一堆东西“哼,幸亏东西是交给老太太的,要是进了那位的手啊!估计可出不来这么多。”通红的肉嘴,轻蔑的撇了撇。
她的丫头叫小桃儿。个子又高又壮,是她嫁进林家时自己带进来的。小桃儿长得不好,也没什么规矩,力气大,够忠心,还有些笨。
刚买她时,瘦得跟个小鸡子似的,头发又黄又干,三瓜二枣的银子就给买了。
到了方家,把方家姐妹的旧衣裳给她两件,就跟着方群群进了林家。虽然林家所有主子都看不起她主子,所有奴婢都看不她……
可那有什么?那么多好吃的!就算她有个大胃,都吃不完!然后小桃儿以气儿吹的迅速变得人高马大了。
林家,简直就是她小桃儿的天堂。
按说她当一等丫头,那是根本不够格儿的。但她忠心,方群群信任!所以,她以林家太太身边的大丫头的身份,出席了不少重要场合,她认为自己那也是相当的“有见识”了!
小桃儿听着也高兴的笑“可不是?老太太虽然厉害,但手很大方。可不像大夫人,又厉害又小气!”
主仆二人都撇嘴。
“真香……”方群群拿起那把檀香扇。
娘说过,她爹原来也是大家公子,特别喜欢扇子。
爹为了娘,让家里赶了出来。两人成了亲,四处奔波,又生了一堆孩子,真穷啊!
受的罪,就别提了。
爹为了养活他们,什么事都做过,挨饿受冻被欺负…
但爹打小锦衣玉食……喜欢吃好的穿好的,喜欢拿扇子装风雅的习惯……却一直改不掉。
凡得着点好的物件,那种高兴、满足、珍视和小心翼翼……
想到这儿,眼圈一红,真心疼她爹啊。
自己为了家,做什么都愿意!更何况,她吃喝不愁,不用劳作。别人看不起她,却也没把她怎么着。虽然没遇到自己的良人,但也无怨无悔!
她细细的打开,看了看,闻了闻,扇了扇,又细细的合上“这给爹拿回去。”
面料是两匹男服料,两匹女服料。
呵,丈夫那么高洁,肯定是不稀罕的了。
弟弟还小,也穿不着这么好的。这一匹藏蓝色的,给爹做,过生日时穿。
嗯……要不,就用一匹,跟四嫂去换女服料?这样的话,三匹女服料子,给方集集做一件,娘做一件,两个小妹妹还小,用不着。
二妹马上就要成亲了,衣裳倒不必再准备,不如让她带去婆家一匹,万一有用呢。这套茶具很是精美,方美美和她夫婿就喜欢竹子什么的,哼,就给她添在嫁妆里吧。
文房里的物件,给弟弟,都是用得着的好东西!
后天就把东西送回去,再把三妹接来,路上找个衣裳铺子,把面料裁了,我们俩得自已缝制出来。过几天公公过寿,方集集穿上新衣……万一得了别人的眼缘儿呢?她正是要劲儿的时候,这料子来的正好啊!
于是她跟小桃儿说“你把这儿收一下,怕摔怕脏的,都放塌上,一会儿我回来再收。我现在去趟四嫂那儿……”
她进了林府,只带了小桃儿。
林府里的夫人太太,一等丫头应该是四个。她生拉小桃儿当了一等丫头,袁氏就还要给她补三个。
可这个院儿,好点的丫头,都是奔着姨娘的位子来的,可来后发现,林希并不热衷收丫头当妾,所以有点本事的就都走了。再拨过来的三个,也不与她一条心。都是把糊弄着活干完,就没了人影。
况且,方群群只信任小桃儿。
这么多东西没收,就得留她看家。方群群一个人抱着匹布,出了门儿,走在夹道中,要去旁边的院子找四嫂。
路上刚转了两个弯。遇到林家大老爷林即,他带着两个小厮,从那边走来。
两个人迎面而遇,路不宽,所以方群群站在路的一边,等着林家大老爷先过去。
她微低着头,偷眼看着那个人到中年,身材却依然清俊的男人。
眉如剑,目似星。蓄着讲究的短须。
从头到脚,打扮的都那么讲究。
他缓步而来,腰间的顶级玉饰,随着走动轻轻摇摆。
那气度,从容而儒雅!
方群群不禁有些脸红心跳。
而林即,老早就看到那个打扮平常,但形象不平常的女子了。
她两只胳膊抱着匹布,所以没能看到胸前活泼的两只小兔儿……
他嘴角不自觉的带了丝笑意。
“大哥……”他走到了跟前,方群群屈膝行礼,轻轻叫了一声。
声音无端的就带了些柔媚。
林即只觉心里一荡,旭日和风扑面而来,他嗓子深处叫道“五弟妹。”
停住了脚,看了看她“五弟妹这是……”
跟着他的小厮,看到他停下来说话,就往前走了七八步,才停下等。
方群群半低着眼睛,规矩的答道“我去寻四嫂。”
“怎么自己拿着东西……没带着丫头?”
他的声音和煦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他的眼睛看着你时,会让你感觉自已极为重要!
“也不重,去去就回。”方群群心跳加速,脸更红了。
林即点点头“好……那你去吧!”他虽然想多站会儿说会儿话,但知道这样不妥,只得走了。
方群群没走,而是扭头看着他的背影。这样的微笑,这样的声音,真的让人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当初,要嫁的是他!那我此生,该多美好啊!
只是,我能有这样的命吗?
自己嫁的那人,蒸不熟煮不烂,横竖软硬都不行。
这么多年,就这样过去了……将来怎么办?
她悲伤而木讷的站着,没了平时的娇媚,灵动,粗俗和神经大条。
风微微吹动她的头发和裙角,远远看过去,显得那么落寞寂寥。
而这幅凄美的画面,可巧,就让林之秀给看了个正着!
林之秀的火,噌的一下,就顶到脑门儿,恨不得冲过去给她一脚!
“五婶婶,您在做什么?”林之秀咬着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