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3年8月,笔者到延安市工商联工作后,逐渐了解到,许多企业家不重视自身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他们从敢闯敢干开始,一部分企业虽取得了成功,但同时也培养了企业家的“土豪气”,认为自己聘请了法律顾问就万事大吉了。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无知无畏的粗放型管理极易给企业带来重重风险,很多企业会随时陷入难以生存的局面。如何才能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规避法律风险?笔者认为,主要还是每位企业家要有一定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形成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在改革发展、民企在开拓进取中面临的很多法律问题会更加突显。同时,很多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合同纠纷、借贷诉讼中损失惨重,平时倍受他人羡慕的企业家、高管也成了涉诉的高危人群。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不重视管理风险的防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他们的管理层虽然在创造企业价值时充满热情,但却在企业风险防控方面意识淡薄,法律顾问亦常常流于形式。一些企业在不知不觉中破产,企业家锒铛入狱,令人惋惜。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用40%的资源创造了60%的GDP,交纳50%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许多民营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以至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形,使法律顾问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为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等到企业真正面临危机时才发现,“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这是《黄帝内经》中的医理名言,放在企业治理上说,就是控制风险要意识在先,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所以要先解决企业管理人员的政治大局意识、法律防控意识问题,才能使企业战略决策、经营管理上不出现问题。希望通过本书中的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内容,能促使企业的管理层认识到法律顾问与企业家密切配合的重要性,使法律顾问能够更全面更深入地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使管理层对企业的发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使法律顾问能够在企业发展中及时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