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茂烽火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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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福尔康

酒馆在中原大陆一直很盛行,人们在里面可以打听到除去私人信息外的任何消息,也能在酒馆里发布悬赏,让别人帮你去做你不愿意去做的任何事情。酒馆里而那些没有正经工作靠着悬赏度日的人儿们被叫做江湖浪子,也叫江湖中人,有的又自称剑客,怎么称呼都可以,反正大多都是些手中有人命衙门又不管的高手罢了。

酒馆的交易虽然肮脏,但在里面工作的女人大多还是卖艺不卖身。嗓子好或者会一门乐器都可以在酒馆赚够回老家结婚的嫁妆,毕竟酒馆也希望有一些呆在店里吸引江湖人士的漂亮面孔,不然酒馆老板自己怎么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赚取那些悬赏的差价?

悬赏确实是个好东西,想赚快钱就去接悬赏,因为大多数悬赏都是一些道上的大佬们不想让手下的人有损失,又想用武力去办的事情,他们很舍得花钱。

一些稍微有些钱的商人为了利益,也会花钱请那些江湖人士们去办的脏事,他们也出价不菲。

当然,衙门也默许此事,毕竟总有自己不想去干的脏活。

松江府,有一家酒馆,在城郊,这酒馆三层高,外加一个后院儿两个耳房,牌匾上写着“好又来”三个大字。这好又来酒馆在酒馆中算是庞然大物了,一般的酒馆就只有两层楼罢了,更别提什么耳房,小一点的酒馆还只有一个铺子,连歌姬都请不起。

可一般来说,酒馆都会开在闹市,不说悬赏,就算是卖酒也会有不少营生。所以,若不是江湖中人还不知道这好又来酒馆。

好又来酒馆里,一个抱着酒坛子痛饮的大胡子胖子很显眼。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桌上的香肠腊肉还冒着热气,看来是刚蒸出来的。这个酒馆老板吃得津津有味,看来窗外的鹅毛大雪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食欲。

老板名叫福尔康,人送外号“酒桶”。别说他酒量好,这些黄酒或者白酒度数低着呢,和九十年代坛子里泡的酒米差不多,一点不辣口,甚至有股淀粉特有的甘甜。而之所以叫这个老板“酒桶”是因为他爱喝酒,然后身体胖的和个大桶子一样。又高,身高六尺过二寸。(福尔康身高两米)

福尔康喜欢听歌,他这里的艺妓都是松江府数一数二的,吃饭的时候必定来上一曲。

“咚咚咚!”

艺妓的乐器声音掩盖不住这敲门声。

“咚咚咚!”

敲门声音十分急切,这可不像是客人。其他酒馆的门也不会关着,好又来酒馆靠近野猪林,十分偏僻,一般都是衙门来这里给活儿干,好又来的酒馆的人也算是比较固定,大家互相也熟悉,一般就直接推门进来了。没人敲门。

而且算是来要发布悬赏的人也不会进入酒馆,书信给福尔康叫鸽子送来便是。

那这大雪天敲门的人还能是谁?来着不善!酒馆里的人纷纷停下手中的筷子,拿起武器准备着。

福尔康的武器可不寻常,他拿起依靠在身后墙上一把两米长的龙脊阔刀走去,这阔刀可是用亚龙尾骨混合堕日神铁所铸造。威力无穷,乃是神品阔刀!要知道,随便一把神品武器都能引起各方势力抢夺,而这福尔康既然拥有神品武器,必定也是个角色。

福尔康拖着阔刀走去,就在门前站着,对着身后吹了吹口哨,旁边阿伟会意,急忙迈着小碎步来开门。

这郊区野兽不少,可化为半人半兽的异兽也不少,有些智慧高些的异兽确实已经学会了敲门。而那敲门把戏本是对付郊区的菜农的,可总有一些异兽会开错罐头。

福尔康摆好架势点头示意,阿伟便快速把一侧门打开。果不其然,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站了起来的人身狼首的怪物!这狼眼睛睁开很大,嘴里还吊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见到这吃人的畜生,福尔康气不打一出来,怒眼一睁,只见龙脊阔刀上浮现出一道火焰,这火焰中还夹杂着黑色的闪电,一个呼吸后,刀上火焰和闪电愈发密集后逐渐包裹刀身,紧接着,这些神火阴雷开始内敛,一瞬间全部涌入刀中,远了一看,给人感觉周围的虚空都被阔刀吞噬进去一般。

福尔康大喝一声,一刀劈下,只见地面一颤,以阔刀着落点为中心,火焰和雷光向四周炸开,酒馆门前被轰出一个大坑。而正前方往前十余米的地面出现一道剑气,这招雷火开山刀居然如此霸道无比。

一刀下去可谓撼动乾坤,周围百米树上积雪滑落,后院马匹惊叫不已!而转眼一看地面,除了被这神火阴雷刨出一个大坑外,其余什么都没有。这招虽然强悍,也不至于让这么大一只异兽灰飞烟灭啊?

福尔康喘着气,正疑惑,身后却传来一个声音:“都把刀给我放下!”

一回头,福尔康只看见一个披着白色狼皮的男孩,背后背着一把苗刀,手里则拿着一把用獠牙磨成的匕首正对着旁边艺妓的脖子。好快!从艺妓们表演的地方到门口至少十来米!如此速度因该是个一品高手,可但居然只是个孩子!

福尔康才发现是自己看错了,还好自己那招抬手动作需要一个呼吸,也还好那孩子身手敏捷,这才没酿成大祸。

见这孩子对自己有误会,福尔康急忙把刀扔了出门外,双手摊开,还大声呵斥着周围的人:“没听见是吧?刀都放下!——孩子你别激动啊。我看错了,以为你是异兽。”神品武器啊,就这么扔出去了,格局,这就是格局。

那披着狼皮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东方常胜,他见人别人都把武器放下,他也放下匕首,并且鞠躬给那个艺妓道歉:“误会,误会。”

鞠完躬,抬头一看,这艺妓虽然画了胭脂抹红,但也不难看出十七八岁,而这女孩,是他形容不出的好看,不算太惊艳,就是顺眼。

这女孩子也在看他,还红了脸,为了掩饰尴尬,常胜急忙招呼门外不远的素儿进屋。

素儿刚才也闪避了那一刀,只是她是下意识地往侧边闪避。她从外面缓缓走进来,这时候她一头短发,看来是把烧焦的头发都剪了去。她脸色煞白,显然是被刚才的剑气吓到了。素儿实力不差,年岁十七,却是三品高手。

要知道。天下武者分九品。

九到七品为人境,拳脚刀枪不弱;

六到四品为地境,初化意,能驱灵气——之前常胜打败那黑衣人便是地境高手;

三到一品为天境,拳脚和灵技相辅相成,百里挑一——常胜和素儿都是天境高手常胜一品,素儿三品;

一品之上,还有三境界。

化神境万里无一,术法绝学强悍,能驱猛兽,战力超群,唐福尔康便是化神境;(福尔康姓唐)

弑神境世间罕有,可于乱军之中七进七出,能开宗立派,东方常青便是弑神境;

修罗境独挡一面,乃是天人!能单人破一城或守一城!之前东方常青说去会会那修罗,如今多半已经牺牲。

——

进门的素儿看着酒馆熟悉的面孔,跑了过去,抱着福尔康:“康哥,终于找到你了。”

福尔康象征性地抱了抱素儿,便又松开了——福尔康一直招女孩子喜欢。

福尔康想着那个披着狼皮的男孩一定就是常胜了,每次叫东方常青喝酒吃肉,都是素儿和周月来,据说常胜痴迷练剑练气,长期找东方常青地窖里养的那只异兽对练,几乎足不出户,这一转眼都这么大了,上次见常胜都还是个小屁孩子。

“哎呀,说多少次了,素儿你不小了,我可不能和你太亲密咯。”福尔康拍了拍自己的大肚腩,他看这两个孩子面目黄澄,嘴唇干裂,想也是饿着肚子的,便笑呵呵地说道,“你们先过来,都这会儿了,先吃陪我个饭!燕儿!我那桌添两个碗。”

福尔康叫去拿碗的那个燕儿就是刚才被常胜拿挟持的漂亮女孩,此时她都还在羞答答地看着常胜,听见福尔康招呼才回过神来,连忙答应着跑到后厨拿碗去了。

福尔康招呼两人先吃点香肠,这切成片蒸熟的香肠味道扑鼻,十分好闻,素儿拿起筷子就想夹,丝毫没有了女孩子的矜持。

但素儿刚要动手却被常胜拦住,常胜很客气地说道:“福尔康叔叔,我们是客人,得主人先吃,父亲教的规矩。”常胜没那么容易相信人,毕竟他和福尔康没见过几面,也不知道福尔康和自己父亲关系有多好。

福尔康一看,心想,这孩子,老江湖了,也不知道谁教的。就只是笑了笑,豪气地夹了好几块塞嘴里,还摆出一副享受的表情说道:“嗯,真不错,你们再不吃,那我可就吃完了哈。”

常胜这才安心地吃起来,开始还像个秀才一样,慢慢悠悠地吃,到了最后也还是跟着素儿狼吞虎咽起来,其实也不怪常胜,要是平时他还是很绅士的,可这次他真的饿坏了。

在路上,常胜解决掉那只狼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遇到猎物——雪地里的野兽异兽本就难寻。两人每顿只敢吃得半饱,或许说,常胜想给素儿多留一些,素儿也想给常胜多留一些。抱着这样的心态,两人硬是在雪地里坚持了半个月,这赶路途中少有食物水源。

福尔康看着常胜,他只是觉得常胜身上杀气太重了,刚才常胜是真想把燕儿脖子抹了,可自己放下刀的一瞬间,那股杀气却又不见了影子。不太像是这个年纪能有的魄力。

那天东方常青隐居的地方出现异样,如今又看见两人如此狼狈来自己酒馆,必定是常青出事了!他问道:“常胜、素儿,你们家,出什么事情了?”

一听这话,素儿便哽咽了,无论手中筷子怎么挥动那米饭就是入不了口。

常胜也停下筷子,道:“那天,天生一道白色火焰射了下来,我家就没了。我爹在那之前出去了,说是去河床会会那修罗……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福尔康沉默了一会儿,道:“没事,你父亲虽战不过修罗,但御剑之术不差,全身而退也是有很大可能的。不过,你刚才说的白色火焰,并不是哪个修罗的伎俩,那是奈何桥宗主石龙的独门秘技,天界神火。”

常胜一听,那杀气又来了,只见他站起身来,背上刀就想走:“叔,照顾好素儿!”

“臭小子!你走哪里去?还有菜没上呢!”

“有些事情不做了,我定夜不能寐”

“我的天,你知道石龙在哪里么?你打得过么?”福尔康这里都被气笑了。

“总会知道的!”

福尔康见劝不住,心生一计,道:“这样,你去找黑白钱庄的古月西,她会告诉你的。顺便你换身衣服吧。披着狼皮进城怕是过于招摇。阿伟!把前几天那个找事的那个人衣服扒下来!就是地窖里还没发臭的那个。再找个斗笠,给我侄儿把复仇套装弄整齐咯。”福尔康话里明显有调侃之意,但常胜没听出来。素儿也不拦着,她知道拦不住,从小常胜脾气倔强,他想做的事情没人拦得住,让他吃点鳖也好。

常胜洗去身上血垢,那血是雪狼王流下的。那狼皮脏兮兮的,给小姑妈披着不合适,又怕素儿冷,就把自己睡衣也给她穿在里面,自己披着这狼皮。

常胜自己披着带血的狼皮还有个好处,万一运气不佳,再遇见野兽,先追打的也是自己……他想保护小姑妈!所以根本没把复仇之事往小姑妈身上扯。素儿当然也想报仇,但她知道,如今的自己敌不过仇家,何必去送死呢?

好又来酒馆到松江府的红楼距离不算太远,现在出发晚上还能在太阳落山之前回来。但不能浪费了路上的时间,这也是可以拿去修行的,毕竟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只要你愿意去挤。

路上,常胜回忆着福尔康的那一击,这样看来似乎灵气还可以附着在物件上,便用自己手中的苗刀试了试,但似乎怎么也不起作用。他又拿出那把自制匕首,这次不一样了,这尖牙表面开始覆盖出一层薄薄的蓝色气体,看来,灵气只能附着在兽骨上。

有样学样,常胜等到灵气包裹完匕首,常胜便控制灵气进入匕首内部,果然成功了,然后再用力挥出。

“嗡!”

伴随声音,一道剑气射出三四米远,这剑气很淡,因为常胜只用了很少的灵气。

灵技这东西,想要在战斗中自然而然的用出来——就和骑自行车自然而然得保持平衡一样——无他,唯手熟尔。

常胜带上斗笠,边走边练习剑气。

而这些,在屋内喝茶的福尔康都看在眼里,他吃惊的样子说明了一切。如果是普通人,不练个两三年根本无法划出来如此均匀的剑气,这孩子简直就是个妖孽天才!

别人看来,常胜的父亲身为用剑高手,肯定是教过常胜剑气的,但福尔康从入衙门开始认识的东方常青,直到自己退出衙门入江湖到现在,认识常青十于年,他知道,东方常青其实是不屑于使用剑气的,东方常青也给他谈过,不会让常胜练习剑气,这是走弯路。因为在东方常青看来,剑气实在鸡肋,对付强者用不上,对付弱者倒是方便,但太过依赖剑气最后造诣必定不会太高。衙门有一高手便是专精剑气,如今无论如何也到不了真正的化神境。

其实剑气的原理简单,用灵气包裹兽骨也简单,但真要灵气进入兽骨是十分困难的,并且,要形成有威力的剑气必须得在挥击武器的一瞬间均匀释放兽骨之中的灵气才行,这可谓难上加难!

常胜如今有一品实力,但福尔康肯定是不会现在让常胜现在去复仇的,奈何桥石龙如今半步弑神境,常胜去了无非送死,便拿出笔墨书信,后又飞鸽传书,这书信是写给黑白钱庄头子古月西的。

不过话说回来,在福尔康眼里带着斗笠的常胜,还真有东方常青当年风范。

福尔康突然想起来一些事情,便问道素儿:“素儿,那仙火降下来时,你们两个没受伤么?”

素儿一脸委屈道:“看见我的短头发了么?我被伤了,但好在我有治疗的手段。你知道的。”

“常胜没事就好,你啊,没死就好,哈哈——只是你嫂子,一介普通人,和强者结合,那结局是迟早的事情。江湖上传闻,说你哥和那唐凌风大战一天一夜,换言之,你哥为你们挡了唐凌风一天一夜。那唐凌风估计是和石龙窜通一气,故意露出行踪,让你爹去十里外的河床处,再让石龙来做掉你们。”

“啊?都知道我们在哪里了,为什么不直接一起杀来呢?”

“要是一起杀来,你父亲不就带着你们跑了么?若是告诉你哥‘嘿!我们来了,我们只知道你在松江府但是不知道你们具体在哪里,过两天就来察,在那之前我先在城外河床边住两天’那你哥会怎么做?”

“率先出手,让我们先走。来找你,让你帮忙藏住我们。这样,就算唐凌风找到我们隐居住处,也不知道我们去了哪里。”

“嗯,我猜测是这样的。而且你父亲离开宗门肯定也是不想宗门受到牵连。十年啊,你父亲十年前得罪了他们,现在才来找过来。还真就‘十年不晚’啊。”

“康哥,话说回来,你真想让常胜一个人去找石龙啊?”

“怎么可能,我已经叫你嫂子为难他了。你看他那架势,我直接叫他不去他肯听么?”福尔康一边吃着瓜子一边说道,“等他发现自己连一点儿小事情都搞不定,自己就回来了。报仇的事情,我带着你那两个衙门的侄儿去就行了。到时候大不了搬个家。只是之后的日子苦点便是。”

“嗯,那两位大侄儿肯定可以帮我哥报仇!”

素儿知道福尔康的话什么意思,也听他们聊过,战乱之后,各地萤火虫泛滥,好多流离失所的妇女也都当了卖花女,赌铺猖獗。松江府有奈何桥管着那些不良。其他地方也有宗门管着这些偏门生意。

龙之国国战刚平,元国刚退,内部不太安定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