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有人类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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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什么是思维?

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

——布莱瑟·帕斯卡[1]

什么是思维?在一本书的开头就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但是我有相当大的把握,任何一位敢于读书——特别是敢于读一本关于思维的书的人,都不会对“思考”二字陌生。事实上,你今天可能已经进行过很多次思考了。尽管在平常的一天中,人可能有不怎么动脑子的时候——也许还有完全不动脑子的时候——但如果一直不动脑子,那就不算人类了。不管你的这些想法是平庸乏味(“我饿了”),还是令人心惊肉跳(“他有枪!”),还是意义深远(“有些无穷大比其他无穷大更大”),又或者是彻头彻尾的奇谈怪论(“我是上帝的左脚”),都无法否认一点:思考是人类的本性。我们可以说,思考之于人类,就像飞翔之于苍鹰、游泳之于海豚一样。

但是,思考是一回事,理解思维的本质却是另一回事。这好比鹰在飞行时并不了解空气动力学原理,海豚在游泳时并不了解浮力原理一样,我们大多数人在思考时并不真的了解思维的本质。思考可能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但思考“思维”本身则需要一种相当特殊的思考方式。

对思维的研究跨越了许多学科。哲学家们研究思维的逻辑结构以及思维与其他心理现象(Mental Phenomena)[2]——比如知觉状态(Perceptual States)和身体感觉(Bodily Sensations)[3]——之间的关系;心理学家研究支撑我们思考能力的心理学过程,以及破坏这些过程的方式;神经学家研究思维的神经机制;人类学家研究思维模式的文化差异;语言学家研究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认知动物行为学家研究非人类物种的思维;计算机科学以及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人员研究思维在非生物系统中可能的实现方式。在本书中,我会在这些学科里自由切换,为大家介绍思维的诸多迷人之处。由于篇幅有限,本书只精选了部分内容;关于思维的某些论述会一带而过,还有更多论述则会完全忽略。但我希望,我们在本书中提到的这些内容会激发你的兴趣,对“思维”这一世界上最有吸引力的话题之一进行深入探索。

要想清晰地思考某个话题,通常需要对话题分门别类;那么,清晰地思考思维这件事也不例外。“思维”(Thought)这个术语可以用来指代精神活动中三个完全不同的方面。第一,“思维”可以用来指代某种心智官能(Mental Faculty)。有的心智官能和看、听的能力相关,同样,还有一种(或多种)心智官能和思考的能力相关。这些心智官能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拥有这些官能需要什么前提?哪些生物拥有这种官能?思维的官能和其他诸如感知、语言等心智官能之间有什么关系?

第二,“思维”这个词可以用来指代某种心智状态(Mental State)或者心智事件(Mental Event)。想到一件事,就是以某种方法把这件事呈现在大脑中。当然,有一些方法不需要借助思维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比如,看到一个物体就是把物体呈现在大脑中。尽管我们可以——而且经常——想到我们看到的物体,但是看到一个物体和想到一个物体是两回事。虽然很难确切地说出,利用思维把某件东西呈现在大脑中有什么独特之处,但它表现出来的现象我们都很熟悉。当托尔斯泰提到安娜·卡列尼娜时,他这样写道:“她白天用工作、夜里用吗啡来摆脱那种可能失宠的忧虑。”[4]我们立刻就能体会出她的思想状态。但是,我们能否超越这种对思维的简单、直观的把握,而去理解它的本质呢?我们能说出一个人的想法和其他类型的心智事件——比如身体感觉、知觉经验或者情绪状态——有什么不同吗?我们能分辨一种想法(意识到自己算错账了)与另一种想法(怀疑咖啡是不是煮好了)之间的不同吗?思维的核心本质是什么?我们可以用某种物理状态来解释吗?还是说,必须诉诸非物理现实来解释?

“思维”这个词指代的精神活动的第三个方面是一种特殊的活动。一个人可能忙于某个活动,比如找人或者听音乐,他可能深陷其中,无暇分身;同样,一个人也可能忙于思考某件事情。我们分心时会抱歉地说自己“陷入了沉思”;我们不想讨论一个话题时,借口往往是“太累了,不愿意想这事”。我们说一些人“思想深刻”,说另一些人“思想迟钝”。实际上,我们有时直接称知识分子为“思想家”(Thinker),就好像他们垄断了思维活动似的!在这里,思维活动的本质同样向我们提出了许多问题。主动思考某个话题到底包含了什么过程?思考过程有不同的类型吗?如果有的话,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有什么准则可以指导思维活动吗?

我们无法回答上面提出的所有问题,但我们能开个头,着手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先从思维的官能开始吧。

思维的官能

法国哲学家笛卡儿曾经说过,思维是“万能的工具,可以在各种情况下使用”。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让我们想一想,感知到一个苹果和仅仅想到苹果之间的区别。为了感知到一个苹果,你和苹果之间必须有某种直接的因果联系。照到苹果上的光线必须被苹果反射回来,然后被你的视觉系统捕捉和处理。相比之下,想到一个苹果并不需要这种直接的因果联系。人的知觉需要感觉器官直接接触物体,但思维不需要。此外,为了感知到一个物体,必须满足一些相当精确的环境条件。要想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那棵树必须在人的视线范围之内;要想听到苹果落地的声音,它发出的声音必须在人的听力范围之内。利用技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这些限制,例如,镜子可以让我们看到身后的东西,麦克风让我们在远处也能听到声音。即使考虑了这些因素,知觉仍然在某种程度上依赖环境,但思维却不是这样。即使一个物体被雾气笼罩或者隐藏在隔音的房间里,我们仍然可以想到它。我们可以说:知觉与世界的联系方式是“接洽式的”和“依赖刺激的”;而思维允许生物以一种“非接洽式的”和“不依赖刺激的”方式在大脑中呈现出外界事物。换句话说,知觉官能只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当客体出现并且环境许可的情况下),而思维官能——正像笛卡儿说的那样——可以在“各种情况下”使用。

依靠思维的这种“非接洽式的”和“不依赖刺激的”运作方式,我们可以在不接触思维对象的情况下思考它。我们可以思考尚未发生的事,也可以思考永远不会发生的事;事实上,我们可以思考那些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种能力使我们可以在某些事情发生前预见其后果,并做好准备。如果预见的后果是积极的,那么可以采取措施促使它发生;如果预见的后果是消极的,那么可以采取措施防止它发生。因此,一个有思维官能的生物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控制它的环境,而只依赖知觉的生物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笛卡儿的描述中关于思维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覆盖范围。知觉只能让我们接触范围很小的事物,而思维的范围(实际上)是无限的。生物所能感知到的事物受限于它的感知官能。我们看不到太小的物体,听不到音调太高的声音,闻不到非常微弱的气味,但我们可以思考的东西却没有这些限制。我们可以思考那些在空间和时间上都远离我们的物体。事实上,我们可以思考一些原则上根本感知不到的东西,例如数字或者亚原子粒子。只要一个人有办法锁定某个对象,他就能够思考它。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名字[“成吉思汗”(Genghis Khan)、“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或者一段描述(“街角咖啡馆的那个咖啡师”“最伟大的巴西球员”)而已。然后他就可以思考了。

既然思维的范围不受限制,就产生了一个特别重要的好处:它能允许我们发现各种事物属性。我们再拿这一点和知觉做个比较,会很有启发。你可以看到苹果是红色的,或者一侧有凹痕;但是,只有具有思维能力的生物才能知道苹果起源于西亚,知道苹果的基因组比人类的基因组数量还多。换句话说,思维能力使我们能够把握知觉能力把握不了的事物属性。一个只有知觉能力的生物,可以对周围环境的物理特性做出反应,但无法对经济、政治或者心理特性做出反应。它不能采取措施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不能参加选举,也不能说服别人相信他们的观点是错误的。(从在头脑中呈现世界这一点来看,思维官能真的绝对没有限制吗?也许并不是这样——我们在最后一章会读到,思维能力可能也是有边界的。但是,从思考的内容所覆盖的范围上来讲,限制相对较少。)

笛卡儿的描述中关于思维的第三个特点是它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开放性。通过思考,一个人可以将事物的一种形态与另一种形态联系起来,从而抓住隐藏在事物表象之下的联系。我们来看医学史上一个著名的例子。匈牙利医生伊格纳兹·塞麦尔维斯[5]在维也纳一家医院工作时注意到,一个病房的产褥热发病率比另一个病房高得多。他还注意到,在发病率较高的病房工作的医学院学生总是刚上完尸体解剖课就来病房,而在另一个病房工作的学生则没有上解剖课。他猜测会不会是这些学生身上携带的某种“尸体物质”感染了产妇。为了验证这一假设,他要求医学院学生在检查产妇前用次氯酸钙洗手——当时已经知道,次氯酸钙可以除去解剖尸体后留下的气味。这样做以后,该病房产褥热的发病率、致死率急剧下降。塞麦尔维斯的研究奠定了细菌致病理论的基础,而这一研究要求他思考两件事:他不仅要发现一直被人忽视的医学院学生的活动与产褥热高发病率之间的联系,而且还要想出一种方法来测试他的假设。

医学史上的这桩逸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明的例子,说明了思维的综合能力和创造力。其实,我们每天都在使用这些能力,例如: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策划一次海外度假,试图在繁忙的工作和抚养子女的挑战之间找到平衡,或者只是想找到从甲地到乙地的最佳路线。我们大多数人在一生中会花费大量时间思考各个事件之间的联系。事实上,思维的综合能力不仅体现在理论推理和实用推理上,也体现在幽默感上。要听懂一个笑话,通常需要明白一般情况下毫不相关的两个话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两条鱼在一个鱼缸(tank)里碰面了,一条问另一条:“你是怎么开(drive)这玩意儿的?”[6]]

关于思维能力的系统性[7],有一点非常重要,这就是:拥有某些类型的思维能力与拥有另外一些类型的思维能力密切相关。一个能想到张三比李四高的人应该也能想到李四比张三高(反之亦然)。这种能力可以解释为一种事实:思维的过程是复合结构化的。要想到张三比李四高这件事,你要能想到张三,能想到李四,还能想到“谁比谁更高”这种关系。但是,如果一个人能想到张三、李四和“谁比谁更高”这三件事,那他就不仅能想到张三比李四高,也能想到李四比张三高。思维的系统性是思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它使理性成为可能。一个拥有相关概念的人可以推断出,如果张三比李四高,而李四又比王五高,那么张三也一定比王五高;人的知识储备就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了。

我们看到,笛卡儿将思维描述为“万能的工具,可以在各种情况下使用”,这句话抓住了思维能力的三个核心特征。第一,它说明思维可以在没有外界刺激,也不需要与外部环境有联系的情况下,在头脑中呈现思考对象。第二,它说明思维的范围无论在思考对象的数量上还是属性上(相对来讲)都是无限的。第三,它说明思维可以用一种结构化和开放式的方法来呈现人的外部世界,这种能力就是理性和洞察力的基础。

在继续后面的讨论之前,我们应该先认识到这一点:前面描述的思维能力只是一个理想化的模型,而生物想象世界的能力在某些方面可能达到理想化的程度,但在另一些方面可能就达不到。例如,一些生物可以在不接触思考对象的情况下想到它们,但只能想到很有限的几个属性;或者,有些生物可以通过类似的思维方式想象出不同的领域,但对于这些领域之间可能的联系却缺乏思考能力。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呢?

我认为应该这样说:一个生物只要能够以上面描述的那种方式想象世界,那么它就具有思维能力。也许,会思考的生物和不会思考的生物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界限;相反,我们应该认识到,可能有一些生物——比如幼童和非人类的动物——的表征能力(Representational Power)远远低于思维能力的“理想指标”,但有趣的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类似思维的能力。事实上,即使是完全具备思维能力的生物(比如人类),甚至是有资格被叫作思想家的人,也可能在某些方面达不到这些指标。这是因为:我们自己也并不总能保持理性,根据事实做出推断。

思维的类型

现在,我们把注意力从作为一种官能的思维转到作为一种特殊的心智事件或者心智状态的思维上来。究竟是什么使一个人的思想区别于其他的心智事件和心智状态呢?又是什么使一种思想区别于另一种思想呢?

假设你坐在一堆篝火的旁边,你能看到火花四溅,听到火焰咆哮。听和看当然是不同类型的知觉事件;不过,你也可能会思考篝火。你可能发现自己正在想,篝火是怎么燃烧起来的?如果风向突然变了,篝火会发生什么变化?这些思考是由你的知觉体验引发的,但它们本身并不是以知觉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我们也可以比较思考行为和身体感觉的不同。篝火让人感到太热、不舒服是一回事,但“想到”篝火可能会让人感到太热、不舒服则是另一回事。进一步概括来说,我们必须区分出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和想到自己的身体这二者间的不同。局部麻醉让你感觉不到脚的存在,但不妨碍你想到自己的脚。

尽管思维不同于知觉状态和身体感觉,但思维与知觉状态、身体感觉之间有很多重要的联系。首先,知觉状态和身体感觉会触发某些思考。听到大街上的响声可能会让人吓一大跳,因为他可能会以为邻居们正在打架;胸口有异样的感觉可能会让人想到是不是心脏病犯了。这些感觉体验不仅让人产生各种想法,而且还会试图为这些想法提供证据。一个人可能为了证明邻居们正在打架而侧耳细听大街上的各种声音;同样,他可能也会为了证明自己心脏病犯了而指出自己胸口有异样的感觉。

尽管从直觉层面看,指出感觉状态(比如知觉和身体感觉)和思维之间的区别并不困难,但要对此做出清晰、严谨的表述却远没有那么简单。有些理论家声称,区分思维和感觉状态的方法就是:思维涉及概念调度,而感觉状态却没有这些。这就是说,尽管一个人可以在对猫没有概念的情况下,看到并认出一只猫,但他无法在对猫没有概念的情况下,想到一只猫。然而,以这种方式区分感觉状态和思维引起了很大争议。因为有很多理论家说,知觉也需要引入概念;不仅如此,事实已经证明,很难精确地定义什么是概念。

还有一些理论家建议,可以用“意识特征”(Conscious Character)这个概念来区分思维和感觉状态——当我们形容某件事“像什么/怎么样/是什么滋味”时,那就是一种心智状态。有些理论家声称,和感觉状态不同,思维并不带有任何意识特征。按照这种观点,看到彩虹或者听到钢琴声会让人产生一种独特的感受;但想到彩虹或者想到钢琴声却不会产生任何独特的感受。但还有一些理论家声称,思维其实有自己独特的感受,但它和体验知觉或者身体感觉时产生的感受有很大不同:感觉状态具有纯粹的“感觉特征”,而思维据说具有“体验式特征”,这种认知非常独特。(还有第三类理论家,他们发现,思维的意识特征讨论起来太过含糊、晦涩,根本说不清这些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到底在争论些什么!)当然,对于是不是能通过诉诸意识特征来区分思维和感觉状态,这一点还没有形成共识。(你怎么看?当你谈到自己意识层面的某种想法时,有没有某种独特的感受?)总之,尽管我们似乎完全能区分得出哪些是知觉和感觉事件、哪些只是思维或想法,但对二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让我们转到下一个问题: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上对它们加以区分。一个维度关心的是,这个思想想的是什么。我们可能会想特定的实体——比如塞内加尔(The Republic of Senegal)、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或者是数字“6”;我们还可能思考一类事物,比如拥有奇异动物的一类人,或者曾经在月球上行走的一类人;我们可能思考某种属性,比如身高6英尺[8],或者比自己的弟弟妹妹岁数大;我们可能思考事物的状态,比如猫在垫子上,或者狗不在垫子上;我们可能思考各种可能性和必然性,比如“某件事本该是这样,却没有这样”,或者“某件事就是这样,也必然是这样”;我们还可能思考不存在的事物,比如宙斯或者福尔摩斯。

有两个术语可以指代思考的是什么: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思考的“对象”(object),或者叫作思考的“内容”(content,这里的“内容”是“命题内容”[9]的意思)。这两个术语都很有用,我们都会用到。

区分不同想法的第二个维度关心的是,产生这一想法的人对思考的对象或内容有什么“态度”(attitude)。我们以“早餐有没有咖啡”这个内容为例。一个人可能“相信”早餐有咖啡,另一个人可能“希望”早餐有咖啡,第三个人可能“计划”早餐有咖啡。“相信”“希望”“计划”,这三个词代表的都是人面对同一件事情时,可能采取的态度。[在这里,有些作者会用“情绪”(mode)这个词来取代“态度”。]

把这两个维度结合起来,就产生了关于思维的一个概念,也就是所谓的“命题态度”[10]。然而,尽管这个概念很有启发性,但如果我们用命题态度来区分不同的想法,则是不明智的。我们可以通过反思信念的本质,来弄清这其中的原因。首先,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安第斯山脉在哪个大陆?”现在,既然你向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那我猜你现在正在想着安第斯山脉。但是,请想一想五分钟之前,你还没想到这个问题之前的心理状态。虽然你并没有想到安第斯山脉,但(我猜)你肯定相信安第斯山脉位于南美洲。(如果当时有人对你说,你相信安第斯山脉在南美洲,他们的话肯定是对的。)这说明,即使一个人没有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也可以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把这种非实时的心理状态称为“倾向性信念”[11]。事实上,我们的绝大部分信念都是“倾向性的”,因为在任何特定时间里,我们都只能考虑一小部分信念。这种关于信念的说法对其他类型的命题态度都同样适用,比如“希望”以及“计划”。一个人可以希望跑马拉松或者计划结婚,但在没有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可能并没有在想这件事。

这一点如何影响了思维和命题态度之间的关系呢?它们的联系是这样的:虽然命题态度可以是倾向性的,但想法本身不可能是倾向性的。说一个人正在想着安第斯山脉,就是说这个人当前在意识层面正在处于与安第斯山脉这个话题有关的心智状态中;说一个人对安第斯山脉有某种信念、希望或是打算,并不意味着他处在上面那种状态中。我们可以说,“思想”这个词其实是专门用来表示当前正在展现的命题态度的。

思维的操练

我们已经讨论了作为一种特殊心智官能的思维以及作为一种特殊心智状态的思维,下面我们谈一下思维的第三个方面:作为心智活动的思维。换句话说就是,“思考”。

为了理解什么是思考,我们就需要理解各种思想是怎么关联到一起的。尽管想法可以单独出现——当你等红灯的时候,你可能会突然想到“友谊是一种基本的善行”——但更常见的情况可能是,每个想法都作为一连串想法中的一个组件,在这个思想“串列”中以某种方式连接在一起。

这些“串列”中的思想有两种连接方式。在有些思想“串列”中,只有“关联”这种连接方式。正如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12]观察到的那样,“思想通过某种方法和规律,一种想法引出另一种想法,彼此相互关联”[13]。休谟接着列举了一些关联的方法,阐述如何用想法“引出”想法,比如一个想法的客体可能和另一个想法的客体有相似之处。休谟拿自己的体会为例,说有时想到一幅画,接着会想起画中描绘的物体。关联思维(Associative Thinking)类似于白日梦以及各种类型的幻想:起初是冒出一个念头,好奇从小说改编过来的电影会不会和小说一样好看,这个念头会让人继而想到最近有什么新电影,然后又会想到今天是星期几,再然后又想到今天还有件事必须完成,诸如此类。

与关联思维相反,思想串列还有另一种连接方式,就是“推断”。试想下列这些想法:“苏格拉底是人”“所有的人都会死”“苏格拉底会死”。这个思想串列上的几个组件是以推断的方式连接在一起的:如果第一个想法为真,那么第三个想法也一定为真。再举另外一个例子。试想这些想法:“邮件通常是在上午9点之前投递”“现在是上午9点半了”“邮件已经投递了”。这一思想串列的连接方式也是推断,前两个想法为第三个想法提供了理由。这两个推断思想串列和关联思想串列不同:关联思想串列让你在想到墓地的时候联想到死亡;而推断思想串列让你在读到报纸上一则探讨邮政罢工可能性的文章后,想到今天的邮件是否已经投递了。

由于关联思想串列和推断思想串列二者的差别,在不同情况下采取不同的思维策略就显得至关重要。比如,为了给被告定罪,原告律师可以采用两种策略。一种策略是引导陪审团成员产生一个思想串列,从案件列举的各种事实(尸体的位置、现场的指纹)出发开始思考,通过逻辑关系和证据关系,“推断”出被告有罪。律师还可能采用另一种策略(这种策略饱受诟病),怂恿陪审团成员产生一个思想串列,以“关联”的方式把指控和定罪联系起来。例如,律师可能会指出,被告长得很像一名臭名昭著的罪犯。这让陪审团成员产生关联思考,自然而然地“引出”被告有罪的念头。

虽然借助“关联思维”天马行空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但思维的力量在于它赋予我们能力去追踪各种想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证据关系。事实上,当我们谈到“思考”时,主要谈的就是追踪这类关系的活动。正是依靠这种发现各种想法之间推断关系的能力,侦探才能破案,科学家才能验证假说,数独爱好者才能解出谜题。思维活动的大部分价值就在于我们能把各种想法组织成条理分明的思想串列,让我们“看出”是什么引出了什么。换句话说,我们对思考的主要兴趣集中在“推理”上。

心理学研究表明,推理有两种形式。有些推理依靠直觉,是自动完成的;而另一些推理需要在受控的情况下,通过反思完成。(这种区别通常称为“系统1推理”和“系统2推理”的区别。)自动推理速度很快,而且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受控推理速度慢,而且通常是在意识控制下进行的。但自动推理和受控推理并不是非此即彼,它们是一个连续统一体(Continuum)的两个端点;实际上,很多推理过程都是介于“完全的自动推理”和“完全的受控推理”之间的。

这两种推理模式之间最鲜明的对比表现在认知错觉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凭直觉、自发做出的判断,与那些经过考虑、反思后的判断不一样。在对认知错觉的广泛研究中,其中一项涉及心理学家彼得·沃森(Peter Waso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个任务,这个任务现在被称为“沃森选择任务”(Wason selection task)。假设你面前有四张卡片(参见图1),有人告诉你,所有卡片中,每张卡片都是一面是数字,另一面是字母。然后他们要求你检查这些卡片是否符合以下规则:

规则:如果卡片的一面是S,那么它的另一面必须是3。

问题:现在知道,所有卡片中,每张卡片的一面是字母,另一面是数字;那么,你必须翻开哪张(或哪几张)卡片才能确定规则没有被违反?

图1 沃森选择任务

我猜测,你从直觉上觉得翻开第一张和第三张卡片就可以了。这个回答正确吗?确实,你必须翻开第一张卡片,因为如果卡片背面不是3,那么就违反了规则。你需要翻开第二张卡片吗?不需要,因为卡片背面的数字是不是3无关紧要。但你也不需要翻开第三张卡片,因为不管这张卡片的背面是不是S,都没有违反规则。(这张卡片的背面是R也没关系,因为规则只规定,如果一张卡片的一面是S,那么另一面是3。)然而,你还需要翻开第四张卡片,因为如果它的背面是S,那么就违反了规则。

“沃森选择任务”证明了直觉推理和反思推理之间的差别;当你认真思考后,就会发现自己的直觉反应是错的。但令人惊讶的是,即使一个人在有意识地重新思考了这个问题之后,他似乎仍然忍不住想坚持自己的直觉反应。正如缪勒-莱尔(Müller-Lyer)的错觉线段[14]那样,即使你知道它们一样长,你也会觉得它们不一样长。同样,在这个例子里,即使你知道正确答案,你也会觉得只要翻开第一张和第三张卡片就够了。

许多其他物种也有这种自动的、依靠直觉的推理能力,但受控的和反思性的推理能力似乎是人类独有的。因此,我们就有能力(尽管可能很有限)去培养和塑造它。从更宏观的角度讲,我们不光要思考我们是如何思考的,而且还要思考我们应该如何思考。我们的思维模式虽然受到了进化和社会传统的限制,但是,通过对思维的思考,我们有能力发展出新的、更好的思维模式。

那么,我们应该去哪里找到可以评估和规范思维模式的指导原则呢?许多理论家建议,我们应该从逻辑学和概率论的形式系统[15]中去寻找答案。但是,尽管逻辑学和概率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应该如何思考的建议,但令人惊讶的是,它们在这方面的用处很有限。首先,逻辑学和概率论最多只能告诉一个人不该怎么想,却不能告诉一个人应该怎么想。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假设,你相信所有的鸭子都会游泳,你也相信唐老鸭是一只鸭子;那么,如果所有的鸭子都会游泳,而唐老鸭是一只鸭子,则唐老鸭一定也会游泳。但这意味着你应该相信唐老鸭会游泳吗?不一定,因为有人可能已经向你提供了有力证据,证明唐老鸭不会游泳。那么你应该怎么做?也许你不应该相信所有鸭子都会游泳;或者,也许你不应该相信唐老鸭是一只鸭子。(唐老鸭可能看起来像只鸭子,但不是所有看起来像只鸭子的东西都是鸭子。)又或者,也许你应该怀疑,唐老鸭不会游泳的证据是否像它看起来的那样有力。单凭逻辑并不能表明一个人应该做什么。根据具体情况,这些回应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对的。但逻辑只能告诉你:“所有的鸭子都会游泳”“唐老鸭是一只鸭子”“唐老鸭不会游泳”这三件事不可能都是真的。

逻辑学和概率论的第二个局限性是:这两门学科都没有考虑到我们在进行思考时必然会受到的限制。思考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思考方法是不是合适,取决于相关情境产生的约束条件。其中一类约束条件就是人所处的环境。在某些环境下,一个人有充分的时间翻来覆去地思考一个问题,得到正确答案比快速得到答案更重要。(比如一个工程师,需要确定建筑物的地基必须有多深。)在另一些环境下,时间就是生命,迅速得出大致正确的判断比太晚得出的、毫无用处的或完美无缺的判断要好。(比如一个飞行员正在找出飞机发动机故障的原因。)

另一类约束条件与思考者自己的心理特征有关。思考者的认知能力各不相同,想问题的方式是否精彩、是否有效,取决于这些能力的水平比较结果。举例来说,对一个六岁孩子而言,能完成某种推理过程是非同寻常的,但对成年人而言可能就是非常容易的了。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同样提醒我们要记住这些约束条件,它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一个人不能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从表面上看,这条禁令没有问题,因为前后不一致的主张不可能都是正确的。但是为了遵守这条禁令,人必须借助某种手段搜索自己的信念“仓库”,以便检查它们之间是否不一致。我们拥有极其复杂的信念结构,但对这些信念的处理能力却非常有限;所以,这种检索工作对人类而言其实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因此,任何关于思维规范的理论都必须考虑思考者所处的环境以及他们自身的认知能力。逻辑学和概率论处理得最多的是“无限理性”(Unbounded Rationality)的问题,即,拥有无限的时间和无限计算能力的生物所具有的理性。而我们需要在有时间限制的压力下,在有限的计算能力下进行推理。笛卡儿所谓的《指导心灵的规则》[16],应该利用逻辑学和概率论探索的形式结构,但也必须同时考虑到我们作为有限生物的能力。换句话说,任何合格的、关于我们应该如何思考的理论必须建立在我们能够如何思考的理论之上。

[1] 布莱瑟·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散文家。——译者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 心理现象是胡塞尔(Edmund Husserl)创造的术语,是指心理活动的过程、状态及其倾向性特征。

[3] Perception(知觉), Sense(感官、感觉), Bodily Sensations(身体感觉)。作者用感觉状态指代“知觉状态+身体感觉”。知觉和感觉的区别是:感觉是感觉器官引起的,知觉是对这些感觉的处理。

[4]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品。此处引用小说中的原文句子,采用的是草婴的译本。

[5] 塞麦尔维斯·伊格纳兹·菲利普(Semmelweis Ignaz Philipp, 1818—1865),现代医院流行病学之父。

[6] 在英语里,tank(鱼缸)也有坦克的意思。in the tank,在鱼缸里;drive the tank,驾驶(开)坦克。

[7] 系统性(systematicity)是认知的一种属性。即如果具有某些认知能力,就意味着也具有其他的(在结构上相关的)认知能力。

[8] 1英尺=0.3048米。——编者注

[9] 命题内容(Propositional Content)是指那些以命题为对象的内容,即这些内容本身就是命题。

[10] 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是分析哲学用语,指说话者对他提出的命题所抱有的心理状态。由美国的皮尔斯和英国的罗素提出。

[11] 倾向性信念(Dispositional Belief),该术语来源于《身体、情境与认知》(孟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有些期刊也有翻译成“外在信念”的。“Dispositional Belief”是相对于“Occurrent Belief”(当前信念)而言的。“倾向性信念”指的是大脑当前没有思考到的一种信念,它与其他概念都存储在记忆中,能够被回忆出来,变成“当前信念”并得出结论。

[12] 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13] 这句话出自休谟的《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4] “缪勒-莱尔错觉”是长度错觉的一种,是1889年由德国生理学家缪勒-莱尔(1857—1916)提出的。即两条原本等长的线条因两端箭头的朝向不同,而看起来箭头朝内的线条比箭头朝外的线条要短些。

[15] 在逻辑学与数学中,一个形式系统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形式语言加上一个推理规则或转换规则的集合。一个形式系统也许是纯粹抽象地制定出来,只是为了研究其自身;也可能是为了描述真实现象或客观现实的领域而设计的。

[16] 《指导心灵的规则》(Rules for the Direction of the Mind),是笛卡儿在1628年之前开始动笔写的关于科学或哲学方法的一个专题,但最后未写完。这一纲领对他日后的数学、科学和哲学贡献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