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郑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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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律师鼻祖

子产铸了刑鼎后,被好朋友晋国的叔向给批评了一顿,那叔向的批评有没有道理呢?

当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刑法一旦公布,确实会有人去研究他,学会去钻法律的空子,从而使断案变得更加复杂。

有的人便以此为业,经常帮人打官司,这便产生了律师行业。

当时,那个时候叫讼师。时势造就牛人,于是,一位叫邓析的牛人横空出世了。

邓析,男,生于公元前545年,卒于公元前501年,原郑国大夫。

之所以是原郑国大夫,是因为他后来是被剥夺了大夫之位,估计是降到了士。

邓析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大牛人。说他牛,首先是他的思想比子产更激进。

子产是什么思想?

早期萌芽中的法家思想。

其实春秋到了末期,已经出现了包括子产在内的一些带有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如晋国的赵鞅、叔向、士会等人。

但与子产是在坚持礼治基础上的法治不同,而这个邓析干脆直接倡导不法先王,不遵礼义。

在邓析看来,先王并非是人们效法的榜样,礼义更没必要去遵守。

那人们要遵守什么?法律。

那需要做什么?改变旧制。

什么是旧制?周礼规定的那些玩意儿,就是旧制!

邓析认为,必须要改革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变革需要的旧制度,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新制度。

激进的思想,让邓析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占了一席之地: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学”创始人,这就是到了战国时百家争鸣中的一家:名家。

什么是名家?说白了,就是口水专家,以研究辩论术著称的论辩家。

第二是批评子产所铸的刑鼎。

邓析认为,子产的这个刑鼎不够完善,根本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他因此也制订了一部自认为适合时代发展的法律,并把它刻在竹简上,史称“竹刑”,以区别于子产的“鼎刑”。

不管如何,“竹刑”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早期成文法。

从这个意义上讲,邓析与子产一道,开创了中国成文法历史。

第三是中国历史上比孔子还要早的公开收弟子的讲学老师。

与孔子不同的是,孔子是专门讲礼义道德的,而邓析是专门讲如何反对礼义道德的,他专讲法律。

从这个意义上讲,邓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开设法律培训班的牛人。

邓析通过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也收费,收费标准是衣服一件。

估计这位邓析衣服是穿不完的,因为“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第四是邓析甚至敢于针砭时弊,对子产的一些施政方略提出批评意见。

敢于对子产这样优秀的执政大臣提出批评与反对意见的,那当然是有几把刷子的。

而且他是在公开场合,主要是在自己培训班上和“乡校”里,对子产的一些施政方略提出批评意见。

所谓的乡校,并非是我们现在熟知的某某乡中心小学之类的正规学校,而是某个老百姓聚在一起吹吹牛侃侃大山的相对固定的场所,一般是某个村镇、集市的某个开阔地,如某棵大树下,一边乘凉一边弄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邓析对子产施政反对最多的是他的专业领域,即法律方面。

当时子产已经决定不禁乡校,就让百姓自由发出声音,倡导的是一种言论自由,这让邓析这样的牛人有了吹牛之地。老百姓都喜欢听他吹,觉得他讲得很有道理。

子产知道了,非但没有对他产生厌恶感,反而还专程去请教过问题。

史料记载,子产有两个兄弟,平日游手好闲,沉湎于酒色。子产善于治国,但对此却束手无策,于是去请教邓析。

邓析告诉了子产什么办法我们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时的子产已经是快走向生命终点的老人了,而邓析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可见邓析此人的天资非同一般。

第五是邓析善于诡辩打官司。这是他的专长,史料记载,邓析专门潜心研究子产刑书上的漏洞,帮助人家打官司。

但凡他经手的案件,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可以说成白的,几乎没有他打不赢的官司。

邓析帮助别人诉讼,也要收费,可以说,邓析开创了帮助别人打官司收钱的历史。

史料都记载了他的收费标准:大官司收一件外衣,小官司收一件内衣。

作为名家代表,又精通法律,邓析擅长辩论,据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这样的人参加辩论大赛,肯定场场稳拿第一。

史料记载,有一个富人淹死了,尸体被人农民打捞了起来。富人的家人拿着米去赎尸,本来嘛,按惯例十斗米便可以了。

结果捞尸者见是富户人家,便敲起了竹杠:要五十斗米。

富人家火了,便去找邓析出主意。

富人家的意思是怎么才能按十斗米的价格要回尸体。

邓析收了衣服,说:“一个字:等。放心,他一定能按十斗米的价格把尸体卖给你们。因为除了你们,没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

过了几天,不见富人家人来买尸体,捞尸者也来找邓析给出主意,他的要求是怎么以五倍于市场价格卖给对方尸体。

邓析收了衣服,对那个穷人说:“一个字:等。他们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是买不到的!”

两家人都不着急了,着急的是尸体。过了几天,尸体开始腐烂。再过了几天,尸体高度腐烂。

捞尸者沉不住了,每天守着一具发臭的尸体怎么过日子啊,于是便来找邓析。

邓析对他说:“可以了,按现在的市场价格,高度腐烂的尸体值两斗米,这就去问他们收吧,他们应该会以五倍价格给的。”

捞尸者兴冲冲去了富人家,富人家急忙付了十斗米,要回了尸体。

这便是著名的邓析“两可之说”,对富人家用的是“米”的概念,而对捞尸者用的是“五倍”的概念,结果是两家的目的都达到了。

邓析能够将自己的革除旧制思想用于生产实际。据说,邓析发现农民浇地墨守陈规,只知道用瓦罐背水浇地,一天只能浇一片地,辛苦不说,效率极其低下。

邓析认真研究后,发明了一种叫桔槔的提水工具,既轻松效率又高。

高到什么程度?一天可以浇一百片地。

更牛的是,这个技术后来被推广到很多诸侯国,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甚至一直沿用到现代,河南新郑的农民称为“窝杆”!

名家的主要表现便是辩论,邓析认为,大兴辩论之风可以明是非、分清浊,物不辨不明,事不辩不清。

邓析最擅长的当然便是辩论了。据史料记载,自古以来,有两个人可以在辩论上做到“将高山辩成平川,将天辩成地,将齐国说成与秦国相连,食物可以从耳朵进去而从嘴巴出来,女人会长胡须,鸡蛋有羽毛”!

这两个人都是名家代表人物,一个是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另一个是战国时期宋国的惠施。

当然,邓析在春秋时期是典型的非主流,尤其是他乐于为民讲理,以自己的博学和雄辩,广泛收弟子,并通过帮助百姓获得胜诉,赢得了民心,也使他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推广。

郑国出现了一股新思潮,因而致使“郑国大乱,民口讙哗”,对郑国公卿大夫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严重触犯了统治者的利益,认定他是一个“治怪说,玩奇辞”、“作伪之民”,扰乱民心的祸首。

后来,郑国不但剥夺了邓析的大夫之位,到了公元前501年,已经无法压制邓析的郑国执政大夫驷颛将邓析处死,尸体还被悬挂示众,死时年仅4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