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怀念过去的生命—短篇十三
麦田里的草人
他就在那,自始至终,孤零零地立着,偶尔有几只乌鸦会停靠在他肩头。他所面对的方向永远对着太阳,从爬升到陨落,总是昂着头去追寻想象中的光明。他看不见太阳,因为他的眼睛在一场意外中失去了看到这世界的机会。他偶尔会叹息,他从来也不需要食物,下雨时也不会有人替他遮挡。仿佛整个世纪的孤独都降临到了他身上,而他甚至连表达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上帝在造他的时候拿走了他的语言,他只有靠思想来证明他的存在,但遗憾的是,他只能把思想讲给自己听,因为周围的几根遗落的麦秆和偶尔路过的乌鸦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制作粗略没嘴没眼风一吹会面向太阳的草人而已。是的这是他的悲哀,多么讽刺啊!连乌鸦都会飞,而他却得不时不刻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他倒下死亡或是某个调皮的小孩将他扳倒在地,从此永远追逐不了太阳。过了很多很多年,旱灾来临。又过了很多很多年,洪水退去,荒野上孤立着一个破烂的草人,风和雨怎么也不能把他分开,直至有一天,几个孩子路过这里,好奇地扒开了草人。他们惊呼道:天啊!这草人居然会有一颗心!你可以看不起草人,但别看不起一个孤独的生命。
纪念疯子
疯子是记忆深处的一个人,离开我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原名叫什么了,但是他的身影似乎一直都徘徊在我周围,这令我很是恐慌,所以决定把他写出来,希望身居在深山野林里的疯子,能够放我一马。
疯子并不疯癫,但是会做很多奇怪的事,让人很是诧异,所以就有了疯子的称号,他的本名是什么,倒被人们忘记了。疯子常年穿一身黑色的衣裤,也许这是他所谓的保护色,可以穿一年多都不洗一次,为节约水资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疯子身上常能闻到一股异味,估计他洗澡的频率和他洗衣服的频率差不多。疯子喜欢长发的姑娘,所以爱屋及乌,他自己也成了长发。远观时,瘦瘦弱弱一派弱不禁风如同女子惹人爱怜,近看时,邋邋遢遢一身油腻污渍如同大便敬而远之。疯子常年痴呆状,却总说自己是在思考,是思考的表情。不过这个解释很难令人们信服,因为我们从来没见过思考时还把口水流出来的哲学家。疯子争辩说,你们懂什么,然后就之乎者也出来一大堆,惹人发笑而已。疯子和我说,巴尔扎克写作时必须喝咖啡,每天至少喝50杯,终于慢性中毒,然后撑不住就挂了。我说你怎么不去喝呢?疯子的解释是,咖啡太贵喝不起,所以只好喝自来水,喝多了就只好流口水了。看着疯子奔向厕所的背影,我很诧异,为何摆着纯净水不喝,一定要跑到厕所去喝自来水呢?也许这就是疯子的特点,疯子的来源了。疯子喜欢整天不吃一点东西,忍着饥饿,然后头晕眼花的趴在桌子上脸色惨白的假睡,我好奇的问他为何这样,他把卡夫卡的一篇《饥饿艺术家》递给我看,说,里面这人饿了40多天都没事,我要自己的极限冲击。然后我看着疯子痛苦的捂着肚子趴在桌上,听着他肚子强烈的吼叫,在他旁边津津有味的啃炸鸡腿,终于他忍不住一把抢过我的鸡腿,我以为他要吃被我吃了只剩下骨头的鸡腿,正要阻止时,骨头被他一把揉断,我惊讶于饥饿的力量时,他红着眼对我说,给我来份全餐,要加帽的。然后倒地不起不省人事。当时的情况令我很尴尬,因为我不知道是该先送疯子去医院还是先给疯子去买全餐,最后我觉得把疯子撂在地上然后拿上他的钱去买全餐比较好些,但后来由于时空错乱,买到全餐后我已然忘记了疯子,把他的珍贵食物吃了,所以后来疯子看见我就像看见了食物,对着我咀嚼不已,成了后来我对疯子产生恐慌情绪的主要原因。
疯子偶尔会打打篮球,原因是当我受不住他身上的味道时,就怂恿他去打篮球,希望他能顺便洗个澡。所以就告诉他会有很多长头发的姑娘在场边把你捡球的。疯子听了很激动,套着拖鞋就奔球场了,但一会就回来了,因为他手里没有篮球,所以姑娘就不可能把疯子捡球了。于是疯子把挨饿40天的伟大目标换成了挨饿两个星期然后买一个斯伯丁的篮球,终于两个星期后疯子把吃饭的钱和受人白眼努力借到的钱换成了一个斯伯丁篮球,兴致勃勃地跑到我面前要我教他打球。当我拿到他的球时,心想,完了,这球是假的,至多50,但为了保持疯子对这个世界的美好看法,我决定对他撒一个这辈子最大的谎话,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行啊疯子!这球起码值三百多!你赚了!然后疯子乐呵呵的摸摸脑门,说,那哪能啊?我买的二百五。我心里骂这老板真是混蛋,人都二百五了你还卖他二百五。世道真差。来到球场,疯子放眼寻找长发的姑娘,然后疑惑的看着我,说姑娘呢?我对疯子说,长路漫漫,君将上下而求索兮?疯子不亏是疯子,一句疯话就点通,说明白了!没有把球扔出去就不会有姑娘来把你捡的!然后疯子一声怒吼,啪的一声把球一扔,不幸没站稳摔倒在地,再找那球时,我们都同时惊讶的张开了嘴,因为它正带着疯子的美好愿望,向一个长发的背影狠狠的飞去。然后一声惨叫,又是一声惨叫。疯子就躺在地上只剩出的气了。原来那女的被球命中后,疯子就被几名彪形人员命中了,所以就只能躺在地上流口水了。我那一刻盯着地上的疯子,竟觉得他的身影逐渐高大了起来,仿佛要压榨出周围围观人群的小来!因为一个人在承受了那么大的冲击力后,居然还能思考哲学问题,这是多么难以形容的一种意志力啊!等人群散去,我上去扶起疯子,说疯子你真行!临危不惧居然还能思考哲学问题。疯子奇怪的盯着我的脸,半天挤出一句,好大的鸡腿啊!我脑子混乱了几秒,才想起疯子忍饥挨饿已经好几天了,我怕他咬我就把手一放于是疯子就再次摔倒。然后我看见疯子的眼角流出了几颗真诚的眼泪,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晶莹剔透,五彩缤纷,带着疯子的善良人性,从人间蒸发了。
世界与人
其实世界是不存在的。人活着的时候都在虚构,每天发生的事情,都是人在活着的时候幻想出来的。你眼中的世界,你身边的生活,在别人眼里是和你不一样的,因为你和别人幻想出来的世界,是有差别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当人死了的时候,世界就熄灭了。对于死去这个人,世界就已经不存在了。而活着的人,只是把这个人从他们幻想中的世界给删除了。社会的真实面目是寄生虫,它寄生在人类身上,不停的转换形态,让人类部分毁灭,再自我修复,周而复始,为的是让人类进化,它就有更好的寄住环境了。但是人类出了些偏差,越进化越堕落,文明已快支撑不住人类的欲念,人就快撕破脸皮,爆出无数只猩红的眼睛,开始自我杀戮,毁灭自我了。
蜷缩的怪物
在两座高耸的山中间蜷缩着一个巨大的身躯,山脚是个部落,繁衍了不知多少年,却对这个巨大的怪物一无所知。部落的标志是一个巨大的骷髅头,被悬挂在祭祀场所的门楣之上。由于潜在的历史规则,方圆不管多大,只存在着这么一个部落。部落的名字很特别,是从上古时期唯一延续下来的古老文明,叫做人类。人类在莫大的地面上发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支离破碎,横蛮地遍布在各个角落,部落就隐藏在幽深的废墟中。最令人类害怕的就是那两座山中间的巨大身躯,他们敬畏的活在一片荒芜废墟中,靠死去同伴的躯体过活。在很久以前,从祭祀们传下来的古书中记载,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所居住的地方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毁灭性的爆炸,许多许多数不清的行走动物在自我种族争夺中死于非命,只记得他们的名字,就是部落现在延续的古老文明。人类们进化得只需要一小口食物就能生存很久,所以进食同伴的事情只在一年一次的祭祀中发生,而人类别无选择的原因是,根本就找不到能吃的东西。活着的,都死了,只有这部落的祖先幸免于难,艰难的进化了下来。人类不愧是人类的后代,他们十分聪明,进化了几十代后,终于出现了铁器,而真实的情况是一个违反规矩的人类饿得实在是忍受不了的时候,自己不愿成为食物,就捡起了一根尖锐的铁管从而轻易的就猎取到食物的时候,铁器时代就到了。人类们发现了铁的妙用,古老进食的本能催使着人类猎食的欲望,于是守规矩一年一次进食的和饿了就想吃的分成了两派,之所以出现不守规则的人类,那是因为多囤积些粮食,总是好的,这些人类多半是怕死的。恐慌的出现,促使了人类技术的飞速发展,后来两派都害怕自己变成食物,所以拼命的研制杀人技术。越来越先进越来越高级的同时,人类都意识到了从前部落存在的地方,其实是古老文明在爆炸后留下的废墟,铁时代就是在那里无意被发现开启的。不断的进化不断的战争,人类却对两座山中间的巨大身躯越来越害怕,他们在协议了几代人的时间后,终于觉得有必要联合一致将这个巨大的怪物毁灭,因为她半身蜷缩举着尖利武器张口欲食的表情,让人类觉得万分恐惧。其实自由女神像在被创造的时候就隐藏了一个玩笑,只是不幸被人类祖先坠毁的两座太空飞船给掐得断了截,才会让人类们感到恐惧。当人类们一致用各自先进的武器对准这个巨大的身躯时,她轰然倒下,藏在头部里的核弹朝人类各自散去,然后人类怪物就彻底消失了。
无解
我铭记的,是人所忘却的。我祈祷的,是人所不屑的。我追寻的,是人所逃避的。我用脚走路,人说我用的是手。我用头脑思考,人说我没脑子。我很少讲话,一天不过十句。除却九句有用的,剩下一句是真理。人很多的话,一天超过百句。除却很多没用的,剩下九句是常用的。我素之,人荤之。我尚之,人杀之。我善之,人恶之。低头之,人追之。抗逆之,人远之。人是可爱的,人喜欢一切和人相仿的思想。人是可怕的,人消灭一切和人相反的思想。与人相处,只需沉默。斯芬克斯说,闭嘴。我刚想张嘴,结果人来了。于是我风化成石头,安静了。以前世界上有两个人。一个叫我,一个叫人。现在世界上只剩下一个人,还有一个,是石头。
一只蜜蜂
梦里听见一阵嗡嗡的杂声,半醒之间努力探身,看见一只蜜蜂在努力撞击玻璃,想要飞出空寂的房屋,到更空寂的外面去实现自由。翅膀煽击的声音一直不断,天太冷,身体有病,不愿下床去打开窗户,放生命一丝缝隙。于是头晕乎乎地倒下,继续在梦里跋涉。走啊走,遇见了那只蜜蜂,用很多只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已成石雕般的表情挂在触角上,不带任何感情。看了一会,我不见了,被关进了蜜蜂的躯体,一动不动,不带任何感情。胸口一窒,缓缓起身,披了件衣服走到窗边,果然看到了蜜蜂的尸体。流于执念,最后以死来葬送自己的信念,值得么?为了信仰付出很多,甚至性命,很崇高很伟大,应该为它很感动。但是还是知道,不带任何感情。如同人。为了内心的向往付出许多,只求一线幸福,于是不断发明进化出许多东西,许多不必要的东西,妄将自己的幸福强加于物质的躯体,然后迷失方向,不知道开始自己要寻找些什么,忘记了最初的梦想,便开始胡乱对待生命,造出很多的罪恶与虚假。人为什么要进化呢?最初不就是想要得到内心的平和与其带来的幸福么?那还不如孺子不可教化好了。但是历史证明,最初想要的不是那些东西,所以人要进化,要发明,以证明自己的历史价值,社会地位,其实要证明的便是自己遥不可及的欲望而已。就算是一只蜜蜂,为了那个微小的信仰付出生命,也是一个小小生命的欲望。无欲无求,不可能的事。所以,对于一切的事情,缄口不言,看一切事物,不带任何感情而已。因为背后是一片空白,虚无的没有任何色彩。如同一个游戏里的人物,知道了自己是虚构出来的,便对一切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