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字之兴
文字之功用有二,通今及传后也。草昧之世,交通不广,应求之际,专恃口语,固无需乎文字。其后部落渐多,范围渐广,传说易岐,且难及远,则必思有一法,以通遐迩之情,为后先之证,而文字之需要,乃随世运而生。吾国之有文字,实分三阶段:一曰结绳,二曰图画,三曰书契。是三者,皆有文字之用,而书契最便,故书契独擅文字之名。
《说文序》:“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另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是书契独擅文字之名也。惟三者为同时并兴,抑后先相禅,则古史懵昧,未能确定也。依《说文序》,则图画始于庖羲,结绳始于神农。
《说文序》:“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
而段懋堂则谓结绳在画八卦之先。
《说文序》注谓:“自庖牺以前,及庖牺,及神农,皆结绳为治,而统其事也。《系辞》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虞翻曰:兴《易》者,谓庖牺也。庖牺为中古,则庖牺以前为上古,黄帝、尧、舜为后世圣人。按依虞说,则《传》云上古结绳而治者,神农以前皆是。”“庖牺作八卦,虽即文字之肇耑,但八卦尚非文字,自上古至庖牺、神农专恃结绳。”
夫以“上古”二字,定结绳为庖牺以前事,未足据为确证。惟《易·系辞》言结绳者凡二:
《易·系辞》:“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作结绳而为网罟。”“上古结绳而治。”
既以作结绳而为网罟专属于庖牺,则结绳而治不属于庖牺可知。庖牺以下,神农、黄帝、尧、舜所作,一一可以指实,则所谓上古者,必非神农、黄帝之时代又可知。以此推之,结绳之法,盖先图画而兴也。
结绳之法,不可详考。郑玄所言,殆出于臆测。
《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云:“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
近人所谓一、二、三等字之古文,及—、│、丶、 诸字,皆结绳时代之字,尤为傅会。
《文学教科书》刘师培:“结绳之字,不可复考,然观一、二、三诸字,古文则作‘弌’‘弍’‘弎’,盖田猎时代,以获禽记数,故古之文一、二、三字,咸附列‘弋’字于其旁,所以表田猎所得之物数也。是结绳时代之字。盖结绳时代并无‘弋’字之形,惟于所获得禽兽之旁,以结绳记数。结绳之文,始于‘一’字,衡为—,从为│,缩其形则为、,斜其体则为丿考密切,反其体则为 分勿切,折其体则为┓及,反┓为┏鸣旱切,转┏为└隐,反└为┚居月切┓,及、└隐之合体为□,转环之则为○。是结绳文字,不外方圆平直,此结绳时代本体之字也。”
实则结绳时代,初不限于太古,即近世之苗民,犹有结绳之俗。
《苗疆风俗考》严如煜:“苗民不知文字,父子递传,以鼠、牛、虎、马记年月,暗与历书合。有所控告,必倩土人代书。性善记,惧有忘,则结于绳。为契券,刻木以为信。太古之意犹存。”
欲知太古结绳之法,当求之今日未开化之人种,以所结之绳实证其分别表示之法,不可徒以后世篆隶字画求之。古今人类思想,大致相等,惟进化之迟速不同耳。美洲之秘鲁、亚洲之琉球,皆有结绳之俗,吾国古代之结绳,当亦与之相近。观东西学者所述,自可得其梗概。
伏羲像
伏羲,亦称庖羲、牺皇、皇羲、太昊,《史记》中称“伏牺”,所处时代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之一。
《涉史余录》若林胜邦:“法国人白尔低猷氏之《人类学》尝记秘鲁之克伊普法曰:秘鲁国土人,不知文字,惟以克伊普为记号。克伊普者,即以绦索织组而成,于其各节各标,表示备忘之意之法也。凡人民之统计,土地之界域,各种族及兵卒之标号,以及刑法、宗教之仪仗,无不用克伊普,且各异其种类,故有专攻克伊普之学者焉。克伊普之法虽不一,大抵以色彩示意,赤色为军事及兵卒,黄色为黄金,白色为银及和睦,绿色为谷物。其纪数以绳索之结节为符号,如单结、双结、三结等,即所以示其单数、复数及十、百、千、万等之数也。及其记载家畜之法,以一大绳为轴,附以小绳若干。其第一绳为牡牛,第二绳为牝牛,三为犊,四为羊,其头数年龄,悉以结节表之。”又曰:“琉球所行之结绳,分指示及会意两类。凡物品交换,租税赋纳,用以记数者,为指示类;使役人夫,防护田园,用以示意者,则为会意类。其材料多用藤蔓、草茎或木叶等,今其民尚有用此法者。”
结绳者必托于绳以示意,无绳或未及携绳,则所记识者无从表示也。进而为图画,则随在皆可表示其符号。或画于地,或画于石,或以指蘸水,或以垩示色。既无携持之累,且免积压之患,其为便利,过于结绳远矣。《世本·作篇》谓黄帝时史皇作图,以图画与书契同时并兴。
《历代名画记》张彦远:“史皇,黄帝之臣也。始善图画,创制垂法,体象天地,功侔造化。”云见《世本》。
然图画实始于伏羲。
《易·通卦验》:“伏羲方牙、苍精,作《易》,无书,以画事。”
《尸子》:“伏羲始画八卦。”
世谓史皇作图者,图画之法,至史皇而始精耳。
《易》称庖羲作八卦,以仰观俯察诸法得之,又称其出于“河图”“洛书”。
《系辞》:“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春秋纬》:“河出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
《礼含文嘉》:“伏羲德合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河图、洛书。”
后世说者,又谓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
《魏志·高贵乡公传》:“《易》博士淳于俊曰:‘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帝曰:‘若使包羲因燧皇而作《易》,孔子何以不云燧人氏没包羲氏作乎?’俊不能答。”
是一奇一偶之卦象,初非偶然创获,实积种种思考经验,而后发明此种符号。以《易·说卦》考之,八卦所以代表各种名物,如“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之类。非专象一事一物,故能以简驭繁,不必一一求其形似。其后事物日多,众庶难于辨别,因之一一图像,务求相肖,而象形之字作矣。
八卦之性质,介乎图画文字之间,故世多谓卦象即古之文字。
《易纬乾凿度》:“古天字,古地字,古风字,古山字,古水字,古火字,古雷字,古泽字。”
《文学教科书》刘师培:“八卦为文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试举其例如下:
“乾为天,今天字草书作,象乾卦之形。
“坤为地,古坤字或作,象坤卦之倒形。
“坎为水,篆文水字作,象坎卦之倒形。
“离为火,古文火字作,象离卦之象。”
《窕言》赵曾望:“伏羲画八卦,为万世文字之祖,人皆知其然,未必皆知其所以然也。夫八卦之画,有何文字哉?盖因而屈曲之,因而转移之,因而合并交互之,而文字肇兴焉。如乾三连,也,屈曲之则为,合并之则为矣;坤六断,也,屈曲转移之,则为,合并交互之,则为。”
夫以八卦为八字,则其象甚少,其用甚隘。仅以八字示人,人必不能解也。谓后世之篆隶因袭卦象,颠倒屈曲之则可,谓古之卦象,只作后世篆隶一字之用,则大误矣。世人附会中国人种西来之说,谓八卦即巴比伦之楔形字。愚谓卦象独具横画,不作纵画,实为与楔形字之极大区别。楔形字或纵或横,且多寡不一,故亦无哲理之观念。八卦之数止于三画,又以一画之断续,分别阴阳,而颠倒上下,即寓阴阳消息之义。故八卦可以开中国之哲学,以为太极,以为两仪,以为天地人,举宇宙万有悉可归纳其中。虽伏羲画卦时未必即有此意,然文王、周公能因之以推阐,实亦由卦画之简而能赅所致。使世人观玩巴比伦楔形文字,虽极力附会,必不能成一有系统之哲学也。
书契之作,亦非始于仓颉,仓颉盖始整齐画一之耳。
《造字缘起说》章炳麟:“《荀子·解蔽》篇曰:‘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依此,是仓颉以前已有造书者。亦犹后稷以前,神农已务稼穑;后夔以前,伶伦已作律吕也。人具四肢,官骸常动,持莛画地,便已纵横成象,用为符号,百姓与能,自不待仓颉也。今之俚人,亦有符号,家为典型,部为徽识,仓颉以前,亦如是矣。一、二、三诸文,横之纵文,本无定也。马、牛、鱼、鸟,诸形势则卧起飞伏,皆可则象也;体则麟、羽、毛、鬣,皆可增减也。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画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箸形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书契。彼七十二王皆有刻石,十二家中,无怀已在伏戏前矣。所刻者则犹俚人之符号也。”
以近世苗民之俗证之,中国数千年来,已成同文之治,而苗民之俗,犹沿契刻之文。
《峒谿纤志》陆次云:“木契者,刻木为符,以志事也。苗人虽有文字,不能皆习,故每有事,刻木记之,以为约信之验。”
《傜僮传》诸匡鼎:“刻木为齿,与人交易,谓之打木格。”
《苗俗纪闻》方亨咸:“俗无文契,凡称贷交易,刻木为信,未尝有渝者。木即常木,或一刻,或数刻,以多寡远近不同。分为二,各执一,如约时合之,若符节也。”
足见仓颉之时,各部落皆有契刻之法。黄帝部落欲统一四方之部落,则以其所定之符号,与各部落相要约,而书契之式,遂由而画一。世遂以为文字始于黄帝时之仓颉矣。《易》称“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知文字之用,始于官书。吾国幅员辽阔,种族复杂,而能抟结为一大国家者,即恃文字为工具也。
仓颉时之文字,不可详考。依许慎之说,则其时文字,止有指事、象形二种。
《说文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段玉裁注:“依类象形,谓指事、象形二者也。指事亦所以象形也。”“形声相益,谓形声、会意二者也。有形则必有声,声与形相附为形声,形与形相附为会意。其后,为仓颉以后也。仓颉有指事、象形二者而已。”
然以韩非子说“公”“厶”考之,则仓颉作书,已有会意之法。
《韩非子·五蠹》篇:“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私者谓之公”。段玉裁曰:“自环为厶,六书之指事也;八厶为公,六书之会意也。”
有会意,亦必有形声相合之字;虽形声之字多后出者,未必当时绝无此类。如“江”“河”为形声字,伏羲、黄帝时已有江水、河水,未必当时只书为水也。故六书之法,仓颉时必已具有四种。惟转注、假借为后起之事。世或以仓颉作书之时已有六书者,亦未明文字发生之次第也。
象形文字为初民同具之思想。然吾国文字,独演象形之法,绵延至数千年,而埃及象形之字不传于后,此实研究人类思想之一问题也。夫人类未有文字,先有语言,演文字者必以语言为根柢。然太古之时,地小而人少者,声音易于齐同;地广而人众者,语言难于画一。以一地一族表示语言之符号,行之千百里外,必致辗转淆讹,不若形象之易于辨识,虽极东西南朔之异音,仍可按形而知义。吾国文字演形而不演声音,殆此故欤!
洪水以前之语言,流传于世者绝稀。愚意《尔雅》岁阳、岁阴等名,实吾国最古之语言。
《尔雅·释天》:“太岁在甲曰阏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在丁曰强圉,在戊曰箸雍,在己曰屠维,在庚曰上章,在辛曰重光,在壬曰玄黓,在癸曰昭阳。岁阳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阉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岁阴”
此等名词,诗书古史鲜有用之者。注《尔雅》者亦无解说。郭璞《尔雅注》云:其事义皆所未详通,故阙而不论。惟《史记·历书》以之纪年,疑“阏逢”“困敦”等语,当未有甲子等字之时,已立此名。既立甲子之后,书写者以甲子为便,读时仍用“阏逢”“困敦”之音。其后语言日渐变迁,凡四合五合之音,一律变为二合音,惟史官自黄帝以来,世守其书,传其音读,故至秦、汉时,以今隶译写古音,而其义则蔑有知者。
《史记·历书》:“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
盖三苗、九黎之乱,其古代语言变迁之关键乎?《楚辞》:“摄提贞于孟陬兮”,用《尔雅》之文。屈原生于南方,或由三苗在南方传述古语,楚人犹用以纪年欤?